卷八十七 ◄

元史卷八十八

志第三十八

百官四

太常礼仪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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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第三十八

百官四

太常礼仪院

太常礼仪院,秩正二品。掌大礼乐、祭享宗庙社稷、封赠谥号等事。中统元年,中都立太常寺,设寺丞一员。至元二年,翰林兼摄太常寺。九年,立太常寺,设卿一员,正三品;少卿以下五员,品秩有差。十三年,省并衙门,以侍仪司并入太常寺。十四年,增博士一员。十六年,又增法物库子,掌公服法服之藏。二十年,升正三品,别置侍仪司。至大元年,改升院,设官十二员,正二品。四年,复为太常寺,正三品。延祐元年,复改升院,正二品,以大司徒领之。七年,降从二品。天历二年,复升正二品。定置院使二员,正二品;同知二员,正三品;佥院二员,从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院判二员,正五品;经历一员,从五品;都事一员,从七品;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,正八品。属官:博士二员,正七品;奉礼郎二员,奉礼兼检讨一员,并从八品;协律郎二员,从八品;太祝十员,从八品;礼直管勾一员,从九品;令史四人,通事、知印、译史各二人,宣使四人,典吏三人。
太常礼仪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掌管重大礼仪、音乐、祭祀宗庙社稷、封赠谥号等事务。中统元年,在中都设立太常寺,设置寺丞一名。至元二年,由翰林院兼管太常寺。至元九年,正式设立太常寺,设置卿一名,为正三品;少卿以下共五名官员,品级各有差别。至元十三年,裁并衙门,将侍仪司并入太常寺。至元十四年,增加博士一名。至元十六年,又增加法物库子,掌管公服和法服的收藏。至元二十年,升为正三品,另外设置侍仪司。至大元年,改升为院,设置官员十二名,为正二品。至大四年,恢复为太常寺,正三品。延祐元年,又改升为院,正二品,由大司徒领导。延祐七年,降为从二品。天历二年,又升为正二品。固定设置院使二名,正二品;同知二名,正三品;佥院二名,从三品;同佥二名,正四品;院判二名,正五品;经历一名,从五品;都事一名,从七品;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名,正八品。属官:博士二名,正七品;奉礼郎二名,奉礼兼检讨一名,都是从八品;协律郎二名,从八品;太祝十名,从八品;礼直管勾一名,从九品;令史四人,通事、知印、译史各二人,宣使四人,典吏三人。
太庙署,秩从六品。掌宗庙行礼,兼廪牺署事。至元三年始置。令二员,从六品;丞一员,从七品。
太庙署,官阶为从六品。掌管宗庙行礼事务,并兼管廪牺署的事务。至元三年开始设置。设令二名,从六品;丞一名,从七品。
郊祀署,秩从六品。大德九年始置。掌郊祀行礼,兼廪牺署事。令二员,从六品;丞二员,从七品。
郊祀署,官阶为从六品。大德九年开始设置。掌管郊祀行礼事务,并兼管廪牺署的事务。设令二名,从六品;丞二名,从七品。
社稷署,秩从六品。大德元年始置。令二员,从六品;丞一员,从七品。
社稷署,官阶为从六品。大德元年开始设置。设令二名,从六品;丞一名,从七品。
大乐署,秩从六品。中统五年始置。令二员,从六品;丞一员,从七品。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。
大乐署,官阶为从六品。中统五年开始设置。设令二名,从六品;丞一名,从七品。掌管礼生和乐工共四百七十九户。
典瑞院
典瑞院
典瑞院,秩正二品。掌宝玺、金银符牌。中统元年,始置符宝郎二员。至元十六年,立符宝局,给六品印。十七年,升正五品。十八年,改典瑞监,秩正三品。二十年,降为正四品,省卿二员。二十九年,复正三品,仍置监卿二员。大德十一年,升典瑞院,正二品。置院使四员,正二品;同知二员,正三品;佥院二员,从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院判二员,正五品;经历二员,从五品;都事二员,从七品;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,正八品;令史四人,译史四人,知印、通事各一人,宣使四人,典吏三人。
典瑞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掌管宝玺、金银符牌。中统元年,开始设置符宝郎二名。至元十六年,设立符宝局,配给六品印。至元十七年,升为正五品。至元十八年,改为典瑞监,官阶为正三品。至元二十年,降为正四品,裁减卿二名。至元二十九年,恢复为正三品,仍设置监卿二名。大德十一年,升为典瑞院,正二品。设置院使四名,正二品;同知二名,正三品;佥院二名,从三品;同佥二名,正四品;院判二名,正五品;经历二名,从五品;都事二名,从七品;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名,正八品;令史四人,译史四人,知印、通事各一人,宣使四人,典吏三人。
太史院
太史院
太史院,秩正二品。掌天文历数之事。至元十五年,始立院,置太史令等官七员。至大元年,升从二品,设官十员。延祐三年,升正二品,设官十五员。后定置院使五员,正二品;同知二员,正三品;佥院二员,从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院判二员,正五品;经历一员,从五品;都事一员,从七品;管勾一员,从九品;令史三人,译史一人,知印二人,通事一人,宣使二人,典吏二人。
太史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掌管天文历法事务。至元十五年,开始设立太史院,设置太史令等官员七名。至大元年,升为从二品,设官十名。延祐三年,升为正二品,设官十五名。后来固定设置院使五名,正二品;同知二名,正三品;佥院二名,从三品;同佥二名,正四品;院判二名,正五品;经历一名,从五品;都事一名,从七品;管勾一名,从九品;令史三人,译史一人,知印二人,通事一人,宣使二人,典吏二人。
春官正兼夏官正一员,正五品。
春官正兼夏官正一名,正五品。
秋官正兼冬官〔正〕中官正一员,[1]正五品。
秋官正兼冬官正中官正一名,正五品。
保章正五员,正七品。
保章正五名,正七品。
保章副五员,正八品。
保章副五名,正八品。
掌历二员,正八品。
掌历二名,正八品。
腹里印历管勾一员,从九品。
腹里印历管勾一名,从九品。
各省司历十二员,正九品。
各省司历十二名,正九品。
印历管勾二员,从九品。
印历管勾二名,从九品。
灵台郎一员,正七品。
灵台郎一名,正七品。
监候六员,从八品。
监候六名,从八品。
副监候六员,正九品。
副监候六名,正九品。
星历生四十四员。
星历生四十四名。
挈壶正一员,从八品。
挈壶正一名,从八品。
司辰郎二员,正九品。
司辰郎二名,正九品。
灯漏直长一人。
灯漏直长一人。
教授一员,从八品。
教授一名,从八品。
学正一员,从九品。
学正一名,从九品。
校书郎二员,正八品。
校书郎二名,正八品。
太医院
太医院
太医院,秩正二品。掌医事,制奉御药物,领各属医职。中统元年,置宣差,提点太医院事,给银印。〔至元〕二十年,[2]改为尚医监,秩正四品。二十二年,复为太医院,给银印,置提点四员,院使、副使、判官各二员。大德五年,升正二品,设官十六员。十一年,增院使二员。皇庆元年,增院使二员。二年,增院使一员。至治二年,定置院使一十二员,正二品;同知二员,正三品;佥院二员,从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院判二员,正五品;经历二员,从七品;都事二员,从七品;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员,正八品;令史八人,译史二人,知印二人,通事二人,宣使七人。
太医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掌管医疗事务,配制进奉皇帝的药物,领导各下属医职。中统元年,设置宣差,提点太医院事务,配给银印。至元二十年,改为尚医监,官阶为正四品。至元二十二年,恢复为太医院,配给银印,设置提点四名,院使、副使、判官各二名。大德五年,升为正二品,设官十六名。大德十一年,增加院使二名。皇庆元年,增加院使二名。皇庆二年,增加院使一名。至治二年,固定设置院使十二名,正二品;同知二名,正三品;佥院二名,从三品;同佥二名,正四品;院判二名,正五品;经历二名,从七品;都事二名,从七品;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名,正八品;令史八人,译史二人,知印二人,通事二人,宣使七人。
广惠司,秩正三品。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,以疗诸宿衞士及在京孤寒者。至元七年,始置提举二员。十七年,增置提举一员。延祐六年,升正三品。七年,仍正五品。至治二年,复为正三品,置卿四员,少卿、丞各二员。后定置司卿四员,少卿二员,司丞二员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员。
广惠司,官阶为正三品。掌管修制御用的回回药物及调和药剂,以治疗各宿卫士兵及在京城的孤苦贫寒之人。至元七年,开始设置提举二名。至元十七年,增设提举一名。延祐六年,升为正三品。延祐七年,仍为正五品。至治二年,又恢复为正三品,设置卿四名,少卿、丞各二名。后来固定设置司卿四名,少卿二名,司丞二名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名。
大都、上都回回药物院二,秩从五品。掌回回药事。至元二十九年始置。至治二年,拨隶广惠司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、大使二员、副使一员。
大都、上都回回药物院两处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回回药物事务。至元二十九年开始设置。至治二年,划归广惠司管辖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名、大使二名、副使一名。
御药院,秩从五品。掌受各路乡贡、诸蕃进献珍贵药品,修造汤煎。至元六年始置。达鲁花赤一员,从五品;大使二员,从五品;副使三员,正七品;直长一员,都监二员。
御药院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接收各路地方进贡、各蕃国进献的珍贵药品,并制作汤剂煎药。至元六年开始设置。设达鲁花赤一名,从五品;大使二名,从五品;副使三名,正七品;直长一名,都监二名。
御药局,秩从五品。掌两都行箧药饵。至元十年始置。大德九年,分立行御药局,掌行箧药物。本局但掌上都药仓之事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从五品;局使二员,从五品;副使二员,正七品。
御药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两都(大都和上都)行宫药箱中的药物。至元十年开始设置。大德九年,分设行御药局,掌管行宫药箱中的药物。本局只掌管上都药仓的事务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名,从五品;局使二名,从五品;副使二名,正七品。
行御药局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大使二员,副使三员,品秩同上。掌行箧药饵。大德九年始置。
行御药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名,大使二名,副使三名,品级与御药局相同。掌管行宫药箱中的药物。大德九年开始设置。
御香局,秩从五品。提点一员,司令一员。掌修合御用诸香。至大元年始置。
御香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提点一名,司令一名。掌管调制御用的各种香料。至大元年开始设置。
大都惠民局,秩从五品。掌收官钱,经营出息,市药修剂,以惠贫民。中统二年始置,受太医院劄。至元十四年,定从六品秩。二十一年,升从五品。
大都惠民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收取官钱,经营生息,购买药材制作药剂,以惠及贫民。中统二年开始设置,受太医院札付管辖。至元十四年,定为从六品官阶。至元二十一年,升为从五品。
上都惠民司,提点一员,司令一员。中统四年始置。品秩并同上。
上都惠民司,设提点一名,司令一名。中统四年开始设置。品级与大都惠民局相同。
医学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至元九年始置。十三年罢,十四年复置。掌考较诸路医生课义,试验太医教官,校勘名医撰述文字,辨验药材,训诲太医子弟,领各处医学。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。
医学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九年开始设置。至元十三年废除,至元十四年重新设置。掌管考核各路医生的课业,考试太医教官,校勘名医撰写的文字,辨别检验药材,教导太医子弟,领导各处医学。设提举一名,副提举一名。
官医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掌医户差役、词讼。至元二十五年置。
官医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医户的差役和诉讼事务。至元二十五年设置。
大都、保定、彰德、东平四路,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大都、保定、彰德、东平四路,各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一名。
河间、大名、晋宁、大同、济宁、广平、冀宁、济南、辽阳、兴和十路,设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河间、大名、晋宁、大同、济宁、广平、冀宁、济南、辽阳、兴和十路,各设提举、副提举一名。
衞辉、怀庆、大宁,设提举一员。
卫辉、怀庆、大宁三路,各设提举一名。
奎章阁学士院
奎章阁学士院
奎章阁学士院,秩正二品。天历二年,立于兴圣殿西,命儒臣进经史之书,考帝王之治。大学士二员,正三品。寻升为学士院。大学士,正二品;侍书学士,从二品;承制学士,正三品;供奉学士,正四品;参书,从五品。多以它官兼领其职。至顺元年,增大学士二员,共四员。侍书学士二员,承制学士二员,供奉学士二员。首领官:参书二员,典签二员,照磨一员,内掾四人,译文内掾二人,知印二人,怯里马赤一人,宣使四人,典书五人。属官:授经郎二员。
奎章阁学士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天历二年,设立于兴圣殿西侧,命令儒臣进献经史书籍,考察帝王的治理之道。最初设大学士二名,为正三品。不久升格为学士院。大学士,正二品;侍书学士,从二品;承制学士,正三品;供奉学士,正四品;参书,从五品。大多由其他官员兼任其职务。至顺元年,增加大学士二名,共四名。侍书学士二名,承制学士二名,供奉学士二名。首领官:参书二名,典签二名,照磨一名,内掾四人,译文内掾二人,知印二人,怯里马赤一人,宣使四人,典书五人。属官:授经郎二名。
群玉内司,秩正三品。天历二年始置。掌奎章图书宝玩,及凡常御之物。监司一员,正三品;司尉一员,从三品;亚尉二员,正四品;佥司二员,从四品;司丞二员,正五品;典簿一员,正七品;令史二人,知印一人,怯里马赤一人,奏差、典吏各二人,给使八人,司膳四人。
群玉内司,官阶为正三品。天历二年开始设置。掌管奎章阁的图书、珍宝、玩物,以及所有日常御用物品。设监司一名,正三品;司尉一名,从三品;亚尉二名,正四品;佥司二名,从四品;司丞二名,正五品;典簿一名,正七品;令史二人,知印一人,怯里马赤一人,奏差、典吏各二人,给使八人,司膳四人。
艺文监,秩从三品。天历二年置。专以国语敷译儒书,及儒书之合校雠者俾兼治之。太监检校书籍事二员,从三品;少监同检校书籍〔事〕二员,[3]从四品;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,从五品;典簿一员,照磨一员,令史四人,译史一人,怯里马赤一人,奏差二人,典吏三人。
艺文监,官阶为从三品。天历二年设置。专门用国语(蒙古语)翻译儒家书籍,并兼管需要校勘的儒家书籍。设太监检校书籍事二名,从三品;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名,从四品;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名,从五品;典簿一名,照磨一名,令史四人,译史一人,怯里马赤一人,奏差二人,典吏三人。
监书博士,秩正五品。天历二年始置。品定书画,择朝臣之博识者为之。博士二员,正五品;书吏一人。
监书博士,官阶为正五品。天历二年开始设置。负责品评鉴定书画,选择朝臣中博学多识的人担任。设博士二名,正五品;书吏一人。
艺林库,秩从六品。提点一员,从六品;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正七品;库子二人,本把二人。掌藏贮书籍。天历二年始置。
艺林库,官阶为从六品。设提点一名,从六品;大使一名,副使一名,正七品;库子二人,本把二人。掌管收藏书籍。天历二年开始设置。
广成局,秩七品。掌传刻经籍,及印造之事。天历二年始置。大使一员,从七品;副使一员,正八品;直长二人,正九品;司吏二人。
广成局,官阶为七品。掌管传抄刻印经籍,以及印刷制作的事务。天历二年开始设置。设大使一名,从七品;副使一名,正八品;直长二人,正九品;司吏二人。
侍正府,秩正二品。至顺二年置。侍正一十四员,正二品;同知二员,正三品;佥府二员,从三品;侍判二员,正四品;经历一员,从六品;都事一员,从七品;照磨一员,从八品。掌内廷近侍之事,领速古儿赤四百人、奉御二十四员,拱衞直都指挥使司为其属。掾史八人,译史四人,通事、知印各二人,宣使八人,典吏五人。
侍正府,官阶为正二品。至顺二年设置。设有侍正十四名,正二品;同知二名,正三品;佥府二名,从三品;侍判二名,正四品;经历一名,从六品;都事一名,从七品;照磨一名,从八品。掌管宫廷内近侍的事务,统领速古儿赤四百人、奉御二十四名,拱卫直都指挥使司是其下属机构。有掾史八人,译史四人,通事、知印各二人,宣使八人,典吏五人。
奉御二十四员,秩五品。尚冠奉御二员,从五品;尚冠副奉御二员,从六品;尚衣奉御二员,从五品;尚衣副奉御二员,从六品;尚鞶奉御二员,从五品;尚鞶副奉御二员,从六品;尚沐奉御二员,从五品;尚沐副奉御二员,从六品;尚饰兼尚辇奉御二员,正六品;尚饰兼尚辇副奉御二员,正七品;奉御掌簿四员,从七品。天历初置,以四怯薛之速古儿赤为之。
奉御共二十四名,官阶为五品。尚冠奉御二名,从五品;尚冠副奉御二名,从六品;尚衣奉御二名,从五品;尚衣副奉御二名,从六品;尚鞶奉御二名,从五品;尚鞶副奉御二名,从六品;尚沐奉御二名,从五品;尚沐副奉御二名,从六品;尚饰兼尚辇奉御二名,正六品;尚饰兼尚辇副奉御二名,正七品;奉御掌簿四名,从七品。天历初年设置,由四怯薛中的速古儿赤担任。
给事中,秩正四品。至元六年,始置起居注、左右补阙,掌随朝省、台、院、诸司凡奏闻之事,悉纪录之,如古左右史。十五年,改升给事中兼修起居注,左右补阙改为左右侍仪奉御兼修起居注。皇庆元年,升正三品。延祐七年,仍〔正〕四品。[4]后定置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二员、右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、左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、令史一人、译史四人、通事兼知印一人。
给事中,官阶为正四品。至元六年,开始设置起居注、左右补阙,掌管随朝省、台、院及各司所有奏报的事务,全部记录下来,如同古代的左右史。十五年,改升为给事中兼修起居注,左右补阙改为左右侍仪奉御兼修起居注。皇庆元年,升为正三品。延祐七年,仍恢复为正四品。后来确定设置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二名、右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名、左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名、令史一人、译史四人、通事兼知印一人。
将作院,秩正二品。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,织造刺绣段匹纱罗,异样百色造作。至元三十年始置。院使一员,经历、都事各一员。三十一年,增院使二员。元贞元年,又增二员。延祐七年,省院使二员。后定置院使七员,正二品;同知二员,正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院判二员,正五品;经历一员,从五品;都事一员,从七品;照磨管勾一员,正八品;令史六人,译史、知印各二人,宣使四人。
将作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掌管制造金、玉、珠、翠、犀、象、宝贝、冠、佩、器皿,以及织造刺绣的缎匹、纱罗,和各种奇特的百色制品。至元三十年才开始设置。有院使一名,经历、都事各一名。三十一年,增加院使二名。元贞元年,又增加二名。延祐七年,裁减院使二名。后来确定设置院使七名,正二品;同知二名,正三品;同佥二名,正四品;院判二名,正五品;经历一名,从五品;都事一名,从七品;照磨管勾一名,正八品;令史六人,译史、知印各二人,宣使四人。
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掌造宝贝金玉冠帽、系腰束带、金银器皿,并总诸司局事。中统二年,初立金玉局,秩正五品。至元三年,改总管府,置总管一员,经历、提控案牍各一员。十二年,又置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二十五年,置达鲁花赤一员。大德四年,又置副达鲁花赤、副总管各一员。后定置达鲁花赤二员,正三品;总管二员,正三品;副达鲁花赤二员,正四品;同知二员,从四品;副总管二员,正五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照磨、管勾各一员,令史五人,译史一人,奏差二人。
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掌管制造宝贝、金玉冠帽、腰带、金银器皿,并总管各司局的事务。中统二年,最初设立金玉局,官阶为正五品。至元三年,改为总管府,设置总管一名,经历、提控案牍各一名。十二年,又设置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名。二十五年,设置达鲁花赤一名。大德四年,又设置副达鲁花赤、副总管各一名。后来确定设置达鲁花赤二名,正三品;总管二名,正三品;副达鲁花赤二名,正四品;同知二名,从四品;副总管二名,正五品;经历一名,从七品;知事一名,从八品;照磨、管勾各一名,令史五人,译史一人,奏差二人。
玉局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提举一员,正七品;[5]同提举一员,从七品;[6]副提举一员,正八品。中统二年,以和林人匠置局造作,始设直长。至元三年,立玉匠局,用正七品印。十五年,改提举司。
玉局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提举一名,正七品;同提举一名,从七品;副提举一名,正八品。中统二年,因和林工匠设置局所进行制造,开始设立直长。至元三年,设立玉匠局,使用正七品的官印。十五年,改为提举司。
金银器盒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品秩同上;吏目一员。至元十五年,始置金银局,秩从七品。二十四年,改为提举司,秩正六品。大德间,升从五品。
金银器盒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提举一名,同提举一名,副提举一名,品级与上述相同;吏目一名。至元十五年,开始设置金银局,官阶为从七品。二十四年,改为提举司,官阶为正六品。大德年间,升为从五品。
玛瑙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吏目一员。至元九年,置大都等处玛瑙局,秩从七品,管领玛瑙匠户五百有奇,置提举三员,受金玉府劄。十五年,改立提举司,领大都、弘州两处造作,升从五品。三十年,减副提举一员,定置如上。
玛瑙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提举一名,同提举一名,吏目一名。至元九年,设置大都等处的玛瑙局,官阶为从七品,管辖玛瑙工匠五百多户,设置提举三名,受金玉府的札付。十五年,改立为提举司,统领大都、弘州两处的制造工作,升为从五品。三十年,裁减副提举一名,最终确定设置如上。
阳山玛瑙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至元十五年置。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品秩同前。
阳山玛瑙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提举一名,同提举一名,副提举一名,品级与前面相同。
金丝子局,秩从五品。大使一员,从五品;副使一员,正七品;直长一员。中统二年,设二局。二十四年,并为一。
金丝子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大使一名,从五品;副使一名,正七品;直长一名。中统二年,设置两个局。二十四年,合并为一个。
鞓带斜皮局,秩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置。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鞓带斜皮局,官阶为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
瓘玉局,秩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置。大使一员。
瓘玉局,官阶为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大使一名。
浮梁磁局,秩正九品。至元十五年立。掌烧造磁器,并漆造马尾椶藤笠帽等事。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浮梁磁局,官阶为正九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立。掌管烧造瓷器,以及漆制马尾、棕藤笠帽等事务。设有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
画局,秩从八品。掌描造诸色样制。至元十五年置。大使一员。
画局,官阶为从八品。掌管描绘制造各种样式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大使一名。
管领珠子民匠官,正七品。掌采捞蛤珠于杨村、直沽等处。中统二年立。管领官子孙世袭。
管领珠子民匠官,官阶为正七品。掌管在杨村、直沽等地采集捞取蛤珠。中统二年设立。管领官的子孙可以世袭。
粧钉局,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置。大使一员。
粧钉局,官阶为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大使一名。
大小雕木局,秩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置。大使一员。
大小雕木局,官阶为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大使一名。
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,秩正六品。至元十五年置。提举一员,从七品;副提举一员,从八品。[7]
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,官阶为正六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提举一名,从七品;副提举一名,从八品。
温犀玳瑁局,秩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置。大使一员。
温犀玳瑁局,官阶为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大使一名。
上都金银器盒局,秩从六品。至元十六年置。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直长一员。
上都金银器盒局,官阶为从六品。至元十六年设置。设有大使一名,副使一名,直长一名。
漆纱冠冕局,至元十五年置。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漆纱冠冕局,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
大同路采砂所,至元十六年置。管领大同路拨到民一百六户,岁采磨玉夏水砂二百石,起运大都,以给玉工磨礲之用。大使一员。
大同路采砂所,至元十六年设置。管辖大同路拨来的民户一百零六户,每年采集磨玉用的夏水砂二百石,运送到大都,以供玉工磨制使用。设有大使一名。
管匠都提领所,秩从七品。至元十三年置。掌金玉府诸人匠词讼。都提领一员。
管匠都提领所,官阶为从七品。至元十三年设置。掌管金玉府各工匠的诉讼事务。设有都提领一名。
监造诸般宝贝官,秩正五品。至元二十一年置。达鲁花赤二员。
监造诸般宝贝官,官阶为正五品。至元二十一年设置。设有达鲁花赤二名。
收支诸物库,秩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置。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收支诸物库,官阶为从八品。至元十五年设置。设有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
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秩从三品。至大间,始置于杭州路。[8]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员,并从三品;同知一员,正五品;副总管一员,从五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员。
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官阶为从三品。至大年间,开始在杭州路设置。设有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名,都是从三品;同知一名,正五品;副总管一名,从五品;经历一名,从七品;知事一名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名。
异样局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中统二年,立提点所。至元六年,改为总管府,总管一员。十四年,置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二十一年,增总管一员。二十九年,置达鲁花赤一员。三十年,减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并正三品;同知一员,从四品;副总管一员,从五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。
异样局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中统二年,设立提点所。至元六年,改为总管府,设总管一名。十四年,设置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名。二十一年,增加总管一名。二十九年,设置达鲁花赤一名。三十年,裁减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名。后来确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名,总管一名,都是正三品;同知一名,从四品;副总管一名,从五品;经历一名,从七品;知事一名,从八品。
异样纹绣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中统二年立局。至元十四年,改提举司。提举一员,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正七品;副提举一员,正八品。
异样纹绣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中统二年设立局所。至元十四年,改为提举司。设有提举一名,从五品;同提举一名,正七品;副提举一名,正八品。
绫锦织染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至元二十四年,改局置提举司。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品秩同上。
绫锦织染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二十四年,由局改为提举司。设有提举一名,同提举一名,副提举一名,品级与上述相同。
纱罗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至元十二年,改局置提举司。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,品秩同上。
纱罗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十二年,由局改为提举司。设有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名,品级与上述相同。
纱金颜料总库,秩从九品。中统二年置。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从九品。
纱金颜料总库,官阶为从九品。中统二年设置。设有大使、副使各一名,从九品。
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府官:总管一员,从三品;同知一员,正五品;副总管一员,从五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员。至元七年,初立府,秩从三品。十四年,改升正三品。
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府官设有:总管一名,从三品;同知一名,正五品;副总管一名,从五品;经历一名,从七品;知事一名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名。至元七年,最初设立该府,官阶为从三品。十四年,改为并升为正三品。
备章总院,秩正六品。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至元十三年,省并杨蔺等八局为总局。
备章总院,官阶为正六品。设有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至元十三年,裁撤合并杨蔺等八个局为总局。
尚衣局,秩从五品。至元二年置。达鲁花赤一员,从五品;提举一员,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正七品;副提举一员,正八品;都目一人。
尚衣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二年设置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从五品;提举一名,从五品;同提举一名,正七品;副提举一名,正八品;都目一人。
御衣局,秩从五品。至元二年置。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员,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正七品;副提举一员,正八品;都目一人。
御衣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二年设置。设有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名,从五品;同提举一名,正七品;副提举一名,正八品;都目一人。
御衣史道安局,秩从六品。至元二年置。以史道安掌其职,因以名之。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御衣史道安局,官阶为从六品。至元二年设置。因史道安掌管其职务,所以以此命名。设有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
高丽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至元二十二年置。提举一员。
高丽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二十二年设置。设有提举一名。
织佛像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延祐四年,改提领所为提举司。提举、副提举各二员。
织佛像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延祐四年,由提领所改为提举司。设有提举、副提举各二名。
通政院,秩从二品。国初,置驿以给使传,设脱脱禾孙以辨奸伪。至元七年,初立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总之,设官六员。十三年,改通政院。十四年,分置大都、上都两院;二十九年,又置江南分院;大德七年罢。至大元年,升正二品。四年罢,以其事归兵部。是年,两都仍置,止管达达站赤。延祐七年,复从二品,仍兼领汉人站赤。大都院使四员,从二品;同知二员,正三品;副使二员,从三品;佥院一员,正四品;同佥一员,从四品;院判一员,正五品:经历一员,从五品;都事一员,从七品;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,正八品;令史十三人,通事一人,知印二人,宣使十人。上都院使、同知、副使、佥院、判官各一员,经历、都事各一员,品秩并同大都;令史四人,译史三人,通事一人,知印一人,宣使十人。
通政院,官阶为从二品。建国初期,设置驿站以供给使臣传递,设立脱脱禾孙以辨别奸伪。至元七年,最初设立诸站都统领使司来总管驿站事务,设官六名。十三年,改为通政院。十四年,分别设置大都、上都两院;二十九年,又设置江南分院;大德七年撤销。至大元年,升为正二品。四年撤销,将其事务归入兵部。同年,两都仍设置,只管理达达站赤。延祐七年,恢复为从二品,仍兼管汉人站赤。大都院使四名,从二品;同知二名,正三品;副使二名,从三品;佥院一名,正四品;同佥一名,从四品;院判一名,正五品;经历一名,从五品;都事一名,从七品;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名,正八品;令史十三人,通事一人,知印二人,宣使十人。上都院使、同知、副使、佥院、判官各一名,经历、都事各一名,品级与大都相同;令史四人,译史三人,通事一人,知印一人,宣使十人。
廪给司,秩从七品。掌诸王诸蕃各省四方边远使客饮食供张等事。至元十九年置。提领、司令、司丞各一员。
廪给司,官阶为从七品。掌管诸王、各蕃、各省及四方边远地区使客的饮食供应和铺设等事务。至元十九年设置。设有提领、司令、司丞各一名。
中政院,秩正二品。院使七员,正二品;同知二员,正三品;佥院二员,从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院判二员,正五品。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,并番衞之士,汤沐之邑。元贞二年,始置中御府,秩正三品。大德四年,升中(正)〔政〕院,秩正二品。至大三年,升从一品,院使七员,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各二员。四年,省并入典内院。皇庆二年,复为中政院,设官如旧。其幕职则司议二员,从五品;长史二员,正六品;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,正八品。吏属:蒙古必阇赤四人,掾史十二人,回回掾史二人,怯里马赤二人,知印二人,宣使十人。
中政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设有院使七名,为正二品;同知二名,为正三品;佥院二名,为从三品;同佥二名,为正四品;院判二名,为正五品。负责管理皇后的财政赋税、营造供给,以及护卫的士兵和汤沐的封地。元贞二年(1296年),开始设置中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大德四年(1300年),升格为中政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至大三年(1310年),升为从一品,院使七名,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各二名。至大四年(1311年),裁撤并入典内院。皇庆二年(1313年),恢复为中政院,官员设置如旧。其幕僚职位有司议二名,为从五品;长史二名,为正六品;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名,为正八品。吏属有:蒙古必阇赤四人,掾史十二人,回回掾史二人,怯里马赤二人,知印二人,宣使十人。
中瑞司,秩正三品。掌奉宝册。卿五员,正三品;丞二员,正四品;典簿二员,从七品;写懿旨必阇赤四人,译史一人,令史四人,知印一人,通事一人,奏差二人,典吏二人。
中瑞司,官阶为正三品。负责掌管宝册。设有卿五名,为正三品;丞二名,为正四品;典簿二名,为从七品;写懿旨必阇赤四人,译史一人,令史四人,知印一人,通事一人,奏差二人,典吏二人。
内正司,秩正三品。掌百工营缮之役,地产孳畜之储,以供膳服,备赐予。卿四员,正三品;少卿二员,正四品;丞二员,从五品;典簿二员,从七品;照磨兼管勾一员,正九品。吏属各有差。领署二、提举司一,及其司属凡十有六。岁赋之额,工作之程,终岁则会其数以达焉。
内正司,官阶为正三品。负责管理各种工匠的营造修缮事务,以及地产和牲畜的储备,用以供应膳食服饰,并准备赏赐。设有卿四名,为正三品;少卿二名,为正四品;丞二名,为从五品;典簿二名,为从七品;照磨兼管勾一名,为正九品。吏属各有不同。管辖两个署、一个提举司,以及其下属机构共十六个。每年的赋税数额和工程进度,年终会汇总上报。
尚工署,秩从五品。令一员,从五品;丞二员,从六品;书史一人,书吏四人。掌营缮杂作之役,凡百工名数,兴造程式,与其材物,皆经度之,而责其成功。皇庆元年始置,隶内正司。
尚工署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令一名,为从五品;丞二名,为从六品;书史一人,书吏四人。负责管理营造修缮和各种杂役,所有工匠的名额数量、建造的规格程序,以及所需的材料物资,都经过规划,并督促完成。皇庆元年(1312年)开始设置,隶属于内正司。
玉列赤局,秩从七品。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直长二员。掌裁制缝线之事。延祐六年始置,隶尚工署。
玉列赤局,官阶为从七品。设有提领一名,大使一名,副使一名,直长二名。负责裁剪缝制之事。延祐六年(1319年)开始设置,隶属于尚工署。
赞仪署,秩正五品。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直长二员。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。皇庆二年始置,隶内正司。
赞仪署,官阶为正五品。设有提领一名,大使一名,副使一名,直长二名。负责车辆、器具和杂项制造之事。皇庆二年(1313年)开始设置,隶属于内正司。
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,秩正四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都提举一员,同提举二员,副提举二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吏四人,奏差二人。至大四年始置。国初,未有官署,赋无所稽。后遣使核实,始著为籍,设司以领之。
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,官阶为正四品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都提举一名,同提举二名,副提举二名,知事一名,提控案牍一名,吏四人,奏差二人。至大四年(1311年)开始设置。建国初期,没有官署,赋税无法稽查。后来派遣使者核实,才登记造册,设立机构来管理。
奉元等路、平凉等处、开(城)〔成〕等处、甘肃宁夏等路、察罕脑儿等处长官司,凡五处,秩正五品。各设达鲁花赤一员,长官一员,副长官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都目一员,吏十人。延祐二年,以民匠提举司所领,地里阔远,人户散处,于政不便,仍酌远近众寡,立长官司提领所,以分理之。
奉元等路、平凉等处、开成等处、甘肃宁夏等路、察罕脑儿等处的长官司,共五处,官阶为正五品。每处各设达鲁花赤一名,长官一名,副长官一名,提控案牍一名,都目一名,吏十人。延祐二年(1315年),因为民匠提举司所管辖的地区地域辽阔,人户分散,不利于管理,于是根据距离远近和人口多少,设立长官司和提领所,分别管理。
提领所凡十,并正七品,奉元等路、凤翔等处、平凉宁环等处、开(城)〔成〕等处、察罕脑儿等处、甘州等路、肃沙等路、永昌宁夏等路、长城等路,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、典史一人,分掌怯怜口地方隶各长官司。
提领所共有十个,都是正七品,包括奉元等路、凤翔等处、平凉宁环等处、开成等处、察罕脑儿等处、甘州等路、肃沙等路、永昌宁夏等路、长城等路,每处各设提领一名、同提领一名、副提领一名、典史一人,分别掌管怯怜口地方,隶属于各长官司。
翊正司,秩正三品。令五员,正三品:丞四员,正四品;典簿二员,从七品;照磨一员,从八品:译史二人,令史六人,知印二人,通事、奏差、典吏各二人。掌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,岁辨钱粮造作,以供公上。至元三十一年,始置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,正三品,复隶正宫位下。延祐六年,改翊正司。岁终,会其出纳以达于院,而纠其弊。领提举司二、提领所一:
翊正司,官阶为正三品。设有令五名,为正三品;丞四名,为正四品;典簿二名,为从七品;照磨一名,为从八品;译史二人,令史六人,知印二人,通事、奏差、典吏各二人。负责管理怯怜口民匠五千多户,每年办理钱粮和制造事务,以供朝廷使用。至元三十一年(1294年),开始设置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,为正三品,后又隶属于正宫位下。延祐六年(1319年),改为翊正司。年终,汇总其收支上报给中政院,并纠察其中的弊端。管辖两个提举司、一个提领所:
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并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;直长一员,都目一员,吏目一员,司吏四人,部役二人。元贞元年始置,管户二千五百有奇,隶翊正司。
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提举一名,都是从五品;同提举一名,为从六品;副提举一名,为从七品;直长一名,都目一名,吏目一名,司吏四人,部役二人。元贞元年(1295年)开始设置,管理二千五百多户,隶属于翊正司。
管领随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品秩同上;直长一员,都目一员,吏目一员,司吏四人,部役二人。元贞元年始置,隶翊正司。
管领随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提举一名,同提举一名,副提举一名,品级与上面相同;直长一名,都目一名,吏目一名,司吏四人,部役二人。元贞元年(1295年)开始设置,隶属于翊正司。
管领归德亳州等处管民提领所,秩从七品。提领一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,司吏一人。国初平江南,收附归德楚通等三百五十六户,令脱忽伯管领。大德二年,始置提领所,隶翊正司。
管领归德亳州等处管民提领所,官阶为从七品。设有提领一名,同提领一名,副提领一名,典史一名,司吏一人。建国初期平定江南时,收附了归德楚通等三百五十六户,命令脱忽伯管理。大德二年(1298年),开始设置提领所,隶属于翊正司。
典饮局,秩正七品。大使二员,副使二员,典史一员,攒典二人。掌酝造酒醴,以供内府,及祭祀宴享宾客赐颁之给。初置嘉酝局,秩六品,隶家令。至大二年,改典饮,两都分置。皇庆元年,拨隶中宫。
典饮局,官阶为正七品。设有大使二名,副使二名,典史一名,攒典二人。负责酿造酒醴,以供内府使用,以及祭祀、宴请宾客和赏赐之用。最初设置嘉酝局,官阶为六品,隶属于家令。至大二年(1309年),改为典饮局,在大都和上都分别设置。皇庆元年(1312年),划归中宫管辖。
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并正三品;同知一员,正四品;副总管一员,正五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提控案牍照磨一员,译史一人,令史、奏差各四人。掌钱粮造作之事。国初平定河南诸郡,收聚人户一万五千有奇,置官管领。至元八年,属有司。二十年,改隶中尚监。二十六年,始置总管府。领提举司十有一,提领所二十有五。
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总管一名,都是正三品;同知一名,为正四品;副总管一名,为正五品;经历一名,为从七品;知事一名,为从八品;提控案牍照磨一名,译史一人,令史、奏差各四人。负责钱粮和制造事务。建国初期平定河南各郡时,聚集了一万五千多户人口,设置官员管理。至元八年(1271年),归属有关部门。至元二十年(1283年),改属中尚监。至元二十六年(1289年),开始设置总管府。管辖十一个提举司、二十五个提领所。
在京提举司二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;都目一员。分管各处人户。至元十六年,给从七品印。大德四年,省并为十一处,改提举司,升从五品。
在京城的提举司有两个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提举一名,为从五品;同提举一名,为从六品;副提举一名,为从七品;都目一名。分别管理各处人户。至元十六年(1279年),给予从七品官印。大德四年(1300年),裁减合并为十一处,改为提举司,升为从五品。
涿州、保定、真定、冀宁、河南、大名、东平、东昌、济南等路提举司,凡九处。各设达鲁花赤一员、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一员、副提举一员、都目一员。
涿州、保定、真定、冀宁、河南、大名、东平、东昌、济南等路的提举司,共九处。每处各设达鲁花赤一名、提举一名、同提举一名、副提举一名、都目一名。
提领所凡二十五处:大都等路、东安州、济宁、曹州、祈州、完州、河间、济南、济阳、大同、元氏、冀宁、晋宁、归德、南阳、怀孟、汝宁、衞辉、曹州、涿州、真定、中山、平山、大名、高唐等。每处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、典史一员。
提领所共有二十五处:包括大都等路、东安州、济宁、曹州、祈州、完州、河间、济南、济阳、大同、元氏、冀宁、晋宁、归德、南阳、怀孟、汝宁、卫辉、曹州、涿州、真定、中山、平山、大名、高唐等地。每处各设提领一名、同提领一名、副提领一名、典史一名。
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正三品;同知一员,正五品;副总管二员,从五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员,照磨一员,译史一人,令史四人,奏差二人。掌钱粮造作之事。大德三年始置。元贞元年,拨隶中宫位下,领提举司四、提领所十有一。
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总管一名,为正三品;同知一名,为正五品;副总管二名,为从五品;经历一名,为从七品;知事一名,为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名,照磨一名,译史一人,令史四人,奏差二人。负责钱粮和制造事务。大德三年(1299年)开始设置。元贞元年(1295年),划归中宫位下管辖,管辖四个提举司、十一个提领所。
管民提举司,大都等路、冀宁等路、南阳唐州等处、河南(路府)〔府路〕等处,凡四司。秩从五品。每司设达鲁花赤一员、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一员、副提举一员、都目一员、吏二人。
管民提举司,包括大都等路、冀宁等路、南阳唐州等处、河南府路等处,共四个司。官阶为从五品。每司设达鲁花赤一名、提举一名、同提举一名、副提举一名、都目一名、吏二人。
提领所凡十有一:大都保定、河间真定、南阳邓州、济南嵩汝、汴梁裕州、汝济陈州、唐州泌阳、襄阳湖阳、晋宁、冀宁等处各设所,秩正七品。每所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,司吏二人。至元十六年置。至大元年,改提领所。
提领所共有十一个:包括大都保定、河间真定、南阳邓州、济南嵩汝、汴梁裕州、汝济陈州、唐州泌阳、襄阳湖阳、晋宁、冀宁等处各设一所,官阶为正七品。每所设提领二名,同提领一名,副提领一名,典史一名,司吏二人。至元十六年(1279年)设置。至大元年(1308年),改为提领所。
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都总管一员,并正三品;同知一员,正五品;副总管一员,从五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照磨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从九品;译史一人,令史一十五人,奏差一十五人,典吏二人。掌江南没入赀产,课其所赋,以供内储。至大元年置。领提举司三,库、局各一。
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都总管一名,都是正三品;同知一名,为正五品;副总管一名,为从五品;经历一名,为从七品;知事一名,为从八品;照磨一名,提控案牍一名,为从九品;译史一人,令史十五人,奏差十五人,典吏二人。负责管理江南没收的资产,征收其赋税,以供内库储备。至大元年(1308年)设置。管辖三个提举司,一个库、一个局。
平江、松江、建康等处提举司凡三处,秩并正五品。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、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一员、副提举一员、都目一员、吏目一员、司吏六人。
平江、松江、建康等处的提举司共三处,官阶都是正五品。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名、提举一名、同提举一名、副提举一名、都目一名、吏目一名、司吏六人。
丰盈库,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典吏一人,掌收本府钱帛。
丰盈库,设有提领一名,大使一名,副使一名,典吏一人,负责收取本府的钱帛。
织染局,局使一员,典史一人。掌织染岁造段匹。
织染局,设有局使一名,典史一人。负责每年织造和染制的绸缎布匹。
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,秩正三品。掌归德、亳州、永、宿二十余城各蒙古、汉军种田户差税。中统二年置。初隶塔察儿王位下,其后改属中宫。万户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令史四人。领司属凡十处。
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负责管理归德、亳州、永、宿等二十多个城池中蒙古和汉军种田户的差税。中统二年(1261年)设置。最初隶属于塔察儿王位下,后来改属中宫。设有万户一名,经历一名,知事一名,提控案牍一名,令史四人。管辖下属机构共十处。
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,秩正五品。总管一员,副总管一员,都目一员。中统二年置。至元二十三年,置府大名。
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,官阶为正五品。设有总管一名,副总管一名,都目一名。中统二年(1261年)设置。至元二十三年(1286年),在大名设置府署。
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,秩正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都目一员。中统二年置。至元十五年,置司大都。
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,官阶为正五品。设有达鲁花赤一名,提控案牍一名,都目一名。中统二年(1261年)设置。至元十五年(1278年),在大都设置官署。
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,秩正五品。总管一员,副总管一员,都目一员,司吏二人。中统二年置,三年给印。
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,官阶为正五品。设有总管一名,副总管一名,都目一名,司吏二人。中统二年(1261年)设置,中统三年(1262年)给予官印。
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,秩正五品。总管一员,相副官一员,都目一员,吏一人。中统二年置,至元二十二年给印。
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,官阶为正五品。设有总管一名,相副官一名,都目一名,吏一人。中统二年(1261年)设置,至元二十二年(1285年)给予官印。
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、燕京路管民千户所,秩从七品。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。中统二年置。
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、燕京路管民千户所,官阶为从七品。设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。中统二年设置。
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、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户计、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、管领汴梁等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四提领所,秩正七品。提领各二员,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员,典史各一人,司吏各一人。中统二年置,至元十四年颁印。
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、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户计、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、管领汴梁等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这四个提领所,官阶为正七品。每个提领所设提领各二员,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员,典史各一人,司吏各一人。中统二年设置,至元十四年颁发官印。
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府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副万户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,译史一人。掌钱粮造作之事,管领哈思罕等处、肇州、朵因温都儿诸色人匠四千户,仍领镇抚所、千户所。
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副万户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,译史一人。掌管钱粮和制造事务,管辖哈思罕等处、肇州、朵因温都儿等地的各种工匠四千户,并统领镇抚所、千户所。
镇抚司,镇抚一员,吏一人。延祐四年始置。
镇抚司,设镇抚一员,吏一人。延祐四年开始设置。
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,吏目一员,司吏四人,弹压一人,部役二人。至大三年,置提举司。延祐六年,改千户所。
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,吏目一员,司吏四人,弹压一人,部役二人。至大三年设置提举司。延祐六年改为千户所。
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,都目一员,司吏四人,部役二人。初为提举司,后改千户所。
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,都目一员,司吏四人,部役二人。最初是提举司,后来改为千户所。
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,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,吏目一员,司吏四人。延祐三年置。
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,设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,吏目一员,司吏四人。延祐三年设置。
朵因温都儿(乃)〔兀〕良哈千户所,[18]延祐三年置。
朵因温都儿兀良哈千户所,延祐三年设置。
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元年置。
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元年设置。
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元年置。
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元年设置。
古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延祐七年置。
古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延祐七年设置。
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元年置。
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元年设置。
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二年置。
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二年设置。
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延祐五年置。
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延祐五年设置。
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元年置。
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,至治元年设置。
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,秩正四品。都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译史一人,吏六人,奏差二人。掌办金银𥑠铁等课,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。〔延祐〕七年,[19]以其赋尽归中宫。
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,官阶为正四品。设都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译史一人,吏六人,奏差二人。掌管办理金银𥑠铁等赋税,分别缴纳中书省和中政院。延祐七年,将这些赋税全部归入中宫。
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都总管一员,并正三品;同知一员,正五品;副总管一员,从五品。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,田万五千余顷,出赋以备供奉营缮之事。中统二年置府。大德十年,隶詹事院。至大三年,隶徽政院。延祐三年,改善政司。至治二年,徽政院及其属尽废。天历三年,复立府,仍正三品,设官如上。其首领官则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照磨一员,从九品。吏属:令史一十二人,译史四人,通事、知印各二人,奏差一十人,典吏六人。
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都总管一员,都为正三品;同知一员,正五品;副总管一员,从五品。掌管怯怜口二万九千户,田地一万五千余顷,征收赋税以备供奉和营缮事务。中统二年设置府署。大德十年,隶属詹事院。至大三年,隶属徽政院。延祐三年,改为善政司。至治二年,徽政院及其下属全部废除。天历三年,重新设立府署,仍为正三品,设官如上。其首领官有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照磨一员,从九品。吏属包括:令史十二人,译史四人,通事、知印各二人,奏差十人,典吏六人。
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,[20]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同知一员,副总管一员,品秩如上;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照磨一员,令史四人,译史一人,奏差二人。大德三年置。其属附见:
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同知一员,副总管一员,品级如上;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,照磨一员,令史四人,译史一人,奏差二人。大德三年设置。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:
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,达鲁花赤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[21]都目一员。
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,设达鲁花赤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都目一员。
大都保定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大都保定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河间真定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河间真定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唐州提举司,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都目一员。
唐州提举司,设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,都目一员。
南阳邓州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南阳邓州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唐州泌阳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唐州泌阳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襄阳湖阳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襄阳湖阳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汝宁陈州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汝宁陈州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河南提举司,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都目一员。
河南提举司,设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都目一员。
汴梁裕州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汴梁裕州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河南嵩汝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河南嵩汝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南阳唐州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南阳唐州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冀宁提举司,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都目一员。
冀宁提举司,设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都目一员。
冀宁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冀宁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晋宁提领所,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晋宁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,同提领一员,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。
宝昌库,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掌受金银𥑠铁之课,以待储运。
宝昌库,设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掌管接收金银𥑠铁的赋税,以备储存和运输。
金银场提领所凡七,梁家寨银场、明世银场、密务银场、宝山银场、烧炭峪银场、胡宝峪金场、七宝山𥑠炭场,俱从七品。每所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。
金银场提领所共有七处:梁家寨银场、明世银场、密务银场、宝山银场、烧炭峪银场、胡宝峪金场、七宝山𥑠炭场,都是从七品。每个场所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。
铁冶管勾所凡二处,各设管勾一员、同管勾一员、副管勾一员。
铁冶管勾所共有两处,各设管勾一员、同管勾一员、副管勾一员。
奉宸库,秩五品。提点四员,副使二员,提控案牍一员,库子六人。掌中藏宝货钱帛给纳之事。大德元年置。
奉宸库,官阶为五品。设提点四员,副使二员,提控案牍一员,库子六人。掌管宫中收藏的宝货钱帛的支出和收纳事务。大德元年设置。
广禧库,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,提控案牍一员,库子四人。大德八年置。掌收支御膳野物,职视生料库。
广禧库,设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,提控案牍一员,库子四人。大德八年设置。掌管御膳野物的收支,职责与生料库相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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