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分第二十六

定分第二十六

公问于公孙鞅曰:「法令以当时立之者,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,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,奈何?」

秦孝公问公孙鞅说:“今天制定的法令,明天早晨想让全国的官吏和百姓都明确了解并奉行,做到整齐划一而没有私心,该怎么办呢?”

公孙鞅曰:为法令置官置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,以为天下正者,则奏天子;天子名,则主法令之民,皆降受命发官。各主法令之民,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名,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,罪之。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,辄使学者读法令所谓,为之程式,使数日而知法令之所谓;不中程,为法令以罪之。有敢剟定法令,损益一字以上,罪死不赦。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于主法令之吏,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。各为尺六寸之符,书明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,以告吏民。主法令之吏,不告吏民之所问法令之所谓,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,各罪主法令之吏。即以左券予吏民之问法令者,主法令之吏,谨藏其右券木柙,以室藏之,封以法令之长印。即后后有物故,以券书从事。

公孙鞅说:为法令设置官员和属吏,选拔那些质朴诚实、足以通晓法令条文的人,让他们担任天下的执法者,就上报给天子;天子确认后,这些主管法令的官员,都下来接受任命,到官府上任。各个主管法令的官员,如果胆敢忘记执行他们主管法令中的规定,就各自按照他们所忘记的法令条文来治罪。主管法令的官吏有调动或死亡的,就立即让学习法令的人诵读法令的规定,为他们制定标准,让他们在几天内通晓法令的内容;达不到标准的,就按法令治罪。有胆敢删改法令,增减一个字以上的,判处死罪,绝不赦免。各级官吏和百姓有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具体规定的,主管官吏都必须按照他们询问的法令明确告知。各自制作一尺六寸长的符券,上面写明询问法令的年月日时以及法令的名称,以此告知官吏和百姓。主管法令的官吏如果不告知官吏和百姓所询问的法令内容,就按照官吏和百姓所问法令的罪名,来分别惩处主管法令的官吏。在把左券交给询问法令的官吏和百姓的同时,主管法令的官吏要谨慎地将右券藏在木匣里,放在密室中保存,用法令长官的印封好。即使以后发生人员死亡等情况,也要依据符券来办事。

法令皆副置:一副天子之殿中,为法令为禁室,有键钥为禁而以封之,内藏法令,一副禁室中,封以禁印。有擅发禁室印,及入禁室视禁法令,及剟禁一字以上,罪皆死不赦。一岁受法令以禁令。天子置三法官;殿中置一法官,御史置一法官及吏,丞相置一法官,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,皆比秦一法官。郡县诸侯一受禁室之法令,并学问所谓。吏民欲知法令者,皆问法官,故天下之吏民,无不知法者。吏明知民知法令也,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,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。吏遇民不循法,则问法官,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,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。吏知其如此,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,民又不敢犯法。如此,则天下之吏民,虽有贤良辩慧,不敢开一言以枉法;虽有千金,不能以用一铢。故知轴贤能者皆作而为善,皆务自治奉公,民愚则易治也。此皆生于法明白易知而必行。

法令都设置副本:一份放在天子的殿中,为此设立存放法令的禁室,有锁钥作为禁制并加封,里面收藏法令;另一份放在禁室中,用禁印加封。有胆敢擅自开启禁室的封条,或者进入禁室偷看禁中的法令,以及删改禁中法令一个字以上的,都判处死罪,绝不赦免。每年都要按照禁中的法令来颁布法令。天子设置三位法官:殿中设置一位法官,御史那里设置一位法官和属吏,丞相那里设置一位法官,诸侯和郡县也都各自设置一位法官和属吏,都仿照秦国法官的设置。郡县和诸侯一旦领受了禁室中的法令,就学习询问法令的内容。官吏和百姓想要了解法令的,都去询问法官,所以全国的官吏和百姓,没有不懂法令的。官吏清楚地知道百姓也懂法令,所以官吏不敢用非法的手段对待百姓,百姓也不敢犯法来冒犯法官。如果官吏对待百姓不遵循法令,百姓就去问法官,法官就把法令规定的罪名告诉他们,百姓就用法官的话来正告官吏。官吏知道事情是这样,所以官吏不敢用非法的手段对待百姓,百姓也不敢犯法。这样一来,全国的官吏和百姓,即使有贤良、善辩、聪慧的人,也不敢说一句歪曲法令的话;即使有千金财富,也不敢用一铢钱去行贿枉法。所以那些有才智、贤能的人都努力做好事,都致力于自我约束、奉公守法,百姓愚钝就容易治理了。这些都是源于法令明白易懂并且必须执行。

法令者,民之命也,为治之本也,所以备民也。为治而去法令,犹欲无饥而去食也,欲无寒而去衣也,欲东西行也,其不几亦明矣。一兔走,百人逐之,非以兔也。夫卖者满市,而盗不敢取,由名分已定也。故名分未定,尧舜禹汤且皆如𩤝焉而逐之;名分已定,贪盗不取。今法令不明,其名不定,天下之人得议之,其议人异而无定。人主为法于上,下民议之于下,是法令不定,以下为上也。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。夫名分不定,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,而况众人乎?此令奸恶大起,人主夺威势,亡国灭社稷之道也。今先圣人为书,而传之后世,必师受之,乃知所谓之名;不师受之,而人以其心意议之,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。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,置吏也,为天下师,所以定名分也。名分定,则大轴贞信,民皆愿悫,而各自治也。故夫名分定,势治之道也;名分不定,势乱之道也。故势治者不可乱,势乱者不可治。夫势乱而治之愈乱,势治而治之则治。故圣王治治不治乱。

法令,是百姓的生命,是治理国家的根本,是用来保护百姓的。治理国家却抛弃法令,就好比想不挨饿却抛弃食物,想不受冻却抛弃衣服,想往东走却向西行,这样达不到目的不是很明显吗?一只兔子跑过,上百人去追它,并不是因为兔子本身(可以分)。市场上卖兔子的很多,但盗贼却不敢去拿,这是因为所有权已经确定了。所以,所有权没有确定的时候,连尧、舜、禹、汤这样的圣人都像奔马一样去追逐它;所有权确定了,贪婪的盗贼也不敢拿。现在法令不明确,它的名分不确定,天下的人就可以议论它,而人们的议论各不相同,没有定论。君主在上面制定法令,百姓在下面议论它,这就使得法令无法确定,等于以百姓的意见为上位了。这就是所谓名分不确定。名分不确定,连尧、舜尚且都会曲解而去做坏事,更何况普通人呢?这是导致奸邪坏事大量兴起,君主丧失威势,国家灭亡、社稷倾覆的道路。古代圣人著书立说,流传到后世,必须由老师传授,才能知道书中所说的名分;如果不经老师传授,而让人凭自己的心意去猜测议论,到死也不能知道它的名分和含义。所以圣人一定要为法令设置官员,设置属吏,作为天下人的老师,用来确定名分。名分确定了,那么大奸大恶之人也会变得忠贞诚信,百姓都会朴实谨慎,各自管好自己。所以,名分确定,是走向治理的途径;名分不确定,是走向混乱的途径。所以,形势趋向治理的,就不能让它混乱;形势趋向混乱的,就不能让它治理。形势混乱却去治理,会越来越乱;形势趋向治理再去治理,就能治理好。所以圣明的君主治理的是趋向治理的国家,而不治理趋向混乱的国家。

夫微妙意志之言,上智之所难也。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,千万之一也,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。故夫智者而后能知之,不可以为法,民不尽智。贤者而后知之,不可以为法,民不尽贤。故圣人为法,必使之明白易知。名正,愚智遍能知之。为置法官,置主法之吏,以为天下师,令万民无陷于险危。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,非不刑杀也,法令明白易知,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。万民皆知所避就──避祸就福,而皆以自治也。故明主因治而治之,故天下大治也。

那些精微奥妙、出于意志的言论,即使是上等智慧的人也难以理解。不依靠法令的准绳而行为没有不正确的,千万人中才有一个,所以圣人依据千万人的情况来治理天下。因此,只有智者才能理解的东西,不能用来作为法令,因为百姓不全是智者。只有贤者才能理解的东西,不能用来作为法令,因为百姓不全是贤者。所以圣人制定法令,一定要让它明白易懂。名分正确,无论愚笨还是聪明的人都能理解。为此设置法官,设置主管法令的官吏,作为天下人的老师,让万民不至于陷入危险。所以圣人治理天下而没有受刑被杀的人,并非是不用刑罚杀人,而是因为法令明白易懂,又设置了法官和官吏作为老师来引导百姓知晓法令。万民都知道应该避开什么、追求什么——避开祸患、追求幸福,并且都以此来约束自己。所以英明的君主顺应这种治理的态势来治理国家,因此天下就大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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