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宗初即位,谓侍臣曰:「准《礼》,名,终将讳之。前古帝王,亦不生讳其名,故周文王名昌,《周诗》云:『克昌厥后。』春秋时鲁庄公名同,十六年《经》书:『齐侯、宋公同盟于幽。』惟近代诸帝,妄为节制,特令生避其讳,理非通允,宜有改张。」因诏曰:「依《礼》,二名义不偏讳,尼父达圣,非无前指。近世以来,曲为节制,两字兼避,废阙已多,率意而行,有违经语。今宜依据礼典,务从简约,仰效先哲,垂法将来,其官号人名,及公私文籍,有『世』及『民』两字不连读,并不须避。」
太宗刚即位时,对侍臣说:“按照《礼记》的规定,人的名字,死后是要避讳的。前代的帝王,生前也不避讳自己的名字,所以周文王名叫昌,《周诗》中说:‘克昌厥后。’春秋时鲁庄公名叫同,庄公十六年《春秋》经文中记载:‘齐侯、宋公同盟于幽。’只有近代的各位帝王,胡乱加以限制,特别下令在生前就避讳他们的名字,这在道理上是不通达公允的,应该有所改变。”于是下诏说:“依据《礼记》,两个字的名字不单独避讳其中一字,孔夫子是通达的圣人,并非没有先前的指示。近代以来,曲意加以限制,两个字都避讳,废弃缺漏已经很多,随意行事,违背了经典的说法。现在应该依据礼法典籍,务必遵从简约,向上效法先哲,为将来留下法则。那些官号、人名以及公私文书典籍中,有‘世’和‘民’两个字如果不连在一起读的,都不需要避讳。”
贞观二年,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曰:「窃见密王元晓等俱是懿亲,陛下友爱之怀,义高古昔,分以车服,委以藩维,须依礼仪,以副瞻望。比见帝子拜诸叔,诸叔亦即答拜,王爵既同,家人有礼,岂合如此颠倒昭穆?伏愿一垂训诫,永循彜则。」太宗乃诏元晓等,不得答吴王恪、魏王泰兄弟拜。
贞观二年,中书舍人高季辅上奏疏说:“我私下看到密王李元晓等人都是至亲,陛下您友爱的胸怀,道义高于古代,赐给他们车马服饰,委任他们藩王的重任,必须依照礼仪,以符合众人的期望。近来看到皇子们拜见各位叔父,各位叔父也立即回拜,王爵既然相同,家人之间有礼法,怎么能这样颠倒长幼次序呢?恳请陛下给予训示告诫,让他们永远遵循常法。”太宗于是下诏给李元晓等人,不得回拜吴王李恪、魏王李泰兄弟。
贞观四年,太宗谓侍臣曰:「经闻京城士庶居父母丧者,乃有信巫书之言,辰日不哭,以此辞于吊问,拘忌辍哀,败俗伤风,极乖人理。宜令州县教导,齐之以礼典。」
贞观四年,太宗对侍臣说:“我听说京城士人百姓中,有处在父母丧期的人,竟然相信巫书上的话,在辰日不哭泣,因此拒绝别人的吊唁慰问,拘泥于禁忌而停止哀伤,败坏风俗,非常违背人情事理。应该命令州县加以教导,用礼法典籍来规范他们。”
贞观五年,太宗谓侍臣曰:「佛道设教,本行善事,岂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,坐受父母之拜,损害风俗,悖乱礼经,宜即禁断,仍令致拜于父母。」
贞观五年,太宗对侍臣说:“佛道设立教化,本来是劝人行善事,哪里能允许僧尼道士等人狂妄地自我尊崇,安然坐着接受父母的跪拜,损害风俗,违背礼经,应该立即禁止,并且命令他们向父母行跪拜礼。”
贞观六年,太宗谓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曰:「比有山东崔、卢、李、郑四姓,虽累叶陵迟,犹恃其旧地,好自矜大,称为士大夫。每嫁女他族,必广索聘财,以多为贵,论数定约,同于市贾,甚损风俗,有紊礼经。既轻重失宜,理须改革。」乃诏吏部尚书高士廉、御史大夫韦挺、中书侍郎岑文本、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,刊正姓氏,普责天下谱牒,兼据凭史传,剪其浮华,定其真伪,忠贤者褒进,悖逆者贬黜,撰为《氏族志》。士廉等及进定氏族等第,遂以崔干为第一等。太宗谓曰:「我与山东崔、卢、李、郑,旧既无嫌,为其世代衰微,全无官宦,犹自云士大夫,婚姻之际,则多索财物,或才识庸下,而偃仰自高,贩鬻松槚,依托富贵,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?且士大夫有能立功,爵位崇重,善事君父,忠孝可称,或道义清素,学艺通博,此亦足为门户,可谓天下士大夫。今崔、卢之属,惟矜远叶衣冠,宁比当朝之贵?公卿已下,何暇多输钱物,兼与他气势,向声背实,以得为荣。我今定氏族者,诚欲崇树今朝冠冕,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,只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?不论数代已前,只取今日官品、人才作等级,宜一量定,用为永则。」遂以崔干为第三等。至十二年,书成,凡百卷,颁天下。又诏曰:「氏族之美,实系于冠冕,婚姻之道,莫先于仁义。自有魏失御,齐氏云亡,市朝既迁,风俗陵替,燕、赵古姓,多失衣冠之绪,齐、韩旧族,或乖礼义之风。名不著于州闾,身未免于贫贱,自号高门之胄,不敦匹嫡之仪,问名惟在于窃赀,结褵必归于富室。乃有新官之辈,丰财之家,慕其祖宗,竞结婚姻,多纳货贿,有如贩鬻。或自贬家门,受辱于姻娅;或矜其旧望,行无礼于舅姑。积习成俗,迄今未已,既紊人伦,实亏名教。朕夙夜兢惕,忧勤政道,往代蠹害,咸已惩革,唯此弊风,未能尽变。自今以后,明加告示,使识嫁娶之序,务合礼典,称朕意焉。」
贞观六年,太宗对尚书左仆射房玄龄说:“近来山东有崔、卢、李、郑四个姓氏,虽然世代衰落,仍然依仗他们过去的门第,喜欢自我夸耀,自称是士大夫。每次嫁女儿到其他家族,必定广泛索要聘礼财物,以多为贵,论定数目签订婚约,如同市场上的买卖,非常损害风俗,扰乱礼经。既然轻重失当,按理必须改革。”于是下诏命令吏部尚书高士廉、御史大夫韦挺、中书侍郎岑文本、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人,考订校正姓氏,普遍收集天下的谱牒,同时依据史传记载,剪除其中的浮华成分,确定其真伪,忠诚贤能的人加以褒扬提拔,悖逆的人加以贬斥罢黜,编撰成《氏族志》。高士廉等人等到进呈确定氏族的等级时,就把崔干列为第一等。太宗对他们说:“我与山东的崔、卢、李、郑,过去本无嫌隙,只是因为他们世代衰微,全无官宦人士,还自称士大夫,在婚姻之际,就多索要财物,有的人才能见识平庸低下,却傲慢自大,贩卖祖上的名声,依托富贵,我不理解世间为什么看重他们?况且士大夫有能建立功勋,爵位崇高尊贵,善于侍奉君主父母,忠孝值得称道,或者道德仁义清正朴素,学问技艺通达广博,这也足以成为门户,可以称为天下的士大夫。现在崔、卢这类人,只夸耀远祖的官爵,难道能比得上当朝的显贵吗?公卿以下的人,哪里有空闲多送钱财物品,还给他们增添气势,追求虚名而背离实际,以得到他们的婚姻为荣耀。我现在制定氏族等级,实在是想尊崇树立当今朝廷的官宦,为什么崔干还是第一等,只是你们不看重我的官爵吗?不论几代以前,只取今天的官品、人才作为等级,应该统一衡量确定,作为永久的准则。”于是把崔干定为第三等。到贞观十二年,书编成,共一百卷,颁布天下。又下诏说:“氏族的美好,实际在于官爵,婚姻的道理,没有比仁义更重要的。自从北魏失去统治,北齐灭亡,朝代已经变迁,风俗衰败,燕、赵地区的古老姓氏,大多失去了官宦的传承,齐、韩地区的旧族,有的违背了礼义的风尚。名声不显扬于乡里,自身不免于贫贱,却自称是高门大族的后代,不重视嫡庶匹配的礼仪,问名纳采只在于窃取钱财,结婚必定归于富裕之家。于是有新近做官的人、财富丰厚的家庭,羡慕他们的祖宗,争相与他们缔结婚姻,多送财物,如同贩卖。有的人自我贬低家门,在姻亲那里受到侮辱;有的人夸耀自己的旧日门望,对公婆行无礼之事。积习成为风俗,至今没有停止,既扰乱了人伦,实在损害了名教。我日夜警惕谨慎,忧虑勤勉于治国之道,前代的弊病祸害,都已经惩戒改革,只有这种不良风气,未能完全改变。从今以后,明确加以告示,使人们认识嫁娶的次序,务必符合礼典,符合我的心意。”
礼部尚书王珪子敬直,尚太宗女南平公主。珪曰:「《礼》有妇见舅姑之仪,自近代风俗弊薄,公主出降,此礼皆废。主上钦明,动循法制,吾受公主谒见,岂为身荣,所以成国家之美耳。」遂与其妻就位而坐,令公主亲执巾,行盥馈之道,礼成而退。太宗闻而称善。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,皆遣备行此礼。
礼部尚书王珪的儿子王敬直,娶了太宗女儿南平公主。王珪说:“《礼记》中有新妇拜见公婆的礼仪,自从近代风俗败坏浅薄,公主出嫁,这种礼仪都废除了。主上英明,举动遵循法度,我接受公主的拜见,哪里是为了自身的荣耀,是为了成就国家的美德罢了。”于是和他的妻子就位坐下,让公主亲自拿着毛巾,行洗手进食的礼仪,礼仪完成后才退下。太宗听说了称赞做得好。此后公主出嫁有公婆的,都让他们完备地施行这种礼仪。
贞观十二年,太宗谓侍臣曰:「古者诸侯入朝,有汤沐之邑,刍禾百车,待以客礼。昼坐正殿,夜设庭燎,思与相见,问其劳苦。又汉家京成亦为诸郡立邸舍。顷闻考使至京者,皆赁房以坐,与商人杂居,才得容身而已。既待礼之不足,必是人多怨叹,岂肯竭情于共理哉?」乃令就京城闲坊,为诸州考使各造邸第。及成,太宗亲幸观焉。
贞观十二年,太宗对侍臣说:“古代诸侯入朝,有汤沐的封邑,草料粮食百车,用客礼接待。白天坐在正殿,夜晚设置庭燎,想着与他们相见,询问他们的劳苦。另外汉朝京城也为各郡设立官邸。近来听说考核使到京城的,都租赁房屋居住,与商人混杂居住,仅仅能够容身罢了。既然接待的礼仪不足,必定是很多人怨恨叹息,怎么肯尽心竭力共同治理呢?”于是命令在京城空闲的坊里,为各州的考核使各自建造官邸。等到建成,太宗亲自前往观看。
贞观十三年,礼部尚书王珪奏言:「准令,三品以上,遇亲王于路,不合下马,今皆违法申敬,有乖朝典。」太宗曰:「卿辈欲自崇贵,卑我儿子耶?」魏征对曰:「汉、魏已来,亲王班皆次三公下。今三品并天子六尚书九卿,为王下马,王所不宜当也。求诸故事,则无可凭,行之于今,又乖国宪,理诚不可。」帝曰:「国家立太子者,拟以为君。人之修短,不在老幼。设无太子,则母弟次立。以此而言,安得轻我子耶?」征又曰:「殷人尚质,有兄终弟及之义。自周已降,立嫡必长,所以绝庶孽之窥窬,塞祸乱之源本。为国家者,所宜深慎。」太宗遂可王珪之奏。
贞观十三年,礼部尚书王珪上奏说:“按照法令,三品以上官员,在路上遇到亲王,不应该下马,现在都违反法令表示敬意,有违朝廷典制。”太宗说:“你们想要自己尊贵,轻视我的儿子吗?”魏征回答说:“汉、魏以来,亲王的班位都在三公之下。现在三品官员以及天子的六部尚书、九卿,为亲王下马,亲王是不应当接受的。查考过去的典章,没有依据,在现在施行,又违背国家法令,道理上确实不可以。”太宗说:“国家设立太子,是准备让他做国君。人的寿命长短,不在于老幼。假如没有太子,那么同母弟依次继立。以此来说,怎么能轻视我的儿子呢?”魏征又说:“殷人崇尚质朴,有兄终弟及的制度。自从周代以来,立嫡子必定是长子,这是为了断绝庶子非分的企图,堵塞祸乱的根源。治理国家的人,应当非常谨慎。”太宗于是同意了王珪的奏请。
贞观十四年,太宗谓礼官曰:「同爨尚有缌麻之恩,而嫂叔无服,又舅之与姨,亲疏相似,而服之有殊,未为得礼,宜集学者详议。余有亲重而服轻者,亦附奏闻。」是月尚书八座与礼官定议曰:
臣窃闻之,礼所以决嫌疑、定犹豫、别同异、明是非者也,非从天下,非从地出,人情而已矣。人道所先,在乎敦睦九族。九族敦睦,由乎亲亲,以近及远。亲属有等差,故丧纪有隆杀,随恩之薄厚,皆称情以立文。原夫舅之与姨,虽为同气,推之于母,轻重相悬。何则?舅为母之本宗,姨乃外戚他姓,求之母族,姨不与焉,考之经史,舅诚为重。故周王念齐,是称舅甥之国;秦伯怀晋,实切《渭阳》之诗。今在舅服止一时之情,为姨居丧五月,徇名丧实,逐末弃本,此古人之情或有未达,所宜损益,实在兹乎。
《礼记》曰:「兄弟之子犹子也,盖引而进之也。嫂叔之无服,盖推而远之也。」礼,继父同居则为之期,未尝同居则不为服。从母之夫,舅之妻,二人相为服。或曰「同爨缌麻」。然则继父且非骨肉,服重由乎同爨,恩轻在乎异居。固知制服虽系于名文,盖亦缘恩之厚薄者也。或有长年之嫂,遇孩童之叔,劬劳鞠养,情若所生,分饥共寒,契阔偕老,譬同居之继父,方他人之同爨,情义之深浅,宁可同日而言哉?在其生也,乃爱同骨肉,于其死也,则推而远之,求之本源,深所未喻。若推而远之为是,则不可生而共居;生而共居为是,则不可死同行路。重其生而轻其死,厚其始而薄其终,称情立文,其义安在?且事嫂见称,载籍非一。郑仲虞则恩礼甚笃,颜弘都则竭诚致感,马援则见之必冠,孔伋则哭之为位,此盖并躬践教义,仁深孝友,察其所行之旨,岂非先觉者欤?但于时上无哲王,礼非下之所议,遂使深情郁于千载,至理藏于万古,其来久矣,岂不惜哉!
今陛下以为尊卑之叙,虽焕乎已备,丧纪之制,或情理未安,爰命秩宗,详议损益。臣等奉遵明旨,触类傍求,采摭群经,讨论传记,或抑或引,兼名兼实,损其有余,益其不足,使无文之礼咸秩,敦睦之情毕举,变薄俗于既往,垂笃义于将来,信六籍所不能谈,超百王而独得者也。
谨按曾祖父母,旧服齐衰三月,请加为齐衰五月;嫡子妇,旧服大功,请加为期;众子妇,旧服小功,今请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;嫂叔,旧无服,今请服小功五月。其弟妻及夫兄亦小功五月。舅,旧服缌麻,请加与从母同服小功五月。
诏从其议。此并魏征之词也。
贞观十四年,太宗对礼官说:“同灶吃饭的人还有缌麻的恩情,而嫂子与小叔之间却没有丧服,另外舅舅与姨妈,亲疏相似,而丧服却有不同,不算合乎礼制,应该召集学者详细商议。其余有亲情重而丧服轻的情况,也附带上奏报告。”这个月,尚书省的八座官员与礼官共同议定说:
我私下听说,礼是用来决断嫌疑、确定犹豫、辨别同异、明辨是非的,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,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,不过是人情罢了。人伦之道首要的,在于敦厚和睦九族。九族敦厚和睦,在于亲爱亲人,由近及远。亲属有等差,所以丧礼的规格有隆盛和减杀,随着恩情的厚薄,都依据人情来制定礼文。推究舅舅与姨妈,虽然同为母亲的同辈,但从母亲这一方来推究,轻重相差悬殊。为什么呢?舅舅是母亲的本宗,姨妈是外戚他姓,从母亲的家族来说,姨妈不算在内,查考经书史传,舅舅确实更重要。所以周王思念齐国,称为舅甥之国;秦伯怀念晋国,确实深切地体现在《渭阳》这首诗中。现在对舅舅的丧服只有一时的情分,为姨妈服丧却长达五个月,追求名义而丧失实际,追逐末节而抛弃根本,这是古人的情感或许有未能通达之处,应当加以增减的,恐怕就在这里吧。
《礼记》说:“兄弟的儿子如同自己的儿子,这是引而亲近他。嫂子与小叔之间没有丧服,这是推而疏远他。”礼制规定,继父如果同居就为他服齐衰期年,不曾同居就不为他服丧。姨母的丈夫、舅舅的妻子,两人互相为对方服丧。有人说“同灶吃饭的人服缌麻”。那么继父尚且不是骨肉,服丧重是因为同灶吃饭,恩情轻是因为不同居。由此可知制定丧服虽然与名分礼文有关,大概也是依据恩情的厚薄。或者有年长的嫂子,遇到年幼的小叔,辛勤抚养,感情如同自己所生,分食共寒,共度艰难直到老去,比如同灶吃饭的继父,比照他人同灶吃饭,情义的深浅,难道可以同日而语吗?在他活着的时候,爱他如同骨肉,在他死后,却推而疏远他,推究其根本,实在不能理解。如果推而疏远是对的,那么就不能活着时共同居住;活着时共同居住是对的,那么就不能死后视同路人。重视他的生而轻视他的死,厚待他的开始而薄待他的终结,依据人情制定礼文,它的意义在哪里呢?况且侍奉嫂子受到称赞,记载在典籍中的不止一个。郑仲虞对嫂子恩礼非常深厚,颜弘都竭尽诚意感动人心,马援见嫂子必定戴好帽子,孔伋为嫂子设位哭泣,这些都是亲身践行教义,仁德深厚孝友,观察他们行为的旨意,难道不是先觉者吗?只是当时上没有圣明的君王,礼制不是下臣所能议论的,于是使深厚的情感郁积千年,至高的道理埋藏万古,由来已久了,难道不可惜吗!
现在陛下认为尊卑的次序,虽然已经焕然完备,但丧礼的制度,或许在情理上还有不安之处,于是命令礼官,详细商议增减。我们遵奉明确的旨意,触类旁通,采集各种经书,讨论传记,有的抑制有的引申,兼顾名分与实际,减损有余的,增益不足的,使没有明文规定的礼制都得到秩序,敦厚和睦的情感全部得以发扬,改变过去的浅薄风俗,为将来留下深厚的道义,确实是六经所不能谈论的,超越百王而独到的见解。
谨此查考:曾祖父母,旧制服丧齐衰三个月,请求增加为齐衰五个月;嫡子之妇,旧制服大功,请求增加为期年;众子之妇,旧制服小功,现在请求与兄弟之子之妇相同,服大功九个月;嫂子与小叔,旧无丧服,现在请求服小功五个月。其弟妻及丈夫之兄也服小功五个月。舅舅,旧制服缌麻,请求增加与姨母相同,服小功五个月。
太宗下诏同意了这个建议。这些都是魏征的言论。
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,太宗谓侍臣曰:「今日是朕生日。俗间以生日可为喜乐,在朕情,翻成感思。君临天下,富有四海,而追求侍养,永不可得。仲由怀负米之恨,良有以也。况《诗》云:『哀哀父母,生我劬劳。』奈何以劬劳之辰,遂为宴乐之事!甚是乖于礼度。」因而泣下久之。
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日,太宗对侍臣说:“今天是我的生日。民间认为生日可以欢喜快乐,在我的心情,反而成为感伤思念。我君临天下,富有四海,但想要追求侍奉供养父母,却永远不可能得到了。仲由怀有背米供养父母的遗憾,确实是有道理的。何况《诗经》中说:‘哀哀父母,生我劬劳。’怎么能把父母辛劳的日子,变成宴饮作乐的事情呢!这非常违背礼法。”因而哭泣了很久。
太常少卿祖孝孙奏所定新乐。太宗曰:「礼乐之作,是圣人缘物设教,以为撙节,治政善恶,岂此之由?」御史大夫杜淹对曰:「前代兴亡,实由于乐。陈将亡也为《玉树后庭花》,齐将亡也而为《伴侣曲》,行路闻之,莫不悲泣,所谓亡国之音。以是观之,实由于乐。」太宗曰:「不然,夫音声岂能感人?欢者闻之则悦,哀者听之则悲。悲悦在于人心,非由乐也。将亡之政,其人心苦,然苦心相感,故闻之则悲耳。何乐声哀怨,能使悦者悲乎?今《玉树》、《伴侣》之曲,其声具存,朕能为公奏之,知公必不悲耳。」尚书右丞魏征进曰:「古人称:礼云,礼云,玉帛云乎哉!乐云,乐云,钟鼓云乎哉!乐在人和,不由音调。」太宗然之。
太常少卿祖孝孙上奏所制定的新乐。太宗说:“礼乐的创作,是圣人依据事物设立教化,用来节制行为,治理国家的善恶,哪里是由于这个呢?”御史大夫杜淹回答说:“前代的兴亡,确实是由于音乐。陈朝将要灭亡时创作了《玉树后庭花》,北齐将要灭亡时创作了《伴侣曲》,行路的人听到,没有不悲伤哭泣的,这就是所谓的亡国之音。由此看来,确实是由于音乐。”太宗说:“不对,声音怎么能感动人呢?欢乐的人听了就喜悦,哀伤的人听了就悲伤。悲伤和喜悦在于人的内心,不是由于音乐。将要灭亡的政权,那里的人民内心痛苦,然而痛苦的心相互感应,所以听到音乐就悲伤罢了。为什么哀怨的音乐声,能使喜悦的人悲伤呢?现在《玉树》、《伴侣》的曲子,它们的乐声都还存在,我能为您演奏它们,知道您一定不会悲伤。”尚书右丞魏征进言说:“古人说:礼啊礼啊,难道只是玉帛吗!乐啊乐啊,难道只是钟鼓吗!乐在于人心和睦,不在于音调。”太宗认为他说得对。
贞观七年,太常卿萧瑀奏言:「今《破陈乐舞》,天下之所共传,然美盛德之形容,尚有所未尽。前后之所破刘武周、薛举、窦建德、王世充等,臣愿图其形状,以写战胜攻取之容。」太宗曰:「朕当四方未定,因为天下救焚拯溺,故不获已,乃行战伐之事,所以人间遂有此舞,国家因兹亦制其曲。然雅乐之容,止得陈其梗概,若委曲写之,则其状易识。朕以见在将相,多有曾经受彼驱使者,既经为一日君臣,今若重见其被擒获之势,必当有所不忍,我为此等,所以不为也。」萧瑀谢曰:「此事非臣思虑所及。」
贞观七年,太常卿萧瑀上奏说:“现在《破陈乐舞》,天下共同传习,然而赞美盛大德行的形象,还有所不充分。前后所击败的刘武周、薛举、窦建德、王世充等人,我愿意画出他们的形状,来表现战胜攻取的容貌。”太宗说:“我当初天下未定,因为要拯救天下百姓于水火之中,所以不得已,才进行征伐之事,因此民间就有了这个舞蹈,国家也因此制作了这个乐曲。然而雅乐的形象,只能陈述其大概,如果详细描绘,那么他们的形状就容易识别。我看现在在位的将相,有很多曾经被他们驱使过,既然曾经做过一天的君臣,现在如果重新看到他们被擒获的样子,必定会有所不忍,我为了这些人,所以不这样做。”萧瑀谢罪说:“这件事不是我的思虑所能达到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