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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书

巻二十八

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

髙祖官制

髙祖既受命,改周之六官,其所制名,多依前代之法。置三师、三公及尚书、门下、内史、秘书、内侍等省,御史、都水等台,太常、光禄、衞尉、宗正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、国子、将作等寺,左右衞、左右武衞、左右武候、左右领、左右监门、左右领军等府,分司统职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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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书

卷二十八

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

高祖官制

高祖即位后,改革了北周的六官制度,所制定的官名多依照前代的方法。设置了三师、三公以及尚书省、门下省、内史省、秘书省、内侍省等省,御史台、都水台等台,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卫尉寺、宗正寺、太仆寺、大理寺、鸿胪寺、司农寺、太府寺、国子寺、将作寺等寺,左右卫府、左右武卫府、左右武候府、左右领府、左右监门府、左右领军府等府,分别掌管各项事务并统领其职责。

三师、三公

三师,不主事,不置府僚,盖与天子坐而论道者也。

三师、三公

三师,不掌管具体事务,不设置府署僚属,是与天子坐在一起讨论治国之道的人。

三公,参议国之大事,依后齐置府僚。无其人则阙。祭祀则太尉亚献,司徒奉俎,司空行扫除。其位多旷,皆摄行事。寻省府及僚佐,置公则坐于尚书都省。朝之众务,总归于台阁。

三公,参与商议国家大事,依照后齐的制度设置府署僚属。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就空缺。祭祀时,太尉担任亚献,司徒进献祭肉,司空负责清扫。这些职位大多空缺,都由他人代理行事。不久后撤销了府署和僚佐,设置三公时就在尚书都省办公。朝廷的各项事务,总归由尚书省掌管。

尚书省

尚书省,事无不总。置令、左右仆射各一人,总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都官、度支、工部等六曹事,是为八座。属官左、右丞各一人,都事八人,分司管辖,吏部尚书统吏部侍郎二人,主爵侍郎一人,司勋侍郎二人,考功侍郎一人。礼部尚书统礼部、祠部侍郎各一人,主客、膳部侍郎各二人。兵部尚书统兵部、职方侍郎各二人,驾部、库部侍郎各一人。都官尚书统都官侍郎二人,刑部、比部侍郎各一人,司门侍郎二人。度支尚书统度支、戸部侍郎各二人,金部、仓部侍郎各一人。工部尚书统工部、屯田侍郎各二人,虞部、水部侍郎各一人。凡三十六侍郎,分司曹务,直宿禁省,如汉之制。

尚书省

尚书省,没有不总管的事务。设置尚书令、左右仆射各一人,总管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都官、度支、工部等六曹的事务,这被称为八座。属官有左右丞各一人,都事八人,分别掌管各项事务。吏部尚书统领吏部侍郎二人、主爵侍郎一人、司勋侍郎二人、考功侍郎一人。礼部尚书统领礼部侍郎、祠部侍郎各一人,主客侍郎、膳部侍郎各二人。兵部尚书统领兵部侍郎、职方侍郎各二人,驾部侍郎、库部侍郎各一人。都官尚书统领都官侍郎二人,刑部侍郎、比部侍郎各一人,司门侍郎二人。度支尚书统领度支侍郎、户部侍郎各二人,金部侍郎、仓部侍郎各一人。工部尚书统领工部侍郎、屯田侍郎各二人,虞部侍郎、水部侍郎各一人。总共三十六位侍郎,分别掌管各曹事务,在宫禁中值宿,如同汉朝的制度。

门下省

门下省,纳言二人,给事黄门侍郎四人,录事、通事令史各六人。又有散骑常侍、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,谏议大夫七人,散骑侍郎四人,员外散骑常侍六人,通直散骑侍郎四人,并掌部从朝直。又有给事二十人,员外散骑侍郎二十人,奉朝请四十人,并掌同散骑常侍等,兼出使劳问。统城门、尚食、尚药、符玺、御府、殿内等六局。城门局,校尉二人,直长四人。尚食局,典御二人,直长四人,食医四人。尚药局,典御二人,侍御医、直长各四人,医师四十人。符玺、御府,殿内局,监各二人,直长各四人。

门下省

门下省,设置纳言二人,给事黄门侍郎四人,录事、通事令史各六人。还有散骑常侍、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,谏议大夫七人,散骑侍郎四人,员外散骑常侍六人,通直散骑侍郎四人,都掌管随从朝会和值宿。又有给事二十人,员外散骑侍郎二十人,奉朝请四十人,职责与散骑常侍等相同,并兼管出使慰问。统领城门局、尚食局、尚药局、符玺局、御府局、殿内局等六局。城门局,有校尉二人,直长四人。尚食局,有典御二人,直长四人,食医四人。尚药局,有典御二人,侍御医、直长各四人,医师四十人。符玺局、御府局、殿内局,各有监二人,直长四人。

内史省

内史省,置监、令各一人。寻废监。置令二人,侍郎四人,舍人八人,通事舍人十六人,主书十人,录事四人。

内史省

内史省,设置监、令各一人。不久废除了监。设置令二人,侍郎四人,舍人八人,通事舍人十六人,主书十人,录事四人。

秘书省

秘书省,监、丞各一人,郎四人,校书郎十二人,正字四人,录事二人。领著作、太史二曹。著作曹,置郎二人,佐郎八人,校书郎、正字各二人。太史曹,置令、丞各二人,司暦二人,监候四人。其暦、天文、漏刻、视昆,各有博士及生员。

秘书省

秘书省,设置监、丞各一人,郎四人,校书郎十二人,正字四人,录事二人。统领著作曹、太史曹。著作曹,设置郎二人,佐郎八人,校书郎、正字各二人。太史曹,设置令、丞各二人,司历二人,监候四人。其历法、天文、漏刻、视昆,各有博士和学生。

内侍省

内侍省,内侍、内常侍各二人,内给事四人,内谒者监六人,内寺伯二人,内谒者十二人,寺人六人,伺非八人。并用宦者。领内尚食、掖庭、宫闱、奚官、内仆、内府等局。尚食,置典御及丞各二人。余各置令、丞,皆二人。其宫闱、内仆,则加置丞各一人。掖庭又有宫教博士二人。

内侍省

内侍省,设置内侍、内常侍各二人,内给事四人,内谒者监六人,内寺伯二人,内谒者十二人,寺人六人,伺非八人。全部由宦官担任。统领内尚食局、掖庭局、宫闱局、奚官局、内仆局、内府局等。尚食局,设置典御和丞各二人。其余各局都设置令、丞,各二人。其中宫闱局、内仆局,则加设丞各一人。掖庭局还有宫教博士二人。

御史

御史台,大夫一人,治书侍御史二人,侍御史八人,殿内侍御史、监察御史,各十二人,录事二人。后魏延昌中,王显有宠于宣武,为御史中尉,请革选御史。此后踵其事,毎一中尉,则更置御史。自开皇后,始自吏部选用,仍依旧入直禁中。

御史台

御史台,设置大夫一人,治书侍御史二人,侍御史八人,殿内侍御史、监察御史各十二人,录事二人。后魏延昌年间,王显受到宣武帝的宠信,担任御史中尉,请求改革御史的选拔。此后沿袭这种做法,每任一位中尉,就重新设置御史。自从开皇年间以后,开始由吏部选用,仍然依照旧例在宫禁中值宿。

都水台

都水台,使者及丞各二人,参军三十人,河堤谒者六十人,录事二人。领掌船局、都水尉二人,又领诸津。上津毎尉一人,丞二人。中津毎尉、丞各一人。下津毎典作一人,津长四人。

都水台

都水台,设置使者及丞各二人,参军三十人,河堤谒者六十人,录事二人。统领掌船局、都水尉二人,又统领各处渡口。上等渡口,每处设尉一人,丞二人。中等渡口,每处设尉、丞各一人。下等渡口,每处设典作一人,津长四人。

十一寺

太常、光禄、衞尉、宗正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等九寺,并置卿少卿各一人。太仆寻加少卿一人。各置丞,太常、衞尉、宗正、大理、鸿胪、将作二人,光禄、太仆各三人,司农五人,太府六人。主簿,太府四人,余寺各二人。录事各二人。光禄则加至三人,司农、太府则各四人。等员。

十一寺

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卫尉寺、宗正寺、太仆寺、大理寺、鸿胪寺、司农寺、太府寺等九寺,都设置卿、少卿各一人。太仆寺不久加设少卿一人。各寺设置丞:太常寺、卫尉寺、宗正寺、大理寺、鸿胪寺、将作寺各二人,光禄寺、太仆寺各三人,司农寺五人,太府寺六人。设置主簿:太府寺四人,其余各寺各二人。各寺录事各二人。光禄寺则加至三人,司农寺、太府寺则各四人。等等人员。

太常

太常寺又有博士四人,协律郎二人,奉礼郎十六人。统郊社、太庙、诸陵、太祝、衣冠、太乐、淸商、鼓吹、太医、太卜、廪牺等署。各置令并一人。太乐、太医则各加至二人。丞各一人。郊社、太乐、鼓吹则各加至二人。郊社署又有典瑞。四人。太祝署有太祝二人。太乐署、淸商署各有乐师员。太乐八人,淸商二人。鼓吹署有哄师二人。太医署有主药、二人。医师二百人。药园师二人。医博士二人。助教二人。按摩博士二人。祝禁博士二人。等员。太卜署有卜师、二十人。相师十人。男觋十六人。女巫八人。太卜博士、助教各二人。相博士、助教各一人。等员。

太常寺

太常寺还有博士四人,协律郎二人,奉礼郎十六人。统领郊社署、太庙署、诸陵署、太祝署、衣冠署、太乐署、清商署、鼓吹署、太医署、太卜署、廪牺署等署。各署都设置令一人。太乐署、太医署则各加至二人。各署丞各一人。郊社署、太乐署、鼓吹署则各加至二人。郊社署还有典瑞四人。太祝署有太祝二人。太乐署、清商署各有乐师人员:太乐署八人,清商署二人。鼓吹署有哄师二人。太医署有主药二人,医师二百人,药园师二人,医博士二人,助教二人,按摩博士二人,祝禁博士二人。等等人员。太卜署有卜师二十人,相师十人,男觋十六人,女巫八人,太卜博士、助教各二人,相博士、助教各一人。等等人员。

光禄寺

光禄寺统太官、肴藏、良酝、掌醢等署。各置令、太官三人,肴藏、良酝各二人,掌醢一人。丞。太官八人,肴藏、掌醢各二人,良酝四人。太官又有监膳,十二人。良酝有掌酝,五十人。掌醢有掌醢十人。等员。

光禄寺

光禄寺统领太官署、肴藏署、良酝署、掌醢署等署。各署设置令:太官署三人,肴藏署、良酝署各二人,掌醢署一人。设置丞:太官署八人,肴藏署、掌醢署各二人,良酝署四人。太官署还有监膳十二人。良酝署有掌酝五十人。掌醢署有掌醢十人。等等人员。

衞尉寺

衞尉寺统公车、武库、守宫等署。各置令、公车一人,武库、守宫各二人。丞公车一人,武库二人。等员。

卫尉寺

卫尉寺统领公车署、武库署、守宫署等署。各署设置令:公车署一人,武库署、守宫署各二人。设置丞:公车署一人,武库署二人。等等人员。

宗正

宗正寺不统署。

宗正寺

宗正寺不统领其他官署。

太仆

太仆寺又有兽医博士员。一百二十人。统骅骝、乘黄、龙厩、车府、典牧、牛羊等署。各置令二人。乘黄、车府则各减一人。丞二人。乘黄则一人,典牧牛羊则各三人。等员。

太仆寺

太仆寺还有兽医博士人员一百二十人。统领骅骝署、乘黄署、龙厩署、车府署、典牧署、牛羊署等署。各署设置令二人。乘黄署、车府署则各减少一人。设置丞二人。乘黄署则一人,典牧署、牛羊署则各三人。等等人员。

大理寺

大理寺,不统署。又有正、监、评、各一人。司直十人。律博士八人。明法二十人。狱掾八人。

大理寺

大理寺,不统领其他官署。还有正、监、评各一人。司直十人。律博士八人。明法二十人。狱掾八人。

鸿胪寺

鸿胪寺统典客、司仪、崇玄三署。各置令二人。崇玄则惟置一人。典客署又有掌客十人。司仪有掌仪二十人。等员。

鸿胪寺

鸿胪寺统领典客署、司仪署、崇玄署三署。各署设置令二人。崇玄署则只设置一人。典客署还有掌客十人。司仪署有掌仪二十人。等等人员。

司农寺

司农寺统太仓、典农、平准、廪市、钩盾、华林、上林、导官等署。各置令二人。钩盾、上林则加至三人,华林惟置一人。太仓又有米禀督二人。谷仓督四人。盐仓督二人。京市有肆长四十人。导官有御细仓督、二人。曲面仓督二人。等员。

司农寺

司农寺统领太仓署、典农署、平准署、廪市署、钩盾署、华林署、上林署、导官署等署。各署设置令二人。钩盾署、上林署则加至三人,华林署只设置一人。太仓署还有米禀督二人,谷仓督四人,盐仓督二人。京市有肆长四十人。导官署有御细仓督二人,曲面仓督二人。等等人员。

太府寺

太府寺统左藏、左尚方、内尚方、右尚方、司染、右藏、黄藏、掌冶、甄官等署。各置令、二人。左、右尚方则加至二人,黄藏则惟置一人。丞四人。左尚则八人,右尚则六人,黄藏则一人。等员。

太府寺

太府寺统领左藏署、左尚方署、内尚方署、右尚方署、司染署、右藏署、黄藏署、掌冶署、甄官署等署。各署设置令二人。左尚方署、右尚方署则加至二人,黄藏署则只设置一人。设置丞四人。左尚方署则八人,右尚方署则六人,黄藏署则一人。等等人员。

国子寺

国子寺元隶太常。祭酒一人。属官有主簿、录事各一人。统国子、太学、四门、书算学,各置博士、国子、太学、四门各五人,书、算各二人。助教、国子、太学、四门各五人,书、算各二人。学生国子一百四十人,太学、四门各三百六十人,书四十人,算八十人。等员。

国子寺

国子寺原本隶属于太常寺。设置祭酒一人。属官有主簿、录事各一人。统领国子学、太学、四门学、书学、算学,各学设置博士:国子学、太学、四门学各五人,书学、算学各二人。设置助教:国子学、太学、四门学各五人,书学、算学各二人。学生:国子学一百四十人,太学、四门学各三百六十人,书学四十人,算学八十人。等等人员。

将作寺

将作寺大匠一人。丞、主簿、录事各二人。统左右校署令各二人。丞左校四人,右校三人。各有监作左校十二人,右校八人。等员。

将作寺

将作寺设置大匠一人。丞、主簿、录事各二人。统领左右校署,各署令二人。丞:左校署四人,右校署三人。各有监作:左校署十二人,右校署八人。等等人员。

十二衞

左右衞、左右武衞、左右武候,各大将军,一人。将军,二人。并有长史,司马,录事,功、仓、兵、骑等曹参军,法曹、铠曹行参军,各一人。行参军左右衞、左右武候各六人,左右武衞各八人。等员。

十二卫

左右卫、左右武卫、左右武候,各设置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。并且都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,以及功曹参军、仓曹参军、兵曹参军、骑曹参军,法曹行参军、铠曹行参军,各一人。行参军:左右卫、左右武候各六人,左右武卫各八人。等等人员。

左右衞

左右衞,掌宫掖禁御,督摄仗衞。又各有直阁将军、六人。直寝、十二人。直斋、直后,各十五人。并掌宿衞侍从。奉车都尉,六人。掌驭副车。武骑常侍、十人。殿内将军、十五人。员外将军、三十人。殿内司马督、二十人。员外司马督、四十人。并以参军府朝,出使劳问。左右衞又各统亲衞。置开府。左勋衞开府,左翊一开府、二开府、三开府、四开府,及武衞、武候、领事、东宫领兵开府准此。府置开府,一人。有长史,司马,录事,及仓、兵等曹参军,法曹行参军,各一人。行参军。三人。又有仪同府。武衞、武候、领军、东宫领兵仪同皆准此。仪同已下,置员同开府,但无行参军员。诸府皆领军坊。毎坊东宫军坊准此。置坊主、一人。佐。二人。毎鄕团东宫鄕团准此。置团主、一人。佐。二人。

左右卫

左右卫,掌管宫禁的防卫,监督统率仪仗卫士。又各有直阁将军六人,直寝十二人,直斋、直后各十五人,都掌管值宿警卫和侍从。奉车都尉六人,掌管驾驭副车。武骑常侍十人,殿内将军十五人,员外将军三十人,殿内司马督二十人,员外司马督四十人,都参与府朝事务,并出使慰问。左右卫又各自统领亲卫。设置开府。左勋卫开府,左翊一开府、二开府、三开府、四开府,以及武卫、武候、领事、东宫领兵开府都依照此例。府中设置开府一人。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,以及仓曹参军、兵曹参军等,法曹行参军各一人。行参军三人。又有仪同府。武卫、武候、领军、东宫领兵仪同都依照此例。仪同以下,设置人员与开府相同,但没有行参军人员。各府都统领军坊。每坊(东宫军坊依照此例)设置坊主一人,佐二人。每乡团(东宫乡团依照此例)设置团主一人,佐二人。

左右武衞

左右武衞府,无直阁已下员,但领外军宿衞。

左右武卫

左右武卫府,没有直阁以下的官员,只统领外军值宿警卫。

左右武候

左右武候,掌车驾出,先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烽候道路,水草所置。巡狩师田,则掌其营禁。右加置司辰师、四人。漏刻生。一百一十人。

左右武候

左右武候,掌管皇帝车驾出行时,担任前驱后卫,昼夜巡察,缉捕奸邪不法之人,设置烽火台和道路哨所,安排水草供应。皇帝巡狩和军事田猎时,则掌管营地的禁令。右武候加设司辰师四人,漏刻生一百一十人。

左右领左右府

左右领左右府

左右领左右府,各大将军、一人。将军,二人。掌侍衞左右,供御兵仗。领千牛备身,十二人。掌执千牛刀;备身左右,十二人。掌供御弓箭;备身,六十人。掌宿衞侍从。各置长史,司马、录事,及仓、兵二曹参军事,铠曹行参军各一人。等员。

左右领左右府,各设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。负责侍卫皇帝左右,供应御用兵器仪仗。统领千牛备身十二人,掌管执持千牛刀;备身左右十二人,掌管供应御用弓箭;备身六十人,掌管值宿警卫和侍从。各府设置长史、司马、录事,以及仓曹、兵曹参军事,铠曹行参军各一人,以及其他属员。

左右监门

左右监门府

左右监门府各将军,一人。掌宫殿门禁及守衞事。各置郎将,二人。校尉,直长,各三十人。长史,司马,录事,及仓、兵曹参军,铠曹行参军,各一人。行参军四人。等员。

左右监门府各设将军一人,掌管宫殿门禁和守卫事务。各府设置郎将二人,校尉、直长各三十人,长史、司马、录事,以及仓曹、兵曹参军,铠曹行参军各一人,行参军四人,以及其他属员。

左右领军府

左右领军府

左右领军府,各掌十二军籍帐、差科、辞讼之事。不置将军。唯有长史,司马,掾属及录事,功、仓、戸、骑、兵等曹参军,法、铠等曹行参军,各一人。行参军十六人。等员。又置明法,四人。隶于法司,掌律令轻重。

左右领军府,各掌管十二军的户籍账册、差役赋税、诉讼事务。不设将军,只有长史、司马、掾属及录事,功曹、仓曹、户曹、骑曹、兵曹等参军,法曹、铠曹等行参军各一人,行参军十六人,以及其他属员。又设置明法四人,隶属于法司,掌管法律条令的轻重裁定。

行台省

行台省

行台省,则有尚书令,仆射,左、右任置。兵部、兼吏部、礼部。度支兼都官、工部。尚书及丞左、右任置。各一人,都事四人。有考功、兼吏部、爵部、司勋。礼部、兼祠部、主客。膳部、兵部、兼职方。驾部、库部、刑部、兼都官、司门。度支、兼仓部。戸部、兼比部。金部、工部、屯田兼水部、虞部。侍郎,各一人。毎行台置食货,农圃,武器,百工监、副监,各一人。各置丞、食货四人,农圃六人,武器二人,百工四人。录事食货、农圃、百工各二人,武器一人。等员。

行台省设有尚书令、仆射,左右仆射根据情况设置。兵部兼管吏部和礼部事务,度支兼管都官和工部事务。尚书及左右丞根据情况设置,各一人,都事四人。设有考功(兼管吏部、爵部、司勋)、礼部(兼管祠部、主客)、膳部、兵部(兼职方)、驾部、库部、刑部(兼管都官、司门)、度支(兼管仓部)、户部(兼管比部)、金部、工部、屯田(兼管水部、虞部)等侍郎,各一人。每个行台设置食货监、农圃监、武器监、百工监及副监各一人。各监设置丞:食货监四人,农圃监六人,武器监二人,百工监四人。录事:食货监、农圃监、百工监各二人,武器监一人,以及其他属员。

东宫官属

东宫官属

太子置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开皇初,置詹事。二年定令,罢之。

太子设置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开皇初年设置詹事,开皇二年制定法令时废除了。

门下坊

门下坊

门下坊,置左庶子二人,内舍人四人,录事二人,主事令史四人。统司经、宫门、内直、典膳、药藏、斋帅等六局。司经置洗马四人,校书六人,正字二人。宫门置大夫二人。内直置监、副监各二人,监殿舍人四人。典膳、药藏,并置监、丞各二人。药藏又有侍医四人。斋帅置四人。

门下坊设置左庶子二人,内舍人四人,录事二人,主事令史四人。统领司经局、宫门局、内直局、典膳局、药藏局、斋帅局等六局。司经局设置洗马四人,校书六人,正字二人。宫门局设置大夫二人。内直局设置监、副监各二人,监殿舍人四人。典膳局和药藏局都设置监、丞各二人,药藏局还有侍医四人。斋帅局设置四人。

典书坊

典书坊

典书坊,右庶子二人,舍人、通事舍人各八人,录事二人,主事令史四人,内坊典内及丞各二人,丞直四人,录事一人。内厩置尉二人,掌内车舆之事。

典书坊设置右庶子二人,舍人、通事舍人各八人,录事二人,主事令史四人,内坊典内及丞各二人,丞直四人,录事一人。内厩设置尉二人,掌管宫内车轿事务。

家令、掌刑法、食膳、仓库、什物、奴婢等事。率更令、掌伎乐漏刻。仆、掌宗族亲疎,车舆骑乘。各一人。三寺各置丞、家令二人,寺各一人。录事。家令二人,寺各一人。家令领食官、典仓、司藏三署令、各一人。丞。食官二人,典仓一人,司藏三人。仆寺领厩牧令一人。员。

家令掌管刑法、饮食、仓库、杂物、奴婢等事务;率更令掌管伎乐和漏刻;仆掌管宗族亲疏关系及车马骑乘。各设一人。三寺各设置丞:家令寺二人,率更寺和仆寺各一人。录事:家令寺二人,率更寺和仆寺各一人。家令统领食官署、典仓署、司藏署,各署令一人,丞:食官署二人,典仓署一人,司藏署三人。仆寺统领厩牧令一人。以及其他属员。

太子左右衞

太子左右卫

左右衞,各置率一人,副率二人,掌宫中禁衞。各置长史,司马及录事,功、仓、兵、骑兵等曹参军事,法曹、铠曹行参军,各一人,行参军四人。员。又各有直阁四人,直斋八人,直齐、直后各十人。

左右卫各设置率一人,副率二人,掌管宫中禁卫。各设置长史、司马及录事,功曹、仓曹、兵曹、骑兵曹等参军事,法曹、铠曹行参军各一人,行参军四人,以及其他属员。又各有直阁四人,直斋八人,直齐、直后各十人。

太子左右宗衞

太子左右宗卫

左右宗衞,制官如左右衞,各掌以宗人侍衞。加置行参军二人,而无直阁、直寝、直斋、直后等员。

左右宗卫的官员设置与左右卫相同,各掌管用宗室人员担任侍卫。增加设置行参军二人,但没有直阁、直寝、直斋、直后等属员。

太子左右虞候

太子左右虞候

左右虞候,各置开府一人,掌斥候伺非。长史已下如左右衞,而无录事参军员,减行参军一人。

左右虞候各设置开府一人,掌管侦察和监视不法行为。长史以下的官员设置与左右卫相同,但没有录事参军,并减少行参军一人。

太子左右内率

太子左右内率

左右内率、副率,各一人,掌领备身已上禁内侍衞,供奉兵仗。又无功、骑兵、法等曹及行参军员,余与虞候同。有千牛备身八人,掌执千牛刀;备身左右八人,掌供奉弓箭;备身二十人,掌宿衞侍从。

左右内率、副率各一人,掌管统领备身以上人员在宫禁内侍卫,供奉兵器仪仗。另外没有功曹、骑兵曹、法曹等曹及行参军等属员,其余与虞候相同。有千牛备身八人,掌管执持千牛刀;备身左右八人,掌管供奉弓箭;备身二十人,掌管值宿警卫和侍从。

太子左右监门

太子左右监门

左右监门,各率一人,副率二人,掌诸门禁。长史已下,同内率府,而各有直长十人。

左右监门各设率一人,副率二人,掌管各门禁卫。长史以下的官员设置与内率府相同,而各有直长十人。

散官、爵

散官与爵位

髙祖又采后周之制,置上柱国、柱国、上大将军大将军、上开府仪同三司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上仪同三司、仪同三司、大都督、帅都督都督,总十一等,以酬勤劳。又有特进、左右光禄大夫、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靑光禄大夫、朝议大夫、朝散大夫,并为散官,以加文武官之德声者,并不理事。六品已下,又有翊军等四十三号将军,品凡十六等,为散号将军,以加泛授。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,无职务者为散官。戎上柱国已下为散实官,军为散号官。诸省及左右衞、武候、领左右监门府为内官,自余为外官。

高祖又采用后周的制度,设置上柱国、柱国、上大将军、大将军、上开府仪同三司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上仪同三司、仪同三司、大都督、帅都督、都督,共十一等,用以酬劳有功之人。又有特进、左右光禄大夫、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禄大夫、朝议大夫、朝散大夫,都作为散官,加授给有德行声望的文武官员,他们并不处理具体事务。六品以下,又有翊军等四十三种将军称号,品级共十六等,作为散号将军,用于广泛授予。在官署中有职务的称为执事官,没有职务的称为散官。武职中上柱国以下为散实官,军职为散号官。各省以及左右卫、武候、领左右监门府属于内官,其余属于外官。

国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九等。皇伯叔昆弟、皇子为亲王。置师、友各二人,文学二人,嗣王则无师友。长史、司马、咨议参军事,掾属,各一人,主簿二人,录事,功曹,记室,戸、仓、兵等曹,骑兵、城局等参军事,东西合祭酒,各一人,参军事四人,法、田、水、铠、士等曹行参军各一人,行参军六人,长兼行参军八人,典签二人。

国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共九等。皇帝的伯父、叔父、兄弟、皇子封为亲王。设置师、友各二人,文学二人,嗣王则不设师友。长史、司马、咨议参军事、掾属各一人,主簿二人,录事、功曹、记室、户曹、仓曹、兵曹等曹,骑兵、城局等参军事,东西合祭酒各一人,参军事四人,法曹、田曹、水曹、铠曹、士曹等行参军各一人,行参军六人,长兼行参军八人,典签二人。

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,无主簿、录事参军、东西合祭酒、长兼行参军等员,而加参军事为五人,行参军为十二人。柱国又无骑兵参军事、水曹行参军等员,而减参军事、行参军各一人。上大将军又无咨议参军事,田曹、铠曹行参军员,又减行参军一人。大将军又无掾属员,又减参军事二人。上开府又无法曹、士曹行参军,参军事员。开府又无典签员,减行参军二人。上仪同又无功曹、城局参军事员,又减行参军二人。仪同又无仓曹员,减行参军三人。

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,没有主簿、录事参军、东西合祭酒、长兼行参军等属员,而增加参军事为五人,行参军为十二人。柱国又没有骑兵参军事、水曹行参军等属员,而减少参军事、行参军各一人。上大将军又没有咨议参军事、田曹、铠曹行参军等属员,又减少行参军一人。大将军又没有掾属属员,又减少参军事二人。上开府又没有法曹、士曹行参军和参军事属员。开府又没有典签属员,减少行参军二人。上仪同又没有功曹、城局参军事属员,又减少行参军二人。仪同又没有仓曹属员,减少行参军三人。

三师、三公官属

三师、三公的官属

三师、三公,置府佐,与柱国同。若上柱国任三师、三公,唯从上柱国置。王公已下,三品已上,又并有亲信、帐内,各随品髙卑而制员。

三师、三公设置府佐,与柱国相同。如果由上柱国担任三师、三公,则只按上柱国的标准设置。王公以下、三品以上官员,又都有亲信、帐内,各根据品级高低来确定员额。

诸国官属

诸国官属

诸王置国官。有令、大农各一人,尉各二人,典衞各八人,常侍各二人,侍郎各四人,庙长、学官长各一人,食官,厩牧长、丞各一人,典府长、丞各一人,舍人各四人等员。上柱国、柱国公,减典衞二人,无侍郎员。侯、伯又减典衞二人,食官、厩牧长各一人。子、男又减尉、典衞、常侍、舍人各一人。上大将军大将军公,同柱国、子、男。其侯、伯减公典衞、侍郎、厩牧丞各一人。子、男无令,无典衞,又减舍人一人。上开府、开府公,同大将军、子、男。其侯、伯又无常侍,无食官、厩牧丞。子、男又无侍郎、厩牧长。上仪同、仪同公,同开府子、男。其侯、伯又无尉,无学官长。子、男又无厩长、食官长。二王后,置国官,与诸王同。郡王与上柱国公同。国公无上开府已上官者,与开府公同。散郡公与仪同侯、伯同。散县公与仪同子、男同。大长公主、长公主、公主,并置家令、丞各一人,主簿谒者、舍人各二人等员。郡主唯减主簿员。

诸王设置国官。有令、大农各一人,尉各二人,典卫各八人,常侍各二人,侍郎各四人,庙长、学官长各一人,食官、厩牧长、丞各一人,典府长、丞各一人,舍人各四人等属员。上柱国、柱国公,减少典卫二人,没有侍郎属员。侯、伯又减少典卫二人,食官、厩牧长各一人。子、男又减少尉、典卫、常侍、舍人各一人。上大将军、大将军公,与柱国、子、男相同。其侯、伯比公减少典卫、侍郎、厩牧丞各一人。子、男没有令,没有典卫,又减少舍人一人。上开府、开府公,与大将军、子、男相同。其侯、伯又没有常侍,没有食官、厩牧丞。子、男又没有侍郎、厩牧长。上仪同、仪同公,与开府、子、男相同。其侯、伯又没有尉,没有学官长。子、男又没有厩长、食官长。二王的后代,设置国官,与诸王相同。郡王与上柱国公相同。国公中没有上开府以上官职的,与开府公相同。散郡公与仪同侯、伯相同。散县公与仪同子、男相同。大长公主、长公主、公主,都设置家令、丞各一人,主簿谒者、舍人各二人等属员。郡主只减少主簿属员。

州、郡、县

州、郡、县

雍州,置牧。属官有别驾,赞务,州都,郡正,主簿,录事,西曹书佐,金、戸、兵、法、士等曹从事,部郡从事,武猛从事等员。并佐史,合五百二十四人。

雍州设置州牧。属官有别驾、赞务、州都、郡正、主簿、录事、西曹书佐,金曹、户曹、兵曹、法曹、士曹等从事,部郡从事、武猛从事等属员。加上佐史,共五百二十四人。

京兆郡,置尹,丞,正,功曹,主簿,金、戸、兵、法、士等曹佐等员。并佐史,合二百四十四人。

京兆郡设置尹、丞、正、功曹、主簿,金曹、户曹、兵曹、法曹、士曹等佐等属员。加上佐史,共二百四十四人。

大兴、长安县,置令,丞,正,功曹,主簿,西曹,金、戸、兵、法、士曹等员。并佐史,合一百四十七人。

大兴县和长安县设置令、丞、正、功曹、主簿、西曹,金曹、户曹、兵曹、法曹、士曹等属员。加上佐史,共一百四十七人。

上上州,置刺史,长史,司马,录事参军事,功曹,戸、兵等曹参军事,法、士曹等行参军,行参军,典签,州都光初主簿,郡正,主簿,西曹书佐,祭酒从事,部郡从事,仓督,市令、丞等员。并佐史,合三百二十三人。上中州,减上州吏属十二人。上下州,减上中州十六人。中上州,减上下州二十九人。中中州,减中上州二十人。中下州,减中中州二十人。下上州,减中下州三十二人。下中州,减下上州十五人。下下州,减下中州十二人。

上上州设置刺史、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参军事、功曹,户曹、兵曹等参军事,法曹、士曹等行参军,行参军,典签,州都光初主簿,郡正,主簿,西曹书佐,祭酒从事,部郡从事,仓督,市令、丞等属员。加上佐史,共三百二十三人。上中州比上上州减少吏属十二人。上下州比上中州减少十六人。中上州比上下州减少二十九人。中中州比中上州减少二十人。中下州比中中州减少二十人。下上州比中下州减少三十二人。下中州比下上州减少十五人。下下州比下中州减少十二人。

郡,置太守,丞,尉,正,光初功曹,光初主簿,县正,功曹,主簿,西曹,金、戸、兵、法、士等曹,市令等员。并佐史,合一百四十六人。上中郡,减上上郡吏属五人。上下郡,减上中郡四人。中上郡,减上下郡十九人。中中郡,减中上郡六人。中下郡,减中中郡五人。下上郡,减中下郡十九人。下中郡,减下上郡五人。下下郡,减下中郡六人。

郡设置太守、丞、尉、正、光初功曹、光初主簿、县正、功曹、主簿、西曹,金曹、户曹、兵曹、法曹、士曹等曹,市令等属员。加上佐史,共一百四十六人。上中郡比上上郡减少吏属五人。上下郡比上中郡减少四人。中上郡比上下郡减少十九人。中中郡比中上郡减少六人。中下郡比中中郡减少五人。下上郡比中下郡减少十九人。下中郡比下上郡减少五人。下下郡比下中郡减少六人。

县,置令,丞,尉,正,光初功曹,光初主簿,功曹,主簿,西曹,金、戸、兵、法、士等曹佐,及市令等员。合九十九人。上中县,减上上县吏属四人。上下县,减上中县五人。中上县,减上下县十人。中中县,减中上县五人。中下县,减中中县五人。下上县,减中下县十二人。下中县,减下上县六人。下下县,减下中县五人。

县设置令、丞、尉、正、光初功曹、光初主簿、功曹、主簿、西曹,金曹、户曹、兵曹、法曹、士曹等佐,以及市令等属员。共九十九人。上中县比上上县减少吏属四人。上下县比上中县减少五人。中上县比上下县减少十人。中中县比中上县减少五人。中下县比中中县减少五人。下上县比中下县减少十二人。下中县比下上县减少六人。下下县比下中县减少五人。

州,置总管者,列为上中下三等。总管刺史加使持节。

州一级,如果设置总管,则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总管兼任刺史,并加授“使持节”的称号。

镇,置将、副。戍,置主、副。关,置令、丞。其制,官属各立三等之差。

镇,设置镇将和副将。戍,设置戍主和副戍主。关,设置关令和关丞。这些机构的制度,其下属官员各自设立三等差别。

同州,总监、副监各一人,置二丞。统食货农圃二监、副监。岐州亦置监、副监。诸冶亦置三等监。各有丞员。

同州,设置总监和副监各一人,并设两名丞。统领食货监和农圃监及其副监。岐州也设置监和副监。各冶铸机构也设置三等监。各自都有丞的编制。

盐池,置总监、副监、丞等员。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,亦各置副监及丞。陇右牧,置总监、副监、丞,以统诸牧。其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,毎牧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驴骡牧,置帅都督及尉。原州羊牧,置大都督并尉。原州驼牛牧,置尉。又有皮毛监、副监及丞、录事。又盐州牧监,置监及副监,置丞,统诸羊牧,牧置尉。苑川十二马牧,毎牧置大都督及尉各一人,帅都督二人。沙苑羊牧,置尉二人。縁边交市监及诸屯监,毎监置监、副监各一人。畿内者隶司农,自外隶诸州焉。

盐池,设置总监、副监、丞等官员。管理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等四个监,每个监也各设副监和丞。陇右牧,设置总监、副监、丞,以统领各牧场。其中的骅骝牧和二十四军马牧,每个牧场设置仪同以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官员。驴骡牧,设置帅都督和尉。原州羊牧,设置大都督和尉。原州驼牛牧,设置尉。还有皮毛监、副监以及丞、录事。另外,盐州牧监,设置监和副监,并设丞,统领各羊牧,每个牧场设置尉。苑川十二马牧,每个牧场设置大都督和尉各一人,帅都督二人。沙苑羊牧,设置尉二人。沿边地区的交市监和各屯田监,每个监设置监和副监各一人。京畿内的隶属于司农寺,京畿外的隶属于各州。

五岳各置令,又有呉山令,以供其洒扫。

五岳各设置令,还有吴山令,负责这些山的洒扫事务。

诸官品

各官品级

三师、王、三公,为正一品。

三师、王、三公,为正一品。

上柱国、郡王、国公、开国郡县公,为从一品。

上柱国、郡王、国公、开国郡县公,为从一品。

柱国、太子三师、特进、尚书令、左右光禄大夫、开国侯,为正二品。

柱国、太子三师、特进、尚书令、左右光禄大夫、开国侯,为正二品。

大将军、尚书左右仆射、雍州牧、金紫光禄大夫,为从二品。

上大将军、尚书左右仆射、雍州牧、金紫光禄大夫,为从二品。

大将军,吏部尚书,太常、光禄、衞尉等三卿,太子三少,纳言,内史令,左右衞、左右武衞、左右武候、领左右等大将军,礼部、兵部、都官、度支、工部尚书,宗正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等六卿,上州刺史京兆尹,秘书监,银靑光禄大夫,开国伯,为正三品。

大将军,吏部尚书,太常、光禄、卫尉等三卿,太子三少,纳言,内史令,左右卫、左右武卫、左右武候、领左右等大将军,礼部、兵部、都官、度支、工部尚书,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等六卿,上州刺史,京兆尹,秘书监,银青光禄大夫,开国伯,为正三品。

上开府仪同三司,散骑常侍,左右衞、武衞、武候、领左右、监门等将军,国子祭酒,御史大夫,将作大匠,中州刺史,亲王师,朝议大夫,为从三品。

上开府仪同三司,散骑常侍,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、领左右、监门等将军,国子祭酒,御史大夫,将作大匠,中州刺史,亲王师,朝议大夫,为从三品。

骠骑将军,开府仪同三司,太常、光禄、衞尉等三少卿,太子左右衞、宗衞、内等率,尚书吏部侍郎,给事黄门侍郎,太子左庶子,宗正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等少卿,下州刺史,已前上阶。内史侍郎,太子右庶子,通直散骑常侍,左右监门郎将,朝散大夫,开国子,为正四品。

骠骑将军,开府仪同三司,太常、光禄、卫尉等三少卿,太子左右卫、宗卫、内等率,尚书吏部侍郎,给事黄门侍郎,太子左庶子,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等少卿,下州刺史,以上为前阶。内史侍郎,太子右庶子,通直散骑常侍,左右监门郎将,朝散大夫,开国子,为正四品。

上仪同三司,尚书左丞,太子左右衞、宗衞、内等副率,左右监门率,上郡太守雍州别驾,亲王府长史,太子家令,率更令、仆,内侍,城门校尉,已前上阶。尚书右丞,上镇将军,雍州赞务,直阖将军,亲王府司马,谏议大夫,为从四品。

上仪同三司,尚书左丞,太子左右卫、宗卫、内等副率,左右监门率,上郡太守,雍州别驾,亲王府长史,太子家令,率更令、仆,内侍,城门校尉,以上为前阶。尚书右丞,上镇将军,雍州赞务,直阖将军,亲王府司马,谏议大夫,为从四品。

车骑将军,仪同三司,内常侍,秘书丞,国子博士,散骑侍郎,太子内舍人,太子左右监门副率,员外散骑常侍,上州长史,亲王府咨议参军事,开国男,已前上阶。尚食、尚药典御,上州司马,为正五品。

车骑将军,仪同三司,内常侍,秘书丞,国子博士,散骑侍郎,太子内舍人,太子左右监门副率,员外散骑常侍,上州长史,亲王府咨议参军事,开国男,以上为前阶。尚食、尚药典御,上州司马,为正五品。

著作郎,通直散骑侍郎,中郡太守,直寝,太子洗马,中州长史,奉车都尉,已前上阶。都水使者,治书侍御史,大兴、长安令,大理司直,直斋,太子直合,京兆郡丞,中州司马,中镇将,上镇副,内给事,驸马都尉,亲王友,员外散骑侍郎,为从五品。

著作郎,通直散骑侍郎,中郡太守,直寝,太子洗马,中州长史,奉车都尉,以上为前阶。都水使者,治书侍御史,大兴、长安令,大理司直,直斋,太子直合,京兆郡丞,中州司马,中镇将,上镇副,内给事,驸马都尉,亲王友,员外散骑侍郎,为从五品。

翊军、翊师将军,尚书诸曹侍郎,内史舍人,下郡太守大都督,亲王府掾属,下州长史,已前上阶。四征将军,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。三将军,内军、镇军、抚军。大理正、监、评、千牛备身左右,左右监门校尉,内尚食典御,符玺监,御府监,殿内监,太子内直监,下州司马,下镇将,中镇副,为正六品。

翊军、翊师将军,尚书诸曹侍郎,内史舍人,下郡太守,大都督,亲王府掾属,下州长史,以上为前阶。四征将军(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),三将军(内军、镇军、抚军),大理正、监、评、千牛备身左右,左右监门校尉,内尚食典御,符玺监,御府监,殿内监,太子内直监,下州司马,下镇将,中镇副,为正六品。

四平将军,平东、平南、平西、平北。四将军,前军、后军、左军、右军。通事舍人,亲王文学,帅都督,左右领军府长史,太子直寝,亲王府主簿,亲王府录事参军事,太子门大夫,给事,上县令,已前上阶。冠军、辅国二将军,太子舍人,直后,三寺丞,亲王府功曹、记室、仓戸曹参军事,城门直长,太子直斋,太子副直监,太子典内,左右领军府司马,下镇副,为从六品。

四平将军(平东、平南、平西、平北),四将军(前军、后军、左军、右军),通事舍人,亲王文学,帅都督,左右领军府长史,太子直寝,亲王府主簿,亲王府录事参军事,太子门大夫,给事,上县令,以上为前阶。冠军、辅国二将军,太子舍人,直后,三寺丞,亲王府功曹、记室、仓户曹参军事,城门直长,太子直斋,太子副直监,太子典内,左右领军府司马,下镇副,为从六品。

镇远、安远二将军,员外散骑侍郎,御医,左右衞、武衞、武候、领左右等府长史,亲衞,亲王府诸曹参军事,已前上阶。建威、宁朔二将军,六寺丞,秘书郎,著作佐郎,太子千牛备身,太子备身左右,尚食、尚药、左右监门等直长,太子通事舍人,左右衞、武衞、武候、领左右等府司马,都督,太子典膳、药藏等监,太子斋帅,上戍主,为正七品。

镇远、安远二将军,员外散骑侍郎,御医,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、领左右等府长史,亲卫,亲王府诸曹参军事,以上为前阶。建威、宁朔二将军,六寺丞,秘书郎,著作佐郎,太子千牛备身,太子备身左右,尚食、尚药、左右监门等直长,太子通事舍人,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、领左右等府司马,都督,太子典膳、药藏等监,太子斋帅,上戍主,为正七品。

宁远、振威二将军,左右监门府长史,太子左右衞、宗衞等率,左右虞侯、左右内率等府长史,符玺、御府、殿内等直长,上州录事参军事,左右领军府掾属,亲王府东西阁祭酒,中县令上郡丞,太子亲衞,将作丞,勋衞,亲王府参军事,上镇长史,已前上阶。伏波、轻车二将军,太学、太常二博士,武骑常侍,奉朝请,国子助教,亲王府诸曹行参军,太子直后,太子左右监门直长,大兴、长安县丞,太子侍医,侍御史,太史令,上州诸曹参军事,左右监门府、太子左右衞、左右宗衞、左右虞候、左右内率等司马,上镇司马,为从七品。

宁远、振威二将军,左右监门府长史,太子左右卫、宗卫等率,左右虞侯、左右内率等府长史,符玺、御府、殿内等直长,上州录事参军事,左右领军府掾属,亲王府东西阁祭酒,中县令,上郡丞,太子亲卫,将作丞,勋卫,亲王府参军事,上镇长史,以上为前阶。伏波、轻车二将军,太学、太常二博士,武骑常侍,奉朝请,国子助教,亲王府诸曹行参军,太子直后,太子左右监门直长,大兴、长安县丞,太子侍医,侍御史,太史令,上州诸曹参军事,左右监门府、太子左右卫、左右宗卫、左右虞候、左右内率等司马,上镇司马,为从七品。

宣威、明威二将军,协律郎,都水丞,殿内将军,太子左右监门率府长史,别将,下县令,中郡丞,中州录事参军事,上上州诸曹行参军事,亲王府行参军,左右领军府录事参军事,中镇长史,太子内坊丞,太子勋衞,已前上阶。襄威、厉威二将军,殿内御史,掖庭、宫闱二令,上署令,公车、郊社、太庙、太祝、平准、太乐、骅骝、武库、典客、钩盾、左藏、太仓、左尚方、右尚方、司染、典农、京市、太官、鼓吹。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司马,中州诸曹参军事,左右衞、武衞、武候等府录事参军事,左右领军府诸曹参军事,内尚食丞,中戍主,上戍副,为正八品。

宣威、明威二将军,协律郎,都水丞,殿内将军,太子左右监门率府长史,别将,下县令,中郡丞,中州录事参军事,上上州诸曹行参军事,亲王府行参军,左右领军府录事参军事,中镇长史,太子内坊丞,太子勋卫,以上为前阶。襄威、厉威二将军,殿内御史,掖庭、宫闱二令,上署令(包括公车、郊社、太庙、太祝、平准、太乐、骅骝、武库、典客、钩盾、左藏、太仓、左尚方、右尚方、司染、典农、京市、太官、鼓吹等),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司马,中州诸曹参军事,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等府录事参军事,左右领军府诸曹参军事,内尚食丞,中戍主,上戍副,为正八品。

威戎、讨寇二将军,四门博士,主书,门下录事,尚书都事,监察御史,内谒者监,上关令,中署令,太医、右藏、黄庙、乘黄、龙庙、衣冠、守宫、华林、上林、掌冶、导官、左校、右校、牛羊、典牧。下郡丞,下州录事参军事,中州诸曹行参军,备身,左右衞、武衞、武候、领左右等府诸曹参军事,左右领军府诸曹行参军,太子左右衞、宗衞、率等府录事参军事,下镇长史,太子翊衞,已前上阶。荡寇、荡难二将军,亲王府长兼行参军及典签,员外将军,统军,太子三寺丞,中关令,奚官、内仆二令,下署令,诸陵、崇玄、太卜、车府、淸商、司仪、肴藏、良酝、掌醢、甄官、廪牺。上津尉,下州诸曹参军事,左右衞、武衞、武候等府诸曹行参军,领左右府铠曹行参军,左右监门、太子左右衞、宗衞等率,左右虞候,左右内率等府诸曹参军事,掌船局都尉,上镇诸曹参军事,上县丞上郡尉,为从八品。

威戎、讨寇二将军,四门博士,主书,门下录事,尚书都事,监察御史,内谒者监,上关令,中署令(包括太医、右藏、黄庙、乘黄、龙庙、衣冠、守宫、华林、上林、掌冶、导官、左校、右校、牛羊、典牧等),下郡丞,下州录事参军事,中州诸曹行参军,备身,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、领左右等府诸曹参军事,左右领军府诸曹行参军,太子左右卫、宗卫、率等府录事参军事,下镇长史,太子翊卫,以上为前阶。荡寇、荡难二将军,亲王府长兼行参军及典签,员外将军,统军,太子三寺丞,中关令,奚官、内仆二令,下署令(包括诸陵、崇玄、太卜、车府、清商、司仪、肴藏、良酝、掌醢、甄官、廪牺等),上津尉,下州诸曹参军事,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等府诸曹行参军,领左右府铠曹行参军,左右监门、太子左右卫、宗卫等率,左右虞候,左右内率等府诸曹参军事,掌船局都尉,上镇诸曹参军事,上县丞,上郡尉,为从八品。

殄寇、殄难二将军,太学助教,太子备身,大理寺律博士,诸校书郎,都水参军事,内史录事,内谒者令,内寺伯,中县丞,下关令,中津尉,下州诸曹行参军,上州行参军,左右监门府铠曹行参军,太子左右衞、宗衞、虞候府等诸曹行参军,太子左右内率府铠曹行参军,左右领军府行参军,中镇诸曹参军事,上镇士曹行参军,中郡尉,已前上阶。扫寇、扫难二将军,殿内司马督,太子食官、典仓、司藏等令,尚食、尚医、军主、太史、掖庭、宫闱局等丞,上署丞,太子左右监门率府诸曹参军事,中州行参军,左右衞、武衞、武候等府行参军,上州典签,下戍主,上关丞,太子典膳、药藏等局丞,下郡尉,典客署掌客,司辰师,为正九品。

殄寇、殄难二将军,太学助教,太子备身,大理寺律博士,诸校书郎,都水参军事,内史录事,内谒者令,内寺伯,中县丞,下关令,中津尉,下州诸曹行参军,上州行参军,左右监门府铠曹行参军,太子左右卫、宗卫、虞候府等诸曹行参军,太子左右内率府铠曹行参军,左右领军府行参军,中镇诸曹参军事,上镇士曹行参军,中郡尉,以上为前阶。扫寇、扫难二将军,殿内司马督,太子食官、典仓、司藏等令,尚食、尚医、军主、太史、掖庭、宫闱局等丞,上署丞,太子左右监门率府诸曹参军事,中州行参军,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等府行参军,上州典签,下戍主,上关丞,太子典膳、药藏等局丞,下郡尉,典客署掌客,司辰师,为正九品。

旷野、横野二将军,掖庭局宫教博士,太祝,太子厩牧令,太子校书,下县丞,中署丞,左右监门率府铠曹行参军,下州行参军,中州典签,左右监门府、太子左右衞、宗衞、虞候、率府等行参军,正字,太子内坊丞直,中关、上津丞,下镇诸曹参军事,中镇士曹行参军,上县尉,已前上阶。偏、裨二将军,四门助教,书算学博士,奉礼郎,员外司马督,幢主、奚官、内仆等局丞,下署丞,下州典签,内谒者局丞,中津丞,中县尉,太子正字,太史监候,太官监膳,御府局监事,左右校及掖庭监作,太史司暦,诸乐师,为从九品。

旷野、横野二将军,掖庭局宫教博士,太祝,太子厩牧令,太子校书,下县丞,中署丞,左右监门率府铠曹行参军,下州行参军,中州典签,左右监门府、太子左右卫、宗卫、虞候、率府等行参军,正字,太子内坊丞直,中关、上津丞,下镇诸曹参军事,中镇士曹行参军,上县尉,以上为前阶。偏、裨二将军,四门助教,书算学博士,奉礼郎,员外司马督,幢主、奚官、内仆等局丞,下署丞,下州典签,内谒者局丞,中津丞,中县尉,太子正字,太史监候,太官监膳,御府局监事,左右校及掖庭监作,太史司历,诸乐师,为从九品。

流内品

流内品级

又有流内视品十四等:

又有流内视品十四等:

行台尚书令,为视正二品。

行台尚书令,为视正二品。

上总管、行台尚书仆射,为视从二品。

上总管、行台尚书仆射,为视从二品。

中总管、行台诸曹尚书,为视正三品。

中总管、行台各曹尚书,为视正三品。

下总管,为视从三品。

下总管,为视从三品。

行台尚书左右丞,为视从四品。

行台尚书左右丞,为视从四品。

同州总监、陇右牧总监,为视从五品。

同州总监、陇右牧总监,为视从五品。

行台诸曹侍郎,为视正六品。

行台各曹侍郎,为视正六品。

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长史、司马、咨议参军事,盐池总监,同州、陇右牧总副监,王、二王后国令,为视从六品。

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的长史、司马、咨议参军事,盐池总监,同州、陇右牧总副监,王、二王后国的国令,为视从六品。

大将军大将军府长史、司马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掾属,嗣王文学,公国令,王、二王后大农尉、典衞,为视正七品。

上大将军、大将军府的长史、司马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的掾属,嗣王的文学,公国的国令,王、二王后国的大农尉、典卫,为视正七品。

上开府、开府府长史、司马,上大将军大将军府掾属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诸曹参军事,盐池总副监,盐州牧监,诸屯监,国子学生,侯、伯国令,公国大农尉、典衞、雍州萨保,为视从七品。

上开府、开府府的长史、司马,上大将军、大将军府的掾属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各曹参军事,盐池总副监,盐州牧监,各屯监,国子学生,侯、伯国的国令,公国的大农尉、典卫、雍州萨保,为视从七品。

上仪同、仪同府长史、司马,上大将军大将军府诸曹参军事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参军事,诸曹行参军,行台诸监,同州诸监,盐池四面监,皮毛监,岐州监,同州总监、陇右牧监等丞,诸大冶监,雍州州都主簿,子、男国令,侯、伯国大农尉、典衞,王、二王后国常侍,为视正八品。

上仪同、仪同府的长史、司马,上大将军、大将军府各曹参军事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的参军事、各曹行参军,行台各监,同州各监,盐池四面监,皮毛监,岐州监,同州总监、陇右牧监等丞,各大冶监,雍州州都主簿,子、男国的国令,侯、伯国的大农尉、典卫,王、二王后国的常侍,为视正八品。

行台尚书都事,上开府、开府府诸曹参军事,上大将军大将军府参军事、诸曹行参军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行参军,五岳、四渎、呉山等令,盐池四面副监,诸皮毛副监,行台诸副监,诸屯副监,诸中冶监,诸縁边交市监,盐池总监丞,诸州州都主簿,雍州西曹书佐、诸曹从事,京兆郡正功曹,太学生,子、男国大农、典衞,为视从八品。

行台尚书都事,上开府、开府府各曹参军事,上大将军、大将军府的参军事、各曹行参军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的行参军,五岳、四渎、吴山等令,盐池四面副监,各皮毛副监,行台各副监,各屯副监,各中冶监,各沿边交市监,盐池总监丞,各州州都主簿,雍州西曹书佐、各曹从事,京兆郡正功曹,太学生,子、男国的大农、典卫,为视从八品。

开府府法曹行参军,上仪同、仪同府诸曹参军事,上大将军大将军府行参军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典签,同州诸副监,岐州副监,诸小冶监,盐州牧监丞,诸大冶监丞,诸縁边交市副监,诸郡正、功曹,京兆郡主簿,诸州西曹书佐、祭酒从事,雍州部郡从事,公国常侍,王、二王后国侍郎,公主家令,诸州胡二百戸已上萨保,为视正九品。

开府府的法曹行参军,上仪同、仪同府各曹参军事,上大将军、大将军府的行参军,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的典签,同州各副监,岐州副监,各小冶监,盐州牧监丞,各大冶监丞,各沿边交市副监,各郡正、功曹,京兆郡主簿,各州西曹书佐、祭酒从事,雍州部郡从事,公国的常侍,王、二王后国的侍郎,公主家令,各州胡人二百户以上的萨保,为视正九品。

仪同府法曹行参军,上开府、开府府行参军,上大将军大将军府典签,上仪同、仪同府行参军,上开府府典签,行台诸监丞,盐池四面监丞,皮毛监丞,诸中冶监丞,四门学生,诸郡主簿,诸州部郡从事,雍州武猛从事,大兴、长安县正、功曹、主簿,侯、伯、子、男国常侍,公国侍郎,为视从九品。

仪同府的法曹行参军,上开府、开府府的行参军,上大将军、大将军府的典签,上仪同、仪同府的行参军,上开府府的典签,行台各监丞,盐池四面监丞,皮毛监丞,各中冶监丞,四门学生,各郡主簿,各州部郡从事,雍州武猛从事,大兴、长安县的正、功曹、主簿,侯、伯、子、男国的常侍,公国的侍郎,为视从九品。

流外勋品

流外勋品

又有流外勋品、二品、三品、四品、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之差。又视流外,亦有视勋品、视二品、视三品、视四品、视五品、视六品、视七品、视八品、视九品之差。极于胥吏矣,皆无上下阶云。

又有流外勋品、二品、三品、四品、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的等级差别。又有视流外,也有视勋品、视二品、视三品、视四品、视五品、视六品、视七品、视八品、视九品的等级差别。这些品级最低到胥吏,都没有上下阶之分。

诸官禄

各官俸禄

京官正一品,禄九百石,其下毎以百石为差,至正四品,是为三百石。从四品,二百五十石,其下毎以五十石为差,至正六品,是为百石。从六品,九十石,以下毎以十石为差,至从八品,是为五十石。食封及官不判事者,并九品,皆不给禄。其给皆以春秋二季。刺史太守县令,则计戸而给禄,各以戸数为九等之差。大州六百二十石,其下毎以四十石为差,至于下下,则三百石。大郡三百四十石,其下毎以三十石为差,至于下下,则百石。大县百四十石,其下毎以十石为差,至于下下,则六十石。其禄唯及刺史二佐及郡守、县令

京官正一品,俸禄九百石,以下每级以一百石为差额,到正四品,就是三百石。从四品,二百五十石,以下每级以五十石为差额,到正六品,就是一百石。从六品,九十石,以下每级以十石为差额,到从八品,就是五十石。享有食封以及不处理政务的官员,连同九品官,都不给俸禄。俸禄都在春秋两季发放。刺史、太守、县令,则按户数给俸禄,各按户数分为九等。大州六百二十石,以下每级以四十石为差额,到下下等,就是三百石。大郡三百四十石,以下每级以三十石为差额,到下下等,就是一百石。大县一百四十石,以下每级以十石为差额,到下下等,就是六十石。俸禄只发给刺史的两位佐官以及郡守、县令。

三年四月,诏尚书左仆射,掌判吏部、礼部、兵部三尚书事,御史纠不当者,兼纠弹之。尚书右仆射,掌判都官、度支、工部三尚书事,又知用度。余皆依旧。寻改度支尚书为戸部尚书,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。诸曹侍郎及内史舍人,并加为从五品。增置通事舍人十二员,通旧为二十四员。废光禄寺及都水台入司农,废衞尉入太常尚书省,废鸿胪亦入太常。罢大理寺监、评及律博士员,加置正为四人。罢郡,以州统县,改别驾、赞务,以为长史、司马。旧周、齐州郡县职,自州都、郡县正已下,皆州郡将县令至而调用,理时事。至是不知时事,直谓之鄕官。别置品官,皆吏部除授,毎歳考殿最。刺史县令,三年一迁,佐官四年一迁。佐官以曹为名者,并改为司。六年,尚书省二十四司,各置员外郎一人,以司其曹之籍帐。侍郎阙,则厘其曹事。吏部又别置朝议、通议、朝请、朝散、给事、承奉、儒林、文林等八郎,武骑、屯骑、骁骑、游骑、飞骑、旅骑、云骑、羽骑八尉。其品则正六品以下,从九品以上。上阶为郎,下阶为尉。散官番直,常出使监检。罢门下省员外散骑常侍、奉朝请、通事令史员,及左右衞、殿内将军,司马督,武骑常侍等员。

三年四月,诏令尚书左仆射,掌管并决断吏部、礼部、兵部三尚书的政务,御史纠察不当之处,并兼管弹劾之事。尚书右仆射,掌管并决断都官、度支、工部三尚书的政务,并掌管经费开支。其余都依旧制。不久改度支尚书为户部尚书,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。各曹侍郎及内史舍人,都加授为从五品。增设通事舍人十二员,连同旧员共二十四员。废除光禄寺和都水台,并入司农;废除卫尉,并入太常尚书省;废除鸿胪,也并入太常。撤销大理寺监、评及律博士等员,加设大理寺正为四人。废除郡制,由州直接统辖县,改别驾、赞务为长史、司马。原先北周、北齐的州郡县官职,从州都、郡县正以下,都由州郡将、县令到任后调用,处理当时政务。到这时不再处理政务,只称为乡官。另外设置品官,都由吏部任命,每年考核政绩优劣。刺史、县令,三年一调任,佐官四年一调任。佐官中以“曹”为名的,都改为“司”。六年,尚书省二十四司,各设员外郎一人,掌管本曹的户籍账册。侍郎空缺时,就处理本曹事务。吏部又另设朝议、通议、朝请、朝散、给事、承奉、儒林、文林等八郎,以及武骑、屯骑、骁骑、游骑、飞骑、旅骑、云骑、羽骑八尉。其品级在正六品以下,从九品以上。上阶为郎,下阶为尉。散官轮流值班,经常出使监察检核。撤销门下省的员外散骑常侍、奉朝请、通事令史等员,以及左右卫、殿内将军、司马督、武骑常侍等员。

十二年,复置光禄、衞尉、鸿胪等寺。诸州司以从事为名者,改为参军。

十二年,重新设置光禄、卫尉、鸿胪等寺。各州司中以“从事”为名的,改为参军。

十三年,复置都水台。国子寺罢隶太常,又改寺为学。

十三年,重新设置都水台。国子寺不再隶属太常,又将寺改为学。

十四年,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。改九等州县为上、中、中下、下,凡四等。

十四年,各省各设主事令史员。将九等州县改为上、中、中下、下,共四等。

十五年,罢州县、鄕官。

十五年,废除州县、乡官。

十六年,内侍省加置内主事员二十人,以承门阁。

十六年,内侍省增设内主事员二十人,负责掌管门阁。

十八年,置备身府。

十八年,设置备身府。

二十年,改将作寺为监,以大匠为大监。初加置副监。

二十年,改将作寺为监,将大匠改为大监。开始增设副监。

仁寿元年,改都水台为监,更名使者为监。罢国子学,唯立太学一所,置博士五人,从五品,学生七十二人。

仁寿元年,改都水台为监,将使者改名为监。废除国子学,只设立一所太学,设置博士五人,从五品,学生七十二人。

三年,监门府又置门候一百二十人。

三年,监门府又设置门候一百二十人。

炀帝改制

炀帝改制

炀帝即位,多所改革。三年定令,品自第一至于第九,唯置正从,而除上下阶。罢诸总管,废三师、特进官。分门下、太仆二司,取殿内监名,以为殿内省,并尚书、门下、内史、秘书,以为五省。增置谒者、司隶二台,并御史为三台。分太府寺为少府监。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国子学为国子监,将作寺为将作监,并都水监,总为五监,改左右衞为左右翊衞,左右备身为左右骑衞。左右武衞依旧名。改领军为左右屯衞,加置左右御。改左右武候为左右候衞。是为十二衞。又改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,左右监门依旧名,凡十六府。其朝之班序,以品之髙卑为列。品同则以省府为前后,省府同则以局署为前后焉。

炀帝即位后,进行了很多改革。三年制定法令,品级从第一到第九,只设正、从,而废除上下阶。撤销各总管,废除三师、特进官。分出门下、太仆二司,取用殿内监的名称,设立殿内省,连同尚书、门下、内史、秘书,共为五省。增设谒者、司隶二台,连同御史台为三台。分太府寺为少府监。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国子学为国子监,将作寺为将作监,连同都水监,总共为五监。改左右卫为左右翊卫,左右备身为左右骑卫。左右武卫依旧名。改领军为左右屯卫,加设左右御。改左右武候为左右候卫。这就是十二卫。又改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,左右监门依旧名,共十六府。朝会的班次顺序,按品级高低排列。品级相同则按省府前后排列,省府相同则按局署前后排列。

尚书省六曹

尚书省六曹

尚书省六曹,各侍郎一人,以贰尚书之职。又增左、右丞阶,与六侍郎并正四品。诸曹侍郎并改为郎。又改吏部为选部郎,戸部为人部郎,礼部为仪曹郎,兵部为兵曹郎,刑部为宪部郎,工部为起部郎,以异六侍郎之名,废诸司员外郎,而毎增置一曹郎,各为二员。都司郎各一人,品同曹郎,掌都事之职,以都事为正八品,分隶六尚书。诸司主事,并去令史之名。其令史随曹闲剧而置。毎十令史置一主事,不满十者亦置一人。其余四省三台,亦皆曰令史,九寺五监诸衞府,则皆曰府史。后又改主客郎为司蕃郎。寻又毎减一郎,置承务郎一人,同员外之职。

尚书省六曹,各设侍郎一人,作为尚书的副职。又提升左、右丞的品阶,与六侍郎同为正四品。各曹侍郎都改为郎。又改吏部为选部郎,户部为人部郎,礼部为仪曹郎,兵部为兵曹郎,刑部为宪部郎,工部为起部郎,以区别于六侍郎的名称。废除各司员外郎,而每曹增设一曹郎,各为二员。都司郎各一人,品级与曹郎相同,掌管都事的职责,以都事为正八品,分别隶属六部尚书。各司主事,都去掉令史的名称。其令史根据曹务的繁忙或清闲来设置。每十名令史设一主事,不满十人的也设一人。其余四省三台,也都称为令史,九寺五监各卫府,则都称为府史。后来又改主客郎为司蕃郎。不久又每曹减少一郎,设置承务郎一人,相当于员外郎的职务。

散官诸阶

散官各阶

都督已上,至上柱国,凡十一等,及八郎、八尉、四十三号将军官,皆罢之。并省朝议大夫。自一品至九品,置光禄、从一品。左右光禄、左正二品,右从二品。金紫、正三品。银靑光禄、从三品。正议、正四品。通议、从四品。朝请、正五品。朝散从五品。等九大夫,建节、正六品。奋武、从六品。宣惠、正七品。绥德、从七品。怀仁、正八品。守义、从八品。奉诚、正九品。立信从九品。等八尉,以为散职。开皇中,以开府仪同三司为四品散实官,至是改为从一品,同汉、魏之制,位次王公。门下省减给事黄门侍郎员,置二人,去给事之名,移吏部给事郎名为门下之职,位次黄门下。置员四人,从五品,省读奉案。废散骑常侍、通直散骑常侍、谏议大夫、散骑侍郎等常员。改符玺监为郎,置员二人,为从六品。加录事阶为正八品。以城门、殿内、尚食、尚药、御府等五局隶殿内省。十二年,又改纳言为侍内。

原先的都督以上,到上柱国,共十一等,以及八郎、八尉、四十三号将军官,都废除了。同时合并省去朝议大夫。从一品到九品,设置光禄(从一品)、左右光禄(左正二品,右从二品)、金紫(正三品)、银青光禄(从三品)、正议(正四品)、通议(从四品)、朝请(正五品)、朝散(从五品)等九大夫,以及建节(正六品)、奋武(从六品)、宣惠(正七品)、绥德(从七品)、怀仁(正八品)、守义(从八品)、奉诚(正九品)、立信(从九品)等八尉,作为散官。开皇年间,以开府仪同三司为四品散实官,到这时改为从一品,与汉、魏制度相同,地位仅次于王公。门下省减少给事黄门侍郎员额,设置二人,去掉“给事”的名称,将吏部的给事郎名称移作门下省的职务,地位次于黄门侍郎。设置员额四人,从五品,负责审阅文书、进呈案卷。废除散骑常侍、通直散骑常侍、谏议大夫、散骑侍郎等常设官员。改符玺监为郎,设置员额二人,为从六品。提升录事的品阶为正八品。将城门、殿内、尚食、尚药、御府等五局隶属殿内省。十二年,又改纳言为侍内。

内史省

内史省

内史省减侍郎员为二人,减内史舍人员为四人。加置起居舍人员二人,从六品。次舍人下。改通事舍人员为谒者台职。减主书员,置四人,加为正八品。十二年,改内史为内书。

内史省减少侍郎员额为二人,减少内史舍人员额为四人。增设起居舍人员额二人,从六品,位次在舍人之下。将通事舍人员额改为谒者台的职务。减少主书员额,设置四人,提升为正八品。十二年,改内史为内书。

殿内省

殿内省

殿内省置监、正四品。少监、从四品。丞,从五品。各一人,掌诸供奉。又有奉车都尉十二人,掌进御舆马。统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等六局,各置奉御二人,正五品。皆置直长,以贰之。正七品。尚食直长六人,又有食医员。尚药直长四人,又有侍御医、司医、医佐员。尚衣即旧御府也,改名之,有直长四人。尚舍即旧殿中局也,改名之,有直长八人。尚乘局置左右六闲:一左右飞黄闲,二左右吉良闲,三左右龙媒闲,四左右𫘦𬳿闲,五左右𫘝𫘨闲,六左右天苑闲。有直长十四人,又有奉乘十人。尚辇有直长四人,又有掌辇六人。城门置校尉一人,降为正五品。后又改校尉为城门郎,置员四人,从六品。自殿内省隶为门下省官。

殿内省设置监一人,为正四品;少监一人,为从四品;丞一人,为从五品。他们掌管各种供奉事务。还有奉车都尉十二人,掌管进献皇帝的车马。殿内省统辖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等六局,每局各设置奉御二人,为正五品。每局都设置直长,作为副职,为正七品。尚食局有直长六人,还有食医人员。尚药局有直长四人,还有侍御医、司医、医佐人员。尚衣局就是原来的御府,改了名称,有直长四人。尚舍局就是原来的殿中局,改了名称,有直长八人。尚乘局设置左右六闲:第一是左右飞黄闲,第二是左右吉良闲,第三是左右龙媒闲,第四是左右𫘦𬳿闲,第五是左右𫘝𫘨闲,第六是左右天苑闲。有直长十四人,还有奉乘十人。尚辇局有直长四人,还有掌辇六人。城门设置校尉一人,品级降为正五品。后来又改校尉为城门郎,设置官员四人,为从六品。这些官员从殿内省改隶为门下省的官员。

秘书省

秘书省

秘书省降监为从三品,增置少监一人。从四品。增著作郎阶为正五品,减校书郎为十人。改太史局为监,进令阶为从五品,又减丞为一人。置司辰师八人,增置监候为十人。其后又改监、少监为令、少令。增秘书郎为从五品,加置佐郎四人,从六品。以贰郎之职。降著作郎阶为从五品。又置儒林郎十人,正七品。掌明经待问,唯诏所使。文林郎二十人,从八品。掌撰录文史,检讨旧事。此二郎皆上在籓已来直司学士。增校书郎员四十人,加置楷书郎员二十人,从九品。掌抄写御书。

秘书省将监的品级降为从三品,增设少监一人,为从四品。提高著作郎的品阶为正五品,减少校书郎为十人。将太史局改为监,提高令的品阶为从五品,又减少丞为一人。设置司辰师八人,增设监候为十人。之后又改监、少监为令、少令。增设秘书郎为从五品,加设佐郎四人,为从六品,作为秘书郎的副职。降低著作郎的品阶为从五品。又设置儒林郎十人,为正七品,掌管明经待问的事务,只听从诏令差遣。设置文林郎二十人,为从八品,掌管撰写记录文史,查考旧事。这两种郎官都是皇上在藩邸以来直属的学士。增加校书郎员额四十人,加设楷书郎员额二十人,为从九品,掌管抄写御书。

御史台

御史台增治书侍御史为正五品。省殿内御史员,增监察御史员十六人,加阶为从七品。开皇中,御史直宿禁中,至是罢其制。又置主簿、录事员各二人。五年,又降大夫阶为正四品,减治书侍御史为从五品;增侍御史为正七品,唯掌侍从纠察,其台中簿领,皆治书侍御史主之。后又增置御史,从九品,寻又省。

御史台将治书侍御史的品级提高为正五品。裁减殿内御史的员额,增加监察御史员额十六人,提高其品阶为从七品。开皇年间,御史在宫中值宿,到这时废除了这一制度。又设置主簿、录事各二人。大业五年,又将大夫的品阶降为正四品,减少治书侍御史为从五品;提高侍御史为正七品,只掌管侍从纠察,台中簿册文书,都由治书侍御史主管。之后又增设御史,为从九品,不久又裁撤了。

谒者台

谒者台大夫一人,从四品。五年,改为正四品。掌受诏劳问,出使慰抚,持节察授,及受冤枉而申奏之。驾出,对御史引驾。置司朝谒者二人以贰之。从五品。属官有丞一人,主簿、录事各一人等员。又有通事谒者二十人,从六品。即内史通事舍人之职也。次有议郎二十四人,通直三十六人,将事谒者三十人,谒者七十人,皆掌出使。其后废议郎,通直、将事谒者谒者等员,而置员外郎八十员。寻诏门下、内史、御史、司隶、谒者五司,监受表,以为恒式,不复专谒者矣。寻又置散骑郎,从五品,二十人,承议郎、正六品。通直郎,从六品。各三十人,宣德郎、正七品。宣义郎,从七品,各四十人,从事郎、正八品。将仕郎、从八品。常从郎、正九品。奉信郎,从九品。各五十人,是为正员。并得禄当品。又各有散员郎,无员无禄。寻改常从为登仕,奉信为散从。自散骑已下,皆主出使,量事大小,据品以发之。

谒者台设大夫一人,为从四品。大业五年,改为正四品。掌管接受诏命慰问,出使安抚,持节考察授官,以及受理冤屈并上奏申诉。皇帝出行时,与御史一起引导车驾。设置司朝谒者二人作为副职,为从五品。属官有丞一人,主簿、录事各一人等员额。还有通事谒者二十人,为从六品,即内史省通事舍人的职务。其次有议郎二十四人,通直三十六人,将事谒者三十人,谒者七十人,都掌管出使事务。之后废除了议郎、通直、将事谒者、谒者等员额,而设置了员外郎八十员。不久下诏让门下、内史、御史、司隶、谒者五个部门,监督接受奏表,作为常规制度,不再专由谒者台负责。不久又设置散骑郎,为从五品,二十人;承议郎,为正六品;通直郎,为从六品,各三十人;宣德郎,为正七品;宣义郎,为从七品,各四十人;从事郎,为正八品;将仕郎,为从八品;常从郎,为正九品;奉信郎,为从九品,各五十人,这些是正员。他们都享受相应品级的俸禄。此外又各有散员郎,没有固定员额和俸禄。不久改常从郎为登仕郎,奉信郎为散从郎。从散骑郎以下,都主管出使事务,根据事情大小,按照品级派遣。

司隶台

司隶台

司隶台大夫一人,正四品。掌诸巡察。别驾二人,从五品。分察畿内,一人案东都,一人案京师。刺史十四人,正六品。巡察畿外。诸郡从事四十人,副刺史巡察。其所掌六条: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不。二察官人贪残害政。三察豪强奸猾,侵害下人,及田宅逾制,官司不能禁止者。四察水旱虫灾,不以实言,枉征赋役,及无灾妄蠲免者。五察部内贼盗,不能穷逐,隐而不申者。六察德行孝悌,茂才异行,隐不贡者。毎年二月,乘轺巡郡县,十月入奏。置丞、从六品。主簿、从八品。录事从九品。各一人,后又罢司隶台,而留司隶从事之名,不为常员。临时选京官淸明者,权摄以行。

司隶台设大夫一人,为正四品,掌管各项巡察事务。设别驾二人,为从五品,分别巡察京城附近地区,一人巡察东都,一人巡察京师。设刺史十四人,为正六品,巡察京城以外地区。各郡设从事四十人,作为刺史的副手进行巡察。他们掌管六条职责:第一条是考察品官以上官员治理政事的能力如何;第二条是考察官员是否贪婪残暴危害政事;第三条是考察豪强、奸猾之徒侵害百姓,以及田宅超过规定标准、官府不能禁止的情况;第四条是考察水旱虫灾是否不据实上报,胡乱征收赋税徭役,以及没有灾害却妄自减免赋税的情况;第五条是考察辖区内盗贼案件,是否不能彻底追捕、隐瞒不报的情况;第六条是考察有德行孝悌、才能优异、行为出众却隐居不向朝廷举荐的人。每年二月,乘坐轻便马车巡察郡县,十月入朝上奏。设置丞,为从六品;主簿,为从八品;录事,为从九品,各一人。之后又撤销了司隶台,只保留司隶从事的名号,不作为常设官员。临时选拔京城中清廉明察的官员,暂时代理执行巡察事务。

九寺

九寺

光禄已下八寺卿,皆降为从三品。少卿各加置二人,为从四品。诸寺上署令,并增为正六品,中署令为从六品,下置令为正七品。始开皇中,署司唯典掌受纳,至是署令为判首,取二卿判。丞唯知勾检。令阙,丞判。五年,寺丞并增为从五品。

光禄寺以下八寺的卿,品级都降为从三品。各寺的少卿都增设二人,为从四品。各寺的上署令,都增为正六品,中署令为从六品,下署令为正七品。起初在开皇年间,署司只掌管接收和交纳事务,到这时署令成为判案的首领,需要由两位卿来判决。丞只负责勾稽检查。如果令空缺,则由丞来判决。大业五年,各寺的丞都增为从五品。

太常寺罢太祝署,而留太祝员八人,属寺。后又增为十人。奉礼减置六人。太庙署又置阴室丞,守视阴室。改乐师为乐正,置十人。太卜又省博士员,置太卜卜正二十人,以掌其事。太医又置医监五人,正十人。罢衣冠、淸商二署。

太常寺撤销了太祝署,但保留太祝员额八人,隶属于本寺。之后又增为十人。奉礼郎减少设置为六人。太庙署又设置阴室丞,负责看守阴室。将乐师改为乐正,设置十人。太卜署又裁减了博士员额,设置太卜卜正二十人,来掌管卜筮事务。太医署又设置医监五人,医正十人。撤销了衣冠署和清商署。

太仆减骅骝署入殿内尚乘局,改龙厩曰典厩署,有左、右驳皂二厩。加置主乘、司库、司廪官。罢牛羊署。

太仆寺将骅骝署裁撤并入殿内省的尚乘局,将龙厩改名为典厩署,设有左、右驳皂两个马厩。加设了主乘、司库、司廪等官员。撤销了牛羊署。

大理寺丞改为勾检官,增正员为六人,分判狱事。置司直十六人,降为从六品,后加至二十人。又置评事四十八人,掌颇同司直,正九品。

大理寺的丞改为勾检官,增加正员为六人,分别审理案件。设置司直十六人,品级降为从六品,后来增加到二十人。又设置评事四十八人,职责与司直大致相同,为正九品。

鸿胪寺改典客署为典蕃署。初炀帝置四方馆于建国门外,以待四方使者,后罢之,有事则置,名隶鸿胪寺,量事繁简,临时损益。东方曰东夷使者,南方曰南蛮使者,西方曰西戎使者,北方曰北狄使者,各一人,掌其方国及互市事。毎使者署,典护录事、叙职、叙仪、监府、监置、互市监及副、参军各一人。录事主纲纪。叙职掌其贵贱立功合叙者。叙仪掌小大次序。监府掌其贡献财货。监置掌安置其驼马船车,并纠察非违。互市监及副掌互市。参军事出入交易。

鸿胪寺将典客署改为典蕃署。起初,炀帝在建国门外设置四方馆,用来接待四方使者,后来撤销了,有事时才设置,名义上隶属于鸿胪寺,根据事务的繁简,临时增减人员。东方设东夷使者,南方设南蛮使者,西方设西戎使者,北方设北狄使者,各一人,掌管其所在方国以及互市事务。每个使者署,设有典护录事、叙职、叙仪、监府、监置、互市监及副使、参军各一人。录事主管纲纪法度。叙职掌管其贵贱等级和立功应当叙用的人。叙仪掌管大小次序。监府掌管其进贡的财物。监置掌管安置其骆驼、马匹、船只、车辆,并纠察违法之事。互市监及副使掌管互市贸易。参军事掌管出入交易事务。

司农但统上林、太仓、钩盾、导官四署,罢典农、华林二署,而以平准、京市隶太府。

司农寺只统辖上林、太仓、钩盾、导官四个署,撤销了典农、华林两个署,而将平准署、京市署改隶于太府寺。

太府寺既分为少府监,而但管京都市五署及平准、左右藏等,凡八署。京师东市曰都会,西市曰利人。东都东市曰丰都,南市曰大同,北市曰通远。及改诸令为监,唯市署曰令。

太府寺既然分出了少府监,就只管理京都市的五个署以及平准署、左藏署、右藏署等,总共八个署。京师的东市叫都会,西市叫利人。东都的东市叫丰都,南市叫大同,北市叫通远。等到将各署的令改为监时,只有市署的官员仍称为令。

五监

五监

国子监依旧置祭酒,加置司业一人,从四品,丞三人,加为从六品。并置主簿、录事各一人。国子学置博士,正五品,助教,从七品,员各一人。学生无常员,太学博士、助教各二人,学生五百人。先是仁寿元年,省国子祭酒、博士,置太学博士员五人,为从五品,总知学事。至是太学博士降为从六品。

国子监依旧设置祭酒,加设司业一人,为从四品;丞三人,品级加为从六品。同时设置主簿、录事各一人。国子学设置博士,为正五品;助教,为从七品,各一人。学生没有固定员额。太学设置博士、助教各二人,学生五百人。此前在仁寿元年,曾裁撤国子祭酒、博士,设置太学博士员额五人,为从五品,总掌学务。到这时,太学博士降为从六品。

将作监改大监、少监为大匠、少匠,丞加为从六品。统左右校及甄官署。五年,又改大匠为大监,正四品,少匠为少监,正五品。十三年,又改监、少监为令、少令。丞加品至从五品。

将作监将大监、少监改为大匠、少匠,丞的品级加为从六品。统辖左校署、右校署和甄官署。大业五年,又将大匠改为大监,为正四品;少匠改为少监,为正五品。大业十三年,又将监、少监改为令、少令。丞的品级加至从五品。

少府监置监,从三品,少监,从四品,各一人。丞从五品,二人。统左尚、右尚、内尚、司织、司染、铠甲、弓弩、掌冶等署。复改监、少监为令、少令。并司织、司染为织染署,废铠甲、弓弩二署。

少府监设置监一人,为从三品;少监一人,为从四品。丞二人,为从五品。统辖左尚署、右尚署、内尚署、司织署、司染署、铠甲署、弓弩署、掌冶署等署。之后又将监、少监改为令、少令。合并司织署、司染署为织染署,撤销铠甲署、弓弩署两个署。

都水监改为使者,增为正五品,丞为从七品。统舟楫、河渠二署。舟楫署毎津置尉一人。五年,又改使者为监,四品,加置少监,为五品。后又改监、少监为令,从三品,少令,从四品。

都水监改为使者,品级增为正五品,丞为从七品。统辖舟楫署、河渠署两个署。舟楫署在每个渡口设置尉一人。大业五年,又将使者改为监,为正四品,加设少监,为正五品。之后又将监、少监改为令,为从三品;少令,为从四品。

长秋监置令一人,正四品,少令一人,从五品,丞二人,正七品。并用士人。改内常侍为内承奉,置二人,正五品;给事为内承直,置四人,从五品。并用宦者。罢内谒者官,领掖庭、宫闱、奚官等三署,并参用士人。后又置内谒者员。

长秋监设置令一人,为正四品;少令一人,为从五品;丞二人,为正七品。这些官职都任用士人。将内常侍改为内承奉,设置二人,为正五品;给事改为内承直,设置四人,为从五品。这些官职都任用宦官。撤销了内谒者官,统辖掖庭、宫闱、奚官等三个署,并且参用士人。之后又设置了内谒者的员额。

十六衞

十六卫

十二衞,各置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,总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改骠骑为鹰扬郎将,正五品;车骑为鹰扬副郎将,从五品;大都督为校尉;帅都督为旅帅;都督为队正,增置队副以贰之。改三衞为三侍。其直合将军、直寝、奉车都尉、驸马都尉、直斋、别将、统军、军主、幢主之属,并废。以武候府司辰师员,隶为太史局官。其军士,左右衞所领名为骁骑,左右骁衞所领名豹骑,左右武衞所领名熊渠,左右屯衞所领名羽林,左右御所领名射声,左右候衞所领名佽飞,而总号衞士,毎衞置护军四人,掌副贰将军。将军无则一人摄。寻改护军为武贲郎将,正四品,而置武牙郎将六人,副焉,从四品。诸衞皆置长史,从五品。又有录事参军,司仓、兵、骑、铠等员。翊衞又加有亲侍。鹰扬府毎府置鹰扬郎将一人,正五品,副鹰扬郎将一人,从五品,各有司马及兵、仓两司。其府领亲、勋、武三侍,非翊衞府,皆无三侍。鹰扬毎府置越骑校尉二人,掌骑士,歩兵校尉二人,领歩兵,并正六品。外军鹰扬官并同。左右候衞增置察非掾二人,专纠弹之事。五年,又改副郎将并为鹰撃郎将。

十二卫,每卫各设置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,总管府内事务,并统辖各鹰扬府。将骠骑改为鹰扬郎将,为正五品;车骑改为鹰扬副郎将,为从五品;大都督改为校尉;帅都督改为旅帅;都督改为队正,增设队副作为副职。将三卫改为三侍。其直阁将军、直寝、奉车都尉、驸马都尉、直斋、别将、统军、军主、幢主等官职,全部废除。将武候府的司辰师员额,改隶为太史局的官员。其军士,左右卫所统领的名为骁骑,左右骁卫所统领的名为豹骑,左右武卫所统领的名为熊渠,左右屯卫所统领的名为羽林,左右御卫所统领的名为射声,左右候卫所统领的名为佽飞,而总称为卫士。每卫设置护军四人,掌管辅佐将军。如果将军缺员,则由一人代理。不久改护军为武贲郎将,为正四品,并设置武牙郎将六人作为副职,为从四品。各卫都设置长史,为从五品。还有录事参军,以及司仓、司兵、司骑、司铠等员额。翊卫又加设了亲侍。鹰扬府每府设置鹰扬郎将一人,为正五品;副鹰扬郎将一人,为从五品;各有司马以及兵曹、仓曹两个司。其府统领亲卫、勋卫、武卫三侍,不是翊卫的府,都没有三侍。鹰扬府每府设置越骑校尉二人,掌管骑兵;步兵校尉二人,统领步兵,都为正六品。外军的鹰扬官与此相同。左右候卫增设察非掾二人,专门负责纠察弹劾之事。大业五年,又将副郎将都改为鹰击郎将。

左右领左右府,改为左右备身府,各置备身郎将一人。又各置直斋二人以贰之,并正四品,掌侍衞左右。统千牛左右、司射左右各十六人,并正六品。千牛掌执千牛刀宿衞,司射掌供御弓箭。置长史,正六品,录事,司兵、仓、骑,参军等员,并正八品。有折冲郎将,各三人,正四品,掌领骁果。又各置果毅郎将三人以贰之,从四品。其骁果,置左、右雄武府雄武郎将以领之。以武勇郎将为副员,同鹰扬、鹰撃。有司兵、司骑二局,并置参军事。

左右领左右府改为左右备身府,各设置一名备身郎将。又各设置两名直斋作为副职,都是正四品,负责侍卫皇帝左右。统领千牛左右、司射左右各十六人,都是正六品。千牛负责手持千牛刀担任宿卫,司射负责供应御用弓箭。设置长史,正六品;录事、司兵、仓、骑参军等官员,都是正八品。设有折冲郎将,各三人,正四品,负责统领骁果军。又各设置三名果毅郎将作为副职,从四品。对于骁果军,设置左右雄武府的雄武郎将来统领。以武勇郎将为副职,与鹰扬、鹰击府相同。设有司兵、司骑两个局,都设置参军事。

左右监门府,改将军为郎将,各置一人,正四品,直阁各六人,正五品。置官属,并同备身府。又增左右门尉员一百二十人,正六品;置门候员二百四十人,正七品。并分掌门禁守衞。

左右监门府,将军改为郎将,各设置一人,正四品;直阁各六人,正五品。设置的官属,都与备身府相同。又增加左右门尉一百二十人,正六品;设置门候二百四十人,正七品。都分别掌管门禁守卫。

东宫诸官

东宫各官职

门下坊减内舍人、洗马员,各置二人,减侍医,置二人。改门大夫为宫门监,正字为正书。

门下坊减少内舍人、洗马的员额,各设置二人;减少侍医,设置二人。改门大夫为宫门监,正字为正书。

典书坊改太子舍人为管记舍人,减置四人,改通事舍人为宣令舍人,为八员。家令改为司府令,内坊承直改为典直。

典书坊改太子舍人为管记舍人,减少为四人;改通事舍人为宣令舍人,设八人。家令改为司府令,内坊承直改为典直。

左右衞率改为左右侍率,正四品。改亲衞为功曹,勋衞为义曹,翊衞为良曹。罢直斋、直阁员。

左右卫率改为左右侍率,正四品。改亲卫为功曹,勋卫为义曹,翊卫为良曹。撤销直斋、直阁的员额。

左右宗衞率改为左右武侍率,正四品。

左右宗卫率改为左右武侍率,正四品。

左右虞候开府改为左右虞候率,正四品,并置副率。

左右虞候开府改为左右虞候率,正四品,并设置副率。

左右内率降为正五品。千牛备身改为司仗左右,备身左右改为主射左右。各员八人。

左右内率降为正五品。千牛备身改为司仗左右,备身左右改为主射左右。各设八人。

左右监门率改为宫门将,降为正五品。监门直长改为直事,置六十人。

左右监门率改为宫门将,降为正五品。监门直长改为直事,设置六十人。

开皇中,置国王,郡王,国公,郡公,县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为九等者,至是唯留王、公、侯三等。余并废之。

开皇年间,设置国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九等爵位,到这时只保留王、公、侯三等。其余的都废除了。

王府诸司参军,更名诸司书佐,属参军则直以属为名。改国令为家令。自余以国为名者,皆去之。

王府各司的参军,改名为各司书佐,属参军则直接以“属”为名。改国令为家令。其余以“国”命名的官职,都去掉“国”字。

总监司

总监司

行宫所在,皆立总监以司之。上宫正五品,中宫从五品,下宫正七品。陇右诸牧,置左、右牧监各一人,以司统之。

行宫所在地,都设立总监来管理。上等宫正五品,中等宫从五品,下等宫正七品。陇右各牧场,设置左右牧监各一人,来统领管理。

郡、县

郡、县

罢州置郡,郡置太守上郡从三品,中郡正四品,下郡从四品。京兆、河南则倶为尹,并正三品。罢长史、司马,置赞务一人以贰之。京兆、河南从四品,上郡正五品,中郡从五品,下郡正六品。次置东西曹掾,京兆、河南从五品,上郡正六品,中郡从六品,下郡正七品。主簿,司功、仓、戸、兵、法、士曹等书佐,各因郡之大小而为增减。改行参军为行书佐。旧有兵处,则刺史带诸军事以统之,至是别置都尉,副都尉都尉正四品,领兵,与郡不相知。副都尉正五品。又置京辅都尉,从三品,立府于潼关,主兵领遏。并置副都尉,从四品。又置诸防主、副官,掌同诸镇。大兴、长安、河南、洛阳县令,并增为正五品。诸县皆以所管闲剧及冲要以为等级。丞、主簿如故。其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,位次太守京兆、河南,则谓之内史。又改郡赞务为丞,位在通守下,县尉为县正,寻改正为戸曹、法曹,分司以承郡之六司。河南、洛阳长安、大兴,则加置功曹,而为三司,司各二人。郡县佛寺,改为道塲,道观改为玄坛,各置监、丞。京都诸坊改为里,皆省除里司,官以主其事。

废除州制设立郡制,郡设置太守。上等郡从三品,中等郡正四品,下等郡从四品。京兆、河南都设尹,都是正三品。废除长史、司马,设置一名赞务作为副职。京兆、河南的赞务从四品,上等郡正五品,中等郡从五品,下等郡正六品。其次设置东西曹掾,京兆、河南从五品,上等郡正六品,中等郡从六品,下等郡正七品。主簿、司功、仓、户、兵、法、士曹等书佐,各根据郡的大小而增减。改行参军为行书佐。原先有驻军的地方,由刺史兼任诸军事来统领,到这时另外设置都尉、副都尉。都尉正四品,统领军队,与郡守互不统属。副都尉正五品。又设置京辅都尉,从三品,在潼关设立府署,主管军事并负责扼守。同时设置副都尉,从四品。又设置各防主、副官,职责与各镇相同。大兴、长安、河南、洛阳四县的县令,都增为正五品。各县根据所管辖事务的繁简和地理位置是否重要来划分等级。县丞、主簿的品级照旧。此后各郡各加设一名通守,地位仅次于太守,京兆、河南则称为内史。又改郡赞务为丞,地位在通守之下;县尉改为县正,不久又改为户曹、法曹,分司来承接郡的六司。河南、洛阳、长安、大兴,则加设功曹,成为三司,每司各二人。郡县的佛寺改为道场,道观改为玄坛,各设置监、丞。京都各坊改为里,都裁撤里司,由官员主管其事。

帝自三年定令之后,骤有制置,制置未久,随复改易。其余不可备知者,盖史之阙文云。

炀帝自从大业三年制定法令之后,频繁地有所设置,设置不久,随即又更改。其余不能完全知道的,大概是史书缺失记载的缘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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