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三十八年癸巳夏,与戴东原相遇于𡨴波道署,冯君弼方官𡨴绍台兵备道也。戴君经术淹贯,名久著于公卿间,而不解史学;闻余言史事,辄盛气凌之。见余《和州志例》,乃曰:「此于体例,则甚古雅,然修志不贵古雅。余撰《汾州》诸志,皆从世俗,绝不异人,亦无一定义例,惟所便尔。夫志以考地理,但悉心于地理沿革,则志事已竟。侈言文献,岂所谓急务哉?」

乾隆三十八年(癸巳年)夏天,我与戴东原在宁波道署相遇,当时冯君弼正担任宁绍台兵备道。戴先生经学造诣深厚广博,在公卿间久负盛名,却不懂史学;听我谈论史事,总是盛气凌人地压制我。他见到我的《和州志例》,就说:“这在体例上确实很古雅,但修志并不以古雅为贵。我撰写的《汾州》等志书,都依从世俗,绝不与人不同,也没有固定的义例,只求方便罢了。志书是用来考求地理的,只要用心于地理沿革,修志的事就完成了。过分强调文献,哪里是当务之急呢?”

余曰:「余于体例,求其是尔,非有心于求古雅也。然得其是者,未有不合于古雅者也。如云但须从俗,则世俗人皆可为之,又何须择人而后与哉?方志如古国史,本非地理专门。如云但重沿革,而文献非其所急,则但作沿革考一篇足矣,何为集众启馆,歛费以数千金,卑辞厚币,邀君远赴,旷日持久,成书且累函哉?且古今沿革,非我臆测所能为也。考沿革者,取资载籍。载籍具在,人人得而考之,虽我今日有失,后人犹得而更正也。若夫一方文献,及时不与搜罗,编次不得其法,去取或失其宜,则他日将有放失难稽,湮没无闻者矣。夫图事之要,莫若取后人所不得而救正者,加之意也。然则如余所见,考古固宜详愼;不得已而势不两全,无𡨴重文献而轻沿革耳。」

我说:“我对于体例,只求它正确罢了,并非有心追求古雅。然而得到正确的东西,没有不合于古雅的。如果说只要依从世俗,那么世俗之人都可以去做,又何必选择合适的人再交给他呢?方志如同古代的国史,本来就不是地理专门之学。如果说只重视沿革,而文献不是当务之急,那么只作一篇沿革考就够了,为什么要聚集众人开设志局,筹集数千两银子的费用,用谦卑的言辞和丰厚的礼物,邀请您远道而来,旷日持久,成书多达好几函呢?况且古今沿革,不是凭我主观猜测就能做到的。考求沿革的人,要凭借典籍。典籍都在,人人都可以考求,即使我今天有失误,后人还能加以更正。至于一方的文献,如果不及时搜集,编排不得其法,取舍或失当,那么将来就会有散失难以稽考、湮没无闻的情况。谋划事情的要领,莫过于把后人无法补救纠正的事情,特别加以留意。既然如此,按照我的看法,考古固然应当详细谨慎;不得已而势难两全时,宁可重视文献而轻视沿革罢了。”

戴他顾而语人曰:「沿革茍悮,是通部之书皆悮矣。名为此府若州之志,实非此府若州也而可乎?」余曰:「所谓沿革悮,而通部之书皆悮者,亦止能悮入载籍可稽之古事尔。古事悮入,亦可凭古书而正之,事与沿革等耳。至若三数百年之内,遗文逸献之散见旁出,与夫口耳流传,未能必后人之不湮没者。以及兴举利弊,切于一方之实用者,则皆核实可稽,断无悮于沿革之失考,而不切合于此府若州者也。」

戴东原转头对别人说:“沿革如果错了,那么整部书都错了。名义上是这个府或州的志书,实际上却不是这个府或州,这可以吗?”我说:“所谓沿革错了,整部书都错了,也只是能错在典籍可考的古代事情上罢了。古代事情错了,还可以凭古书来纠正,事情和沿革是等同的。至于三五百年之内,散见旁出的遗文逸献,以及口耳相传、不能保证后人不会湮没的东西,还有兴办或革除利弊、切合一方实际应用的事情,这些都是可以核实查考的,绝不会因为沿革考订有误,就不切合这个府或州。”

冯君曰:「方志统合古今,乃为完书,岂仅为三数百年以内设邪?」余曰:「史部之书,详近略远,诸家类然,不独在方志也。《太史公书》详于汉制,其述虞、夏、商、周,显与六艺背者,亦颇有之。然六艺具在,人可凭而正史迁之失,则迁书虽误,犹无伤也。秦楚之际,下逮天汉,百余年闲,人将一惟迁书是凭;迁于此而不详,后世何由考其事邪?且今之修方志者,必欲统合今古,盖为前人之修是志,率多猥陋,无所取裁,不得已而发凡起例,如创造尔。如前志无憾,则但当续其所有;前志有阙,但当补其所无。夫方志之修,远者不过百年,近者不过三数十年。今远期于三数百年,以其事虽递修,而义同创造,特宽为之计尔。若果前志可取,正不必尽方志而皆计及于三数百年也。夫修志者,非示观美,将求其实用也。时殊势异,旧志不能兼该,是以远或百年,近或三数十年,须更修也。若云但考沿革,而他非所重,则沿革明显,毋庸考订之,州县可无庸修志矣。」

冯君弼说:“方志统合古今,才算完整的书,难道仅仅是为三五百年以内设置的吗?”我说:“史部的书,详近略远,各家大都如此,不独方志是这样。《太史公书》详于汉制,它记述虞、夏、商、周,明显与六经相违背的地方也颇有几处。然而六经都在,人们可以凭它纠正司马迁的失误,那么司马迁的书虽然错了,也还没有大碍。秦楚之际,下到天汉年间,一百多年间,人们将只能依靠司马迁的书;司马迁对这些时期不详细记载,后世从哪里考求这些事呢?况且现在修方志的人,一定要统合古今,大概是因为前人修这部志书,大多猥琐鄙陋,无所取法裁断,不得已而发凡起例,如同创作一样。如果前志没有缺憾,那么只应当续写它所已有的;前志有缺失,只应当补充它所没有的。方志的修撰,远的不过百年,近的不过三五十年。现在把期限定在三五百年,是因为这件事虽然递相修撰,但意义如同创作,只是放宽计划罢了。如果前志确实可取,正不必所有方志都考虑到三五百年。修志的人,不是要显示美观,而是要追求它的实际效用。时代不同、形势变化,旧志不能兼括,所以远或百年,近或三五十年,必须重新修撰。如果说只考求沿革,其他都不重要,那么沿革明显、无需考订的州县,就可以不必修志了。”

冯君恍悟曰:「然。」

冯君弼恍然醒悟说:“是这样。”

戴拂衣径去。明日示余《汾州府志》曰:「余于沿革之外,非无别裁卓见者也。旧志人物门类,乃首名僧,余欲删之,而所载实事,卓卓如彼,又不可去。然僧岂可以为人?他志编次人物之中,无识甚矣。余思名僧必居古寺,古寺当归古迹,故取名僧事实,归之古迹,庸史不解此创例也。」

戴东原拂袖径直离去。第二天给我看《汾州府志》说:“我除了沿革之外,并非没有别具裁断的卓见。旧志的人物门类,竟然把名僧放在首位,我想删掉它,但所载的实事又那样卓著,不能去掉。然而僧人怎么可以算作人?其他志书把僧人编在人物之中,太没有见识了。我想名僧一定住在古寺,古寺应当归入古迹,所以取名僧的事迹,归到古迹中,平庸的史官不理解这个创例。”

余曰:「古迹非志所重,当附见于舆地之图,不当自为专门。古迹而立专门,乃统志类纂名目,陋儒袭之,入于方志,非通裁也。如云僧不可以为人,则彼血肉之躯,非木非石,毕竟是何物邪?笔削之例至严,极于《春秋》。其所诛贬,极于乱臣贼子。亦止正其名而诛贬之,不闻不以为人,而书法异于圆首方足之伦也。且人物倣史例也,史于奸臣叛贼,犹与忠良并列于传,不闻不以为人,而附于地理志也。削僧事而不载,不过俚儒之见耳。以古迹为名僧之留辙,而不以人物为名,则《会稽志》禹穴,而人物无禹;《偃师志》汤墓,而人物无汤;《曲阜志》孔林,而人物无孔子。彼名僧者,何幸而得与禹、汤、孔子同其尊欤?无其识而强作解事,固不如庸俗之犹免于怪妄也。」

我说:“古迹不是志书所重视的,应当附见于舆地图中,不应当自成一类。古迹设立专门一类,是统志类纂的名目,浅陋的儒生沿袭它,放入方志,不是通达的裁断。如果说僧人不能算作人,那么他们血肉之躯,不是木头不是石头,究竟算什么东西呢?笔削的体例极其严格,以《春秋》为最。它所诛伐贬斥的,最严重的是乱臣贼子。也只是正其名而加以诛伐贬斥,没听说不把他们当人,而书法不同于圆头方足的人类。况且人物是仿照史例,史书对于奸臣叛贼,尚且与忠良并列于传中,没听说不把他们当人,而附在地理志中。削去僧人事迹不记载,不过是鄙陋儒生的见解罢了。把古迹作为名僧留下的踪迹,而不以人物为名,那么《会稽志》有禹穴,而人物中没有禹;《偃师志》有汤墓,而人物中没有汤;《曲阜志》有孔林,而人物中没有孔子。那些名僧,多么幸运能与禹、汤、孔子同样尊崇呢?没有见识而强作解人,本来就不如庸俗之人还能避免怪诞荒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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