贞观七年,太宗谓侍臣曰:「天下愚人者多,智人者少,智者不肯为恶,愚人好犯宪章。凡赦宥之恩,惟及不轨之辈。古语云:『小人之幸,君子之不幸。』『一岁再赦,善人喑哑。』凡『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宄者贼良人』。昔『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』又蜀先主尝谓诸葛亮曰:『吾周旋陈元方、郑康成之间,每见启告理乱之道备矣,曾不语赦。』故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,而蜀大化。梁武帝每年数赦,卒至倾败。夫谋小仁者,大仁之贼。故我有天下以来,绝不放赦。今四海安宁,礼义兴行,非常之恩,弥不可数,将恐愚人常冀侥幸,惟欲犯法,不能改过。」

贞观七年,唐太宗对身边的大臣们说:「天下愚笨的人多,聪明的人少。聪明的人不肯做坏事,愚笨的人却喜欢触犯法令。大凡赦免的恩典,只能施及那些不法之徒。古语说:『小人的幸运,就是君子的不幸。』『一年之内两次赦免,善良的人就会变成哑巴。』凡是『滋养杂草就会伤害庄稼,施恩于奸邪之人就会残害良民』。从前『周文王制定刑罚,对这类人严惩不赦。』另外,蜀汉先主刘备曾对诸葛亮说:『我周旋于陈元方、郑康成之间,每次看到他们讲述治理乱世的方法都很完备,却从不谈论赦免。』所以诸葛亮治理蜀国十年不实行赦免,而蜀国得到了极大的教化。梁武帝每年多次赦免,最终导致国家倾覆。谋求小仁爱的人,正是大仁爱的祸害。所以我拥有天下以来,绝对不放赦。现在天下安宁,礼义盛行,特殊的恩典更加不可频繁使用,恐怕愚笨的人常常心存侥幸,只想犯法,不能改正过错。」

贞观十年,太宗谓侍臣曰:「国家法令,惟须简约,不可一罪作数种条。格式既多,官人不能尽记,更生奸诈,若欲出罪即引轻条,若欲入罪即引重条。数变法者,实不益道理,宜令审细,毋使互文。」

贞观十年,唐太宗对身边的大臣们说:「国家的法令,只须简明扼要,不能对同一种罪行制定好几种条款。法令条文多了,官员们不能全部记住,反而会滋生奸诈行为,如果想给人开脱罪责就引用轻的条款,如果想给人定罪就引用重的条款。频繁变更法令,实在对治理没有好处,应当让法令审慎细致,不要使条文之间相互抵触。」

贞观十一年,太宗谓侍臣曰:「诏令格式,若不常定,则人心多惑,奸诈益生。《周易》称『涣汗其大号』,言发号施令,若汗出于体,一出而不复也。《书》曰:『慎乃出令,令出惟行,弗为反。』且汉祖日不暇给,萧何起于小吏,制法之后,犹称画一。今宜详思此义,不可轻出诏令,必须审定,以为永式。」

贞观十一年,唐太宗对身边的大臣们说:「诏令和法规,如果不能保持稳定,那么人心就会多有疑惑,奸诈之事就会更加滋生。《周易》说『涣汗其大号』,意思是发布号令,就像汗水从身体里流出,一旦流出就不会再收回。《尚书》说:『慎重地发布命令,命令一旦发出就要执行,不能反悔。』况且汉高祖忙得没有空闲,萧何出身于小吏,制定法令之后,还能做到整齐划一。现在应当仔细思考这个道理,不能轻易发布诏令,必须审定之后,作为永久的规范。」

长孙皇后遇疾,渐危笃。皇太子启后曰:「医药备尽,今尊体不瘳,请奏赦囚徒并度人入道,冀蒙福祐。」后曰:「死生有命,非人力所加。若修福可延,吾素非为恶者;若行善无效,何福可求?赦者国之大事,佛道者,上每示存异方之教耳,常恐为理体之弊。岂以吾一妇人而乱天下法?不能依汝言。」

长孙皇后患病,病情逐渐危重。皇太子向皇后禀告说:「医药都用尽了,现在您的身体仍不见好转,请让我奏请皇上赦免囚徒并度人出家为僧道,希望能得到福佑。」皇后说:「死生由命运决定,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。如果修福可以延寿,我向来没有做过坏事;如果行善没有效果,那还有什么福可以求?赦免是国家的大事,佛教道教,不过是皇上时常表示保存的异域宗教罢了,常常担心会成为治理国家的弊端。怎么能因为我一个妇人而扰乱天下的法度?不能听从你的话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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