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官一 ◄
巻一百六十二
志第一百十五 职官二
宋史 巻一百六十二‧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
枢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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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百六十二
志第一百十五 职官二
宋史 卷一百六十二·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
枢密院
枢密院,掌军国机务、兵防、边备、戎马之政令,出纳密命,以佐邦治。凡侍衞诸班直、内外禁兵招募、阅试、迁补、屯戍、赏罚之事,皆掌之。以升拣、废置掲帖兵籍;有调发更戍,则遣使给降兵符。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,将领路分都监、縁边都巡检使以上。大事则禀奏,其付授者用宣;小事则拟进,其付授者用劄。先具所得㫖,关门下省审覆。面得㫖者为录白,批奏得画者为画㫖,并留为底。惟以白纸录送,皆候报施行。其被御宝批㫖者,即送门下省缴覆。应给诰者,关中书省命词。即事干大计,造作、支移军器,及除都副承㫖、三衙管军、三路沿边帅臣、太仆寺官,文臣换右职,仍同三省取㫖。
枢密院掌管军国机要事务、军事防务、边境防备、战马管理等政令,负责传达和接受秘密命令,以辅助国家治理。凡是侍卫诸班直、内外禁兵的招募、检阅考核、升迁补任、屯田戍守、赏罚等事务,都由它掌管。通过升迁挑选、废除设置来登记兵籍;如有调兵遣将或轮换戍守,就派遣使者下达兵符。任命内侍省官员及武选官,以及将领、路分都监、沿边都巡检使以上的官员。大事则禀报上奏,交付时用“宣”的形式;小事则拟定进呈,交付时用“劄”的形式。先准备好所得到的旨意,送交门下省审核复查。当面得到旨意的称为“录白”,批奏后得到御笔批示的称为“画旨”,都留作底本。只用白纸抄录送交,都等待批复后执行。那些带有御宝批旨的,立即送交门下省缴回复核。应给予诰命的,通知中书省拟写词令。如果事情涉及国家大计、制造和调拨军器,以及任命都承旨、副都承旨、三衙管军、三路沿边帅臣、太仆寺官员,文臣改任武职,仍然与三省共同取旨。
宋初,循唐、五代之制,置枢密院,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,号为「二府」。院在中书之北,印有「东院」、「西院」之文,共为一院,但行东院印。而职事条目颇多。神宗初政,迺省其务之细者归之有司,而增置审官西院,专领合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差遣。官制行,随事分隶六曹,专以本兵为职,而国信、民兵、牧马总领,仍旧隶焉。旧分四房,曰兵,曰吏,曰戸,曰礼,至是厘正,凡分房十。其后,又增支马、小吏二房。
宋朝初年,沿袭唐朝、五代的制度,设置枢密院,与中书省分别执掌文武大权,号称“二府”。枢密院位于中书省的北面,印章上有“东院”、“西院”的字样,实际上是一个院,只用东院的印章。但职事条目很多。神宗初年执政,于是省去其中细碎的事务归给有关部门,并增设审官西院,专门负责管理閤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的差遣。官制改革后,根据事务分别隶属六曹,专门以掌管军事为职责,而国信、民兵、牧马等总领事务,仍然隶属枢密院。原先分为四房,即兵房、吏房、户房、礼房,到这时加以整顿,共分为十房。此后,又增设支马房、小吏房两个房。
凡房十有二:曰北面房,掌行河北、河东路吏卒,北界边防、国信事。曰河西房,掌行陕西路、麟、府、丰、岚、石、隰州、保德军吏卒,西界边防、蕃官。曰支差房,掌行调发军,湖北路边防及京东、京西、江、淮、广南东路吏卒,迁补殿侍,选亲事官。曰在京房,掌行殿前歩军司事,支移兵器,川陕路边防及畿内、福建路吏卒,军头、皇城司衞兵。曰教阅房,掌行中外校习,封桩阙额请给,催督驿递及湖南路边防。曰广西房,掌行招军捕盗赏罚,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。而禁军转员,则各随其房之所领兵额治之。曰兵籍房,掌行诸路将官差发禁兵、选补衞军文书。曰民兵房,掌行三路保甲、弓箭手。曰吏房,掌行差将领武臣知州军、路分都监以上及差内侍官文书。曰知杂房,掌行杂务。曰支马房,掌行内外马政并坊院监牧吏卒、牧马、租课。曰小吏房,掌行两省内臣磨勘功过叙用,大使臣已上歴任事状及校尉以上改转迁遣。吏三十有八:逐房副承㫖三人,主事五人,守阙主事二人,令史十三人,书令史十五人。元祐既创支马、
共有十二个房:北面房,负责处理河北、河东路的官吏士兵,以及北部边境的边防、国信事务。河西房,负责处理陕西路、麟州、府州、丰州、岚州、石州、隰州、保德军的官吏士兵,以及西部边境的边防、蕃官事务。支差房,负责调发军队,湖北路的边防以及京东、京西、江、淮、广南东路的官吏士兵,升迁补任殿侍,选拔亲事官。在京房,负责处理殿前步军司的事务,调拨兵器,川陕路的边防以及京畿、福建路的官吏士兵,军头、皇城司的卫兵。教阅房,负责内外校阅训练,封存空缺名额的请给,催督驿递以及湖南路的边防。广西房,负责招兵捕盗的赏罚,广南西路的边防以及两浙路的官吏士兵。而禁军的转任,则各自根据其房所管辖的兵额来处理。兵籍房,负责各路将官差发禁兵、选补卫军的文书。民兵房,负责三路保甲、弓箭手的事务。吏房,负责差派将领、武臣担任知州军、路分都监以上以及差派内侍官的文书。知杂房,负责各种杂务。支马房,负责内外马政以及坊院监牧的官吏士兵、牧马、租课。小吏房,负责两省内臣的考核功过、叙用,大使臣以上的历任事状以及校尉以上的改转迁调。共有吏员三十八人:各房副承旨三人,主事五人,守阙主事二人,令史十三人,书令史十五人。元祐年间创立支马房、
小吏二房,增令史为十四人,书令史十九人,创正名贴房十八人。大观增逐房副承㫖为五人,创守阙书令史三人,增正名二十八人。
小吏房两个房,增加令史为十四人,书令史十九人,创立正名贴房十八人。大观年间增加各房副承旨为五人,创立守阙书令史三人,增加正名二十八人。
中书、密院既称「二府」,毎朝奏事,与中书先后上殿。庆暦中,二边用兵,知制诰富弼建言,边事系国安危,不当专委枢密。仁宗以为然,即诏中书同议。谏官张方平亦言中书宜知兵事,乃以宰相吕夷简、章得像并兼枢密使。熙宁初,滕甫言:「中书、密院议边事,多不合。赵明与西人战,中书赏功,而密院降约束;郭逵修堡栅,密院方诘之,而中书以下褒诏。愿大臣凡战守、除帅,议同而后下。」神宗善之。元祐四年,知枢密院安焘以母忧去职,枢密院官偶独员。谏议大夫梁焘、司谏刘安世言:「国朝革五代之弊,文、武二柄,未尝专付一人,乞依故事命大臣兼领。」靖康元年,知枢密院事李纲言:「在祖宗之时,枢密掌兵籍、虎符,三衙管诸军,率臣主兵柄,各有分守,所以维持军政,万世不易之法。自童贯以领枢密院事为宣抚使,既主兵权,又掌兵籍、虎符,今日不可不戒。乞将团结到勤王正兵并付制置使,行营司兵付三衙。」从之。
中书省和枢密院既然被称为“二府”,每次上朝奏事,与中书省先后上殿。庆历年间,边境两边用兵,知制诰富弼建议说,边境事务关系到国家安危,不应专门委托给枢密院。仁宗认为他说得对,就下诏让中书省共同商议。谏官张方平也说中书省应当了解军事,于是任命宰相吕夷简、章得像同时兼任枢密使。熙宁初年,滕甫说:“中书省和枢密院商议边境事务,多有不一致。赵明与西夏人作战,中书省赏功,而枢密院却下达约束;郭逵修筑堡寨,枢密院正在诘问,而中书省却下达褒奖诏书。希望大臣们凡是关于战守、任命将帅,意见一致后再下达。”神宗认为他说得好。元祐四年,知枢密院安焘因母亲去世离职,枢密院官员偶然只有一人。谏议大夫梁焘、司谏刘安世说:“本朝革除五代的弊端,文武大权,从未专门交给一人,请求依照旧例命大臣兼领。”靖康元年,知枢密院事李纲说:“在祖宗时期,枢密院掌管兵籍、虎符,三衙管辖各军,统兵大臣掌握兵权,各有职守,这是维持军政、万世不变的法度。自从童贯以领枢密院事担任宣抚使,既掌握兵权,又掌管兵籍、虎符,今天不可不引以为戒。请求将集结起来的勤王正规军全部交给制置使,行营司的军队交给三衙。”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。
枢密使 知院事 同知院事 枢密副使 签书院事 同签书院事
枢密使 知院事 同知院事 枢密副使 签书院事 同签书院事
枢密使、知院事,辅佐天子执掌军事政务,而同知、副使、签书作为他们的副手。凡是边防军旅的日常事务,与三省分班禀奏;事情涉及国家根本,则由宰相、执政官合奏;重大祭祀时则轮流担任献官。
国初,官无定制,有使则置副,有知院则置同知院,资浅则用直学士签书院事。熙宁元年,文彦博、吕公弼为使,韩维、邵亢为副使。时陈升之三至枢府,神宗欲稍异其礼,乃以为知院事。于是知院与使、副并置。元丰五年,将改官制,议者欲废密院归兵部。帝曰:「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,故专命官以统之,互相维制,何可废也?」于是得不废。帝又以枢密联职辅弼,非出使之官,乃定置知院、同知院二人,使、副悉罢。元祐初,复置签书院事,仍以枢密直学士充。同签书枢密院事,治平末,以殿前都虞候郭逵为之,又以逵判渭州。帝初即位,中丞王陶、御史吕景等皆言之。逵归,改除宣徽南院使、知郓州,自是不复置。政和六年,以内侍童贯权签书枢密院河西、北面房事。七年,贯宣抚陕西、河东北三路,带同签书枢密院。既而诏元丰官制即无同签书枢密院事,改为权领枢密院。然签书院事,元丰亦未尝置。宣和元年,诏童贯领枢密院事,后复以郑居中为之。
建国初期,官职没有固定制度,有枢密使就设置副使,有知院事就设置同知院事,资历浅的就用直学士担任签书院事。熙宁元年,文彦博、吕公弼担任枢密使,韩维、邵亢担任副使。当时陈升之三次进入枢密院,神宗想稍微提高他的礼遇,于是任命他为知院事。从此知院事与枢密使、副使同时设置。元丰五年,将要改革官制,有人建议废除枢密院归并到兵部。皇帝说:“祖宗不把兵权交给有关部门,所以专门任命官员来统管,互相维系制约,怎么可以废除呢?”于是得以不废。皇帝又认为枢密院是辅佐皇帝的职位,不是出使的官员,于是确定设置知院、同知院二人,枢密使、副使全部罢免。元祐初年,重新设置签书院事,仍然用枢密直学士充任。同签书枢密院事,在治平末年,由殿前都虞候郭逵担任,又让郭逵判渭州。皇帝刚即位时,中丞王陶、御史吕景等人都议论此事。郭逵回来后,改任宣徽南院使、知郓州,从此不再设置。政和六年,任命内侍童贯权签书枢密院河西、北面房事。政和七年,童贯宣抚陕西、河东北三路,带同签书枢密院衔。不久下诏说元丰官制中没有同签书枢密院事,改为权领枢密院。但签书院事,元丰年间也未曾设置。宣和元年,下诏让童贯领枢密院事,后来又让郑居中担任此职。
建炎初,置御营司,以宰相为之使。四年,罢,以其事归枢密院机速房,命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。绍兴七年,诏:「枢密本兵之地,事权宜重。可依故事置枢密使,以宰相张浚兼之。」又诏立班序立依宰相例。其后或兼或否。至开禧,以宰臣兼使,遂为永制。使与知院,同知、副使,亦或并除,其签书、同签书并为端明殿学士,恩数特依执政,或以武臣为之,亦异典也。
建炎初年,设置御营司,由宰相担任御营使。建炎四年,罢免御营司,将其事务归入枢密院机速房,命令宰相范宗尹兼任知枢密院事。绍兴七年,下诏说:“枢密院是军事根本之地,事权应该加重。可依照旧例设置枢密使,由宰相张浚兼任。”又下诏规定立班次序依照宰相的规格。此后有时兼任有时不兼。到开禧年间,由宰臣兼任枢密使,成为永久制度。枢密使与知院事、同知、副使,有时也同时任命,而签书、同签书都担任端明殿学士,恩数特别依照执政官的标准,有时由武臣担任,这也是特殊的恩典。
都承㫖 副都承㫖
都承旨 副都承旨
都承㫖、副都承㫖,掌承宣㫖命,通领院务。若便殿侍立,阅试禁衞兵校,则随事敷奏,承所得㫖以授有司,蕃国入见亦如之。检察主事以下功过及迁补之事。都承㫖,旧用院吏递迁。熙宁三年,始以东上合门使李评为之,又以皇城使李绶为之副,更用士人自评、绶始。是月,诏都承㫖、副都承㫖见枢密使、副如合门使礼。五年,以同修起居注曾孝宽兼都承㫖,参用儒臣自孝宽始。元丰四年,客省使张诚一为都承㫖。都承㫖复用武臣,自诚一始。元祐初,复以文臣为都承㫖。其后以待制充。元符三年,王师约为都承㫖,左司谏陈瓘言:「神考以文臣为都承㫖,其副则参求外戚武臣之可用者。今师约未暦边任,擢置枢属掾文臣之位,甚非神考设官之意。」至崇宁以后,专用武臣。
都承旨、副都承旨,负责承接宣布旨意,全面管理院中事务。如果在便殿侍立,检阅考核禁卫兵校,就根据情况陈述奏报,承接所得的旨意交给有关部门,外国使节入见时也如此办理。检察主事以下官员的功过以及升迁补任的事务。都承旨,原先由院吏逐级升迁。熙宁三年,开始任命东上閤门使李评担任此职,又任命皇城使李绶担任副职,改用士人是从李评、李绶开始的。这个月,下诏规定都承旨、副都承旨参见枢密使、副使时按照閤门使的礼仪。熙宁五年,任命同修起居注曾孝宽兼任都承旨,参用儒臣是从曾孝宽开始的。元丰四年,客省使张诚一担任都承旨。都承旨重新任用武臣,是从张诚一开始的。元祐初年,又用文臣担任都承旨。此后以待制充任。元符三年,王师约担任都承旨,左司谏陈瓘说:“神宗皇帝用文臣担任都承旨,其副职则参酌寻求可用的外戚和武臣。现在王师约没有担任过边境职务,被提拔到枢密院属官、文臣的位置,很不符合神宗设官的本意。”到崇宁以后,专门任用武臣。
建炎四年,髙宗在会稽,以武臣辛道宗为都承㫖,颇用事。绍兴元年,道宗既免,乃诏依元祐职制,都承㫖以两制为之。如未曾任侍从之人,即依权侍郎法,又或加学士、待制、修撰贴职。乾道初,再用武臣,自张说始。淳熙九年,都承㫖复用士人,自萧燧始。副都承㫖文、武通除。
建炎四年,高宗在会稽,任命武臣辛道宗为都承旨,他颇掌实权。绍兴元年,辛道宗被免职后,于是下诏依照元祐年间的职官制度,都承旨由两制官担任。如果未曾担任过侍从官的人,就依照权侍郎的法规,有时还加授学士、待制、修撰等贴职。乾道初年,再次任用武臣,是从张说开始的。淳熙九年,都承旨重新任用士人,是从萧燧开始的。副都承旨则文武官员都可以任命。
检详官
检详官
检详官,熙宁四年设置,比照中书省的检正官。元丰初年,定为三员,等到改革官制时,被罢免。建炎三年,重新设置检详官两员,官阶排在左、右司之下。绍兴二年减少一员。
计议官
计议官
计议官,四员。建炎四年,罢御营使司,并归枢密院为机速房。随司减罢属官,置干办官四员,诏并改为计议官。至绍兴十一年减罢。
计议官,共四员。建炎四年,罢免御营使司,将其并入枢密院作为机速房。随同御营使司减罢的属官,设置干办官四员,下诏全部改为计议官。到绍兴十一年减罢。
编修官
编修官
编修官,随事置,无定员,以本院官兼者,不入衔。熙宁三年,以王存、顾临等同编修经武要略,兼删定诸房例册。初拟都、副承㫖提举,神宗谓存等皆馆职,不欲令承㫖提举,诏改为管干。绍圣四年,编修刑部、军马司事,令都、副承㫖兼领。政和七年,编修北边条
编修官,根据事务设置,没有固定员额,由本院官员兼任的,不列入官衔。熙宁三年,任命王存、顾临等人共同编修《经武要略》,同时负责删定各房的条例册子。起初打算由都承旨、副都承旨提举,神宗认为王存等人都是馆职官员,不想让承旨提举,下诏改为管干。绍圣四年,编修刑部、军马司的事务,命令都承旨、副都承旨兼领。政和七年,编修北边条
例,又别置详覆官。
例,又另外设置详覆官。
讲议司
讲议司
讲议司,崇宁元年,以尚书省讲议武备房归枢密院置,以知院蔡卞提举。三年,卞奏武备本院诸房可行,不必专局,乃罢之。绍兴置编修官二员,监三省、枢密院门。旧系差小使臣及内侍官充。嘉定六年,诏以曾经作县、通判资序人充。小使臣省罢,内侍官改以三省、枢密院门机察官系衔。
讲议司,崇宁元年,将尚书省的讲议武备房归入枢密院设置,由知院事蔡卞提举。崇宁三年,蔡卞上奏说武备事务本院各房可以办理,不必设专门机构,于是罢免。绍兴年间设置编修官二员,负责监察三省、枢密院的门禁。原先由小使臣和内侍官充任。嘉定六年,下诏由曾经担任过知县、通判资序的人充任。小使臣被省罢,内侍官改由三省、枢密院门机察官系衔。
主管三省、枢密院架阁文字一员,嘉定八年置,以选人、京朝官通差。
主管三省、枢密院架阁文字一员,嘉定八年设置,由选人、京朝官通差充任。
三省、枢密院激赏库,三省、枢密院激赏酒库监官各二人。〈初以武臣,嘉泰末,始易以选人。〉二库并因绍兴用兵,创以备边;后兵罢,专以备堂、东两厨应干宰执支遣。若朝廷军期急速钱物金带,以备激犒;诸军将帅告命绫纸,以备科拨调遣等用。省、院、府吏胥之给,亦取具焉。
三省和枢密院的激赏库、激赏酒库各设监官两人。(起初由武臣担任,嘉泰末年,开始改用选人。)这两个库都是因为绍兴年间用兵,为筹备边防而设立;后来战争停止,专门用于供应政事堂和东厨等宰相执政的日常开支。如果遇到朝廷军情紧急所需的钱物和金带,则用于激励犒赏;各军将帅的任命文书和绫纸,也用于调拨派遣等用途。省、院、府各级吏员的俸给,也从中支取。
御营使 提举修政局 制国用使
御营使、提举修政局、制国用使
御营使、提举修政局、制国用使,以及都督诸路军马。南宋中兴时期,大多由宰相兼任兵政和财用事务,执政官也共同参与。这些官职因事而设,不久就很快废除,本可以不记载。
。以其关宰相设施,因记其名称本末附见焉。
但因为它们关系到宰相的施政措施,所以记录其名称的来龙去脉,附在这里。
建炎元年,置御营司,以宰相为之使,仍以执政官兼副使。其属有参赞军事,以侍从官兼;提举一行事务,以大将兼。其将佐有都统制及五军统制以下官。初以总齐行在军中之政。三年,诏御营使司止管行在五军营砦事务,其余应干边防措置等事,厘正归三省、枢密院。四年,诏自今宰相兼知枢密院事,罢御营使。时臣僚言:「宰相之职,无所不统。本朝沿五代之制,政事分为两府,兵权付于枢密,比年又置御营使,是政出于三也。请罢御营司,以兵权付之密院,而以宰相兼知,庶几可以渐议兵政。」故罢使及官属,以其事归密院,为机速房。至绍兴二十九年九月,诏:「祖宗旧制,枢密院即无机速房,合行减罢。」〈绍兴三十一年,金主亮来攻,帝将临江视师。其冬,以和义郡王杨存中为御营宿衞使,兵罢复免。明,孝宗即位,又以御营使命之。然但自名一司,掌殿前忠勇等军,非复建炎之比,未几而。存中非宰执,附见于此。〉
建炎元年,设置御营司,由宰相担任御营使,同时以执政官兼任副使。其下属有参赞军事,由侍从官兼任;提举一行事务,由大将兼任。其将佐有都统制和五军统制以下官员。起初负责统一管理皇帝行在的军政事务。三年,下诏御营使司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,其余所有边防措置等事,厘清后归三省和枢密院。四年,下诏从今以后由宰相兼任知枢密院事,废除御营使。当时臣僚进言:“宰相的职责,无所不统。本朝沿袭五代制度,政事分为两府,兵权交给枢密院,近年又设置御营使,这是政出三门。请求罢除御营司,将兵权交给枢密院,而由宰相兼任知枢密院事,这样或许可以逐渐商议兵政。”所以罢免了御营使及其官属,将其事务归入枢密院,设为机速房。到绍兴二十九年九月,下诏:“祖宗旧制,枢密院本来就没有机速房,应当减省罢除。”(绍兴三十一年,金主完颜亮来进攻,皇帝准备亲临长江视察军队。这年冬天,任命和义郡王杨存中为御营宿卫使,战争结束后又免职。后来,孝宗即位,又任命他为御营使。但只是自设一个司,掌管殿前忠勇等军,不再像建炎时期那样规模,不久就停止了。杨存中并非宰相执政,附记于此。)
绍兴二年,诏置修政局,令百官条具修车马、备器械,命右相秦桧提举,参知政事同领之。其下有参详官一人,侍从为之,参议官二人,检讨官四人,卿郎为之;如讲议司故事。三月而罢局。
绍兴二年,下诏设置修政局,命令百官逐条陈述修整车马、准备器械的事宜,任命右相秦桧为提举,参知政事共同领导。其下属有参详官一人,由侍从官担任;参议官二人,检讨官四人,由卿监郎官担任;如同讲议司的旧例。三个月后废除了这个机构。
乾道二年,诏:「理财之要,裕财为重,自今宰相可带兼制国用使,参政可同知国用事。」〈先是,臣僚言:「近以宰相兼枢密使,盖欲使宰相知兵也。宰相今虽知兵,而财谷出入之原,宰相犹未知也。望法李唐之制,委宰相兼领三司使职事,财谷出纳之大纲,宰相领之于上,而戸部治其凡。」故有是命。〉五年二月,罢国用司。八年,诏:「官制已定,丞相事无不统,所有国用一司,与参知政事并不兼带。」嘉泰四年,诏遵孝宗典故,宰相兼国用使,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,仍于侍从、卿监中择二人充属官。右丞相陈自强兼国用使,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费士寅、参知政事张严兼同知国用事。〈以兵部侍郎薛叔似兼参计官,太府卿陈景思同参计官。先是,臣僚言:「今日财计,非钱谷不足可忧,而渗漏日滋之为可虑也。周家以冢宰制国用,而唐亦以宰相兼领度支,是知财赋国家之大计,其出入之数有余、不足,为大臣者皆所当知,庶可节以制度,关防欺隐。宜略仿祖宗遗意,命大臣兼提领天下财赋。」从之。〉陈自强罢,亦废。
乾道二年,下诏:“理财的关键,以充裕财源为重,从今以后宰相可以兼任制国用使,参知政事可以同知国用事。”(在此之前,臣僚进言:“近来让宰相兼任枢密使,是想让宰相了解军事。宰相现在虽然了解军事,但财谷收支的源头,宰相还不了解。希望效法李唐的制度,委任宰相兼领三司使的职事,财谷收支的大纲,由宰相在上面统领,而户部处理具体事务。”所以有了这个命令。)五年二月,废除国用司。八年,下诏:“官制已经确定,丞相事务无所不统,所有国用一司,参知政事都不再兼任。”嘉泰四年,下诏遵循孝宗的旧例,宰相兼任国用使,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,并在侍从、卿监中选择两人充任属官。右丞相陈自强兼任国用使,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费士寅、参知政事张严兼任同知国用事。(任命兵部侍郎薛叔似兼任参计官,太府卿陈景思同参计官。在此之前,臣僚进言:“如今的财政,不是钱谷不足令人担忧,而是漏洞日益增多更值得忧虑。周朝由冢宰掌管国家用度,而唐朝也由宰相兼领度支,可见财赋是国家大计,其收支数额的盈余或不足,大臣都应当了解,这样才可以按制度节约,防止欺瞒隐漏。应该大致仿效祖宗的遗意,命令大臣兼管天下财赋。”皇帝听从了。)陈自强被罢免后,这一制度也废除了。
绍兴五年,制以左通议大夫、尚书左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赵鼎,左政奉大夫、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张浚都督诸路军马。未几,浚暂往江上措置边防,至七年秋废罢。其余宰臣、执政开府于外者,别载于篇。
绍兴五年,下制任命左通议大夫、尚书左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赵鼎,左政奉大夫、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张浚为都督诸路军马。不久,张浚暂时前往长江沿岸部署边防,到七年秋天废除。其余在外开设府署的宰相、执政,另外记载在篇中。
编修敕令所 提举 同提举 详定 删定官
编修敕令所、提举、同提举、详定、删定官
编修敕令所、提举〈宰相兼。〉、同提举〈执政兼。〉、详定〈侍从官兼。〉、删定官〈就职事官内差兼。〉掌裒集诏㫖,纂类成书。绍兴十二年罢。乾道六年,复置详定一司敕令所,以右丞相虞允文提举,参知政事梁克家同提举。淳熙十五年省罢,绍熙二年复置局。庆元二年,复置提举,以右丞相余端礼兼,同提举以参知政事京镗兼,仍以编修敕令所为名。
编修敕令所,设提举(由宰相兼任)、同提举(由执政兼任)、详定(由侍从官兼任)、删定官(在职事官内差遣兼任)。负责收集诏旨,编纂成书。绍兴十二年废除。乾道六年,重新设置详定一司敕令所,任命右丞相虞允文为提举,参知政事梁克家为同提举。淳熙十五年裁撤,绍熙二年重新设局。庆元二年,重新设置提举,由右丞相余端礼兼任,同提举由参知政事京镗兼任,仍以编修敕令所为名称。
宣徽院
宣徽院
宣徽南院使、北院使,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,郊祀、朝会、宴飨供帐之仪,应内外进奉,悉检视其名物。旧制,以检校为使,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,阙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二使,亦有兼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者。南院资望比北院颇优,然皆通掌,止用南院印,二使共院而各设厅事。其吏史则有都勾押官、勾押官各一人,前行三人,后行十二人,分掌四案:一曰兵案,二曰骑案,〈主赐群臣新史,及掌诸司使至崇班、内侍供奉官、诸司工匠兵卒之名籍,及三班而下迁补、假故、鞫劾之事。〉三曰仓案,〈掌春秋及圣节大宴、节度使迎授恩赐、上元张灯、四时祠祭及契丹朝贡、内廷学士赴上,并督其供帐,内外进奉视其名物,教坊伶人歳给衣带,专其奏覆。〉四曰胄案。〈掌郊祀、御殿、朝谒圣容、赐酺国忌供帐之事,诸司使副、三班使臣别籍分产,司其条制,颁诸司工匠休假之。〉故事,与参知政事、枢密副使、同知枢密院事以先后入叙位。熙宁四年,诏位参政、枢副、同知下,著为令。九年,诏:「今后遇以职事侍殿上,或中书、枢密院合班问圣体,及非次庆贺,并特序二府班。」官制行,罢宣徽院,以职事分隶省、寺,而使号犹存。
宣徽南院使、北院使,负责总管内廷各司以及三班内侍的名籍,郊祀、朝会、宴飨时供应帐幕的礼仪,所有内外进奉的物品,都要检查其名称和数量。旧制,以检校官担任使职,或兼任节度使及两使留后,缺员时则由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两使,也有兼任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事的。南院的资望比北院更高,但都是通管,只用南院印,两使同在一个院办公但各有厅堂。其吏员有都勾押官、勾押官各一人,前行三人,后行十二人,分别掌管四案:一是兵案,二是骑案(主管赏赐群臣新史,以及掌管诸司使至崇班、内侍供奉官、各司工匠兵卒的名籍,还有三班以下官员的升迁补任、请假事故、审讯弹劾等事。),三是仓案(掌管春秋及皇帝诞辰的大宴、节度使迎授恩赐、上元节张灯、四季祭祀以及契丹朝贡、内廷学士赴任等事,并督促其供应帐幕,内外进奉检查其名称数量,教坊伶人每年供给衣带,专门负责奏报。),四是胄案(掌管郊祀、御殿、朝谒圣容、赐酺、国忌等供应帐幕之事,诸司使副、三班使臣分家析产,负责相关条例制度,颁布各司工匠的休假规定。)。旧例,与参知政事、枢密副使、同知枢密院事按入仕先后排定位次。熙宁四年,下诏其位次在参知政事、枢密副使、同知枢密院事之下,并写入法令。九年,下诏:“今后遇到因职事侍立殿上,或中书、枢密院合班问候皇帝圣体,以及非例行的庆贺,都特准排在二府班次。”官制改革后,废除宣徽院,将其职事分别归属省、寺,但使职名号仍然保留。
初,吏部尚书王拱辰治平中知大名府,神宗即位,拜太子少保。明年,检校太傅,改宣徽北院使,寻迁南院,立班序位视签枢。元丰六年,拱辰除武安军节度使再任,自此遂罢使名不复除。独太子少师张方平许依旧领南院使致仕。哲宗即位,始迁太子太保而罢使名。元祐三年,复置南、北院使,仪品恩数如旧制。六年,以冯京为南院使,而方平亦复使名。中书舍人韩川言:「祖宗设此官,礼均二府,以待勋旧,未尝带以致仕。且宣徽,武官也;宫保,文官也,不宜混并。」不听。方平亦固辞不拜。七年,冯京亦以使致仕。绍圣三年,议者言官名虽复,而无所治之事,乃罢之。南渡以后,不复再置。
起初,吏部尚书王拱辰在治平年间任大名府知府,神宗即位后,被授予太子少保。第二年,任检校太傅,改任宣徽北院使,不久升任南院使,立班位次与签书枢密院事相同。元丰六年,王拱辰被任命为武安军节度使再次任职,从此以后就废除了使职名号不再任命。只有太子少师张方平被允许依旧以领南院使的身份退休。哲宗即位后,才升任太子太保并罢免使职名号。元祐三年,重新设置南、北院使,礼仪品级和恩数如同旧制。六年,任命冯京为南院使,而张方平也恢复了使职名号。中书舍人韩川进言:“祖宗设置这个官职,礼仪与二府相同,用来优待有功勋的旧臣,从未允许带着使职退休。况且宣徽使是武官;宫保是文官,不宜混同。”皇帝不听。张方平也坚决推辞不接受。七年,冯京也以宣徽使身份退休。绍圣三年,议论的人说官名虽然恢复了,但没有具体管理的事务,于是废除了。南渡以后,不再重新设置。
三司使
三司使
三司之职,国初沿五代之制,置使以总国计,应四方贡赋之入,朝廷之预,一归三司。通管盐铁、度支、戸部,号曰计省,位亚执政,目为计相。其恩数廪禄,与参、枢同。太平兴国八年,分置三使。淳化四年,复置使一员,总领三部。又分天下为十道:曰河南,河东,关西,剑南,淮南,江南东、西,两浙,广南。在京东曰左计,京西曰右计,置使二员分掌。俄又置总计使判左、右计事,左、右计使判十道事,凡干渉计度者,三使通议之。五年,罢十道左右计使,复置三部使。咸平六年,罢三部使,复置三司一员。关正使,则以给、谏以上权使事。
三司的职责,本朝初年沿袭五代的制度,设置使职来总管国家财政,所有四方贡赋的收入,朝廷的预算,都归三司管理。通管盐铁、度支、户部,号称计省,地位仅次于执政,被视为计相。其恩数俸禄,与参知政事、枢密使相同。太平兴国八年,分设三使。淳化四年,重新设置使职一员,总领三部。又将天下分为十道:河南、河东、关西、剑南、淮南、江南东、江南西、两浙、广南。在京东称为左计,京西称为右计,设置使职二员分别掌管。不久又设置总计使判左、右计事,左、右计使判十道事,凡是涉及计度的事务,由三使共同商议。五年,废除十道左右计使,重新设置三部使。咸平六年,废除三部使,重新设置三司使一员。如果正使空缺,则由给事中、谏议大夫以上官员代理使职事务。
使,一人,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、杂学士、学士充。亦有辅臣罢政出外,召还充使者。使阙,则有权使事;又阙,则有权发遣公事。掌邦国财用之大计,总盐铁、度支、戸部之事,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。〈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,奏牒常事止署案。太平兴
三司使,设一人,由两省五品以上官员以及知制诰、杂学士、学士充任。也有辅政大臣罢政外放后,被召回充任使职的。使职空缺时,则有权使事;再空缺,则有权发遣公事。掌管国家财政大计,总领盐铁、度支、户部的事务,以经营天下财赋并平衡其收支。(凡是奏事及大事都设案牍,奏报日常事务只需签署案卷。太平兴
国初,以贾琰为三司副使,七年,以侯陟、王明同判三司,遂省副使。〉盐铁,掌天下山泽之货,关市、河渠、军器之事,以资邦国之用。度支,掌天下财赋之数,毎歳均其有无,制其出入,以计邦国之用。戸部,掌天下戸口、税赋之籍,榷酒、工作、衣储之事,以供邦国之用。
国初,任命贾琰为三司副使,七年,任命侯陟、王明同判三司,于是省去副使。)盐铁,掌管天下山泽的物产,关市、河渠、军器等事务,以资助国家用度。度支,掌管天下财赋的数量,每年平衡其有无,控制其收支,以规划国家用度。户部,掌管天下户口、税赋的簿籍,以及专卖酒类、工程制作、衣物储备等事务,以供应国家用度。
副使
副使
副使,以员外郎以上歴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。
副使,由员外郎以上官员曾担任过三路转运使及六路发运使的人充任。
判官
判官
判官,以朝官以上曾歴诸路转运使、提点刑狱充。
判官,由朝官以上官员曾担任过各路转运使、提点刑狱的人充任。
三部副使
三部副使
三部副使,各一人,通签逐部之事。〈旧以员外郎以上充。端拱初,省。淳化三年复置,又省。至道初,又置。真宗即位,副使迁官,遂罢之。咸平六年复置。〉
三部副使,各设一人,共同签署各部的事务。(旧制由员外郎以上官员充任。端拱初年,省去。淳化三年重新设置,又省去。至道初年,又设置。真宗即位后,副使升迁官职,于是罢免。咸平六年重新设置。)
三部判官
三部判官
三部判官,各三人,分掌逐案之事。〈旧以朝官充。国初承旧制,毎部判官一人。干德四年,三部各置推官一人。太平兴国三年,诸案置推官或巡官,以朝官充。四年,三司止置判官一人、推官三人。及分十道,二计各置判官一人。五年,废十道,三部各置判官二人。〉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,都勾押官一人,勾覆官四人。
三部判官,各设三人,分别掌管各案的事务。(旧制由朝官充任。本朝初年沿袭旧制,每部设判官一人。乾德四年,三部各设推官一人。太平兴国三年,各案设置推官或巡官,由朝官充任。四年,三司只设判官一人、推官三人。等到分设十道时,左右二计各设判官一人。五年,废除十道,三部各设判官二人。)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,都勾押官一人,勾覆官四人。
盐铁使
盐铁使
盐铁分掌七案:一曰兵案,〈掌衙司军将、大将、四排岸司兵卒之名籍,及库务月帐,吉凶仪制,官吏宿直,诸州衙吏、胥吏之迁补,本司官吏功过,三部胥吏之名帐及刑狱,造船、捕盗、亡逃绝戸资产、禁钱。景德二年,并度支案为刑案。〉二曰胄案,〈掌
盐铁部分管七个案:第一是兵案,〈掌管衙司军将、大将、四排岸司兵卒的名册,以及库务的月度账目、吉凶礼仪制度、官吏值夜班、各州衙吏和胥吏的升迁补任、本司官吏的功过、三司胥吏的名册和刑狱案件、造船、捕盗、逃亡绝户的资产、禁钱。景德二年,将度支案合并为刑案。〉第二是胄案,〈掌管
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之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〉三曰商税案,四曰都盐案,五曰茶案,六曰铁案,〈掌金、银、铜、铁、朱砂、白矾、绿矾、石炭、锡、鼓铸。〉七曰设案。〈掌旬设节料斋钱、餐钱、羊豕、米面、薪炭、陶器等。〉
修护河渠、供给制造军器的名目和物品,以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各事务和各季度的物料账册。〉第三是商税案,第四是都盐案,第五是茶案,第六是铁案,〈掌管金、银、铜、铁、朱砂、白矾、绿矾、石炭、锡、鼓铸。〉第七是设案。〈掌管每旬的设宴、节日的斋钱、餐钱、羊猪、米面、薪炭、陶器等。〉
度支使
度支使
度支分掌八案:一曰赏给案,〈掌诸给赐、赙赠例物、口食、内外春冬衣、时服、绫、罗、纱、縠、绵、布、靴、席、纸、染料,市舶、权物务、三府公吏。〉,二曰钱帛案,〈掌军中春冬衣、百官奉禄、左藏钱帛、香药榷易。〉三曰粮料案,〈掌三军粮料、诸州刍粟给受、诸军校口食、御河漕运、商人飞钱。〉四曰常平案,〈掌诸州平籴。大中祥符七年,置主吏七人。〉五曰发运案,〈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、桥梁、折斛,三税。〉六曰骑案,〈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、马畜及市马等。〉七曰觔斗案,〈掌两京仓廪屯积,计度东京粮料,百官禄;粟厨料。〉八曰百官案。〈掌京朝幕职官奉料、祠祭礼物、诸州驿料。〉
度支部分管八个案:第一是赏给案,〈掌管各种赏赐、赙赠的例物、口粮、内外春冬衣、时令服装、绫、罗、纱、縠、绵、布、靴、席、纸、染料,以及市舶、权物务、三府公吏。〉第二是钱帛案,〈掌管军中的春冬衣、百官的俸禄、左藏库的钱帛、香药的专卖交易。〉第三是粮料案,〈掌管三军的粮料、各州草料粮食的供给和接收、各军校的口粮、御河漕运、商人的飞钱。〉第四是常平案,〈掌管各州的平籴。大中祥符七年,设置主吏七人。〉第五是发运案,〈掌管汴河、广济河、蔡河的漕运、桥梁、折斛,以及三税。〉第六是骑案,〈掌管各坊监院务饲养牛羊、马匹牲畜以及买马等事务。〉第七是觔斗案,〈掌管两京的仓库屯积,计算东京的粮料、百官的俸禄、粟米和厨料。〉第八是百官案。〈掌管京朝幕职官的俸料、祭祀礼物、各州的驿料。〉
戸部使
户部使
戸部分掌五案:一曰戸税案,〈掌夏税。〉二曰上供案,〈掌诸州上供钱帛。〉三曰修造案,〈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、排岸作坊、诸库簿张,勾校诸州营垒、官廨、桥梁、竹木、簰筏。〉四曰曲案,〈掌榷酤、官曲。〉五曰衣粮案,〈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奉料、春冬衣、禄粟、茶、盐、鞋酱、傔粮等。〉三部诸案,并与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掌。
户部分管五个案:第一是户税案,〈掌管夏税。〉第二是上供案,〈掌管各州上供的钱帛。〉第三是修造案,〈掌管京城的工作以及陶瓦八作、排岸作坊、各库的账簿,审核各州的营垒、官署、桥梁、竹木、竹筏。〉第四是曲案,〈掌管酒类专卖、官曲。〉第五是衣粮案,〈掌管审核百官、各军、各司的俸料、春冬衣、禄粟、茶、盐、鞋酱、随从口粮等。〉三部的各案,都与本部的都孔目官以下官员分掌。
三部勾院判官
三部勾院判官
三部勾院判官各一人,以朝官充。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帐籍,以察其差殊而关防之。盐铁院、度支院、戸部院勾覆官各一人。
三部勾院判官各设一人,由朝官担任。掌管审核天下申报给三部的钱粮和各种物品的收支账簿,以检查其中的差异并加以防范。盐铁院、度支院、户部院各设勾覆官一人。
诸司
各司
都磨勘司,端拱九年置。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。掌覆勾三部帐籍,以验出入之数。
都磨勘司,端拱九年设置。判司官一人,由朝官担任。掌管复核三部的账簿,以验证收支的数目。
都主辖支收司,〈淳化三年置。〉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。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,候至所受之处,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。天下上供物至京,即日奏之,纳毕,取其钞以还本
都主辖支收司,〈淳化三年设置。〉判司官由判磨勘司官兼任。掌管官物已支出但尚未注销的数目,等到达接收地点后,附上账簿报告原主管司进行对账注销。天下上供的物品到达京城,当天上奏,缴纳完毕后,取回凭证交还本
州。
州。
拘收司,〈咸平四年置。〉以判磨勘司兼掌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籍其名件而督之。
拘收司,〈咸平四年设置。〉由判磨勘司兼任掌管。凡是支出和收入财物尚未结清的,登记其名目并督促处理。
都理欠司,〈雍熙二年,三部各置理欠,有勾簿司,景德四年废。〉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。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,皆立限以促之。
都理欠司,〈雍熙二年,三司各设置理欠司,有勾簿司,景德四年废除。〉判司官一人,由朝官担任。掌管处理京城及天下拖欠官府财物的账簿,都设立期限来催促偿还。
都凭由司,以判都理欠司官兼,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。凡部支官物,皆覆视无虚谬,则印署而还之,支讫,复据数送勾而销破之。
都凭由司,由判都理欠司官兼任,掌管京城官物支出核销的事务。凡是各部支出官物,都复核没有虚假错误,就盖章签署后返还,支出完毕后,再根据数目送交勾销并核销。
开拆司,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,发放以付三部,兼掌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。
开拆司,判司官一人,由朝官担任。掌管接收宣敕和各州申报的文书账簿,发放交付给三司,同时掌管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等事务。
发放司,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。〈太平兴国年中置。〉勾凿司,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。
发放司,掌管接收三司的帖牒并下发。〈太平兴国年间设置。〉勾凿司,掌管审核三司的公事账簿。
催驱司,掌督京城诸司库务末帐,京畿仓塲库务月帐凭由送勾,及三部支讫内外奉禄之事。
催驱司,掌管督促京城各司库务的末账,京畿仓库场务的月度账目凭由送交审核,以及三司支出完毕的内外俸禄事务。
受事司,掌诸处解送诸色名籍,以发付三部。
受事司,掌管各处解送的各种名册,以发放交付给三司。
衙司管辖官二人,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、押班充。掌大将、军将名籍,第其劳而均其役使。
衙司管辖官二人,由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。掌管大将、军将的名册,评定他们的功劳并平均分配差役。
勾当公事官二员,以朝官充。掌分左右厢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、估剥之事。三司推勘公事一人,以京朝官充。掌推劾诸部公事。
勾当公事官二员,由朝官担任。掌管分左右厢进行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、估剥等事务。三司推勘公事一人,由京朝官担任。掌管推究弹劾各部的公事。
勾当诸司、马歩军粮料院官各一人,以京朝官充。掌文武官诸司、诸军给受奉料,批书券暦,诸仓库案验而禀赋之。
勾当诸司、马步军粮料院官各一人,由京朝官担任。掌管文武官各司、各军的俸料发放和接收,批注券历,各仓库查验后发放。
勾当马歩军专勾司官一人,以京朝官充。〈旧以三班。〉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,诸司库务给受之数,审校其欺诈,批暦以送粮料院。
勾当马步军专勾司官一人,由京朝官担任。〈旧时由三班充任。〉掌管各军兵马逃亡和收并的账簿,各司库务发放和接收的数目,审查核实其中的欺诈行为,批注历书后送交粮料院。
以上并属三司使。元丰官制行,罢三司使并归戸部。
以上都隶属于三司使。元丰年间实行新官制,废除三司使,将其职能合并归入户部。
翰林学士院
翰林学士院
翰林学士承㫖、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、直学士院、翰林权直、学士院权直,掌制、诰、诏、令撰述之事。凡立后妃,封亲王,拜宰相、枢密使、三公、三少,除开府仪同三司、节度使,加封,加检校官,并用制;赐大臣太中大夫、观察使以上,用批答及诏书;余官用敕书;布大号令用御札;戒励百官、晓谕军民用敕榜;遣使劳问臣下,口宣。凡降大赦、曲赦、德音,则先进草;大诏命及外国书,则具本取㫖,得画亦如之。
翰林学士承旨、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、直学士院、翰林权直、学士院权直,掌管制、诰、诏、令的撰写事务。凡是册立后妃,封亲王,任命宰相、枢密使、三公、三少,授予开府仪同三司、节度使,加封,加检校官,都用制书;赏赐大臣太中大夫、观察使以上,用批答和诏书;其余官员用敕书;发布重大号令用御札;告诫勉励百官、晓谕军民用敕榜;派遣使者慰劳臣下,用口宣。凡是颁布大赦、曲赦、德音,则先呈上草稿;重大诏命和给外国的国书,则准备正本请旨,得到批准后也是如此。
凡拜宰相及事重者,晩漏上,天子御内东门小殿,宣召面谕,给笔札书所得㫖。禀奏归院,内侍锁院门,禁止出入。夜漏尽,具词进入;迟明,白麻出,合门使引授中书,中书授舍人宣读。其余除授并御札,但用御宝封,遣内侍送学士院锁门而已。至于赦书、德音,则中书遣吏持送本院,内侍锁院如除授焉。凡撰述皆写画进入,请印署而出,中书省熟状亦如之。若已画㫖而未尽及舛误,则论奏贴正。凡宫禁所用文词皆掌之。乘舆行幸,则侍从以备顾问,有献纳则请对,仍不隔班。凡奏事用榜子,关白三省、枢密院用咨报,不名。
凡是任命宰相及重要事务,在晚漏上时,天子驾临内东门小殿,宣召当面指示,给予笔纸记录所得到的旨意。禀报后回院,内侍锁上院门,禁止出入。夜漏尽时,撰写好词文呈进;黎明时,白麻诏书发出,合门使引导交给中书省,中书省交给舍人宣读。其余任命都用御札,只用御宝封缄,派遣内侍送到学士院锁门即可。至于赦书、德音,则由中书省派遣官吏持送本院,内侍锁院如同任命时一样。凡是撰述都写画呈进,请求盖印签署后发出,中书省的熟状也是如此。如果已经画旨但内容不完善或有错误,则上奏贴正。凡是宫禁中使用的文词都由他们掌管。皇帝出行时,则侍从以备顾问,有进献建议则请求面见,仍不隔班。凡是奏事用榜子,告知三省、枢密院用咨报,不称名。
凡初命为学士,皆遣使就第宣诏㫖召入院。上日,敕设会从官,宥以乐。元丰中,始命佩鱼,自蒲宗孟始。见执政议事则系、靴,盖与侍从异礼也。政和三年,强渊明请以前后所被㫖及案例,修为本院敕令格式。五年,御书摛文堂榜赐学士院。靖康元年,呉幵等奏:「大礼锁院,麻三道以上,系双学士宿直分撰,乞依故事。」从之。
凡是初次被任命为学士,都派遣使者到其府第宣读诏旨召入院。上任之日,敕令设宴招待从官,并赐予音乐。元丰年间,开始命令佩鱼,从蒲宗孟开始。见执政官议事时则系带、穿靴,大概是与侍从不同的礼仪。政和三年,强渊明请求将前后所受旨意和案例,编修成本院的敕令格式。五年,御书“摛文堂”匾额赐给学士院。靖康元年,吴幵等上奏:“大礼时锁院,麻诏三道以上,由双学士值夜分撰,请求依照旧例。”皇帝同意了。
承㫖,不常置,以学士久次者为之。凡他官入院未除学士,谓之直院;学士倶阙,他官暂行院中文书,谓之权直。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,百司事失其实,多所厘正,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。乾道九年,崔敦诗初以秘书省正字兼翰林权直。淳熙五年,敦诗再入院,议者以翰林乃应奉之所,非专掌制诰之地,更为学士院权直。后复称翰林权直,然亦互除不废,权、正或至三人。
承旨,不常设,由学士中资历较深的人担任。凡是其他官员入院但未授学士,称为直院;学士都空缺时,其他官员暂时代理院中文书,称为权直。从建国初到元丰年间实行新官制,各部门事务多失实,多有厘正,只有学士院沿袭唐代旧典不变。乾道九年,崔敦诗最初以秘书省正字兼任翰林权直。淳熙五年,崔敦诗再次入院,议论者认为翰林是应奉之所,并非专掌制诰之地,改为学士院权直。后来又称翰林权直,但也互相任命不废除,权直或正职有时多达三人。
翰林侍读学士
翰林侍读学士
翰林侍读学士,太宗初,以著作佐郎吕文仲为侍读。真宗咸平二年,以杨徽之、夏侯峤并为翰林侍读学士,始建学士之职。其后,冯元为翰林侍读,不带学士;又以髙若讷为侍读,不加别名,但供职而已。天禧三年,张知白为刑部侍郎,充翰林侍读学士、知天雄军府,侍读学士外使自知白始。元丰官制,废翰林侍读、侍讲学士不置,但以为兼官。然必侍从以上,乃得兼之,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。歳春二月至端午日,秋八月至长至日,遇只日入侍迩英阁,轮官讲读。元祐七年,复增学士之号,元符元年省去。建炎元年,诏可特差侍从官四员充讲读官,遇万机之暇,令三省取㫖,就内殿讲读。
翰林侍读学士,太宗初年,以著作佐郎吕文仲为侍读。真宗咸平二年,以杨徽之、夏侯峤同时为翰林侍读学士,开始建立学士之职。此后,冯元为翰林侍读,不带学士衔;又以高若讷为侍读,不加别名,只是供职而已。天禧三年,张知白为刑部侍郎,充任翰林侍读学士、知天雄军府,侍读学士外出任职从张知白开始。元丰年间官制改革,废除翰林侍读、侍讲学士不设置,只作为兼官。但必须是侍从以上官员才能兼任,品级低资历浅的则称为说书。每年春二月到端午日,秋八月到冬至日,遇到单日入侍迩英阁,轮流官员讲读。元祐七年,又增加学士之号,元符元年省去。建炎元年,下诏可特别差遣侍从官四员充任讲读官,遇到政务闲暇时,令三省取旨,在内殿讲读。
充宫观兼侍读:元丰八年五月,资政殿大学士吕公著兼侍读,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。七月,韩维兼侍读,提举中太乙宫。元祐元年,端明殿学士范镇致仕,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,兼侍读,不赴。六年,冯京兼侍读,充太乙宫使。未几,乞致仕,不允,仍免经筵进读。中兴以来,如朱胜非、张浚、谢克家、赵鼎、万俟离并以万寿观使兼侍读。隆兴元年,张焘以万寿观、汤思退以醴泉观并侍读。乾道五年,刘章以佑神观兼焉。
充任宫观使兼侍读:元丰八年五月,资政殿大学士吕公著兼侍读,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。七月,韩维兼侍读,提举中太乙宫。元祐元年,端明殿学士范镇退休,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,兼侍读,未赴任。六年,冯京兼侍读,充任太乙宫使。不久,请求退休,未获批准,仍免去经筵进读。中兴以来,如朱胜非、张浚、谢克家、赵鼎、万俟离都以万寿观使兼侍读。隆兴元年,张焘以万寿观、汤思退以醴泉观并兼侍读。乾道五年,刘章以佑神观兼任侍读。
台谏兼侍读:自庆暦以来,台丞多兼侍读,谏长未有兼者。绍兴十二年春,万俟离以中丞、罗汝楫以谏议始兼侍读,自后毎除言路,必兼经筵矣。
台谏官兼侍读:自庆历以来,御史台丞多兼侍读,谏议大夫长未有兼任的。绍兴十二年春,万俟离以中丞、罗汝楫以谏议大夫开始兼侍读,此后每次任命言官,必定兼任经筵官。
翰林侍讲学士
翰林侍讲学士
翰林侍讲学士,咸平二年,国子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。其后,又以马宗元为侍讲,不加别名,但供职而已。景德四年,以翰林侍讲学士邢昺知曹州,侍讲学士外使自昺始。故事,自两省、台端以上兼侍讲,元祐中,司马康以著作佐郎兼侍讲,时朝议以文正公之贤,故特有是命。绍兴五年,范冲以宗卿、朱震以秘少并兼,盖殊命也。乾道六年,张栻始以吏部员外郎兼。盖中兴后,庶官兼侍讲者,惟此三人。若绍兴二十五年张扶以祭酒、隆兴二年王佐以检正、乾道七年林宪以宗卿入经筵,亦兼侍讲者。盖扶本以言路兼说书就升其秩,佐时摄版曹,宪尝为右史且有旧例,故稍优之。
翰林侍讲学士,咸平二年,国子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。此后,又以马宗元为侍讲,不加别名,只是供职而已。景德四年,以翰林侍讲学士邢昺知曹州,侍讲学士外出任职从邢昺开始。旧例,自两省、御史台长官以上兼侍讲,元祐年间,司马康以著作佐郎兼侍讲,当时朝廷议论因文正公的贤德,所以特别有此任命。绍兴五年,范冲以宗卿、朱震以秘书少监并兼侍讲,大概是特殊任命。乾道六年,张栻开始以吏部员外郎兼任。大概中兴以后,一般官员兼侍讲的,只有这三人。至于绍兴二十五年张扶以祭酒、隆兴二年王佐以检正、乾道七年林宪以宗卿入经筵,也兼侍讲。大概张扶本以言官兼说书而升其品级,王佐当时代理版曹,林宪曾为右史且有旧例,所以稍加优待。
台谏兼侍讲:庆暦二年,召御史中丞贾昌朝侍讲迩英阁。故事,台丞无在经筵者,仁宗以昌朝长于讲说,特召之。神宗用吕正献,亦止命时赴讲筵去学士职。中兴后,王宾为御史中丞,见请复开经筵,遂命兼讲。自后十五年间,继之者惟王唐、徐俛二人,皆出上意。绍兴十二年,则万俟离、罗汝楫,绍兴二十五年,则正言王珉、殿中侍御史董德元,并兼侍讲。非台丞、谏长而以侍讲为称,又自此始。其后,犹或兼说书,台官自尹穑,隆兴二年五月;谏官自詹元宗,乾道九年十二月。后并以侍讲为称,不复兼说书矣。
台谏官员兼任侍讲:庆历二年,召御史中丞贾昌朝在迩英阁担任侍讲。按旧例,御史中丞没有在经筵任职的,仁宗因为贾昌朝擅长讲说,特别召见他。神宗任用吕公著,也只命他按时赴经筵,免去学士职务。南宋中兴后,王宾任御史中丞,请求恢复开设经筵,于是命他兼任侍讲。此后十五年间,继任的只有王唐、徐俛二人,都是出于皇帝旨意。绍兴十二年,万俟卨、罗汝楫,绍兴二十五年,正言王珉、殿中侍御史董德元,都兼任侍讲。不是御史中丞、谏议大夫而被称为侍讲,又从这时开始。此后,有时还兼任说书,台官从尹穑开始,在隆兴二年五月;谏官从詹元宗开始,在乾道九年十二月。后来都以侍讲为称号,不再兼任说书了。
宫观兼侍讲:国初自元丰以来,多以宫观兼侍读。乾道七年,宝文待制胡铨除提举佑神观兼侍讲。是日,以宰执进呈,虞允文奏曰:「胡铨早歳士节甚髙,不宜令其遽去朝廷。」帝曰:「铨固非他人比,且除在京宫观,留侍经筵。」故有是命。
宫观官兼任侍讲:本朝初年从元丰以来,多以宫观官兼任侍读。乾道七年,宝文阁待制胡铨被任命为提举佑神观兼侍讲。当天,宰相进呈任命,虞允文上奏说:“胡铨早年士节很高,不应让他突然离开朝廷。”皇帝说:“胡铨确实不是他人可比,暂且任命他在京宫观官,留在经筵侍讲。”因此有这项任命。
崇政殿说书
崇政殿说书
崇政殿说书,掌进读书史,讲释经义,备顾问应对。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、侍读,其秩卑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说书。仁宗景祐元年正月,命贾昌朝、赵希言、王宗道、杨安国并为崇政殿说书,日轮二员祗候。初,侍讲学士孙奭年老乞外,因荐昌朝等。至是,特置此职以命之。庆暦二年,以赵师民预讲官,复为崇政殿说书,不兼侍讲。元祐间,程颐以布衣为之。然范祖禹乃以著作佐郎兼侍讲,司马康又尝以著作佐郎兼侍讲,前此未有也。崇宁中,初除说书二人,皆以隐逸起,蔡崈、吕瓘,仍遂其性,诏以士服随班朝谒入侍。
崇政殿说书,负责进读书史,讲解经义,准备顾问应对。学士和侍从中有学术的人担任侍讲、侍读,那些品级低、资历浅但可以备讲说的人则担任说书。仁宗景祐元年正月,命贾昌朝、赵希言、王宗道、杨安国一同担任崇政殿说书,每天轮流两人值班。起初,侍讲学士孙奭年老请求外任,因而推荐贾昌朝等人。到这时,特别设置这个职位来任命他们。庆历二年,因赵师民参与讲官,又任崇政殿说书,不兼任侍讲。元祐年间,程颐以平民身份担任此职。但范祖禹以著作佐郎兼任侍讲,司马康也曾以著作佐郎兼任侍讲,此前没有过。崇宁年间,初次任命说书两人,都是从隐逸中起用,即蔡崈、吕瓘,仍顺从其本性,下诏让他们穿士人服装随班上朝谒见入侍。
渡江后,尹焞初以秘书兼之,中间王十朋、范成大皆以郎官兼,亦殊命也。近事,侍从以上兼经筵则曰侍讲,庶官则曰崇政殿说书,故左史兼亦曰侍讲。绍兴十二年,万俟离、罗汝楫并兼讲读。盖秦梓时已兼说书,便于传道,秦熹复继之。毎除言路,必预经筵,桧死始罢。庆元后,台丞、谏长暨副端、正言、司谏以上,无不预经筵者。正言兼说书自端明巫伋始,副端兼说书自端明余尧弼始,察官兼说书自少卿陈夔始,修注兼说书自朱学震始。修注官多得兼侍讲。开禧三年十一月,王简卿知谏院为左史,仍兼崇政殿说书。言者以为不可,罢之。
南渡后,尹焞起初以秘书监兼任此职,中间王十朋、范成大都以郎官兼任,也是特殊的任命。近代情况,侍从以上兼任经筵则称为侍讲,一般官员则称为崇政殿说书,所以左史兼任也称作侍讲。绍兴十二年,万俟卨、罗汝楫都兼任讲读。大概秦梓当时已兼任说书,便于传道,秦熹又继任。每次任命言官,必定参与经筵,秦桧死后才停止。庆元以后,御史中丞、谏议大夫以及副端、正言、司谏以上,没有不参与经筵的。正言兼任说书从端明殿学士巫伋开始,副端兼任说书从端明殿学士余尧弼开始,察官兼任说书从少卿陈夔开始,修注官兼任说书从朱学震开始。修注官大多得以兼任侍讲。开禧三年十一月,王简卿以知谏院任左史,仍兼任崇政殿说书。言官认为不可,于是罢免。
诸殿学士
诸殿学士
观文殿
观文殿
观文殿大学士
观文殿大学士
观文殿大学士。学士之职,资望极峻,无吏守,无职掌,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。观文殿即旧延恩殿,庆暦七年更名。皇祐元年,诏:「置观文殿大学士,宠待旧相,今后须曾任宰相,乃得除授。」时贾昌朝由使相右仆射、观文殿大学士判尚书都省。观文殿置大学士,自昌朝始。三年,诏班在观文殿学士之前六尚书之上。自是曾任宰相者,出必为大学士。熙宁中,韩绛宣抚陕西、河东,得罪罢守本官。四年,用明堂赦,授观文殿学士。宰相不为大学士,自绛始。中兴后,非宰相而除者,自绍兴二十年秦熹始。熹知枢密院、郊祀大礼使,礼成,以学士迁,且视仪揆路,非典故也。乾道四年,汪澈旧以枢密使为学士迁。九年,王炎以枢密使为西川安抚使除。至庆元间,赵彦逾自工部尚书为端明殿学士,直以序迁至焉。曾为宰相而不为大学士者,自绍兴元年范宗尹始。
观文殿大学士。学士的职位,资历声望极高,没有吏员职守,没有具体职责,只是出入侍从、准备顾问而已。观文殿就是原来的延恩殿,庆历七年改名。皇祐元年,下诏:“设置观文殿大学士,优待旧宰相,今后必须曾任宰相,才能授予。”当时贾昌朝以使相、右仆射、观文殿大学士身份判尚书都省。观文殿设置大学士,从贾昌朝开始。三年,下诏班次在观文殿学士之前、六部尚书之上。从此以后,曾任宰相的人,外任必定为大学士。熙宁年间,韩绛宣抚陕西、河东,获罪罢官守本官。四年,因明堂大赦,授观文殿学士。宰相不任大学士,从韩绛开始。南宋中兴后,非宰相而授予此职,从绍兴二十年秦熹开始。秦熹知枢密院、任郊祀大礼使,礼成后,以学士升迁,并且礼仪视同宰相,不合旧制。乾道四年,汪澈以前任枢密使为学士升迁。九年,王炎以枢密使任西川安抚使而授予。到庆元年间,赵彦逾从工部尚书任端明殿学士,直接按次序升迁至此。曾任宰相而不任大学士的,从绍兴元年范宗尹开始。
观文殿学士
观文殿学士
观文殿学士。观文殿本隋炀帝殿名,国初,为文明殿学士。庆暦七年,宋庠言:「文明殿学士称呼正同真宗谥号,兼禁中无此殿额,其学士理自当罢,乞择见今正朝或秘殿以名学士易之。」乃诏改为紫宸殿学士,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。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,丁遂称曰「丁紫宸」。八年,御史何郯以为紫宸不可为官称,于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,即殿名置学士,仍以度为之。自后非曾任执政者弗除。熙宁中,王韶以熙河功,元丰中,王陶以宫僚,虽未歴二府,亦除是职,盖异恩也。然韶犹兼端明殿、龙图学士云。
观文殿学士。观文殿本是隋炀帝的殿名,本朝初年,设文明殿学士。庆历七年,宋庠说:“文明殿学士的称呼正好与真宗谥号相同,而且宫中无此殿匾额,这个学士按理应当罢去,请求选择现今的正朝或秘殿名称来改换学士称号。”于是下诏改为紫宸殿学士,以参知政事丁度担任。当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,丁度于是被称为“丁紫宸”。八年,御史何郯认为紫宸不可作为官称,于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,就殿名设置学士,仍以丁度担任。此后非曾任执政者不授予。熙宁年间,王韶因熙河战功,元丰年间,王陶因东宫僚属身份,虽未经历二府,也授予此职,大概是特殊恩宠。但王韶还兼任端明殿、龙图阁学士。
资政殿
资政殿
资政殿大学士。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序。景德二年,王钦若罢参政,真宗特置资政殿学士以庞之,在翰林学士下。十二月,复以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,班文明殿学士之下,翰林学士承㫖之上。资政殿置大学士,自钦若始。自钦若班翰林承㫖上,一时以为殊宠。祥符初,向敏中以前宰相再入为东京留守,复加此职。自是讫天圣末,二十余年不以除人。明道元年,李迪知河阳召还,始再命之。景祐四年,王曾罢相,复除。三十年间除三人,皆前宰相也。宋庠罢参知政事,仁宗眷之厚,因加此职。自钦若后,非宰相而除者,惟庠一人。康定二年,右正言梁适请遵先朝故事,定以员数。于是诏大学士置二员,学士三员。绍兴十年,郑亿年归自伪齐,除资政殿,二年加大学士,许出入如二府仪。亿年未尝秉政。十五年,秦熹自翰林学士承㫖为资政,诏立班恩数同执政。十六年,秦桧弟梓以端明卒于湖州,进大资致仕,恤典同参政。是后,从臣自端明视政府而序进者,遂为常矣。
资政殿大学士。资政殿在龙图阁的东侧。景德二年,王钦若罢免参知政事,真宗特别设置资政殿学士来优待他,班次在翰林学士之下。十二月,又任王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,班次在文明殿学士之下、翰林学士承旨之上。资政殿设置大学士,从王钦若开始。自从王钦若班次在翰林承旨之上,一时被认为是特殊恩宠。祥符初年,向敏中以宰相身份再次入朝任东京留守,又加此职。从此到天圣末年,二十多年不授予他人。明道元年,李迪从河阳知府被召回,才再次任命。景祐四年,王曾罢相,又授予。三十年间只授予三人,都是前宰相。宋庠罢免参知政事,仁宗对他眷顾深厚,因而加此职。自王钦若以后,非宰相而授予的,只有宋庠一人。康定二年,右正言梁适请求遵循先朝旧例,限定员数。于是下诏大学士设二员,学士三员。绍兴十年,郑亿年从伪齐归来,授资政殿学士,二年后加大学士,允许出入仪制同二府。郑亿年未曾执政。十五年,秦熹从翰林学士承旨任资政殿学士,下诏立班和恩数同执政。十六年,秦桧的弟弟秦梓以端明殿学士身份死于湖州,进赠资政殿大学士退休,抚恤典礼同参知政事。此后,侍从官从端明殿学士视同政府而依次升迁的,就成为常例了。
端明殿
端明殿
端明殿学士。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。后唐天成元年,明宗即位之初,四方书奏,命枢密使安重诲进读,懵于文义。孔循献议,始置端明殿学士,命冯道、赵凤倶以翰林学士充,班在翰林学士上。后有转改,止于翰林学士内选任。初如三馆例,职在官下;赵凤转侍郎,讽任圜特移职在官上,后遂为故事。宋太宗初,以程羽为之,后随殿名改为文明殿学士。庆暦中,改为紫宸,后又改为观文。明道二年,改承明殿为端明殿,复置端明殿学士,以翰林侍读学士宋绶为之,在翰林学士之下。自明道讫元丰,无前执政为之者,仅以待学士之久次者。元丰中,以前执政为之,自曾孝宽始;以见任执政为之,自王安礼始。政和中,尝改为延康殿。建炎二年,都省言:延康殿学士旧系端明殿学士。诏依旧。后拜签枢者多领焉。
端明殿学士。端明殿就是西京的正衙殿。后唐天成元年,明宗即位之初,四方书奏,命枢密使安重诲进读,但他对文义不通。孔循献议,开始设置端明殿学士,命冯道、赵凤都以翰林学士充任,班次在翰林学士之上。后来有转改,只在翰林学士内选任。起初按三馆旧例,职位在官阶之下;赵凤转任侍郎,暗示任圜特意将职位移到官阶之上,后来就成为惯例。宋太宗初年,以程羽担任此职,后来随殿名改为文明殿学士。庆历年间,改为紫宸殿学士,后又改为观文殿学士。明道二年,改承明殿为端明殿,重新设置端明殿学士,以翰林侍读学士宋绶担任,班次在翰林学士之下。从明道到元丰,没有前执政担任此职的,仅用来等待学士中久次者。元丰年间,以前执政担任此职,从曾孝宽开始;以现任执政担任此职,从王安礼开始。政和年间,曾改为延康殿。建炎二年,都省上言:延康殿学士原系端明殿学士。下诏恢复旧称。后来拜签书枢密院事的人多兼任此职。
诸阁学士
诸阁学士
总阁学士、直学士,宋朝庶官之外,别加职名,所以厉行义、文学之士。髙以备顾问,其次与论议、典校雠。得之为荣,选择尤精。元丰中,修三省、寺监之制,其职并罢,满歳补外,然后加恩兼职。直龙图阁、省、寺监掌贰补外,或领监司、帅臣则除之;待制、杂学士、给谏以上补外则除之。系一时恩㫖,非有必得之理。元祐二年,诏复增馆职及职事官并许带职,尚待二年加直学士,中丞、侍郎、给舍、谏议通及一年加待制。绍圣三年,诏职事官罢带职,非职事之官仍旧。中兴后,学士率以授中司、列曹尚书、翰林学士之辅外者,权尚书、给谏、侍郎则带直学士、待制焉。
总阁学士、直学士,是宋朝在一般官员之外,另外加授的职名,用以激励品行道义和文学之士。高级的以备顾问,次等的参与议论、主持校雠。得到这些职名很荣耀,选择尤其精审。元丰年间,修订三省、寺监的制度,这些职名一并罢去,任职满一年后补外任,然后加恩兼职。直龙图阁、省寺监副职补外任,或领监司、帅臣则授予;待制、杂学士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以上补外任则授予。这是一时的恩旨,并非必定能得。元祐二年,下诏恢复增加馆职,并且职事官都允许带职,尚书侍从二年加直学士,中丞、侍郎、给事中、舍人、谏议大夫满一年加待制。绍圣三年,下诏职事官罢去带职,非职事官仍旧。南宋中兴后,学士大多授予御史中丞、各部尚书、翰林学士中补外任者,权尚书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、侍郎则带直学士、待制。
龙图阁
龙图阁
龙图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大中祥符中建。在会庆殿西偏,北连禁中,阁东曰资政殿,西曰述古殿。阁上以奉太宗御书、御制文集及典籍、图画、宝瑞之物,及宗正寺所进属籍、世谱。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、直阁等官。
龙图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在大中祥符年间建立。位于会庆殿西侧,北连宫中,阁东为资政殿,西为述古殿。阁上供奉太宗御书、御制文集以及典籍、图画、宝瑞之物,还有宗正寺进呈的属籍、世谱。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、直阁等官职。
学士
学士
学士,大中祥符三年置,以杜镐为之,班在枢密直学士上。六年,诏结衔在本官之上。
学士,大中祥符三年设置,以杜镐担任,班次在枢密直学士之上。六年,下诏结衔在本官之上。
直学士
直学士
直学士,景德四年置,以杜镐为之,班在枢密直学士下。祥符六年,诏结衔在本官之上。
直学士,景德四年设置,以杜镐担任,班次在枢密直学士之下。祥符六年,下诏结衔在本官之上。
待制
待制
待制,景德元年置,以杜镐、戚纶为之,并依旧充职。四年,诏班在知制诰下,并赴内殿起居。自改官制,为学士初复之职,或知制诰平出除之。
待制,景德元年设置,以杜镐、戚纶担任,并依旧充任原职。四年,下诏班次在知制诰之下,并赴内殿起居。自从改官制后,成为学士初复的职位,或由知制诰平调外任时授予。
天章阁
天章阁
天章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天禧四年建。在会庆殿之西,龙图阁之北。明年,仁宗即位,修天章阁毕,以奉安真宗御制。东曰群玉殿,西曰蕊,北曰寿昌殿,南曰延康殿。内以桃花文石为流桮之所。以在位受天书祥符,改曰天章,取为章于天之义。天圣八年置待制。庆暦七年,又置学士、直学士。又有侍讲。学士,庆暦七年初置,在龙图阁学士之下。学士罕以命人,迄仁宗世,才王贽一人。秦堪自显谟阁进直天章阁,以称呼非便辞。诏改龙图,自是天章不为带职。王曮直学士,庆暦七年,初置天章阁直学士,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下。待制,天圣八年初置。寓直于秘阁,与龙图递宿,寻命范讽鞠咏充职。中兴后,图籍、符瑞、宝玩之物,若国史、宗正寺所进属籍,独藏于天章阁,祖宗御容、潜邸旌节亦安奉焉。
天章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在天禧四年建立。位于会庆殿之西,龙图阁之北。第二年,仁宗即位,天章阁修建完毕,用以供奉安放真宗的御制作品。东为群玉殿,西为蕊殿,北为寿昌殿,南为延康殿。内部用桃花纹石建造流杯之所。因真宗在位时受天书祥符,改名为天章,取“为章于天”之意。天圣八年设置待制。庆历七年,又设置学士、直学士。还有侍讲。学士,庆历七年最初设置,班次在龙图阁学士之下。学士很少授予人,到仁宗朝结束,只有王贽一人。秦堪从显谟阁进直天章阁,因称呼不便而辞谢。下诏改为龙图阁,从此天章阁不作为带职。王曮任直学士,庆历七年,最初设置天章阁直学士,班次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下。待制,天圣八年最初设置。在秘阁寓直,与龙图阁轮流值宿,不久命范讽、鞠咏充任此职。南宋中兴后,图籍、符瑞、宝玩之物,以及国史、宗正寺进呈的属籍,只收藏于天章阁,祖宗御容、潜邸旌节也安奉于此。
宝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阁在天章阁之东西序,群玉、蕊珠殿之北。即旧寿昌阁,庆暦改曰宝文。嘉祐八年,英宗即位,诏以仁宗御书、御集藏于阁,命王珪撰记立石。治平四年,神宗即位,始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恩赐如龙图。英宗御书附于阁。
宝文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。该阁位于天章阁的东西两侧,群玉殿和蕊珠殿的北面。它原是旧寿昌阁,在庆历年间改名为宝文阁。嘉祐八年,英宗即位,下诏将仁宗的御笔书法和文集收藏于该阁,并命王珪撰写记文并刻石立碑。治平四年,神宗即位,才开始设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其恩赏待遇与龙图阁相同。英宗的御笔书法也附藏于该阁。
学士
学士
学士,治平四年初置,以吕公著兼。
学士一职,在治平四年首次设置,由吕公著兼任。
直学士
直学士
直学士,治平四年初置,以邵必为之。
直学士一职,在治平四年首次设置,由邵必担任。
待制
待制
待制,治平四年初置。
待制一职,在治平四年首次设置。
显谟阁
显谟阁
显谟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元符元年,曾布、邓洵仁各申请建阁。诏翰林学士、中书舍人撰阁名五以闻,遂建阁藏神宗御集,以显谟为名。徽宗建中靖国元年,诏以显谟阁为熙明阁,仍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;续奉㫖,仍以显谟为额。崇宁元年,诏显谟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如三阁故事,序位在宝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之下。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并建中靖国元年置。
显谟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。元符元年,曾布和邓洵仁分别请求修建此阁。皇帝下诏让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拟定五个阁名上报,于是修建此阁以收藏神宗的文集,并命名为显谟阁。徽宗建中靖国元年,下诏将显谟阁改名为熙明阁,仍然设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;随后又奉旨,仍以显谟为阁名。崇宁元年,下诏规定显谟阁的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依照三阁的旧例,其位次在宝文阁的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之下。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都是在建中靖国元年设置的。
徽猷阁
徽猷阁
徽猷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大观二年,初建徽猷阁,以藏哲宗御集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。
徽猷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。大观二年,首次修建徽猷阁,用来收藏哲宗的文集。并设置了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。
敷文阁
敷文阁
敷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绍兴十年置。藏徽宗圣制,置学士等官。
敷文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在绍兴十年设置。用于收藏徽宗的御制作品,并设置了学士等官职。
焕章阁
焕章阁
焕章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淳熙初建。藏髙宗御制。十五年,置学士等官。
焕章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在淳熙初年修建。用于收藏高宗的御制作品。淳熙十五年,设置了学士等官职。
华文阁
华文阁
华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庆元二年置。藏孝宗御制,置学士等官。
华文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在庆元二年设置。用于收藏孝宗的御制作品,并设置了学士等官职。
宝谟阁
宝谟阁
宝谟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嘉泰二年置。藏光宗御制,置学士等官。
宝谟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在嘉泰二年设置。用于收藏光宗的御制作品,并设置了学士等官职。
宝章阁
宝章阁
宝章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宝庆二年置。藏宁宗御制,置学士等官。
宝章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在宝庆二年设置。用于收藏宁宗的御制作品,并设置了学士等官职。
显文阁
显文阁
显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咸淳元年置。藏理宗御制,置学士等官。
显文阁设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职,在咸淳元年设置。用于收藏理宗的御制作品,并设置了学士等官职。
诸修撰
各修撰官职
集英殿修撰
集英殿修撰
集英殿修撰。国初,有集贤殿修撰、直龙图阁、直秘阁三等。政和六年,始置集英殿修撰、右文殿修撰、秘阁修撰。旧制,贴职无杂压,至是因增置,乃定为杂压。其集英修撰,中兴后以宠六曹权侍郎之补外者,下待制一等。
集英殿修撰。建国初期,设有集贤殿修撰、直龙图阁、直秘阁三个等级。政和六年,才开始设置集英殿修撰、右文殿修撰、秘阁修撰。按照旧制,贴职没有固定的杂压次序,到这时因为增设了这些官职,才确定了杂压次序。其中集英殿修撰一职,在宋朝中兴之后,用来优待六部代理侍郎中被外放任职的人,其地位比待制低一等。
右文殿修撰
右文殿修撰
右文殿修撰,元佑元年,许内外官带贴职。绍圣二年,诏职事官罢带职,易集贤殿学士为修撰。政和六年,以集贤院无此名,其见任集贤院修撰并改为右文殿修撰,次于集英殿修撰,为贴职之髙等。
右文殿修撰。元祐元年,允许朝廷内外官员兼任贴职。绍圣二年,下诏规定职事官不再兼任贴职,并将集贤殿学士改为修撰。政和六年,因为集贤院没有这个名称,于是将现任的集贤院修撰全部改为右文殿修撰,其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,属于贴职中的高等。
秘阁修撰
秘阁修撰
秘阁修撰,政和六年置,以待馆阁之资深者,仍多由直龙图阁迁焉。
秘阁修撰一职,在政和六年设置,用来授予在馆阁中任职资历较深的人,并且大多是由直龙图阁升迁而来。
诸直阁
各直阁官职
直龙图诸阁
直龙图阁等各阁
直龙图阁,祥符九年,以冯元为太子中允、直龙图阁,直阁之名始此。凡馆阁之久次者,必选直龙图阁,皆为擢待制之基也。中兴后,凡直阁为庶官任藩阃、监司者贴职,各随髙下而等差之。直天章阁至直显文阁并同。
直龙图阁一职,始于祥符九年,当时任命冯元为太子中允、直龙图阁,直阁的名称由此开始。凡是长期在馆阁任职的人,必定会被选拔为直龙图阁,这成为日后提拔为待制的基础。宋朝中兴之后,凡是直阁一职,都作为普通官员担任地方长官或监司时的贴职,并根据官职的高低而有所等差。从直天章阁到直显文阁,情况都与此相同。
直秘阁
直秘阁
直秘阁国初,以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为三馆,皆寓崇文院。太宗端拱元年,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,择三馆真本书籍万余巻及内出古画、墨迹藏其中,以右司谏直史馆宋泌为直秘阁。直馆、直院则谓之馆职,以他官兼者谓之贴职。元丰以前,凡状元、制科一任还,即试诗赋各一而入,否则用大臣荐而试,谓之入馆。官制行,废崇文院为秘书监,建秘阁于中,自监少至正字列为职事官。罢直馆、直院之名,独以直秘阁为贴职,皆不试而除,盖特以为恩数而已。故事,外官除馆职如秘阁校理、直秘阁者,必先移书在省执事,叙同僚之好,乃即馆设盛会宴之。自崇宁以来,外官除馆职既多,此礼浸废。
直秘阁。建国初期,以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为三馆,都设在崇文院内。太宗端拱元年,下诏在崇文院的中堂修建秘阁,挑选三馆中一万多卷真本书籍以及宫内的古画、墨迹收藏其中,并任命右司谏直史馆宋泌为直秘阁。直馆、直院等被称为馆职,由其他官员兼任的则称为贴职。元丰年间以前,凡是状元或制科出身的人,在任一任官期满后,就通过考试诗赋各一篇而进入馆阁,否则就需要由大臣推荐并经过考试,这被称为“入馆”。官制改革后,废除了崇文院,改为秘书监,并在其中修建秘阁,从监少到正字都列为职事官。取消了直馆、直院的名称,只保留直秘阁作为贴职,并且都不经过考试就直接任命,这主要是作为一种恩赏而已。按照旧例,地方官员被任命为馆职,如秘阁校理、直秘阁等,必须先写信给在省中任职的官员,表达同僚之谊,然后在馆阁中设盛宴款待他们。自从崇宁年间以来,地方官员被任命为馆职的越来越多,这个礼节就逐渐废弛了。
东宫官
东宫官职
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
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
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国初,师傅不常设。仁宗升储,置三少各一人。参政李昉兼掌宾客。及升首相,遂进少傅,此宰相兼宫僚之始也。丁谓兼少师,冯拯兼少傅,曹利用兼少保,是时实为东宫官,余多以前宰执为致仕官。若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以待宰相官未至仆射者,及枢密使致仕,亦随本官髙下除授。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以待前执政,惟少师非经顾命不除。若因迁转,则递进一官,至太师即迁司空。天禧末,皇太子同听政,乃以首相兼少师。自后神宗、钦宗、孝宗、光宗在东宫,皆不置。开禧三年,史弥远自詹事入枢府,乃进兼宾客。已而太子侍立,遂以丞相钱象祖兼太子少傅。明年,景献太子立,象祖兼少师,弥远以右相兼少傅。未几,弥远丁内艰,像祖亦去位。又明年,弥远起复,遂兼进少师。景定元年,度宗升储,以贾似道为少师。
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建国初期,太师、太傅、太保等官职不常设。仁宗被立为太子时,设置了少师、少傅、少保各一人。参知政事李昉兼任太子宾客。等到他升任宰相后,又晋升为少傅,这是宰相兼任东宫官职的开始。丁谓兼任少师,冯拯兼任少傅,曹利用兼任少保,这时这些官职实际上是东宫官,其余的人大多以前任宰执的身份担任致仕官。至于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则用来授予那些官职尚未达到仆射的宰相,以及退休的枢密使,也根据其本官的高低来授予。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则用来授予前任执政官,只有少师一职,如果不是受命辅佐新君的人不能授予。如果是因为升迁转任,则依次晋升一级,到太师后则升为司空。天禧末年,皇太子共同听政,于是让首相兼任少师。此后,神宗、钦宗、孝宗、光宗在东宫时,都没有设置这些官职。开禧三年,史弥远从詹事进入枢密院,于是晋升兼任太子宾客。不久,太子侍立听政,于是任命丞相钱象祖兼任太子少傅。第二年,景献太子被立,钱象祖兼任少师,史弥远以右丞相的身份兼任少傅。没过多久,史弥远因母亲去世而离职守丧,钱象祖也离任。又过了一年,史弥远被重新起用,于是又晋升兼任少师。景定元年,度宗被立为太子,任命贾似道为少师。
太子宾客
太子宾客
太子宾客,至道元年建储,初置宾客二人,以他官兼。天禧四年,参政任中正、枢副钱惟演、参政王曾并兼太子宾客,执政兼东宫官始此。中兴后不置。开禧三年,景献太子立,始以执政兼宾客,后复省。景定元年,度宗升储,以朱熠、皮龙荣、沈炎并兼宾客。
太子宾客一职,在至道元年立太子时,首次设置宾客二人,由其他官员兼任。天禧四年,参知政事任中正、枢密副使钱惟演、参知政事王曾都兼任太子宾客,执政官兼任东宫官职由此开始。宋朝中兴后不再设置。开禧三年,景献太子被立,才开始以执政官兼任太子宾客,后来又被省去。景定元年,度宗被立为太子,任命朱熠、皮龙荣、沈炎一起兼任太子宾客。
太子詹事
太子詹事
太子詹事,仁宗升储,置詹事二人。神宗、钦宗升储,并置二人,皆以他官兼,登位后省。乾道元年,庄文太子立,置詹事二人。逾月,诏太子詹事遇东宫讲读日,并往陪侍。七年,光宗正储位,以敷文阁直学士王十朋、敷文阁待制陈良翰为太子詹事,不兼他官,非常制也。景定元年,度宗升储,以杨栋兼詹事。
太子詹事一职。仁宗被立为太子时,设置了詹事二人。神宗、钦宗被立为太子时,也都设置了二人,都由其他官员兼任,皇帝即位后便省去。乾道元年,庄文太子被立,设置了詹事二人。过了一个月,下诏规定太子詹事在东宫讲读的日子,都要前去陪侍。乾道七年,光宗被正式立为太子,任命敷文阁直学士王十朋、敷文阁待制陈良翰为太子詹事,不兼任其他官职,这不是常规制度。景定元年,度宗被立为太子,任命杨栋兼任詹事。
太子左庶子 右庶子 左谕德 右谕德
太子左庶子、右庶子、左谕德、右谕德
太子左庶子、右庶子、左谕德、右谕德,旧制不常设。储闱之建,随宜制官,以备僚采,多以他官兼领。仁宗、神宗升储,庶子、谕德各置二人。钦宗升储,置一人。绍兴三十二年,孝宗以建王立为皇太子,置庶子、谕德各一人,除右虚左。乾道元年及七年,各置一人。开禧三年,景献太子立,初除左虚右,明年,左右始并置。
太子左庶子、右庶子、左谕德、右谕德,按照旧制不常设。在立太子时,根据情况设置官职,以配备僚属,大多由其他官员兼任。仁宗、神宗被立为太子时,庶子和谕德各设置了二人。钦宗被立为太子时,各设置了一人。绍兴三十二年,孝宗以建王的身份被立为皇太子,设置了庶子、谕德各一人,只任命了右庶子而空缺左庶子。乾道元年和七年,各设置了一人。开禧三年,景献太子被立,起初只任命了左庶子而空缺右庶子,第二年,左右庶子才同时设置。
太子侍读 侍讲
太子侍读、侍讲
太子侍读、侍讲,神宗升储,始置各一人。乾道、淳熙、开禧,各依故事并置。乾道七年,礼部太常寺言:「讨论东宫开讲并节朔贺庆、辞谢礼仪。宫僚讲读,无已行故事,当依放讲筵,少杀其礼。毎遇讲读,詹事以下至进读官上堂,并用宾礼参见,依官职序坐。皇太子正席,讲读官迭起如延英仪,讲罢复位。节朔不受宫僚参贺;元日、冬至,詹事以下牋贺。谢辞,初如常见之礼。后离位致词,复位就坐,茶汤罢。詹事初上,参见皇太子,拜,皇太子答拜。庶子等初上,参见,皇太子受拜。庶子、谕德及讲读官虽有坐受之礼,止是五礼新仪所载;兼逐日致拜之礼,近例皆已不行,或遇合致拜日,更合参酌天禧、至道故事施行。」〈按天禧二年九月五日,左庶子张士逊等言:「臣等日诣资善堂参见皇太子,得令升阶列拜,然后跪受,望令皇太子坐受参见。」诏不许。至道元年,皇太子毎见太子宾客,必先拜,迎送常降阶及门。〉并从之。
太子侍读、侍讲。神宗被立为太子时,才开始各设置一人。乾道、淳熙、开禧年间,都依照旧例同时设置。乾道七年,礼部和太常寺上奏说:“我们讨论东宫开讲以及节日、朔望的庆贺、辞谢礼仪。东宫官员的讲读,没有现成的旧例,应当仿照经筵的礼仪,但稍微降低规格。每次讲读时,从詹事以下到进读官上堂,都采用宾礼参见,按照官职顺序就坐。皇太子正坐,讲读官轮流起身,如同延英殿的礼仪,讲完后回到原位。节日和朔望不接受东宫官员的参贺;元旦、冬至,詹事以下官员用牋文祝贺。辞谢的礼仪,起初如同常见的礼节,然后离开座位致词,再回到座位就坐,喝完茶汤后结束。詹事初次上任,参见皇太子时,行拜礼,皇太子答拜。庶子等初次上任,参见时,皇太子接受拜礼。庶子、谕德以及讲读官虽然有坐着接受拜礼的礼仪,但这只是《五礼新仪》所记载的;而且每日行拜礼的礼仪,近来的惯例都已经不再实行,如果遇到应当行拜礼的日子,更应该参考天禧、至道年间的旧例来施行。”(按:天禧二年九月五日,左庶子张士逊等上奏说:“臣等每天到资善堂参见皇太子,被允许登阶列队行礼,然后跪受,希望让皇太子坐着接受参见。”皇帝下诏不允许。至道元年,皇太子每次见到太子宾客,必定先行礼,迎送时常常走下台阶到门口。)这些建议都被采纳了。
太子中舍人 舍人
太子中舍人、舍人
太子中舍人、舍人,至道、天禧各置一人。神宗、钦宗升储,并如旧置。嘉定初,除二人。庆元以中舍人在舍人上。
太子中舍人、舍人。至道、天禧年间各设置一人。神宗、钦宗被立为太子时,都按照旧例设置。嘉定初年,任命了二人。庆元年间,规定中舍人的地位在舍人之上。
资善堂 翊善 赞读 直讲 说书 皇太子宫小学教授 资善堂小学教授
资善堂、翊善、赞读、直讲、说书、皇太子宫小学教授、资善堂小学教授
资善堂、翊善、赞读、直讲、说书、皇太子宫小学教授、资善堂小学教授。翊善、赞读、直讲皆旧制。说书而下,中兴以后增置。
资善堂、翊善、赞读、直讲、说书、皇太子宫小学教授、资善堂小学教授。翊善、赞读、直讲都是旧有的制度。说书以下的官职,是在宋朝中兴以后增设的。
资善堂自仁宗为皇子时,为肄业之所,毎皇子出就外傅,选官兼领。元丰八年,哲宗初开讲筵,诏讲读官日赴资善堂,以双日讲读,仍轮一员宿直。又诏三省、枢密院、讲读、修注官锡宴于资善堂。政和元年,定王、嘉王出就资善堂听读,诏宰执就见。靖康元年,诏皇太子出就外傅,就资善堂置学舍,令国子监供监书。绍兴五年,孝宗封建国公,出就资善堂听讲。先是,宰臣赵鼎得㫖于宫门内造书院,至是始成,以为资善堂。命儒臣为直讲、翊善,悉如资善故事。寻用赵鼎言,以左史范冲充翊善,右史朱震充赞读,时称极选。帝曰:「朕令国公见冲、震必设拜,盖尊重师傅,不得不如此。」绍兴十二年,建国公出就外第。及绍兴三十年,由普安郡王为皇子,进封建王。时皇孙皆就傅,以校书郎王十朋为小学教授。绍兴三十二年,孝宗即位,诏三皇子位各置说书官一员,又置赞读、直讲一员。淳熙七年,皇孙英国公始就傅,诏置皇太子宫小学教授一员。十六年,光宗即位,皇子进封嘉王,置王府赞读、翊善、直讲各一员。庆元六年,景献太子为福州观察使,诏令资善堂授书,置小学教授二员。开禧元年,进封荣王,仍开资善堂,置赞读、直讲、说书官各一员,又置翊善一员。度宗升储,并置翊善、赞读等官。
资善堂从仁宗还是皇子的时候起,就是学习的地方。每当皇子出宫拜师学习,就选派官员兼任教导。元丰八年,哲宗初次开设讲席,下诏讲读官每天到资善堂,在双日进行讲读,并轮流派一人值夜。又下诏在三省、枢密院、讲读、修注官在资善堂赐宴。政和元年,定王、嘉王出宫到资善堂听讲,下诏让宰相执政前去会见。靖康元年,下诏皇太子出宫拜师,在资善堂设置学舍,命令国子监提供监本图书。绍兴五年,孝宗被封为建国公,出宫到资善堂听讲。在此之前,宰相赵鼎奉旨在宫门内建造书院,到这时才建成,作为资善堂。命令儒臣担任直讲、翊善,完全按照资善堂的旧例。不久采用赵鼎的建议,任命左史范冲担任翊善,右史朱震担任赞读,当时被称为最佳人选。皇帝说:“我让国公见到范冲、朱震时必须行拜礼,这是因为尊重师傅,不得不这样做。”绍兴十二年,建国公出宫到自己的府第。到绍兴三十年,由普安郡王成为皇子,进封为建王。当时皇孙们都开始从师学习,任命校书郎王十朋为小学教授。绍兴三十二年,孝宗即位,下诏三位皇子处各设置说书官一员,又设置赞读、直讲各一员。淳熙七年,皇孙英国公开始从师学习,下诏设置皇太子宫小学教授一员。十六年,光宗即位,皇子进封为嘉王,设置王府赞读、翊善、直讲各一员。庆元六年,景献太子担任福州观察使,下诏命令在资善堂授课,设置小学教授二员。开禧元年,进封为荣王,仍然开设资善堂,设置赞读、直讲、说书官各一员,又设置翊善一员。度宗被立为太子后,同时设置了翊善、赞读等官职。
主管左、右春坊事二人,以内臣兼;同主管左、右春坊事二人,以武臣兼;承受官一人,以内侍充。仁宗、神宗升储,并置。中兴后,置官并同。
主管左、右春坊事二人,由内臣兼任;同主管左、右春坊事二人,由武臣兼任;承受官一人,由内侍充任。仁宗、神宗被立为太子时,都设置了这些官职。南宋中兴后,设置的官职相同。
诸率府率、副率
各率府的率、副率
太子左右衞率府率、副率 左右司御率府率、副率 左右淸道率府率、副率 左右监门率府率、副率 左右内率府率、副率。官存而无职司。至道元年,东宫置左淸道率府率、副率兼左春坊谒者,主赞引。三年,真宗即位而省。天禧二年,又以左淸道率郭承庆、左右监门副率夏元亨兼左右春坊谒者,仁宗即位复省。中兴后不置,惟以监门率府副率为环衞阶官。
太子左右卫率府率、副率,左右司御率府率、副率,左右清道率府率、副率,左右监门率府率、副率,左右内率府率、副率。这些官职存在但没有具体职掌。至道元年,东宫设置左清道率府率、副率兼任左春坊谒者,主管赞礼引导。至道三年,真宗即位后省去。天禧二年,又任命左清道率郭承庆、左右监门副率夏元亨兼任左右春坊谒者,仁宗即位后又省去。南宋中兴后不再设置,只以监门率府副率作为环卫阶官。
王府官
王府的官员
亲王府、傅、长史、司马、咨议参军、友、记室参军、王府教授、小学教授。傅及长史、司马,有其官而未尝除。太平兴国八年,诸王出阁,楚王府置咨议参军二员,翊善一员;陈王府置咨议、翊善各一员;韩王、冀王、益王置翊善各一员。后又置记室及诸王府侍讲一员。并以常参官兼充。〈其后,多不置咨议,翊善、记室或止一员。〉大中祥符九年,仁宗初封寿春郡王,置友二员,亦以常参官兼充。天禧二年,进封升王,友迁咨议,仍置记室一员。又皇姪皇孙侍教、南北伴读无定数。〈至道初,太宗以皇亲子孙就讲学,欲置侍讲之职,中书言:「按唐太宗改诸王侍读为奉诸王讲读,今皇孙、皇姪皆环衞之职,请以教授为名。」从之。选京朝官通经者充。其后又令王府记室、翊善、侍讲分兼南北宅教授。大中祥符二年,又有侍教之名,自是南北院或有伴读。〉凡诸宫皆有教授,初无定员。是年,英宗以宗室自率府副率已上八百余人,奉朝请者四百余人,而教官才六员,乃诏增置教授官:凡皇族年三十已上者百一十三人,置讲书四员;年二十以上者百十三人,置讲书四员;年十五已上者三百九人,增置教授五员;年十四已下者,别置小学教授十二员;并旧六,为二十七员,以分教之。其子弟不率教,俾教授官、本位尊长具名申大宗正司,量行戒责。教授官不职,大宗正司密访以闻。旧制,亲贤宅置讲书,绍兴十二年,改为府教授,掌教亲贤宅南班宗子。淳熙十二年,诏建魏惠宪王府,置小学教授二员,以馆职兼充,掌训皇孙。既长,趋朝谒,则不以小学名,而讲习如故。自后皇姪、皇孙皆置教授。
亲王府设有傅、长史、司马、咨议参军、友、记室参军、王府教授、小学教授。傅以及长史、司马,虽有官职但从未实际任命。太平兴国八年,诸王出宫就府,楚王府设置咨议参军二员,翊善一员;陈王府设置咨议、翊善各一员;韩王、冀王、益王各设置翊善一员。后来又设置记室及各王府侍讲一员。都由常参官兼任。(此后,大多不设置咨议,翊善、记室有时只设一员。)大中祥符九年,仁宗初次受封为寿春郡王,设置友二员,也由常参官兼任。天禧二年,进封为升王,友升任咨议,仍设置记室一员。另外皇侄、皇孙的侍教、南北伴读没有固定员额。(至道初年,太宗因皇亲子孙要讲学,想设置侍讲之职,中书省说:“按唐太宗改诸王侍读为奉诸王讲读,如今皇孙、皇侄都是环卫之职,请以教授为名。”太宗同意。选拔通晓经书的京朝官充任。此后又令王府记室、翊善、侍讲分别兼任南北宅教授。大中祥符二年,又有侍教之名,从此南北院有时设有伴读。)凡是各宫都有教授,起初没有固定员额。这一年,英宗因宗室从率府副率以上有八百多人,参加朝请的有四百多人,而教官只有六员,于是下诏增置教授官:凡皇族年龄三十岁以上的有一百一十三人,设置讲书四员;年龄二十岁以上的有一百一十三人,设置讲书四员;年龄十五岁以上的有三百零九人,增置教授五员;年龄十四岁以下的,另外设置小学教授十二员;加上原有的六员,共二十七员,分别进行教导。如果子弟不服从教导,就让教授官和本族尊长列出名单申报大宗正司,酌情进行告诫责罚。教授官不称职,大宗正司秘密查访上报。旧制,亲贤宅设置讲书,绍兴十二年,改为府教授,掌管教导亲贤宅南班宗室子弟。淳熙十二年,下诏建立魏惠宪王府,设置小学教授二员,由馆职官员兼任,掌管训导皇孙。皇孙长大后,上朝谒见,就不再以小学教授为名,但讲习照旧。此后皇侄、皇孙都设置教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