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容斋三笔》
《容斋三笔》
卷四 ◄ ► 卷六
卷四 ◄ ► 卷六
舜事瞽叟
舜侍奉瞽叟
《孟子》之书,上配《论语》,唯记舜事多误,故自国朝以来,司马公、李泰伯及吕南公皆有疑非之说。其最大者,证万章涂廪、浚井、象入舜宫之问以为然也。《孟子》既自云尧使九男事之,二女女焉,百官牛羊仓廪备,以事舜于畎亩之中。则井、廪贱役,岂不能使一夫任其事?尧为天子,象一民耳,处心积虑杀兄而据其妻,是为公朝无复有纪纲法制矣!六艺折中于夫子,四岳之荐舜,固曰:「替子。父顽,母嚚〈(y0n)〉,象做,克谐以孝,烝烝乂〈(yi)〉,不格奸。」然则尧试舜之时,顽傲者既已格乂矣。舜履位之后,命禹征有苗,益曰:「帝初于历山,往于田,日号泣于晏天,于父母,负罪引慝〈(te)〉,祗〈(zhl)〉载见瞽艘,夔夔斋栗,瞽亦允若。」既言允若,岂得复有杀之之意乎?司马公亦引九男、百官之语,烝烝之对,而不及益赞禹之辞,故详叙之以示子侄辈。若司马迁《史记》、刘向《列女传》所载,盖相承而不察耳。至于桃应有瞽叟杀人之问,虽曰设疑似而请,然亦可谓无稽之言。孟子拒而不答可也,顾再三为之辞,宜其起后学之惑。
《孟子》这部书,地位可与《论语》相配,只是记载舜的事迹多有错误,所以从本朝以来,司马光、李泰伯和吕南公都有质疑和非议的说法。其中最大的问题,是证实万章关于舜修粮仓、挖井、象进入舜的宫室这些提问是确有其事的。《孟子》既然自己说尧派九个儿子侍奉舜,把两个女儿嫁给他,百官、牛羊、粮仓都齐备,来在田野中侍奉舜。那么挖井、修粮仓这类低贱的劳役,难道不能派一个人去做吗?尧身为天子,象只是一个平民,处心积虑要杀兄长而霸占其妻子,这岂不是朝廷再也没有纲纪法制了!六经以孔子为标准,四岳推荐舜时,本来就说:「他是瞽叟的儿子。父亲愚顽,母亲嚣张,象傲慢,却能以孝心和谐相处,蒸蒸日上地治理,不至于奸恶。」那么尧试用舜的时候,愚顽傲慢的人已经得到治理了。舜即位之后,命令禹征伐有苗,益说:「帝当初在历山,到田间去,每天对着苍天哭泣,对父母,背负罪过,引咎自责,恭敬地侍奉瞽叟,战战兢兢,庄重谨慎,瞽叟也顺从了。」既然说顺从,怎么还会有杀他的意思呢?司马光也引用了九男、百官的话,以及蒸蒸日上的回答,但没有提到益赞美禹的言辞,所以我详细叙述来给子侄们看。至于司马迁《史记》、刘向《列女传》所记载的,大概是相互沿袭而没有细察罢了。至于桃应问瞽叟杀人的问题,虽然说是假设疑问来请教,但也可以说是无稽之谈。孟子拒绝回答就可以了,却再三为他辩解,这自然会引起后学者的困惑。
孔子正名
孔子正名
子路曰:「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」子曰:「必也正名乎!」子路曰:「子之迂也!奚其正?」夫子责数之以为「野」。盖是时夫子在卫,当辄为君之际,留连最久,以其拒父而窃位,故欲正之,此意明白。然子欲适晋,闻其杀鸣犊,临河而还,谓其无罪而杀士也。里名胜母,曾子不入,邑称朝歌,墨子回车,邑里之名不善,两贤去之,安有命世圣人,而肯居无父之国,事不孝之君哉?是可知已!夫子所过者化,不令而行,不言而信,卫辄待以为政,当非下愚而不移者。茍其用我,必将导之以天理,而趣反其真,所谓命驾虚左而迎其父不难也。则其有补于名义,岂不大哉!为是故不忍亟去以须之。既不吾用,于是慨然反鲁。则辄之冥顽悻乱,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!子路曾不能详味圣言,执迷不悟,竟于身死其难。惜哉!
子路说:「卫君等待您去治理政事,您将先做什么?」孔子说:「一定是先正名分吧!」子路说:「您太迂腐了!为什么要正名分?」孔子责备他,认为他「粗野」。大概当时孔子在卫国,正值卫辄为国君的时候,停留最久,因为卫辄拒绝父亲而窃取君位,所以想正名分,这个意思很明白。然而孔子想去晋国,听说晋国杀了鸣犊,到黄河边就返回了,说晋国无罪而杀士人。里巷名叫胜母,曾子不进去;城邑名叫朝歌,墨子掉转车头,城邑里巷的名字不好,两位贤人都离开,哪有命世圣人,却肯住在无父之国,侍奉不孝之君呢?这就可以知道了!孔子所经过的地方,人们被感化,不用命令就能实行,不用言语就能取信,卫辄等待他来治理政事,应该不是下愚而不能改变的人。如果任用我,我一定用天理引导他,促使他回归本真,所谓命令驾车空出左边座位迎接他父亲并不难。那么这对名分道义的补益,难道不大吗!因此不忍心急忙离开而等待他。既然不任用我,于是感慨地返回鲁国。那么卫辄的愚顽悖乱,在天地之间无处可逃了!子路竟然不能仔细体味圣人的话,执迷不悟,最终自身死于这场灾难。可惜啊!
潜火字误
潜火字误
今人所用潜火字,如潜火军兵,潜火器具,其义为防。然以书传考之,乃当为熸〈(jian)〉。《左传》襄二十六年,楚师大败,王夷师熸。昭二十二年,子瑕卒,楚师熸。杜预皆注曰:「吴、楚之间谓火灭为熸。」《释文》音子潜反,火灭也,《礼部韵》将廉反,皆读如歼音。则知当曰熸火。
现在人们所用的「潜火」一词,如潜火军兵、潜火器具,它的意思是防火。但根据古书考证,应当写作「熸」。《左传》襄公二十六年,楚军大败,楚王受伤,军队被烧灭。昭公二十二年,子瑕去世,楚军被烧灭。杜预都注释说:「吴、楚之间称火灭为熸。」《经典释文》注音为子潜反,意思是火灭,《礼部韵》注为将廉反,都读作歼的音。由此可知应当说「熸火」。
永兴天书
永兴天书
《大中祥符》天书之事,起于佞臣,固无足言。而寇莱公在永兴军,信朱能之诈,亦为此举,以得召入,再登相位,驯致雷州之祸,凤德之衰,实为可惜!而《天禧实录》所载云:「周怀政与妖人朱能辈伪造灵命,冀图恩宠,且日进药饵。宰相王钦若屡言其妄,复密陈规谏。怀政惧得罪,因共诬谮,言:『捕获道士谯文易,蓄禁书,有神术,钦若素识之。』故罢相也。」朱能之事,钦若欲以沮寇公之入则有之,谓其陈规谏,当大不然。倘非出于寇,则钦若已攘臂其间矣。《实录》盖钦若提举日所进,是以溢美,岂能弭后人公议哉!
大中祥符年间天书的事,起源于佞臣,本来不值得一说。但寇准在永兴军时,相信朱能的欺诈,也做了这件事,因此被召入朝,再次登上相位,逐渐导致雷州之祸,凤德衰落,实在可惜!而《天禧实录》记载说:「周怀政与妖人朱能等人伪造神灵的旨意,企图求得恩宠,并且每天进献药饵。宰相王钦若多次说这是虚妄的,又秘密陈述规劝。周怀政害怕获罪,于是共同诬告,说:『捕获道士谯文易,他收藏禁书,有神术,王钦若一向认识他。』所以王钦若被罢相。」朱能这件事,王钦若想以此阻止寇准入朝是有的,但说他陈述规劝,应当大不如此。如果不是出于寇准,那么王钦若早已插手其中了。《实录》大概是王钦若提举编修时进呈的,所以过分赞美,怎能平息后人的公论呢!
王衷、嵇绍
王衷、嵇绍
舜之罪也殛鲧〈(jigun)〉,其举也兴禹。鲧之罪足以死,舜徇天下之公议以诛之,故禹不敢怨,而终治水之功,以盖父之恶。魏王衷、嵇绍,其父死于非命。衷之父仪,犹以为司马昭安东司马之故,因语言受害,哀为之终身不西向而坐。绍之父康以魏臣,钟会语之于昭,昭方谋篡魏,阴忌之,以故而及诛。绍乃仕于晋武之世,至为惠帝尽节而死。绍之事亲,视王哀远矣!温公《通鉴》,犹取其荡阴之忠,盖不足道也。
舜惩罚罪人时流放了鲧,举用贤才时重用了禹。鲧的罪行足以致死,舜顺从天下公议而诛杀他,所以禹不敢怨恨,而最终完成治水之功,来掩盖父亲的罪恶。魏国的王衷、嵇绍,他们的父亲死于非命。王衷的父亲王仪,因为担任司马昭的安东司马的缘故,因言语而受害,王衷为此终身不面向西坐。嵇绍的父亲嵇康是魏国臣子,钟会向司马昭进谗言,司马昭正图谋篡夺魏国,暗中忌恨他,因此被杀害。嵇绍却在晋武帝时代出仕,直到为晋惠帝尽节而死。嵇绍侍奉父亲,比王衷差远了!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还取他荡阴之战的忠诚,大概不值得称道。
张忠定公咏,为一代伟人,而治蜀之绩尤为超卓,然《实录》所载,了不及之,但云「出知益州,就加兵部郎中,人为户部。后马知节自益徙延,难其代。朝廷以咏前在蜀,寇攘之后,安集有劳,为政明肃,远民便之,故特命再任」而已。国史本传略同,而增书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。皆诋其知陈州营产业,且与周渭、梁鼎辈五人同传,殊失之也。韩魏公作公神道碑云:「公以魁奇豪杰之才,逢时自奋,智略神出,勋业赫赫,震暴当世,诚一世伟人。」道州所刻帖,有公与潭牧书一纸,王荆公跋其后云:「忠定公殁久矣,而士大夫至今称之,岂不以刚毅正直有劳于世若公者少钦?」文潞公云:「予尝守蜀,睹忠定之像,遗爱在民,钦服已甚。」黄诰云:「公风烈如此,而不至于宰相,然有忠定之才,而无宰相之位,于公何损?有宰相之位,而无忠定之才,于宰相何益?公虽老死,安肯以此易彼哉!」观四人之言,史氏发潜德之幽光,为有负矣。
张忠定公张咏,是一代伟人,而治理蜀地的政绩尤其卓越,但《实录》所记载的,完全没有提到这些,只说「出任益州知州,就地加授兵部郎中,入朝任户部。后来马知节从益州调任延州,难以找到替代的人。朝廷因为张咏先前在蜀地,在寇乱之后,安抚聚集百姓有功,为政清明严整,边远百姓感到便利,所以特别命令他再次任职」而已。国史本传大致相同,而增加了催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。都诋毁他任陈州知州时经营产业,并且与周渭、梁鼎等五人同列一传,很失妥当。韩琦为张公写的神道碑说:「公以卓越豪杰的才能,逢时自奋,智谋策略神出鬼没,功勋业绩赫赫,震动当世,确实是一代伟人。」道州所刻的帖中,有张公给潭州知州的一封信,王安石在它后面题跋说:「忠定公去世很久了,而士大夫至今称赞他,难道不是因为像公这样刚毅正直、有功于世的人太少了吗?」文彦博说:「我曾镇守蜀地,看到忠定公的画像,遗爱在民,非常钦佩。」黄诰说:「公的风骨气节如此,却没有做到宰相,然而有忠定之才,而无宰相之位,对公有什么损失?有宰相之位,而无忠定之才,对宰相有什么益处?公即使老死,怎肯用这个换那个呢!」看这四个人的话,史官发掘潜德的幽光,是有亏欠的。
绯紫假服
绯紫假服
唐宣宗重惜服章,牛丛自司勋员外郎为睦州刺史,上赐之紫,丛既谢,前言曰:「臣所服绯,刺史所借也。」上遵曰:「且赐绯。」然则唐制借服色得于君前服之,国朝之制,到阙则不许。乾道二年,予以起居舍人侍立,见浙西提刑姚宪入对,紫袍金鱼。既退,一阁门吏踵其后嗫嚅。后两日,宪辞归平江,乃绯袍。予疑焉,以问知阁曾觌〈(d0)〉曰:「闻临安守与本路监司皆许服所借,而宪昨紫今绯,何也?」觌曰:「监司惟置局在辇下则许服,漕臣是也;若外郡则否,前日姚误紫,而谒吏不告,已申其罚,且备牒使知之,故今日只本色以入。」姚盖失于审也,然考功格令既不颁于外,亦自难晓。文惠公知徽州日,借紫,及除江东提举常平,告身不借。予闻尝借者当如旧,与郎官薛良朋言之,于是给公据改借。后于江西见转运判官张坚衣绯,张尝知泉州,紫袍矣,予举前说,张欣然即以申考功,已而部符下不许,扣其故,曰:「唯知州借紫而就除本路,虽运判、提举皆得如初,若他路则不可。」竟不知法如何该说也。若曾因知州府惜紫,而后知军州,其服亦借,不以本路他路也。近吴锰以知郴州除提举湖南茶盐,遂仍借紫,正用前比云。
唐宣宗很看重官服品级的赏赐,牛丛从司勋员外郎调任睦州刺史,皇帝赐给他紫色官服。牛丛谢恩后,上前说道:“臣所穿的绯色官服,是刺史职位所借用的。”皇帝立刻说:“那就赐你绯色官服。”可见唐代制度,借用的官服颜色可以在皇帝面前穿着;而本朝的制度,到京城就不允许。乾道二年,我以起居舍人的身份侍立朝中,看见浙西提刑姚宪入朝奏对,穿着紫袍、佩带金鱼袋。退朝后,一位阁门吏跟在他身后小声说话。过了两天,姚宪辞官回平江,却穿着绯袍。我感到疑惑,便问知阁门事曾觌:“听说临安知府和本路监司都允许穿借用的官服,而姚宪昨天穿紫、今天穿绯,这是为什么?”曾觌说:“监司只有在京城设置官署的才允许穿借服,比如转运使;如果在外郡就不行。前天姚宪误穿了紫袍,而谒吏没有告知,已经申报处罚他,并且备了公文让他知道,所以今天他只穿本色的官服入朝。”姚宪大概是疏忽了,但考功的规章既然不颁布到地方,也确实难以知晓。文惠公任徽州知州时,借穿紫袍;等到他被任命为江东提举常平,任命状上却没有借服。我听说曾经借服的人应当照旧,便和郎官薛良朋说起这事,于是发给公据改为借服。后来我在江西见到转运判官张坚穿着绯袍,张坚曾任泉州知州,那时是紫袍。我提起之前的说法,张坚高兴地立即申报考功,但不久部里下文不允许。问他原因,说:“只有知州借穿紫袍后调任本路官职,即使转运判官、提举都能照旧;如果是其他路就不行。”最终也不知道法规到底是怎么说的。如果曾因知州、知府借穿紫袍,后来再任知州、知军,其官服也借穿,不分本路还是他路。近来吴锰以郴州知州身份被任命为湖南提举茶盐,于是仍然借穿紫袍,正是用了前面的例子。
枢密名称更易
枢密院名称的变更
国朝枢密之名,其长为使,则其贰为副使;其长为知院,则其贰为同知院。如柴禹锡知院,向敏中同知,及曹彬为使,则敏中改副使。王继英知院,王旦同知,继冯拯、陈尧叟亦同知,及继英为使,拯、尧叟乃改签书院事,而恩例同副使。王钦若、陈尧叟知院,马知节签书,及王、陈为使,知节迁副使,其后知节知院,则任中正、周起同知。惟熙宁初,文彦博、吕公弼已为使,而陈升之过阙,留,王安石以升之曾再入枢府,遂除知院。知院与使并置,非故事也,安石之意以沮彦博耳。绍兴以来,唯韩世忠、张俊为使,岳飞为副使。此后除使固多,而其贰只为同知,亦非故事也。又使班视宰相,而乾道职制杂压,令副使反在同知院之下,尤为未然。
本朝枢密院的名称,长官称为使,副职就是副使;长官称为知院,副职就是同知院。例如柴禹锡任知院,向敏中任同知;等到曹彬任使,向敏中就改任副使。王继英任知院,王旦任同知;接着冯拯、陈尧叟也任同知;等到王继英任使,冯拯、陈尧叟就改任签书院事,而恩例待遇与副使相同。王钦若、陈尧叟任知院,马知节任签书;等到王钦若、陈尧叟任使,马知节升为副使;后来马知节任知院,则任中正、周起任同知。只有熙宁初年,文彦博、吕公弼已任使,而陈升之路过京城被留下,王安石因为陈升之曾两次进入枢密院,于是任命他为知院。知院与使同时设置,并非旧例,王安石的意思是为了压制文彦博。绍兴以来,只有韩世忠、张俊任使,岳飞任副使。此后任命使固然很多,但副职只设同知,也不是旧例。又,使的班位与宰相相同,而乾道年间的职制杂压令,却让副使的班位反在同知院之下,尤其不妥。
过称宫品
过度称呼官品
士大夫潜妄相尊,日以益甚。予向昔所记文官学士、武官大夫之谚,今又不然。《天圣》职制:内外文武官不得容人过称官品,诸节度、观察,虽检校官未至太傅者,许称太傅;防御使至横行使,许称太保;诸司使许称司徒;幕职官等称本官;录事参军称都曹;县令称长官;判司、簿、尉许称评事。其太博、太保,司徒皆一时本等检校所带之官也。自后法令不复有此一项,以是其风愈炽,不容整革矣。
士大夫之间妄自尊大、互相抬高称呼的风气,日益严重。我以前所记的“文官学士、武官大夫”的谚语,如今又不适用了。《天圣》职制规定:内外文武官员不得容许别人过度称呼自己的官品。各节度使、观察使,即使检校官未到太傅的,允许称太傅;防御使到横行使,允许称太保;各司使允许称司徒;幕职官等称本官;录事参军称都曹;县令称长官;判司、簿、尉允许称评事。这些太傅、太保、司徒都是当时本等检校官所带的官衔。此后法令不再有这一项,因此这种风气愈演愈烈,无法整顿革除了。
仁宗立嗣
仁宗立嗣
东坡作《范蜀公墓志》,云:「仁宗即位三十五年,未有继嗣,嘉祐初得疾,中外危恐。公独上疏乞择宗室贤者,异其礼物,以系天下心。」凡章十九上。至元祐初,韩维上言,谓其首开建储之议,其后大臣乃继有论奏。《司马温公行状》云:「至和三年,仁宗始不豫,国嗣未立,天下寒心而不敢言,惟谏官范镇首发其议,光时为并州通判,闻而继之。」按至和三年九月,改为嘉祐元年,岁在丁酉。而前此皇佑五年甲午,有建州人太常博士张述者,以继嗣未立,上疏曰:「陛下春秋四十四,宗庙社稷之继,未有托焉。以嫌疑而不决,非孝也;群臣以讳避而不言,非忠也。愿择宗亲才而贤者,异其礼秩,试以职务,俾内外知圣心有所属。」至和二年丙申,复言之。前后凡七疏,最后语尤激切。盖述所论乃在两公之前,而当时及后来莫有知之者,为可惜也!
苏东坡作《范蜀公墓志》说:“仁宗即位三十五年,没有继承人。嘉祐初年仁宗患病,朝廷内外都感到危险恐惧。范镇独自上疏请求选择宗室中贤能的人,给予特殊的礼遇,以维系天下人心。”共上了十九次奏章。到元祐初年,韩维上言,说范镇首先提出立储的建议,之后大臣们才相继上奏议论。《司马温公行状》说:“至和三年,仁宗开始身体不适,皇位继承人未立,天下人心寒而不敢言,只有谏官范镇首先提出这个建议,司马光当时任并州通判,听说后也接着上奏。”按:至和三年九月改为嘉祐元年,岁在丁酉。而在此之前,皇祐五年甲午,有建州人太常博士张述,因继承人未立,上疏说:“陛下年龄四十四岁,宗庙社稷的继承还没有着落。因嫌疑而不决断,不是孝道;群臣因忌讳避而不言,不是忠诚。希望选择宗亲中有才能且贤德的人,给予特殊的礼遇和品级,用职务来考验他,使朝廷内外知道圣心有所归属。”至和二年丙申,他又上疏。前后共七次上疏,最后一次言辞尤其激切。张述的议论在范镇、司马光之前,但当时和后来都没有人知道,真是可惜啊!
郎官员数
郎官的人数
绍熙四年冬,客从中都来,持所抄《班朝录》一编相示,盖朝士官职姓名也,读至尚书郎,才有正员四人,其他权摄者亦只六七人耳。因记绍兴二十九年,予为吏、礼部时,同舍郎二十人,皆正官。今既限以曾历监司、郡守,故任馆职及寺监、丞者不可进步,其自外召用者,资级已高,曾不数月,必序迁卿、少,以是居之者益少。政和未,郎员冗溢,至于五十有五。侍御史张朴上殿,徽宗谕使论列,退而奏疏,劾十有六人,大略云:「才品甚下,趋操卑污,有如汪师心者;性资茸阘〈(ta)〉,柔佞取容,有如黄愿、汪希旦者;浅浮躁妄,为肯辈所轻,有如李庄者:轻悦〈(iu0)〉喧嚣,漫不省职,有如李扬者;粗冗不才,褊〈(bian)〉忿轻发,有如成提者;人才碌碌,初无可取,有如张高者;志气衰落,难与任事,有如常环者;大言无当,诞诡不情,有如梁子诲者;资望太轻,士论不厌,有如叶椿、唐作求、吴直夫、章芹、李与权、王良钦、强休甫者。乞行罢斥。」从之。考一时标榜,未必尽当,然十六人者后皆不显,视今日员数,多寡不侔〈(m$u)〉如是。秦桧居相位久,不欲士大夫在朝,未年尤甚。二十四司独刑部有孙敏修一员,余皆兼摄,吏部七司至全付主管告院张云,兵、工人司,并于一寺主簿。又可怪也。
绍熙四年冬天,有客人从京城来,拿了一本抄录的《班朝录》给我看,上面是朝中官员的官职和姓名。读到尚书郎一职,只有正员四人,其他代理的也只有六七人。于是想起绍兴二十九年,我在吏部、礼部任职时,同舍的郎官有二十人,都是正官。如今既然限制必须曾任监司、郡守,所以担任馆职以及寺监、丞的人无法升迁;从地方召用的人,资历品级已经很高,往往不到几个月,必定按序升任卿、少,因此担任郎官的人越来越少。政和末年,郎官人数冗滥,多达五十五人。侍御史张朴上殿,徽宗让他论列朝政,退朝后他上奏疏,弹劾了十六人,大致说:“才品低下、操行卑污的,如汪师心;性情猥琐、柔媚取容的,如黄愿、汪希旦;浅浮躁妄、被同辈轻视的,如李庄;轻浮喧闹、不省职事的,如李扬;粗陋无才、偏狭易怒的,如成提;人才平庸、毫无可取的,如张高;志气衰落、难当重任的,如常环;大言不惭、荒诞不实的,如梁子诲;资望太轻、士论不满的,如叶椿、唐作求、吴直夫、章芹、李与权、王良钦、强休甫。请求将他们罢免斥退。”皇帝听从了。考察当时的品评,未必都恰当,但这十六人后来都不显达,与今日的员数相比,多寡如此悬殊。秦桧任宰相时间很久,不愿士大夫在朝中,晚年尤其严重。二十四司中只有刑部有孙敏修一人,其余都由人兼任;吏部七司甚至全部交给主管告院的张云,兵部、工部两司合并到一寺的主簿那里。这又是一件怪事。
东坡慕乐天
苏东坡仰慕白居易
苏公责居黄州,始自称东坡居士。详考其意,盖专慕白乐天而然。白公有《东坡种花》二诗云:「持钱买花树,城东坡上栽。」又云:「东坡春向暮,树木今何如?」又有《步东坡》诗云:「朝上东坡步,夕上东坡步。东坡何所爱?爱此新成树。」又有《别东坡花树》诗云:「何处殷勤重回首?东坡桃李种新成。」皆为忠州刺史时所作也。苏公在黄,正与白公忠州相似,因忆苏诗,如《赠写真李道士》云:「他时要指集贤人,知是香山老居士。」《赠善相程杰》云:「我似乐天君记取,华颠赏遍洛阳春。」《送程懿叔》云:「我甚似乐天,但无素与蛮。」《入侍迩英》云:「定似香山老居士,世缘终浅道根深。」而跋曰:「乐天自江州司马除忠州刺史,旋以主客郎中知制诰,遂拜中书舍人。某虽不敢自比,然谪居黄州,起知文登,召为仪曹,遂忝侍从。出处老少,大略相似,庶几复享晚节闲适之乐。」《去杭州》云:「出处依稀似乐天,敢将衰朽较前贤。」序曰:「平生自觉出处老少粗似乐天。」则公之所以景仰者,不止一再言之,非东坡之名偶尔暗合也。
苏东坡被贬谪居住在黄州时,才开始自称“东坡居士”。详细考察他的用意,大概是专门仰慕白居易(字乐天)才这样的。白公有《东坡种花》两首诗说:“拿着钱买花树,在城东的坡上栽种。”又说:“东坡的春天已到暮时,树木如今怎么样?”还有《步东坡》诗说:“早上走上东坡散步,晚上也走上东坡散步。东坡有什么值得喜爱的?喜爱这些新长成的树木。”又有《别东坡花树》诗说:“什么地方殷勤地再次回首?是东坡上新种成的桃李。”这些都是他在担任忠州刺史时所作。苏公在黄州,正与白公在忠州的情况相似,因此回忆苏诗,比如《赠写真李道士》说:“将来要指着集贤院的人,知道是香山老居士。”《赠善相程杰》说:“我像乐天您要记住,满头白发赏遍了洛阳的春天。”《送程懿叔》说:“我很像乐天,只是没有素和蛮(白居易的侍妾)。”《入侍迩英》说:“一定像香山老居士,世间缘分终究浅薄而道根深厚。”而跋文说:“乐天从江州司马升任忠州刺史,不久以主客郎中身份知制诰,于是被任命为中书舍人。我虽然不敢自比,但被贬谪居住在黄州,起用为文登知县,召入为仪曹,于是忝列侍从。出仕和退隐、年纪老少,大致相似,或许能再享受晚年的闲适之乐。”《去杭州》说:“出仕退隐隐约相似乐天,怎敢以衰朽之身与前辈贤人比较。”序文说:“平生自觉出仕退隐和年纪老少大致与乐天相似。”那么苏公之所以景仰白居易,不止一次提到,并非“东坡”这个名称偶然巧合。
老杜《缚鸡行》一篇云:「小奴缚鸡向市卖,鸡被缚急相喧争。家中厌鸡食虫蚁,不知鸡卖还遭烹。虫鸡于人何厚薄?吾叱奴儿解其缚。鸡虫得失无了时,注目寒江倚山阁。」此诗自是一段好议论,至结句之妙,非他人所能跂及也。予友李德远尝赋《东西船行》,全拟其意。举以相示云:「东船得风帆席高,千里瞬息轻鸿毛。西船见笑苦迟钝,汗流撑折百张篙。明日风翻波浪异,西笑东船却如此。东西相笑无已时,我但行藏任天理。」是时,德远诵至三过,颇自喜,予曰:「语意绝工,几于得夺胎法,只恐行藏任理与注目寒江之句,似不可同日语。」德远以为知言,锐欲易之,终不能满意也。
杜甫的《缚鸡行》一篇说:“小奴仆捆着鸡去市场卖,鸡被捆得急迫互相喧闹争斗。家中讨厌鸡吃虫蚁,却不知鸡卖掉后还会被烹煮。虫和鸡对于人有什么厚薄之分?我呵斥奴仆解开它的捆绑。鸡和虫的得失没有尽头,我倚着山阁注视着寒冷的江水。”这首诗自然是一段好的议论,到结尾句的妙处,不是别人所能企及的。我的朋友李德远曾作《东西船行》,完全模仿它的意思。拿出来给我看说:“东边的船顺风帆席高挂,千里之遥瞬息而过轻如鸿毛。西边的船被嘲笑苦于迟钝,汗流浃背撑断了上百根竹篙。明天风向翻转波浪不同,西边船嘲笑东边船却也是如此。东西船互相嘲笑没有尽头,我只是行藏听任天理。”当时,德远朗诵了多遍,颇为自得,我说:“语意极其工巧,几乎得到了夺胎法,只怕‘行藏任理’与‘注目寒江’的句子,似乎不能相提并论。”德远认为这是知音之言,急切想修改它,但最终不能让自己满意。
油污衣诗
油污衣诗
予甫十岁时,过衢州白沙渡,见岸上酒店败壁间,有题诗两绝,其名曰《犬落水》、《油污衣》。《犬》诗太俗不足传,独后一篇殊有理致。其词云:「一点清油污白衣,斑斑驳驳使人疑。纵饶洗遍千江水,争似当初不污时。」是时甚爱其语,今六十余年,尚历历不忘,漫志于此。
我刚十岁时,经过衢州的白沙渡,看见岸上酒店破败的墙壁间,有题写的两首绝句,它们的名字叫《犬落水》、《油污衣》。《犬》诗太俗气不值得流传,只有后一篇特别有道理和情致。它的词句说:“一点清油弄脏了白衣,斑斑驳驳让人疑惑。即使洗遍千江水,怎比得上当初不被弄脏的时候。”当时我非常喜爱这些话,如今六十多年了,还历历在目不能忘记,随意记录在这里。
北虏诛宗王
北虏诛杀宗王
绍兴庚申,虏主直诛宗室七十二王,韩昉作诏,略云:「周行管叔之诛,汉致燕王之辟,兹惟无赦,古不为非。不图骨肉之间,有怀蜂虿〈(chài)〉之毒。皇伯太师宋国王宗磐谓为先帝之元子,常蓄无君之祸心;皇叔太傅兖国王宗俊、虞王宗英、滕王宗伟等,逞躁欲以无厌,助逆谋之妄作。欲申三宥,公议岂容?不烦一兵,群凶悉殄。已各伏辜,并除属籍讫。」绍熙癸丑,今虏主诛其叔郑王,诏曰:「朕早以嫡孙,钦承先绪。皇叔定武军节度使郑王允蹈,属处诸父,任当重藩,潜引凶徒,共为反计,自以元妃之长子,异于他母之诸王,冀幸国灾,窥伺神器。其妹泽国公主长乐牵同产之爱,驸马都尉唐括蒲刺睹狃连姻之私,预闻其谋,相济以恶。欲宽燕邸之戮,姑致郭邻之囚,询诸群言,用示大戒。允蹈及其妻卞玉与男按春、阿辛并公主皆赐自尽,令有司依礼收葬,仍为辍朝。」二事甚相类,盖其视宗族至亲与涂之人无异也。是年冬,倪正父奉使,馆于中山,正其诛戮处,相去一月,犹血腥触人,枯骸塞井,为之终夕不安寝云。
绍兴庚申年,金国主完颜亶诛杀宗室七十二王,韩昉起草诏书,大致说:“周朝施行对管叔的诛杀,汉朝对燕王处以死刑,这些都不予赦免,古人不认为不对。没想到骨肉之间,怀有蜂蝎般的毒心。皇伯太师宋国王宗磐,自认为是先帝的长子,常怀有目无君主的祸心;皇叔太傅兖国王宗俊、虞王宗英、滕王宗伟等人,逞其急躁的欲望而不知满足,协助叛逆的阴谋妄自行动。想要申明三次宽宥,公众的议论岂能容许?不烦劳一兵一卒,群凶全部被消灭。已经各自伏罪,并除去宗族属籍完毕。”绍熙癸丑年,当今金主完颜璟诛杀他的叔父郑王,诏书说:“朕早年以嫡孙身份,恭敬地继承先帝的基业。皇叔定武军节度使郑王允蹈,处于诸位父辈的地位,担任重要藩镇的职务,暗中招引凶徒,共同策划反叛,自认为是元配皇后的长子,不同于其他母亲所生的诸王,希望国家发生灾祸,窥伺帝位。他的妹妹泽国公主长乐牵于同胞之爱,驸马都尉唐括蒲刺睹拘泥于联姻的私情,预先知道他的阴谋,相互助长恶行。想要宽恕如同燕王般的杀戮,姑且将他囚禁在郭邻,询问众人的意见,用以显示重大的警戒。允蹈和他的妻子卞玉以及儿子按春、阿辛和公主都赐令自尽,命令有关部门依照礼仪收葬,并为此停止朝会。”这两件事很相似,大概他们看待宗族至亲与路上的行人没有区别。这年冬天,倪正父奉命出使,住在中山,正是他们诛杀的地方,相距一个月,仍然血腥味刺鼻,枯骨填塞水井,为此整夜不能安睡。
州郡书院
州郡书院
太平兴国五年,以江州白鹿洞主明起为褒信主簿。洞在庐山之阳,尝聚生徒数百人。李煜有国时,割善田数十顷,取其租廪给之;选太学之通经者,俾领洞事,日为诸生讲诵。于是起建议以其田入官,故爵命之。白鹿洞由是渐废。大中祥符二年,应天府民曹诚,即楚丘戚同文旧居造舍百五十间,聚书数千卷,博延生徒,讲习甚盛。府奏其事,诏赐额曰应天府书院,命奉礼郎戚舜宾主之,仍令本府幕职官提举,以诚为府助教。宋兴,天下州府有学自此始。其后潭州又有岳麓书院。及庆历中,诏诸路州郡皆立学,设官教授,则所谓书院者当合而为一。今岳麓、白鹿复营之,各自养士,其所廪给礼貌乃过于郡庠。近者巴州亦创置,是为一邦而两学矣。大学、辟雍并置,尚且不可,是于义为不然也。
太平兴国五年,任命江州白鹿洞主明起为褒信县主簿。白鹿洞在庐山的南面,曾经聚集学生数百人。李煜统治时期,划拨数十顷良田,收取田租来供给他们;选拔太学中通晓经书的人,让他管理洞中事务,每天为学生讲诵。这时明起建议将那些田地归入官府,所以朝廷授予他官职。白鹿洞从此逐渐废弃。大中祥符二年,应天府百姓曹诚,在楚丘戚同文的旧居建造房屋一百五十间,聚集书籍数千卷,广泛招收学生,讲习非常兴盛。府上奏此事,皇帝下诏赐匾额为“应天府书院”,任命奉礼郎戚舜宾主持,并命令本府的幕职官提举,任命曹诚为府助教。宋朝兴起,天下州府有学校从此开始。之后潭州又有岳麓书院。到庆历年间,下诏各路州郡都设立学校,设置官员教授,那么所谓的书院应当合并为一。如今岳麓、白鹿又营建起来,各自培养士人,它们的供给和礼遇竟然超过郡学。近来巴州也创建设置,这是一个地方有两所学校了。太学和辟雍同时设置尚且不可,这在道理上是不对的。
何韩同姓
何韩同姓
韩文公《送何坚序》云:「何与韩同姓为近。」尝疑其说无所从出,后读《史记·周本纪》,应劭曰:「《氏姓注》云,以何姓为韩后。」邓名世《姓氏书辩证》云:「何氏出自姬姓,食采韩原,为韩氏。韩王建为秦所灭,子孙散居陈、楚,江、淮间以韩为何,随声变为何氏,然不能详所出也。」韩王之失国者名安,此云建,乃齐王之名,邓笔误耳。予后读孙愐〈(miǎn)〉《唐韵》云:「韩灭,子孙分散江、淮间,音以韩为何,字随音变,遂为何氏。」乃知名世用此。
韩文公《送何坚序》说:“何与韩同姓,关系亲近。”我曾经怀疑这种说法没有出处,后来读《史记·周本纪》,应劭说:“《氏姓注》说,以何姓为韩的后代。”邓名世《姓氏书辩证》说:“何氏出自姬姓,食采于韩原,成为韩氏。韩王建被秦国灭亡,子孙散居在陈、楚之地,长江、淮河之间的人把韩读为何,随着读音变化为何氏,但不能详细知道其出处。”失去国家的韩王名叫安,这里说建,是齐王的名字,是邓名世的笔误。我后来读孙愐的《唐韵》说:“韩灭亡后,子孙分散在长江、淮河之间,读音把韩读为何,字随音变,于是成为何氏。”才知道邓名世采用了这个说法。

← 第 36 篇 · 目录 · 第 38 篇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