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邦靖《朝邑志》二卷,为书七篇:一曰《总志》,二曰《风俗》,三曰《物产》,四曰《田赋》,五曰《名宦》,六曰《人物》,七曰《杂记》。总约不过六七千言,用纸十六七番,志乘之简,无有过于此者。康《武功》极意求简,望之瞠乎后矣。康为作序,亦极称之。
韩邦靖的《朝邑志》共两卷,分为七篇:第一篇叫《总志》,第二篇叫《风俗》,第三篇叫《物产》,第四篇叫《田赋》,第五篇叫《名宦》,第六篇叫《人物》,第七篇叫《杂记》。全书总共不过六七千字,用了十六七张纸,地方志的简略程度,没有超过这部书的。康海的《武功志》极力追求简练,但和它相比,就显得望尘莫及了。康海还为这部书作了序,也极力称赞它。
今观文笔,较康实觉简净;惟总志于古迹中,入唐诗数首为芜杂耳。康氏、韩氏皆能文之士,而不解史学,又欲求异于人,故其为书,不情至此,作者所不屑道也。然康氏犹存时人修志规模,故以志法绳之,疵谬百出。韩氏则更不可以为志,直是一篇无韵之《朝邑赋》,又是一篇强分门类之《朝邑考》;入于六朝小书短记之中,如《陈留风俗》、《洛阳伽蓝》诸传记,不以史家正例求之,未始不可通也。故余于《武功》、《朝邑》二家之志,以《朝邑》为稍优。然《朝邑志》之疵病虽少,而程济从建文事,滥采野史,不考事实,一谬也。并选举于人物,而举人进士不载科年,二谬也。书其父事,称韩家君名,至今人不知其父何名。列女有韩太宜人张氏,自系邦靖尊属,但使人至今不知为何人之妻,何人之母。古人临文不讳。或谓司马迁讳其父谈为同;然《滑稽传》有谈言微中,不讳谈字,恐讳名之说未确。就使讳之,而自叙家世,必实著其父名,所以使后人有所考也。今邦靖讳其父,而使人不知为谁;称其尊属为太宜人,而使人不知为谁之妻母;则是没其先人行事,欲求加人而反损矣。三谬也。
现在看它的文笔,比起康海确实觉得简洁干净;只是在《总志》部分,古迹中收录了几首唐诗,显得芜杂罢了。康氏和韩氏都是擅长写文章的人,却不懂史学,又想标新立异,所以他们的书,不合情理到了这种地步,这是真正著书的人所不屑一提的。不过康氏还保留了一些当时人修志的体例规模,所以用修志的法则来衡量它,毛病百出。韩氏这部书就更不能算是志书了,简直是一篇没有韵脚的《朝邑赋》,又是一篇勉强划分门类的《朝邑考》;把它放到六朝时期那些短篇小记之中,比如《陈留风俗传》、《洛阳伽蓝记》这类传记里,不用史家的正统标准去要求它,也未必不能说得通。所以我对《武功志》和《朝邑志》这两家志书,认为《朝邑志》稍微好一些。但是《朝邑志》的毛病虽然少一些,其中记载程济跟随建文帝的事,滥采野史传闻,不考证事实,这是第一个错误。把选举内容合并到人物志里,而且举人、进士不记载考中的年份,这是第二个错误。记载他父亲的事,只称“韩家君”的名讳,至今让人不知道他父亲叫什么名字。列女传中有“韩太宜人张氏”,这自然是韩邦靖的尊长,但让人至今不知道她是何人的妻子、何人的母亲。古人写文章时不避讳。有人说司马迁避讳他父亲司马谈的名字,把“谈”写作“同”;但《滑稽列传》中有“谈言微中”这句话,并没有避讳“谈”字,恐怕避讳名字的说法并不确切。就算避讳,自己叙述家世时,也一定要如实写出父亲的名字,这是为了让后人有所考证。现在韩邦靖避讳他父亲的名字,让人不知道是谁;称呼他的尊长为“太宜人”,让人不知道是谁的妻子、母亲;这就是埋没了先人的事迹,本想抬高他们,反而损害了他们。这是第三个错误。
至于篇卷之名,古人以竹简为篇;简策不胜,则别自为编,识以甲乙,便稽核耳。后人以缯帛成卷,较竹简所载为多,故以篇为文之起讫,而卷则槪以轴之所胜为量;篇有义理,而卷无义理故也。近代则纸册写书,较之卷轴,可增倍蓰,题名为卷,不过存古名耳。如累纸不须别自为册,则分篇者,毋庸更分卷数,为其本自无义理也。今《武功》、《朝邑》二志,其意嫌如俗纂之分门类,而括题俱以篇名,可谓得古人之似矣。《武功》用纸六十余番,一册足用,而必分七篇以为三卷,于义已无所取。《朝邑》用纸仅十余番,不足一册之用,而亦分七篇以为二卷,则何说也?或曰:此乃末节,非关文义,何为屑屑较之?不知二家方以作者自命,此等篇题名目,犹且不达古人之意,则其一笔一削,希风前哲,不自度德量力,槪可知矣。
至于篇和卷的名称,古人用竹简写书,所以称为“篇”;竹简太多拿不动,就另外编成一捆,用甲乙等序号标记,只是为了便于查核罢了。后人用缯帛写成卷轴,比竹简承载的内容多,所以用“篇”来标示文章的起止,而“卷”则大致以卷轴能容纳的量为单位;这是因为“篇”有义理上的意义,而“卷”没有义理上的意义。近代用纸张册页写书,比起卷轴,容量可以增加好几倍,却仍然称为“卷”,不过是保留古名罢了。如果累积的纸张不需要另外装订成册,那么分篇的,就不必再分卷数,因为卷数本来就没有义理上的意义。现在《武功志》和《朝邑志》这两部志书,它们的作者嫌恶像世俗编纂那样分门别类,所以总括标题都用“篇”来命名,可以说得到了古人形式上的相似。《武功志》用了六十多张纸,一册就够用了,却一定要把七篇分成三卷,在义理上已经没什么可取之处。《朝邑志》只用了十多张纸,连一册都不够用,却也把七篇分成两卷,这又怎么解释呢?有人说:这是细枝末节,不关乎文章义理,何必斤斤计较?不知道这两家正以著作者自居,连这种篇题名目,尚且不能通晓古人的用意,那么他们下笔删削,追慕前代哲人的风尚,却不自量力,大概也就可以知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