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五 ◄

日知录

卷二十六 论史法

○史记通鉴兵事

秦楚之际,兵所出入之途,曲折变化,唯太史公序之如指掌。以山川郡国不易明,故曰东曰西日南日北,一言之下,而形势了然。以关塞江河为一方界限,故于项羽,则曰「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」,曰「羽乃悉引兵渡河」,曰「羽将诸侯兵三十余万,行略地至河南」,曰「羽渡淮」,日「羽遂引东欲渡乌江」;于高帝则曰:「出成皋玉门北渡河」,曰「引兵渡河,复取成皋」。盖自古史书兵事地形之详,未有过此者。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,非后代书生之所能几也。

司马温公《通鉴》承左氏而作,其中所载兵法甚详,凡亡国之臣、盗贼之佐,苟有一策亦具录之。朱子《纲目》大半削去,似未达温公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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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知录

卷二十六 论史法

○史记通鉴兵事

秦末楚汉之际,军队进出的路线,曲折变化,只有太史公叙述得如同指掌。因为山川郡国不容易看清,所以用东、西、南、北来指示,一句话之下,形势就一目了然。以关塞江河作为一方的界限,所以对于项羽,就说“项梁于是率领八千人渡江向西”,说“项羽于是率领全部军队渡河”,说“项羽率领诸侯军队三十多万,行进攻占地盘到达河南”,说“项羽渡过淮水”,说“项羽于是引兵向东想要渡乌江”;对于汉高帝,就说“出成皋玉门向北渡河”,说“率领军队渡河,重新夺取成皋”。大概自古以来史书记载军事地形详细的程度,没有超过此书的。太史公心中本来就有一幅天下大势图,不是后代书生所能企及的。

司马温公的《资治通鉴》继承《左传》而作,其中记载的兵法非常详细,凡是亡国之臣、盗贼的辅佐,只要有一计之策也都完整记录下来。朱子的《纲目》大半删去了这些内容,似乎没有领会温公的用意。

○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古人作史,有不待论断,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,惟太史公能之。《平准书》未载卜式语,《王翦传》未载客语,《荆轲传》未载鲁句践语,《晁错传》未载邓公与景帝语,《武安侯田·传》未载武帝语,皆史家于序事中寓论断法也,后人知此法者鲜矣,惟班孟坚间一有之,如《霍光传》载任宣与霍语,见光多作威福;《黄霸传》载张敞奏见祥瑞,多不以实,通传皆褒,独此寓贬,可谓得太史公之法者矣。
○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古人作史,有不待论断,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,惟太史公能之。《平准书》未载卜式语,《王翦传》未载客语,《荆轲传》未载鲁句践语,《晁错传》未载邓公与景帝语,《武安侯田·传》未载武帝语,皆史家于序事中寓论断法也,后人知此法者鲜矣,惟班孟坚间一有之,如《霍光传》载任宣与霍禹语,见光多作威福;《黄霸传》载张敞奏见祥瑞,多不以实,通传皆褒,独此寓贬,可谓得太史公之法者矣。
○史记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末云:「宣公初志润月。」然则宣公以前皆无润,每三十年多一年,与诸国之史皆不合矣,则秦之所用者何正邪?
○史记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末尾说:“宣公初志润月。”那么宣公以前都没有闰月,每三十年就多出一年,这与各国的史书都不符合,那么秦国所用的是什么历法呢?
子长作《史记》,在武帝太初中。《高祖功臣年表》平阳侯下云:「元鼎三年,今侯宗元年。」今侯者,作《史记》时见为侯也。下又云:「征和二年,侯宗坐太子死,国除。」则后人所续也。卷中书征和者二,后元者一。《惠景问候者年表》书征和者一,后元者三。《建元以来侯者年表》书征和者二。《汉兴将相年表》有天汉、太始、征和、后元以至昭、宣、元、成诸号,历书亦同。《楚元王世家》书地节二年;《齐悼惠王世家》书建始三年者二;《曹相国世家》书征和二年;《贾谊传》贾嘉至孝昭时列为九卿;《田叔传》、《匈奴传》、《卫将军传》未有戾太子及巫蛊事;《司马相如传》赞扬雄,以为靡丽之赋,劝百而讽一,皆后人所续也。
子长作《史记》,在武帝太初中。《高祖功臣年表》平阳侯下云:「元鼎三年,今侯宗元年。」今侯者,作《史记》时见为侯也。下又云:「征和二年,侯宗坐太子死,国除。」则后人所续也。卷中书征和者二,后元者一。《惠景问候者年表》书征和者一,后元者三。《建元以来侯者年表》书征和者二。《汉兴将相年表》有天汉、太始、征和、后元以至昭、宣、元、成诸号,历书亦同。《楚元王世家》书地节二年;《齐悼惠王世家》书建始三年者二;《曹相国世家》书征和二年;《贾谊传》贾嘉至孝昭时列为九卿;《田叔传》、《匈奴传》、《卫将军传》未有戾太子及巫蛊事;《司马相如传》赞扬雄,以为靡丽之赋,劝百而讽一,皆后人所续也。
《河渠书》东海引钜定,《汉书·沟恤志》因之,「东海」疑是「北海」之误,按《地理志》齐郡县十二,其五曰矩定,下云:「马车读水首受钜定,东北至琅槐入海。」又千乘郡博昌下云:「博水东北至矩定人马车渎。」而《孝武纪》曰:「征和四年春正月,行幸东菜,临大海。三月,上耕于钜定,还幸泰山,修封。」计其道里亦当在齐,去东海远矣。
《河渠书》东海引钜定,《汉书·沟恤志》因之,「东海」疑是「北海」之误,按《地理志》齐郡县十二,其五曰矩定,下云:「马车读水首受钜定,东北至琅槐入海。」又千乘郡博昌下云:「博水东北至矩定人马车渎。」而《孝武纪》曰:「征和四年春正月,行幸东菜,临大海。三月,上耕于钜定,还幸泰山,修封。」计其道里亦当在齐,去东海远矣。
凡世家多本之《左氏传》,其与传不同者,皆当以左氏为正。《齐世家》:「吾大公望子久矣。」此是妄为之说,周之大王,齐之大公,吴之太伯,有国之始祖谓之太祖。其义一也。
凡世家多本之《左氏传》,其与传不同者,皆当以左氏为正。《齐世家》:「吾大公望子久矣。」此是妄为之说,周之大王,齐之大公,吴之太伯,有国之始祖谓之太祖。其义一也。
《赵世家》:「赵简子除三年之丧,期而已。」此因《左传》:「降于丧食」之文而误为之解,本无其事。
《赵世家》:「赵简子除三年之丧,期而已。」此因《左传》:「降于丧食」之文而误为之解,本无其事。
敬侯十一年,魏、韩、赵共灭晋,分其地,成侯十六年,与韩、魏分晋,封晋君以端氏。此文重出。
敬侯十一年,魏、韩、赵共灭晋,分其地,成侯十六年,与韩、魏分晋,封晋君以端氏。此文重出。
《田敬仲完世家》:「敬仲之如齐,以陈氏为田氏,」此亦太史公之误。《奋秋传》未有称田者,至战国时始为田耳。《仲尼弟子传》:「公孙龙,字子石,少孔子五十三岁。」按《汉朽》注:「公孙龙,赵人,为坚白异同之说者,与平原君同时,去夫子近二百年。」殆非也。且云少孔子五十三岁,则当田常伐鲁之年仅十三四岁尔,而曰「子张、子石请行」,岂甘罗、外黄舍人儿之比乎?《商君传》:「以较为大良造,将兵围魏安邑,降之。」此必安邑字误,其下文曰:「魏惠王使使割河西之地,献于秦,以和。而魏遂去安邑,徙都大梁。」乃是自安邑徙都之事耳,安邑,魏都,其王在焉,岂得围而便降?《秦本纪》:「昭王二十一年,魏献安邑。」若已降于五十年之前,何烦再献乎?《虞卿传》楼昌、楼缓恐是一人,虞卿进说亦是一事。记者或以为赵王不听,或以为听之。太史公两收之,而不觉其重尔。
《田敬仲完世家》:「敬仲之如齐,以陈氏为田氏,」此亦太史公之误。《奋秋传》未有称田者,至战国时始为田耳。《仲尼弟子传》:「公孙龙,字子石,少孔子五十三岁。」按《汉朽》注:「公孙龙,赵人,为坚白异同之说者,与平原君同时,去夫子近二百年。」殆非也。且云少孔子五十三岁,则当田常伐鲁之年仅十三四岁尔,而曰「子张、子石请行」,岂甘罗、外黄舍人儿之比乎?《商君传》:「以较为大良造,将兵围魏安邑,降之。」此必安邑字误,其下文曰:「魏惠王使使割河西之地,献于秦,以和。而魏遂去安邑,徙都大梁。」乃是自安邑徙都之事耳,安邑,魏都,其王在焉,岂得围而便降?《秦本纪》:「昭王二十一年,魏献安邑。」若已降于五十年之前,何烦再献乎?《虞卿传》楼昌、楼缓恐是一人,虞卿进说亦是一事。记者或以为赵王不听,或以为听之。太史公两收之,而不觉其重尔。
燕王遗约间书,恐即乐毅事,而传者误以为其子。然以二事相校,在乐毅当日,惠王信谗易将,不得不奔,其后往来复通燕,亦未失故君之礼。若乐间不过以言之不听,而遂怼君、绝君,虽遗之书而不顾,此小丈夫之悻悻者矣。《屈原传》:「虽放流,·卷顾楚国,系心怀王,不忘欲反,卒以此见怀王之终不悟也。」似屈原放流于怀王之时,又云:「令尹子兰闻之,大怒。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,顷襄王怒而迁之。」则实在顷襄之时矣。放流一节当在此文之下,太史公信笔书之,失其次序尔。
燕王遗约间书,恐即乐毅事,而传者误以为其子。然以二事相校,在乐毅当日,惠王信谗易将,不得不奔,其后往来复通燕,亦未失故君之礼。若乐间不过以言之不听,而遂怼君、绝君,虽遗之书而不顾,此小丈夫之悻悻者矣。《屈原传》:「虽放流,·卷顾楚国,系心怀王,不忘欲反,卒以此见怀王之终不悟也。」似屈原放流于怀王之时,又云:「令尹子兰闻之,大怒。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,顷襄王怒而迁之。」则实在顷襄之时矣。放流一节当在此文之下,太史公信笔书之,失其次序尔。
随何说英布,当书九江王,不当书淮南王。归汉之后,始立为淮南土也。盖采之诸书,其称未一。
随何说英布,当书九江王,不当书淮南王。归汉之后,始立为淮南土也。盖采之诸书,其称未一。
淮阴侯传》光云范阳辩士蒯通,后云齐人蒯通,一传互韩王信说汉王语,乃淮阴侯韩信语也,以同姓名而误。
《淮阴侯传》光云范阳辩士蒯通,后云齐人蒯通,一传互韩王信说汉王语,乃淮阴侯韩信语也,以同姓名而误。
○汉书《孝武纪》:「天汉四年秋九月,令死罪人赎钱五十万,减死一等。」「太始二年九月,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,减死罪一等。」此一事而重见,又同是九月。《高帝功臣表》:「十八侯」位次:一萧何,二曹参,三张敖,四周勃,五樊哙,六郦商,七奚涓,八夏侯婴,九灌婴,十傅宽,十一靳歙,十二王陵,十三陈武,十四王吸,十五薛欧,十六周昌,十七丁夏,十八·达。当时所上者战功,而张良陈平皆居中计谋之臣,故平列在四十七,良列在六十二也。至十八侯赞,则萧何第一,樊哙第二,张良第三,周勃第四,曹参第五,陈平第六,张敖第七,郦商第八,灌婴第九,夏侯婴第十,傅宽第十一,靳歙第十二,王陵第十三,韩信第十四,陈武第十五,·达第十六,周昌第十七,王吸第十八,而无奚涓、薛欧、丁复。此后人论定,非当日之功次矣。且韩信已诛死,安得复在功臣之位?即此可知矣。
○汉书《孝武纪》:「天汉四年秋九月,令死罪人赎钱五十万,减死一等。」「太始二年九月,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,减死罪一等。」此一事而重见,又同是九月。《高帝功臣表》:「十八侯」位次:一萧何,二曹参,三张敖,四周勃,五樊哙,六郦商,七奚涓,八夏侯婴,九灌婴,十傅宽,十一靳歙,十二王陵,十三陈武,十四王吸,十五薛欧,十六周昌,十七丁夏,十八·达。当时所上者战功,而张良、陈平皆居中计谋之臣,故平列在四十七,良列在六十二也。至十八侯赞,则萧何第一,樊哙第二,张良第三,周勃第四,曹参第五,陈平第六,张敖第七,郦商第八,灌婴第九,夏侯婴第十,傅宽第十一,靳歙第十二,王陵第十三,韩信第十四,陈武第十五,·达第十六,周昌第十七,王吸第十八,而无奚涓、薛欧、丁复。此后人论定,非当日之功次矣。且韩信已诛死,安得复在功臣之位?即此可知矣。
史家之文多据原本,或两收而不觉其异,或并存而未及归一。《汉书·王子侯表》长沙顷王子高,成节侯梁,一卷中再见,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,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封,此并存未定,当删其一,而误留之者也。《地理志》于宋地下云:「今之沛、梁、楚、山阳、济阴、东平及东郡之须昌、寿张,皆宋分也。」于鲁地下又云:「东平、须昌、寿张皆在济东,属鲁,非宋地也,当考。」此并存异说以备考,当小注于下,而误连书者也。《楚元王传》刘德,昭帝时为宗正丞,杂治刘泽诏狱,而子《向传》则云:更生父德,武帝时治淮南狱。一传之中自为乖异。又其更名向在成帝即位之后,而元帝初年即日征堪、向,欲以为谏大夫。此两收而未对勘者也。《礼乐志》上云:「孝惠二年,使乐府夏侯宽备其萧管。」下云:「武帝定郊祀之礼,乃立乐府。」《武五子传》止云:「长安白亭东为戾后园。」下云:「后八岁,封戾夫人曰戾后,置园奉邑。」乐府之名蚤立于孝惠之世,戾园之目预见于八年之前,此两收而未贯通者也。夫以二刘之精核犹多不及举正,何怪乎后之读书者愈卤莽矣!
史家之文多据原本,或两收而不觉其异,或并存而未及归一。《汉书·王子侯表》长沙顷王子高,成节侯梁,一卷中再见,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,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封,此并存未定,当删其一,而误留之者也。《地理志》于宋地下云:「今之沛、梁、楚、山阳、济阴、东平及东郡之须昌、寿张,皆宋分也。」于鲁地下又云:「东平、须昌、寿张皆在济东,属鲁,非宋地也,当考。」此并存异说以备考,当小注于下,而误连书者也。《楚元王传》刘德,昭帝时为宗正丞,杂治刘泽诏狱,而子《向传》则云:更生父德,武帝时治淮南狱。一传之中自为乖异。又其更名向在成帝即位之后,而元帝初年即日征堪、向,欲以为谏大夫。此两收而未对勘者也。《礼乐志》上云:「孝惠二年,使乐府夏侯宽备其萧管。」下云:「武帝定郊祀之礼,乃立乐府。」《武五子传》止云:「长安白亭东为戾后园。」下云:「后八岁,封戾夫人曰戾后,置园奉邑。」乐府之名蚤立于孝惠之世,戾园之目预见于八年之前,此两收而未贯通者也。夫以二刘之精核犹多不及举正,何怪乎后之读书者愈卤莽矣!
《天文志》:「魏地,觜、Δ、参之分野也。其界自高陵以东,尽河东河内,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、㶏疆,新汲、西华、长平,颖川之舞阳、郾、许、鄢陵,河南之开封、中牟、阳武、酸枣、卷,皆魏分也。」按《左传》子产曰:「迁实沈于大夏,主参。」故参为晋星,然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,若志所列陈留已下郡县,并在河南,于春秋自属陈。郑二国,角、亢、氐之分也,不当并入。魏本都安邑、至惠王始徙大梁,乃据后来之疆土,割以相附,岂不谬哉?《食货志》:「单穆公谏景上铸大钱。」本之《周语》。王弗听,卒铸大钱。此废轻作重,不利于民之事。班氏乃续之曰:「以劝农,赡不足,百姓蒙利焉。」失其指矣。
《天文志》:「魏地,觜、Δ、参之分野也。其界自高陵以东,尽河东、河内,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、㶏疆,新汲、西华、长平,颖川之舞阳、郾、许、鄢陵,河南之开封、中牟、阳武、酸枣、卷,皆魏分也。」按《左传》子产曰:「迁实沈于大夏,主参。」故参为晋星,然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,若志所列陈留已下郡县,并在河南,于春秋自属陈。郑二国,角、亢、氐之分也,不当并入。魏本都安邑、至惠王始徙大梁,乃据后来之疆土,割以相附,岂不谬哉?《食货志》:「单穆公谏景上铸大钱。」本之《周语》。王弗听,卒铸大钱。此废轻作重,不利于民之事。班氏乃续之曰:「以劝农,赡不足,百姓蒙利焉。」失其指矣。
《地理志》丹阳下云:「楚之先熊绎所封,十八世,文王徙郢。」此误。按《史记·楚世家》:「成王封熊绎于楚,居丹阳。」徐广曰:「在南郡枝江县。」《水经注》曰:「丹阳城据山跨阜,周八里二百八十步。东、北两面悉临绝涧,西带亭下溪,南枕大江,险峭壁立,信天固也。楚熊绎始封丹阳之所都也。」《地理志》以为吴于之丹阳,寻吴、楚悠隔,缆缕荆山,无容远在吴境,非也。《枚乘传》上云:「 吴王不纳,乘等去而之梁。」下云:「枚乘复说吴王。」盖吴王举兵之时,乘已家居,而复与之书,不然无缘复说也。
《地理志》在丹阳下面写道:“楚国先祖熊绎受封的地方,传到第十八代,文王迁都到郢。”这是错误的。按《史记·楚世家》记载:“周成王封熊绎于楚地,居住在丹阳。”徐广说:“在南郡枝江县。”《水经注》说:“丹阳城依山跨岭,周长八里二百八十步。东、北两面都临近深涧,西边环绕亭下溪,南边靠着大江,地势险峻陡峭,确实是天然的坚固城池。这是楚熊绎最初受封丹阳时的都城。”《地理志》认为是吴国的丹阳,但吴国和楚国相隔遥远,楚国的荆山一带,不可能远在吴国境内,这是不对的。《枚乘传》前面说:“吴王不采纳意见,枚乘等人离开去了梁国。”后面说:“枚乘又劝说吴王。”大概吴王起兵的时候,枚乘已经在家居住,又给他写信,否则没有理由再次劝说。
《杜周传》:「周为执金吾,逐捕桑弘羊、卫皇后昆弟子,刻深。」按《百官表》:「天汉三年二月,执金吾社周为御史大夫。四年卒。」而卫太子巫蛊事乃在征和二年,周之卒已四年。又十一年,昭帝元凤元年,御史大夫桑弘羊坐燕王事诛。史家之谬如此。
《杜周传》说:“杜周担任执金吾,追捕桑弘羊、卫皇后的兄弟子侄,手段严酷。”按《百官表》记载:“天汉三年二月,执金吾杜周升任御史大夫。四年去世。”而卫太子巫蛊事件发生在征和二年,杜周已经去世四年。又过了十一年,昭帝元凤元年,御史大夫桑弘羊因燕王刘旦事件被处死。史家的错误竟然如此严重。
《上尊传》:「上行幸雍,过虢。」按今之凤翔县乃古雍城,而虢在陕,幸雍何得过虢?当是过美阳之误。且上文固云:「自虢令转守槐里。」兼行美阳令事矣。
《上尊传》说:“皇帝巡幸雍地,经过虢地。”按现在的凤翔县就是古代的雍城,而虢地在陕县,巡幸雍地怎么会经过虢地呢?应该是经过美阳的笔误。而且上文已经说:“从虢县县令调任代理槐里县令。”同时兼任美阳县令的事务了。
《王商传》:「春申君献有身妻,而产怀王。」误,当是幽王。
《王商传》说:“春申君进献了怀孕的妻子,生下了怀王。”这是错误的,应当是幽王。
《外戚传》:「徙共王母及丁姬归定陶,葬共王冢次。」按丁姬先已葬定陶,此「及丁姬」三字衍。
《外戚传》说:“将共王的母亲和丁姬迁回定陶,安葬在共王墓旁。”按丁姬先前已经安葬在定陶,这里的“及丁姬”三个字是多余的。
○汉书二志小字《汉书》地理、艺文二志小字,皆孟坚本文。其「师古曰」、「应劭曰」、「服虔曰」之类,乃颜氏注也。近本《汉书》不刻注者,误以此为颜氏注而并删之。
○《汉书》二志的小字《汉书》中地理、艺文两志的小字,都是班固的原文。那些“师古曰”、“应劭曰”、“服虔曰”之类的,是颜师古的注释。近代版本《汉书》没有刻印注释的,错误地把这些小字当作颜师古的注释一并删除了。
《续汉·郡国志》云:「本志惟郡县名为大书,其山川地名悉为细注,今进为大字,新注证发,臣刘昭采集。」是则前书小字为孟坚本文,犹《后汉》之细注也;其师古等诸注,犹《后汉》之新注也。当时相传之本混作一条,未曾分别耳。
《续汉·郡国志》说:“本志只有郡县名称用大字书写,那些山川地名全部用细字注释,现在提升为大字,新的注释加以证明阐发,由臣刘昭采集。”这样看来,前书的小字是班固的原文,就像《后汉书》的细注一样;那些颜师古等人的注释,就像《后汉书》的新注一样。当时流传的本子混在一起,没有加以区分罢了。
○汉书不如史记班孟坚为书,束于成格,而不得变化。且如《史记·淮阴侯传》末载刺通事,令人读之感慨有炼味。《淮南王传》中伍被与王答问语,情态横出,文亦工妙,今悉删之,而以蒯、伍合江充、息夫躬为一传,蒯最冤,伍次之,二淮传寥落不堪读矣。
○《汉书》不如《史记》班固写史书,受固定格式的束缚,不能灵活变化。比如《史记·淮阴侯传》末尾记载蒯通的事,让人读后感慨而有韵味。《淮南王传》中伍被与淮南王的问答对话,情态生动,文笔也精妙,现在全被删掉,而把蒯通、伍被与江充、息夫躬合为一传,蒯通最冤枉,伍被其次,两篇淮南王传变得空洞无物,不堪卒读了。
○苟悦汉纪苟悦《汉纪》改纪、表、志、传为编年,其叙事处索然无复意味,间或首尾不备,其小有不同,皆以班书为长,惟一二条可采者。杜陵陈遂,字长子。上微时,与游戏博奕,数负遂。上即位,稍见进用,至太原太守。乃赐遂玺书曰:「制诏太原太守,官尊禄重,可以偿遂博负矣。」妻君宁时在旁,知状。遂乃上书谢恩曰:「事在元平元年赦前。」其见厚如此。《汉书》以「负遂」为「负进」,又曰:「可以偿博进矣。」进乃悼皇考之名,宣帝不应用之。《史记·吕不韦传》:「车乘进用不饶。」苟纪为长。元康三年三月诏曰:「盖闻象有罪,而封之有庳,骨肉之亲,放而不诛。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。」《汉书》文义难晓,苟纪为长。后有善读者,仿裴松之《三国志》之体,取此不同者注于班书之下,足为史家之一助。
○荀悦《汉纪》荀悦的《汉纪》把纪、表、志、传改为编年体,叙事的地方索然无味,有时首尾不完整,其中小的不同之处,都以班固的《汉书》为优,只有一两条可取之处。杜陵人陈遂,字长子。皇帝微贱时,和他一起游戏赌博,多次输给陈遂。皇帝即位后,陈遂逐渐被任用,官至太原太守。于是皇帝赐给陈遂玺书说:“诏令太原太守,官位尊贵俸禄丰厚,可以偿还陈遂的赌债了。”妻子君宁当时在旁边,知道情况。陈遂于是上书谢恩说:“事情发生在元平元年大赦之前。”他受到的厚待如此。《汉书》把“负遂”写成“负进”,又说:“可以偿还赌债了。”“进”是悼皇考的名字,宣帝不应该使用。《史记·吕不韦传》说:“车马财用不充裕。”荀悦的《汉纪》更好。元康三年三月诏书说:“听说象有罪,而舜封他到有庳,骨肉至亲,流放而不处死。现封原昌邑王刘贺为海昏侯。”《汉书》文义难懂,荀悦的《汉纪》更好。以后有善于读书的人,仿照裴松之《三国志》的体例,把这些不同之处注释在班固《汉书》之下,足以成为史家的一种帮助。
王莽事,自始建国元年,以后则云其二年、其三年以至其十五年,以别于正统,而尽没其天凤,地皇之号。
记载王莽的事迹,从始建国元年开始,以后就说其二年、其三年直到其十五年,用来区别于正统,而完全隐没了天凤、地皇的年号。
后汉书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上云:「帝尝言:伏波论兵,与我意合。」下乃云:「交·女子微侧及女弟微贰反,于是玺书拜援伏波将军。」此是采辑诸书,率尔成文,而忘其「伏波」二字之无所本也。自范氏以下,史书若此者甚多。《桓谭传》:「当王莽居摄篡杀之际,天下之士莫不竞褒称德美,作符命以求容媚。谭独自守,默然无言。」按《前汉书·翟义传》:「莽依《周书》作大诰,遣大夫桓谭等班行谕告当反位孺子之意,还封谭为明告里附城。」是曾受莽封爵,史为讳之尔。光武终不用谭,当自有说。
○《后汉书》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前面说:“皇帝曾说:伏波将军谈论兵法,与我的想法相合。”后面却说:“交趾女子徵侧和她的妹妹徵贰反叛,于是皇帝下诏书拜马援为伏波将军。”这是采集各种书籍,草率成文,而忘记了“伏波”二字没有出处。从范晔以后,史书像这样的情况很多。《桓谭传》说:“在王莽摄政篡位杀害之际,天下的士人没有不争相赞美歌颂他的德行,制作符命来求取容身和谄媚。只有桓谭独自坚守,沉默不语。”按《前汉书·翟义传》说:“王莽依照《周书》作大诰,派遣大夫桓谭等人颁布告示,说明应当归还帝位给孺子的意思,回来后封桓谭为明告里附城。”这说明桓谭曾经接受王莽的封爵,史书为他隐讳罢了。光武帝最终没有任用桓谭,应当自有原因。
《杨震传》:「河间男子赵腾诣阀上书,指陈得失,帝怒,收考诏狱,震上疏救不省,腾竟伙尸都市。」乃安帝时事。而《张皓传》以为「清河赵腾上言灾变,讥刺朝政,收腾系考。皓上疏谏,帝悟,减腾死罪一等。」又以为顺帝事。岂有两赵腾邪?
《杨震传》说:“河间男子赵腾到宫门上书,指陈朝政得失,皇帝发怒,将他逮捕关进诏狱审讯,杨震上疏营救不被采纳,赵腾最终被处死并陈尸街头。”这是安帝时期的事。而《张皓传》却认为“清河赵腾上书谈论灾异变化,讥讽朝政,被逮捕审讯。张皓上疏劝谏,皇帝醒悟,将赵腾的死罪减轻一等。”又认为是顺帝时期的事。难道有两个赵腾吗?
桥玄以太尉罢官,就医里舍,少子十岁,独游门次,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,人舍登楼,就玄索货。其家之不贫可知。乃云:「及卒,家无居业,丧无所殡。」史传之文前后矛盾。玄以灵帝之世,三为三公,亦岂无钱者?
桥玄以太尉身份罢官,回乡里就医,小儿子十岁,独自在门口玩耍,突然有三人手持棍棒劫持了他,进入房舍登上楼,向桥玄索要财物。他家不贫穷由此可知。却说:“到他去世时,家中没有产业,丧事无法安葬。”史传的文字前后矛盾。桥玄在灵帝时期,三次担任三公,又怎么会是没有钱的人呢?
《刘表传》:「与同郡张俭等俱被讪议,号为『八顾』」。而《党锢传》表、俭二人列于「八及」。前往不同。
《刘表传》说:“与同郡的张俭等人一起被非议,号称‘八顾’。”而《党锢传》中刘表、张俭二人被列入“八及”。前后记载不同。
蒯越、韩嵩及东曹掾傅巽等说琮降操,则是表卒之后,琼已赦嵩而出之矣。下文云:「操至州,乃释嵩之囚。」此史家欲归美于操,而不顾上下文之相戾也。《蔡邕传》谓邕亡命江海,积十二年。中平六年,灵帝崩,董卓为司空,辟之,称疾不就。卓切敕州郡,举邕诣府,岂不得已,到署祭酒。而《文苑传》有议郎蔡邕,荐边让于大将军何进一书。按中平元年,黄中起,以何进为大将军,正邕亡命之时,无缘得奏记荐人也。
蒯越、韩嵩以及东曹掾傅巽等人劝说刘琮投降曹操,那么是在刘表去世之后,刘琮已经赦免韩嵩并释放了他。下文却说:“曹操到达荆州,才释放了韩嵩的囚禁。”这是史家想归功于曹操,而不顾上下文互相矛盾。《蔡邕传》说蔡邕流亡江湖,累计十二年。中平六年,灵帝去世,董卓担任司空,征召他,他称病不去。董卓严厉命令州郡,推举蔡邕到府,蔡邕不得已,到任后担任祭酒。而《文苑传》有议郎蔡邕向大将军何进推荐边让的一封信。按中平元年,黄巾起义,任命何进为大将军,正是蔡邕流亡的时候,没有理由写奏记推荐人。
《郡县志》:「睢阳本宋国,有鱼门。」引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:「升陉之战,邾人获公胄,县诸鱼门」为证,按杜预注:「鱼门,邾城门。」非宋也。
《郡县志》说:“睢阳本来是宋国,有鱼门。”引用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:“升陉之战,邾人获得公的头盔,悬挂在鱼门”作为证据,按杜预注释:“鱼门,是邾国的城门。”不是宋国的。
○三国志《蜀志·谯周传》:建兴中,丞相亮领益州牧,命周为劝学从事。而先主未称尊号,即有劝学从事张爽、尹默、谯周等上言,前后不同。按周卒于晋泰始六年,年七十二。而昭烈即位之年仅二十有三,未必与劝进之列,从本传为是。孙亮太平元年,孙·杀滕胤、吕据,时为魏高贵乡公之甘露元年。《魏志》:甘露二年,以孙壹为侍中车骑将军,假节交州牧。吴侯本传云:「壹人魏,黄初三年死。」误也。
○《三国志》《蜀志·谯周传》:建兴年间,丞相诸葛亮兼任益州牧,任命谯周为劝学从事。而先主刘备尚未称帝时,就有劝学从事张爽、尹默、谯周等人上表劝进,前后记载不同。按谯周死于晋泰始六年,享年七十二岁。而昭烈帝即位那年他才二十三岁,未必能参与劝进的行列,以本传记载为准。孙亮太平元年,孙綝杀死滕胤、吕据,当时是魏国高贵乡公的甘露元年。《魏志》说:甘露二年,任命孙壹为侍中车骑将军,假节交州牧。吴侯本传说:“孙壹进入魏国,黄初三年去世。”这是错误的。
《陆抗传》:「拜镇军将军,都督西陵。自关羽至白帝。」于文难晓。按《甘宁传》曰:「随鲁肃镇益阳,拒关羽。羽号有三万人,自择选锐士五千人,投县上流十余里浅懒,云欲夜涉渡。肃以兵千人益宁,宁乃夜往,羽闻之,住不渡,而结柴营,今遂名此处为关羽懒。」据此则当云「自益阳至白帝也。」
《陆抗传》说:“拜为镇军将军,都督西陵。从关羽到白帝。”文字难以理解。按《甘宁传》说:“跟随鲁肃镇守益阳,抵御关羽。关羽号称有三万人,亲自挑选精锐士兵五千人,到县上游十多里的浅濑,说想要夜间渡河。鲁肃派一千士兵增援甘宁,甘宁于是夜间前往,关羽听说后,停驻不渡,而修筑柴营,现在就把这个地方称为关羽濑。”据此应当说“从益阳到白帝”。
○作史不立表志朱鹤龄曰:「太史公《史记》帝纪之后,即有十表、八书。表以纪治乱兴亡之大略,书以纪制度沿革之大端。班固改书为志,而年表视《史记》加详焉。盖表所由立,·于周之谱牒,与纪传相为出入。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,其功名表着者既系之以传,此外大臣无积劳亦无显过,传之不可胜书,而姓名爵里、存没盛衰之迹要不容以遽泯,则于表乎载之。又其功罪事实传中有未悉备者,亦于表乎载之,年经月纬,一览了如。作史体裁莫大于是。而范书阙焉,使后之学者无以考镜二百年用人行政之节目,良可叹也。
○作史不立表志朱鹤龄说:“太史公的《史记》在帝纪之后,就有十表、八书。表用来记载治乱兴亡的大概,书用来记载制度沿革的大端。班固改书为志,而年表比《史记》更加详细。表之所以设立,起源于周代的谱牒,与纪传相互补充。凡是列侯、将相、三公、九卿,那些功名显著的人已经为他们立传,此外的大臣没有积累功劳也没有明显过失,立传写不胜写,而他们的姓名、爵位、籍贯、存亡、盛衰的踪迹又不容轻易湮没,就在表中记载。另外,他们的功过事实在传中未能详尽记载的,也在表中记载,以年为经,以月为纬,一看就清楚。作史的体裁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。而范晔的《后汉书》缺少这些,使后来的学者无法考察借鉴二百年间用人行政的细节,实在可叹。
其夫始于陈寿《三国志》,而范晔睡之,其后作者又援范书为例,年表皆在所略。不知作史无表,则立传不得不多:传愈多,文愈繁,而事迹或反遗漏而不举。欧阳公知之,故其撰《唐书》有宰相表,有方镇表,有宗室世系表,宰相世系表,始复班、马之旧章云。陈寿《三国志》、习凿齿《汉晋春秋》无志,故沈约《宋书》诸志并前代所阙者补之。姚思廉《梁、陈》二书、李百药《北齐书》、令狐德·《周书》皆无志。皆唐初人,其不着志,以别有修志之敕也,而于志宁、李淳风、韦安二、李延寿别修《五代史志》,诏编第入《隋书》。古人绍闻述往之意,可谓宏矣。
这种缺失始于陈寿的《三国志》,而范晔沿袭了他,后来的作者又援引范书为例,年表都省略了。不知道作史没有表,那么立传就不得不多;传越多,文字越繁琐,而事迹有时反而遗漏而不被记载。欧阳修明白这个道理,所以他撰写《唐书》有宰相表、方镇表、宗室世系表、宰相世系表,才恢复了班固、司马迁的旧制。陈寿《三国志》、习凿齿《汉晋春秋》没有志,所以沈约《宋书》的各志连同前代所缺的一并补充。姚思廉的《梁书》《陈书》、李百药的《北齐书》、令狐德棻的《周书》都没有志。他们都是唐初人,他们不写志,是因为另有修志的诏令,而于志宁、李淳风、韦安仁、李延寿另外修撰了《五代史志》,诏令编入《隋书》。古人继承前闻、叙述往事的心意,可以说是宏大了。
○史文重出《汉书·王子侯表》: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,一卷中两见,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,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封。然则王千中多一侯矣。
○史文重复出现《汉书·王子侯表》:长沙顷王的儿子高成节侯刘梁,在一卷中出现两次,一次是始元元年六月乙未日受封,一次是元康元年正月癸卯日受封。这样看来,王子中多了一个侯。
《续汉·郡国志》候城改属玄菟,而辽东复出一候城。无虑改属辽东属国,而辽东复出一无虑。必有一焉宜删者,然则天下郡国中少二城矣。
《续汉·郡国志》中候城改属玄菟郡,而辽东郡又出现一个候城。无虑改属辽东属国,而辽东郡又出现一个无虑。必定有一个应该删除,这样天下郡国中就少了两个城。
○史文衍字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:「吴有鄣郡铜山。」误多一「豫」字。《后汉书·光武纪》:「以前密令卓茂为太傅。」误多一「高」字。《党锢传》:「黄令毛钦操兵到门。」误多一「外」字。
○史文多出的字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说:“吴国有鄣郡铜山。”错误地多了一个“豫”字。《后汉书·光武纪》说:“任命前密县令卓茂为太傅。”错误地多了一个“高”字。《党锢传》说:“黄县令毛钦带兵到门口。”错误地多了一个“外”字。
后汉书·皇后纪》:「桓思窦皇后父讳武。」后父不当言讳,「讳」字衍。《儒林传》:「立《五经》博士,各以家法教授,《易》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,《尚书》欧阳、大小夏侯,《诗》齐、鲁、韩、毛,《礼》大小戴,《春秋》严、颜,凡十四博士,太常差次总领焉。」按此则十五,非十四也,盖衍一「毛」字。其下文载建初中诏,有「《古文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·梁》、《左氏春秋》,虽不立学官」之语。又下卷云:「赵人毛苌传诗,是为《毛诗》,未得立。」而《百官志》博士十四人,本注曰:「《易》四:施、孟,梁丘、京氏。《尚书》三:欧阳、大小夏侯氏。《诗》三:鲁、齐、韩氏。《礼》二:大小戴氏,《春秋》二:公羊、严、颜氏。」则此「毛」字明为衍《灵帝纪》:「光和三年六月,诏公卿举能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左氏、·梁《春秋》各一人,悉除议郎。」《尚书》上脱「古文」二○史家误承旧文史书之中多有仍旧文而未及改者。《史记·燕世家》称「今王喜」。《魏书·孝静帝纪》称太原公「今上」。《旧唐书·唐临传》「今上」字再见,《徐有功传》、《泽王上金传》:「今上」字各一见,皆谓玄宗。《韦贯之传》:「上即位」谓穆宗。此皆旧史之文,作书者失于改削尔。
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记载:“桓思窦皇后父讳武。”皇后的父亲不应当用“讳”字,“讳”字是多余的。《儒林传》记载:“设立《五经》博士,各自按照家法教授,《易》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,《尚书》有欧阳、大小夏侯,《诗》有齐、鲁、韩、毛,《礼》有大小戴,《春秋》有严、颜,共十四位博士,由太常负责排序总领。”按此说法是十五位,不是十四位,大概多了一个“毛”字。下文记载建初年间的诏书,有“《古文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·梁》、《左氏春秋》,虽然不设立学官”的话。又下卷说:“赵人毛苌传授《诗》,这就是《毛诗》,未能被立为学官。”而《百官志》记载博士十四人,本注说:“《易》四家: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。《尚书》三家:欧阳、大小夏侯氏。《诗》三家:鲁、齐、韩氏。《礼》二家:大小戴氏。《春秋》二家:公羊、严、颜氏。”那么这里的“毛”字明显是多余的。《灵帝纪》记载:“光和三年六月,下诏公卿举荐能通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左氏、·梁《春秋》的各一人,全部任命为议郎。”《尚书》上面脱漏了“古文”二字。史家错误地沿用了旧文,史书之中多有保留旧文而来不及修改的。《史记·燕世家》称“今王喜”。《魏书·孝静帝纪》称太原公为“今上”。《旧唐书·唐临传》中“今上”二字出现两次,《徐有功传》、《泽王上金传》中:“今上”二字各出现一次,都指的是唐玄宗。《韦贯之传》中:“上即位”指的是唐穆宗。这些都是旧史的原文,写书的人失于修改删削罢了。
《宋书·武帝纪》:「永初元年八月戊午,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镇西将军。」《文帝纪》:「元嘉十三年九月癸丑,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。」「二十五年八月甲子,立第十一皇子讳为淮阳王。」《顺帝纪》:「异明三年正月丁已,以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讳为雍州刺史。三月丙午,以中军大将军讳为南豫州刺史。」《齐公世子萧思话传》:「遣司马建威将军、南汉中太守萧讳五百人前进。」《隋书高祖纪》:「开皇十五年七月乙丑,晋王讳献毛龟。」「十九年二月已亥,晋王讳来朝。 」《张·传》:「晋王讳为扬州总管。」《王韶传》:「晋王讳班师。」《铁勒传》:「晋王讳北征。」《北史·李弼传》:「谕使持节太尉、柱国大将军大都督、尚书左仆射、陇西行台少师、陇右郡开国公李讳。」《旧唐书·中宗纪》:「临淄王讳举兵诛韦、武。」《睿宗纪》:「临淄王讳与太平公主子薛崇简等。」《玄宗纪》:「诏以皇太子讳充天下兵马元帅。」《郝处后传》:「周王讳为西朋,」并当时臣子之辞。
《宋书·武帝纪》记载:“永初元年八月戊午,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镇西将军。”《文帝纪》记载:“元嘉十三年九月癸丑,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。”“二十五年八月甲子,立第十一皇子讳为淮阳王。”《顺帝纪》记载:“异明三年正月丁已,以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讳为雍州刺史。三月丙午,以中军大将军讳为南豫州刺史。”《齐公世子萧思话传》记载:“遣司马建威将军、南汉中太守萧讳五百人前进。”《隋书高祖纪》记载:“开皇十五年七月乙丑,晋王讳献毛龟。”“十九年二月已亥,晋王讳来朝。”《张·传》记载:“晋王讳为扬州总管。”《王韶传》记载:“晋王讳班师。”《铁勒传》记载:“晋王讳北征。”《北史·李弼传》记载:“谕使持节太尉、柱国大将军大都督、尚书左仆射、陇西行台少师、陇右郡开国公李讳。”《旧唐书·中宗纪》记载:“临淄王讳举兵诛韦、武。”《睿宗纪》记载:“临淄王讳与太平公主子薛崇简等。”《玄宗纪》记载:“诏以皇太子讳充天下兵马元帅。”《郝处后传》记载:“周王讳为西朋,”这些都是当时臣子所用的措辞。
《三同志·魏后妃传》注:「甄后曰:『讳等自随夫人。』」此「讳」子明帝名,当时史家之文也。」《宋书·武帝纪》:「刘讳龙行虎步。」《后周书·柳庆传》:「字文讳忠诚奋发。」《北史·魏彭城王勰传》:「帝谓勰曰:『讳是何人,而敢久违先敕。』」并合称名,史臣不敢斥之尔。然《宋纪》中亦有称「刘裕」者,一卷之中往往杂见。
《三国志·魏后妃传》注文记载:“甄后说:‘讳等自随夫人。’”这里的“讳”指的是魏明帝的名字,是当时史家的写法。《宋书·武帝纪》记载:“刘讳龙行虎步。”《后周书·柳庆传》记载:“字文讳忠诚奋发。”《北史·魏彭城王勰传》记载:“皇帝对彭城王勰说:‘讳是何人,而敢久违先敕。’”这些地方都应当直接称名,但史臣不敢直呼其名罢了。然而《宋纪》中也有称“刘裕”的,一卷之中往往混杂出现。
《文选》任·《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表》称「臣公言」,《为萧扬州荐士表》称「臣王言」。表辞本合称名,而改为公、王,亦其臣子之辞也。
《文选》中任昉的《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表》称“臣公言”,《为萧扬州荐士表》称“臣王言”。表文本来应当称名,却改为公、王,这也是臣子所用的措辞。
○晋书《晋书·宣帝纪》,当司马懿为魏臣之时,无不称之为「帝」。至蜀将姜维闻辛毗来,谓亮曰:「辛毗杖节而至,贼不复出矣。」所谓贼者,即懿也,当时在蜀人自当名之为贼。史家杂采诸书,不暇详考,一篇之中「帝」、「贼」互见。《天文志》:「虚二星,泵宰之官也。主北方邑居、庙堂、祭祀、祝祷事,又主死丧哭泣。」按此冢宰当。又曰:「轸四星主冢宰辅臣也。」则《周官》之家宰矣。
《晋书·宣帝纪》,当司马懿还是魏国臣子的时候,没有一处不称他为“帝”。到蜀将姜维听说辛毗来了,对诸葛亮说:“辛毗杖节而至,贼不复出矣。”这里所说的“贼”,就是司马懿,当时在蜀国人自然应当称他为贼。史家杂采各种书籍,没有时间详细考证,一篇之中“帝”和“贼”交替出现。《天文志》记载:“虚二星,泵宰之官也。主北方邑居、庙堂、祭祀、祝祷事,又主死丧哭泣。”按此处的“冢宰”应当如此。又说:“轸四星主冢宰辅臣也。”那么这就是《周官》中的冢宰了。
《艺术传》戴洋言:「昔吴伐关羽,天雷在前,周瑜拜贺。」按瑜卒于建安十四年,而吕蒙之袭关羽乃在二十四年,瑜亡已十年矣。
《艺术传》中戴洋说:“从前吴国讨伐关羽,天雷在前,周瑜拜贺。”按周瑜死于建安十四年,而吕蒙袭击关羽是在建安二十四年,周瑜已经去世十年了。
《顾荣传》前云「友人张翰」,后又云「吴郡张翰」。《张重华传》前云「封谢艾为福禄伯」,后又云「进封福禄县伯」。《戴若思传》:「举考廉入洛」,《周凯传》:「若思举秀才入洛」。《南阳王模传》传》:「广平太守丁邵」,《良吏传》:「丁绍」。《石勒载记》前,后,《阳裕传》又。《吕纂载记》前,后。《慕容熙载记》:「宏光门」;《冯跋载记》,又。
《顾荣传》前面说“友人张翰”,后面又说“吴郡张翰”。《张重华传》前面说“封谢艾为福禄伯”,后面又说“进封福禄县伯”。《戴若思传》记载:“举考廉入洛”,《周凯传》记载:“若思举秀才入洛”。《南阳王模传》记载:“广平太守丁邵”,《良吏传》记载:“丁绍”。《石勒载记》前后,《阳裕传》又出现。《吕纂载记》前后。《慕容熙载记》记载:“宏光门”;《冯跋载记》又出现。
○宋书《宋书·州郡志》:「广陵太守」下云:「永初郡国又有舆、肥如、潞、真定、新市五县。」肥如本辽西之县,其民南渡而侨立于广陵。《符瑞志》所云「元嘉十九年九月戊申,广陵肥如石梁涧中出石钟九口」,是广陵之有肥如也。乃「南沛太守」下复云:《起居注》:「孝武大明五年,分广陵为沛郡,治肥如县。」时无复肥如县,当是肥如故县处也。《二汉》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并无肥如县,一卷之中自相违错。且《二汉》之肥如自在辽西,安得属之广陵,分之沛郡乎?
《宋书·州郡志》记载:“广陵太守”下面说:“永初郡国又有舆、肥如、潞、真定、新市五县。”肥如本来是辽西的县,那里的百姓南渡后侨立在广陵。《符瑞志》所说的“元嘉十九年九月戊申,广陵肥如石梁涧中出石钟九口”,这说明广陵有肥如这个地方。然而“南沛太守”下面又说:《起居注》记载:“孝武大明五年,分广陵为沛郡,治肥如县。”当时已经没有肥如县了,应当是肥如旧县所在的地方。《二汉》、《晋太康地志》都没有肥如县,一卷之中自相矛盾。而且《二汉》中的肥如本来在辽西,怎么能属于广陵,又分到沛郡呢?
○魏书《魏书·崔浩传》:「浩既工书,人多托写《急就章》。从少至老,初不惮劳。所书盖以百数,必称『冯代缰』,以示不敢犯国,其谨也如此。」史于「冯代缰」下注曰:「 疑。」按《急就篇》有「冯汉缰魏起漠北」,以汉强为讳,故改云代缰,魏初国号曰代故也。」颜师古《急就篇序》曰:「避讳改易,渐就芜舛。」正指此。郦道元《水经注》以「广汉」并,即其例也。
《魏书·崔浩传》记载:“崔浩擅长书法,很多人托他写《急就章》。从年轻到年老,从不嫌劳累。他写的《急就章》大概有几百本,每次必定写‘冯代缰’,以表示不敢触犯国讳,他谨慎到这种程度。”史书在“冯代缰”下面注释说:“疑。”按《急就篇》中有“冯汉缰魏起漠北”,因为忌讳“汉强”,所以改为“代缰”,这是因为魏国初期的国号是代。颜师古《急就篇序》说:“避讳改易,渐就芜舛。”正是指这种情况。郦道元《水经注》把“广汉”合并,就是这样的例子。
○梁韦《刘孝绰传》:「众恶之必监焉,众好之必监焉。」梁宣帝讳「·」,故改之。盖襄阳以来国史之原文也,乃其论则直书「姚察」。
《梁书·刘孝绰传》记载:“众恶之必监焉,众好之必监焉。”梁宣帝名讳是“·”,所以改了。这大概是襄阳以来国史的原文,而它的评论则直接写“姚察”。
书中亦有避唐讳者,《顾协传》以「虎丘山」为「武丘山」,《何点传》则为「兽丘山」。
书中也有避唐讳的地方,《顾协传》把“虎丘山”写成“武丘山”,《何点传》则写成“兽丘山”。
○后周书《庚信传》:《哀江南赋》:「过漂渚而寄食,托芦中而渡水。」漂渚当是「溧诸」之误。张勃《吴录》曰:「子胥乞食处在丹阳溧阳县。」《史记·范瞄传》:「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,至于陵水。」索隐曰:「刘氏云:陵水即栗水也。《吴越春秋》云:『子晋奔吴,至傈阳,逢女子獭水之上。子晋跪而乞餐,女子食之,既去,自投于水。后子胥欲报之,乃投白金于此水,今名其处为投金濑。』《金陵志》曰:『江上有诸曰懒渚』是也。」或以二句不应皆用子胥事,不知古人文字不拘,如下文「生世等于龙门」四句,亦是皆用司马子长事。
《后周书·庚信传》记载:《哀江南赋》中有“过漂渚而寄食,托芦中而渡水。”漂渚应当是“溧诸”的笔误。张勃《吴录》说:“伍子胥乞食的地方在丹阳溧阳县。”《史记·范睢传》记载:“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,至于陵水。”索隐说:“刘氏说:陵水就是栗水。《吴越春秋》说:‘伍子胥逃往吴国,到了溧阳,在濑水边遇到一个女子。伍子胥跪下乞求食物,女子给了他食物,他离开后,女子投水自尽。后来伍子胥想报答她,就把白金投入这条水中,现在这个地方叫投金濑。’《金陵志》说:‘江上有洲叫懒渚’就是这里。”有人认为这两句不应该都用伍子胥的事,不知道古人文字不拘泥,如下文“生世等于龙门”四句,也都是用司马迁的事。
○隋书《经籍志》言:「汉哀帝时博士弟子秦景,使伊存口授浮屠经。」又云:「后汉明帝,遣郎中蔡·及秦景使天竺,得佛经四十二章及释迦立像。」按自哀帝之末至东京明帝之初,垂六十年,使秦景尚存,亦当八十余矣,不堪再使绝域也。盖本之陶隐居《真诰》,言孝明遣使者张骞、羽林郎秦景、博士王遵等十四人之大月氏国,写佛经四十二章,秘之兰台石室。作史者知张骞为武帝时人,姓名久着,故删去之,独言秦景。而前后失于契勘,故或以为哀帝,或以为明帝耳。《突厥传》上言沙钵略可汗西击阿波,破擒之。下言:「雍虞闾以隋所赐旗鼓,西征阿波,敌人以为得隋兵所助,多来降附,遂生擒阿波。」此必一事而误重书为二事也。
《隋书·经籍志》说:“汉哀帝时博士弟子秦景,使伊存口授浮屠经。”又说:“后汉明帝,派遣郎中蔡·和秦景出使天竺,得到佛经四十二章和释迦立像。”按从汉哀帝末年到东汉明帝初年,将近六十年,假使秦景还活着,也应当八十多岁了,不能再出使遥远的国度了。这大概是根据陶弘景的《真诰》,说汉明帝派遣使者张骞、羽林郎秦景、博士王遵等十四人到大月氏国,抄写佛经四十二章,藏在兰台石室。写史的人知道张骞是汉武帝时的人,姓名早已著名,所以删去了他,只提秦景。而前后没有仔细核对,所以有的认为是哀帝时,有的认为是明帝时。《突厥传》前面说沙钵略可汗向西攻打阿波,击败并擒获了他。后面说:“雍虞闾用隋朝赐给的旗鼓,向西征讨阿波,敌人以为得到了隋朝军队的帮助,很多人前来投降归附,于是活捉了阿波。”这一定是一件事而错误地重复写成了两件事。
○北史一事两见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九月乙丑,封皇子伊为东平王;后主天统二年五月己亥,封太上皇帝子伊为东平王。一事两书,必有一误。
《北史》中一件事出现两次: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九月乙丑,封皇子伊为东平王;后主天统二年五月己亥,封太上皇帝的儿子伊为东平王。同一件事记载两次,必定有一处错误。
《徐之才传》:「尝与朝士出游,遥望群犬竞走,诸人试今目之,之才即应声曰:『为是宋鹊,为是韩卢,为逐李斯东走,为负帝女南徂。』」其序传又云:「于路见狗,温子·戏曰:『为是宋鹊,为是韩卢。』神伦敦俊曰:『为逐丞相东走,为共帝女南徂。』」一事两见,且序传是延寿自述其先人,不当援他人之事以附益也。
《徐之才传》记载:“曾经与朝中士人出游,远远望见一群狗在奔跑,众人让他试着给这些狗命名,徐之才立即应声说:‘为是宋鹊,为是韩卢,为逐李斯东走,为负帝女南徂。’”他的序传又说:“在路上看见狗,温子·开玩笑说:‘为是宋鹊,为是韩卢。’神伦敦俊说:‘为逐丞相东走,为共帝女南徂。’”同一件事出现两次,而且序传是李延寿自述其先人,不应当引用别人的事来附加上去。
○宋齐梁三书南史一事互异《南齐书》:「李安民为吴兴太守。吴兴有项羽神护郡听事,太守不得上,太守到郡,必须祀以轭下牛。安民奉佛法,不与神牛,着屐上听事,又于听上八关斋。俄而牛死,葬庙侧,今呼为李公牛冢。安民卒官,世以神为崇。」按《宋书·孔季恭传》:「为吴兴太守。先是,吴兴频丧太守,云项羽神为卞山王,居郡听事,二千石至,常避之。季恭居听事,竟无害也。」《梁书·萧深传》:「迁吴兴太守。郡有项羽庙,土民名为愤王,甚有灵验,遂于郡听事安施床幕为神座,公私请祷,前后二千石皆于厅拜词而避居他室。琛至,徙神还庙,处之不疑。」又禁杀牛解祀,以脯代肉。此似一事,而作史者一以为遭祟,一以为厌邪,立论不同如此。又《南齐书·萧惠基传》:「惠基弟惠休,自吴兴太守征为右什射。吴兴郡项羽神,旧酷烈。世人云:惠休事神谨,故得美迁。」《南史·萧猷传》:「为吴兴郡守,与楚王庙神交饮至一斛,每酹祀,尽欢极醉,神影亦有酒色,所祷必从。后为益州刺史,值齐苟儿反,攻城,兵粮俱尽,乃遥祷请救。有田老逢数百骑如风,言吴兴楚王来救临汝侯。是日猷大破苟儿。」则又以为获佑,益不可信矣。又《南史·萧惠明传》:「泰始初,为吴兴太守。郡界有卞山,下有项羽庙,相承云羽多居郡听事,前往太守不敢上。惠明谓纲纪曰:『孔季恭尝为此郡,未闻有灾。』遂盛设筵榻接宾。数日,见一人长丈余,张弓挟矢向惠明,既而不见,因发背,旬日而卒。」此又与李安民相类,而小变其说。
○宋、齐、梁三书与《南史》同一件事记载互异《南齐书》记载:“李安民任吴兴太守。吴兴有项羽神守护郡衙的厅堂,太守不能上去,太守到郡上任,必须用轭下牛祭祀。安民信奉佛法,不给神牛,穿着木屐上厅堂,又在厅上举行八关斋。不久牛死了,葬在庙旁,现在称为李公牛冢。安民死在任上,世人认为是神在作祟。”按《宋书·孔季恭传》记载:“任吴兴太守。在此之前,吴兴接连有太守丧命,说是项羽神做卞山王,住在郡衙厅堂,太守到任,常要避开。季恭住在厅堂,最终没有受害。”《梁书·萧深传》记载:“调任吴兴太守。郡中有项羽庙,当地百姓称他为愤王,很灵验,于是在郡衙厅堂安设床帐作为神座,公私祈祷,前后太守都在厅堂拜祭而避居其他房间。琛到任后,把神像迁回庙中,毫不迟疑地处理政务。”又禁止杀牛祭祀,用干肉代替鲜肉。这似乎是同一件事,但写史的人一个认为是遭了祸祟,一个认为是压住了邪气,立论如此不同。又《南齐书·萧惠基传》记载:“惠基的弟弟惠休,从吴兴太守被征召为右仆射。吴兴郡的项羽神,向来酷烈。世人说:惠休事奉神灵谨慎,所以得到好的升迁。”《南史·萧猷传》记载:“任吴兴太守,与楚王庙的神灵交饮,喝到一斛,每次祭奠,尽欢极醉,神像也有酒色,祈祷的事必定应允。后来任益州刺史,正值齐苟儿反叛,攻城,兵粮都耗尽,于是遥向神灵祈祷求救。有个田翁遇到数百骑如风而来,说是吴兴楚王来救临汝侯。当天萧猷大破苟儿。”这又认为是得到了保佑,更加不可信了。又《南史·萧惠明传》记载:“泰始初年,任吴兴太守。郡界有卞山,山下有项羽庙,相传项羽多住在郡衙厅堂,前任太守不敢上去。惠明对纲纪说:‘孔季恭曾在此郡,没听说有灾祸。’于是大设筵席接待宾客。几天后,看见一人高一丈多,张弓搭箭对着惠明,随即消失,于是背上生疮,十天后去世。”这又与李安民的事相似,只是说法稍有变化。
○旧唐书《旧唐书》虽颇涉繁芜,然事迹明白,首尾该赡,亦自可观。其中《唐临传》:「今上字」再见,《徐有功、泽王上金传》:「今上」字各一见,皆谓玄宗,盖沿故帙而未正者也。《懿宗纪》:「咸通十三年十二月,李国昌小男克用杀云中防御使段文楚,据云州,自称防御留后」,则既直书其叛乱之罪;而《哀帝纪》末云「中兴之初」,《王处直传》称「庄宗」,《王·、郑从谠,刘邺、张睿传》各有「中兴」之语,自相矛盾。按此书纂于刘煦,后唐末帝清泰中为丞相,监修国史,至晋少帝开运二年,其书始成。朝代迁流,简牍浩富,不暇遍详而并存之,后之读者可以观世变矣。
○《旧唐书》《旧唐书》虽然颇为繁芜,但事迹清楚,首尾详备,也自有可观之处。其中《唐临传》中“今上”二字出现两次,《徐有功传》《泽王上金传》中“今上”二字各出现一次,都指的是唐玄宗,大概是沿袭旧稿而未加改正。《懿宗纪》记载:“咸通十三年十二月,李国昌的小儿子克用杀死云中防御使段文楚,占据云州,自称防御留后”,这已经直接记载了他的叛乱罪行;而《哀帝纪》末尾说“中兴之初”,《王处直传》称“庄宗”,《王铎传》《郑从谠传》《刘邺传》《张睿传》各有“中兴”的说法,自相矛盾。按此书由刘煦编纂,他在后唐末帝清泰年间任丞相,监修国史,到晋少帝开运二年,这部书才完成。朝代更迭,文献浩繁,来不及详细考订而一并保存,后来的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时代的变化。
杨朝晟一人作两传,一见七十二卷,一见九十四卷。
杨朝晟一人被写了两个传记,一个出现在卷七十二,一个出现在卷九十四。
○新唐书《旧唐书·高宗纪》:「干封元年春正月戊辰朔,上祀昊天上帝于泰山,以高祖、大宗配飨。己巳,升山行封禅之礼。庚午,禅于社首。」是以朔日祭天于山下,明日登封,又明日禅社首,次序甚明。《新书》改云:「正月戊辰封于泰山,庚午禅于社首。」是以祭天、封山二事并为一事,而系于戊辰之日,文虽简而事不核矣。
○《新唐书》《旧唐书·高宗纪》记载:“乾封元年春正月初一戊辰,皇帝在泰山祭祀昊天上帝,以高祖、太宗配享。己巳,登山举行封禅之礼。庚午,在社首山举行禅礼。”这是初一在山下祭天,第二天登山封禅,又第三天在社首山禅祭,次序非常清楚。《新唐书》改为:“正月戊辰在泰山封禅,庚午在社首山禅祭。”这是把祭天和封山两件事合并为一件事,并系于戊辰这一天,文字虽然简略但事实不准确了。
《天后纪》:光宅元年四月癸酉,迁庐陵王于房州。丁丑,又迁于均州,垂拱元年三月丙辰,迁庐陵王于房州。《中宗纪》:嗣圣元年正月,废居于均州,又迁于房州。按《旧书》:嗣圣元年二月戊午,废皇帝为庐陵王,幽于别所。四月丁丑,迁庐陵王于均州。垂拱元年三月,迁庐陵王于房州,《中宗纪》亦同,而以四月为五月,然无先迁房州一节。疑《旧史》得之欧公,盖博采而误。《代宗纪》上书「四月丁卯,幽皇后于别殿」;下书「六月辛亥,追废皇后张氏」。曰「追废」,则张后之见杀明矣。而不书其死,亦为漏略。
《天后纪》记载:光宅元年四月癸酉,把庐陵王迁到房州。丁丑,又迁到均州,垂拱元年三月丙辰,把庐陵王迁到房州。《中宗纪》记载:嗣圣元年正月,被废后居住在均州,又迁到房州。按《旧唐书》记载:嗣圣元年二月戊午,废皇帝为庐陵王,幽禁在别处。四月丁丑,迁庐陵王到均州。垂拱元年三月,迁庐陵王到房州,《中宗纪》也相同,但把四月写成五月,然而没有先迁房州这一节。怀疑《旧史》的记载是欧阳修得到的,大概是广泛采集而导致的错误。《代宗纪》前面写“四月丁卯,把皇后幽禁在别殿”;后面写“六月辛亥,追废皇后张氏”。说“追废”,那么张后被杀害就很明显了。但不记载她的死,也是遗漏。
《文宗纪》:「太和九年十一月任戌,李训及河东节度使王璠、邠宁节度使郭行余御史中丞李孝本、京兆少尹罗立言,谋诛中官,不克,训奔于凤翔。」下云:「左神策军中尉仇士良杀王涯、贾𫗧、舒元舆、李孝本、罗立言、王璠、郭行余。」而独于李训不言其死,况训乃走人终南山,未至凤翔,亦为未当。《艺文志》:「萧方《三十国春秋》三十卷。」当,乃梁元帝世子,名方等。
《文宗纪》记载:“太和九年十一月壬戌,李训及河东节度使王璠、邠宁节度使郭行余、御史中丞李孝本、京兆少尹罗立言,谋划诛杀宦官,没有成功,李训逃往凤翔。”下面说:“左神策军中尉仇士良杀死王涯、贾餗、舒元舆、李孝本、罗立言、王璠、郭行余。”而唯独对李训不说他的死,况且李训是逃入终南山,没有到凤翔,这也处理不当。《艺文志》记载:“萧方《三十国春秋》三十卷。”这里的“当”,其实是梁元帝的世子,名叫方等。
《新唐书》志,欧阳永叔所作,颇有裁断,文亦明达。而列传出宋子京之手,则简而不明。二手高下,迥为不侔矣。如《太宗长孙后传》:「安业之罪,万死无赦,然不慈于妾,天下知之。」改曰:「安业罪死无赦,然向遇妾不以慈,户知之。」意虽不异,而「户知之」三字殊不成文。又如《德宗王后传》:诏曰:「祭筵不可用假花果,欲祭者从之。」改曰:「有诏祭物无用寓,欲祭听之。」不过省《旧书》四字,然非注不可解也。
《新唐书》的志,是欧阳修所作,很有裁断,文字也明白通达。而列传出自宋祁之手,则简略而不明白。两人的高下,相差很远。比如《太宗长孙后传》中:“安业的罪过,万死无赦,但他对我不慈,天下人都知道。”改为:“安业罪死无赦,然向遇妾不以慈,户知之。”意思虽然没有不同,但“户知之”三个字很不像文句。又如《德宗王后传》中:诏书说:“祭筵不可用假花果,想祭祀的人可以这样做。”改为:“有诏祭物无用寓,欲祭听之。”不过省了《旧唐书》四个字,但如果没有注释就无法理解。
史家之文,例无重出。若不得已而重出,则当斟酌彼此,有详有略,斯谓之简。如崔沔驳太常议加宗庙笾豆,其文两载于本传及《韦稻传》,多至二三百言。又如来济与高智周、郝处俊、孙处约四人言志,及济领吏部,遂以处约为通事舍人,两见于本传及《高智周传》;而石仲览一人,一以为宣城,一以为江都。此而忽之,则亦不得谓之能简矣。
史家的文字,惯例是不重复出现。如果不得已要重复出现,就应当斟酌彼此,有详有略,这才叫简练。比如崔沔反驳太常建议增加宗庙笾豆,这段文字两次出现在他的本传和《韦稻传》中,多达二三百字。又如来济与高智周、郝处俊、孙处约四人谈论志向,以及来济掌管吏部后,任命孙处约为通事舍人,两次出现在本传和《高智周传》中;而石仲览这个人,一处说是宣城人,一处说是江都人。这些地方如果忽略了,也就不能说是能简练了。
《杨场传》言:「有司帖试明经,不质大义,乃取年头月日、孤经绝句。」帖试之法,用纸贴其上下文,止留中间一二句,困人以难记。年头如元年、二年之类,月日如十有二月乙卯之类。如此则习《春秋》者益少矣,故请帖平文。今改曰「年头日尾」,属对虽工,而义不通矣。
《杨场传》说:“有关部门用帖试考明经,不考问大义,却取年头月日、孤经绝句。”帖试的方法,是用纸贴住上下文,只留中间一两句,使人难以记住。年头如元年、二年之类,月日如十二月乙卯之类。这样学习《春秋》的人就更少了,所以请求帖试平实的文句。现在改为“年头日尾”,对仗虽然工整,但意思不通了。
《严武传》:「为成都尹、剑南节度使。房琅以故宰相为巡内刺史,武慢倨不为礼,最厚杜甫,然欲杀甫数矣。李白作《蜀道难》者,乃为房与杜危之也。」此宋人穿凿之论。李白《蜀道难》之作,当在开元天宝间。时人共言锦城之乐,而不知畏途之险、异地之虞,即事成篇,别无寓意。及玄宗西幸,升为南京,则又为诗曰:「谁道君王行路难,六龙西幸万人欢。地转锦江成渭水,天回玉垒作长安。」一人之作前往不同如此,亦时为之矣。
《严武传》说:“任成都尹、剑南节度使。房琯以原宰相的身份担任巡内刺史,严武傲慢无礼,对杜甫最厚待,但多次想杀杜甫。李白作《蜀道难》,是为房琯和杜甫担忧。”这是宋人穿凿附会的说法。李白作《蜀道难》,应当在开元、天宝年间。当时人们都谈论锦城的快乐,而不知道道路的艰险、异地的忧虑,就事写成诗篇,没有别的寓意。等到玄宗西行,升为南京,李白又作诗说:“谁道君王行路难,六龙西幸万人欢。地转锦江成渭水,天回玉垒作长安。”同一个人的作品前后如此不同,也是时代造成的。
《张孝忠传》:「孝忠魁伟,长六尺。」《李晨传》:「长六尺。」古人以六尺为短,今以六尺为长,于他书未见。
《张孝忠传》说:“孝忠魁梧高大,身高六尺。”《李晟传》说:“身高六尺。”古人认为六尺是矮的,现在认为六尺是高的,在其他书中没有见过。
《旧书·段秀实传》:「阴说大将刘海宾,何明礼、姚令言判官歧灵岳,同谋杀Г,以兵迎乘舆。三人者,皆秀实夙所奖遇。」此渭姚令言之判官歧灵岳,与海宾、明礼为三人耳。按文,「姚令言」上当少一「及」字。《新书》遂谓:「结刘海宾、姚令言、都虞候何明礼,欲图Г。此三人者,皆秀实素所厚。」而下文方云大吏岐灵岳。令言,贼也,安有肯同秀实之谋者哉?
《旧唐书·段秀实传》说:“暗中劝说大将刘海宾、何明礼、姚令言的判官歧灵岳,一同谋杀朱泚,率兵迎接皇帝。这三个人,都是秀实平时奖励提拔的。”这里指的是姚令言的判官歧灵岳,与刘海宾、何明礼共三人。按文意,“姚令言”上面应当少一个“及”字。《新唐书》于是说:“结交刘海宾、姚令言、都虞候何明礼,想图谋朱泚。这三个人,都是秀实平时厚待的。”而下面才说大吏岐灵岳。姚令言是叛贼,怎么肯参与段秀实的谋划呢?
《旧唐书》高仙芝、封常清二传,并云四镇节度使「夫蒙灵詧」,而李嗣业、段秀实二传则云:安西节度使「马灵詧」,《刘全谅传》则云安东副都护、保定军使「马灵詧」。按《王维集》有《送不蒙都护诗》,注:「不蒙,着官姓也。」古「不」字有「夫」音,「不蒙」当即「夫蒙」,然未知其何以又为「马」也。《新书》因之,两姓并见。而《突厥传》则云安西节度使「夫蒙灵詧」。《马总传》:李师道平,析郓、曹、濮等为一道,除总节度,赐号天平军。长庆初,刘总上幽镇地,诏总徙天平。而召总还,将大用之。会总卒,穆宗以郓人附赖总,复诏还镇。上云诏「总徙天平」,刘总也。下云「召总还」,马总也。又云「会总卒」,刘总也。又云「郓人附赖总」,马总也。此于人之主宾、字之繁省皆有所不当。当云「诏徙天平」,而去「总」字;其下则云「会刘总卒」,于文无加,而义明矣。
《旧唐书》中高仙芝、封常清两篇传记,都说是四镇节度使“夫蒙灵詧”,而李嗣业、段秀实两篇传记则说是安西节度使“马灵詧”,《刘全谅传》则说是安东副都护、保定军使“马灵詧”。按《王维集》中有《送不蒙都护诗》,注释说:“不蒙,是著官姓。”古时“不”字有“夫”的音,“不蒙”当即“夫蒙”,但不知道为何又成了“马”。《新唐书》沿袭了这一点,两姓并见。而《突厥传》则说安西节度使“夫蒙灵詧”。《马总传》记载:李师道被平定后,分割郓、曹、濮等州为一道,任命马总为节度使,赐号天平军。长庆初年,刘总献上幽州、镇州之地,诏令马总移镇天平。又召马总回朝,将重用他。恰逢刘总去世,穆宗因郓州人依附信赖马总,又下诏让他回镇。上文说诏“总徙天平”,指的是刘总。下文说“召总还”,指的是马总。又说“会总卒”,指的是刘总。又说“郓人附赖总”,指的是马总。这在人物的主次、文字的繁简上都有不当之处。应当说“诏徙天平”,去掉“总”字;下面则说“会刘总卒”,文字没有增加,而意思就明白了。
《旧唐书·皇甫·传》附柳泌事云:「泌系京兆府狱,吏叱之曰:『何苦作此虚矫?』泌曰:『吾本无心,是李道古教我,且云寿四百岁。』府吏防虞周密,恐其隐化。及解衣就诛,一无变异。」语虽烦而叙事则明。《新书》但云:「皆道古教我。解衣即刑,卒无它异。」去其中间语,则「它异」二字何所本邪?《曹确传》:「大宗着令,文武官六百四十三。」按《百官志》「太宗省内外官,定制为七百三十员。」《旧唐书·郑启传》:「昭宗谓有蕴蓄,就常奏班簿侧注云:『郑启可礼部侍郎、平章事。」中书胥吏诣其家参谒,启笑曰:『诸君大误,使天下人皆不识字,宰相不及郑五也。 』晋吏曰:『出自圣旨特恩,来日制下。』启抗其手曰:『万一如此,笑杀他人。』明日果制下。」《新书》改曰:「俄闻制诏下,叹曰:『万一,然笑杀天下人。 』」制已下矣,何万一之有?《礼乐志》:「贞观二十一年,诏左丘明、卜子夏、公羊高、谷梁赤、伏胜、高堂生、戴圣、毛苌、孔安国、刘向、郑众、贾逵、杜子春、马融、卢植、郑康成、服虔、何休、王肃、王弼、杜预、范宁二十二人配享。」《儒学传》复出此文,而缺贾逵,作二十一人。
《旧唐书·皇甫镈传》附记柳泌的事说:“柳泌被关在京兆府监狱,狱吏呵斥他说:‘何苦要这样虚伪矫饰?’柳泌说:‘我本来没有这个心思,是李道古教我的,还说我能活四百岁。’府吏防备周密,担心他隐形变化。等到解开衣服受刑时,一点异常都没有。”这段话虽然繁琐但叙事清楚。《新唐书》只说:“都是李道古教我的。解开衣服就受刑,最终没有别的异常。”去掉中间的话,那“别的异常”二字又有什么根据呢?《曹确传》说:“太宗下令规定,文武官员共六百四十三人。”按《百官志》说“太宗裁减内外官员,定制为七百三十员。”《旧唐书·郑启传》说:“昭宗认为他有才学,在平常的奏事班簿旁边批注说:‘郑启可任礼部侍郎、平章事。’中书省的胥吏到他家参拜,郑启笑着说:‘诸位大错特错,假使天下人都不识字,宰相也轮不到我郑五。’胥吏说:‘这是出自圣旨的特别恩典,明天制书就会下达。’郑启抬手说:‘万一真是这样,会笑死别人。’第二天果然制书下达。”《新唐书》改为:“不久听说制书诏令下达,叹息说:‘万一如此,会笑死天下人。’”制书已经下达了,哪还有什么“万一”呢?《礼乐志》说:“贞观二十一年,下诏让左丘明、卜子夏、公羊高、谷梁赤、伏胜、高堂生、戴圣、毛苌、孔安国、刘向、郑众、贾逵、杜子春、马融、卢植、郑康成、服虔、何休、王肃、王弼、杜预、范宁二十二人配享。”《儒学传》又出现这段文字,却缺少贾逵,只写了二十一人。
《林蕴传》:「泉州莆田人。父披,以临汀多山鬼淫祠,民厌苦之,撰《无鬼论》刺史樊晃奏署临汀令。」此当是署令在前,作论在后,而倒其文。凡吴氏《纠谬》所已及者不更论。
《林蕴传》说:“林蕴是泉州莆田人。他的父亲林披,因为临汀有很多山鬼和滥设的祠庙,百姓厌恶痛恨,就写了《无鬼论》。刺史樊晃上奏让他代理临汀县令。”这应该是先代理县令,后写文章,而这里把顺序颠倒了。凡是吴缜《纠谬》已经提到的,不再讨论。
昔人谓宋子京不喜对偶之文,其作史,有唐一代遂无一篇诏令。如德宗兴元之诏,不录于书。徐贤妃《谏大宗疏》,狄仁杰《谏武后营大像疏》。仅寥寥数言。而韩愈《平淮西碑》则全载之。夫史以记事,诏疏俱国事之大,反不如碑颂乎?柳宗元《贞符》,乃希恩饰罪之文,与相如之《封禅颂》异矣,载之尤为无识。
前人认为宋子京不喜欢对偶的文章,他修史时,整个唐代竟然没有收录一篇诏令。比如德宗的兴元诏书,没有记载在书中。徐贤妃的《谏太宗疏》、狄仁杰的《谏武后营大像疏》,只写了寥寥几句。而韩愈的《平淮西碑》却全文收录。史书是用来记事的,诏令和奏疏都是国家大事,难道反而不如碑文颂词吗?柳宗元的《贞符》,是迎合恩宠、掩饰罪过的文章,与司马相如的《封禅颂》不同,收录它尤其显得没有见识。
○宋史《宋史》言朝廷与金约灭辽,止求石晋赂契丹故地,而不思营、平、滦。三州非晋赂,乃刘仁恭献契丹以求援者。既而王凿悔,欲并得之,遣赵良嗣往请之再三,金人不与。此史家之误。按《通鉴》:初幽州北七百里有渝关,下有渝水通海,自关东北循海有道,道狭处才数尺,旁有乱山高峻,不可越,北至进牛口。旧置八防御军,募土兵守之,田祖皆供军食,不入于蓟,幽州岁致缯纩,以供战士衣。每岁早获,清野坚壁,以待契丹。契丹至,辄闭壁不战。俟其去,选骁勇,据隘邀之,契丹常失利走。士兵皆自为田园,力战有功,则赐勋加赏。由是契丹不敢轻人寇。及周德威为卢龙节度使,恃勇,不修边备,遂失渝关之险。契丹每刍牧于营、平之间。又按《辽史》,太祖天赞二年春正月丙申,大元帅骨克平州,获刺史赵思温、裨将张崇。二月,如平州。甲子,以平州卢龙军置节度使。辽之天赞二年,乃后唐庄宗同光元年,是营、平二州,契丹自以兵力取之于唐,而不于刘仁恭,又非赂以求援也。若滦本平州之地,辽太祖以俘户置滦州。当刘仁恭时,尚未有此州,尤为无据。
○《宋史》《宋史》说朝廷与金约定灭辽,只求收回石晋贿赂契丹的旧地,却没有想到营、平、滦三州不是石晋贿赂的,而是刘仁恭献给契丹以求援的。后来王黼后悔,想一并得到它们,派赵良嗣多次去请求,金人不给。这是史家的错误。按《通鉴》记载:当初幽州北面七百里处有渝关,关下有渝水通海,从关东北沿海有一条路,路窄处只有几尺,旁边有乱山高峻,不可翻越,北面到进牛口。过去设置八支防御军,招募土兵守卫,田租都供应军粮,不输入蓟州,幽州每年送丝绵,用来供应战士的衣服。每年早收庄稼,坚壁清野,以等待契丹。契丹来了,就闭垒不战。等他们离开,挑选骁勇的士兵,占据险要拦截,契丹常常失利逃走。土兵都自己耕种田园,力战有功的,就赐勋加赏。因此契丹不敢轻易入侵。等到周德威任卢龙节度使,仗着勇猛,不修边防,于是失去了渝关的险要。契丹常在营、平之间放牧。又按《辽史》,太祖天赞二年春正月丙申,大元帅尧骨攻克平州,俘获刺史赵思温、副将张崇。二月,到平州。甲子,在平州设置卢龙军节度使。辽的天赞二年,是后唐庄宗同光元年,这样营、平二州,是契丹自己用兵力从唐朝夺取的,而不是从刘仁恭那里得到的,也不是贿赂以求援。至于滦州本是平州的地盘,辽太祖用俘获的民户设置滦州。在刘仁恭时,还没有这个州,尤其没有根据。
《辽史》于滦州下云:「石晋割地,在平州之境。」亦误也。
《辽史》在滦州下面说:“石晋割让的土地,在平州境内。”也是错误的。
元人作《宋史》,于《天文志》中,如「胡兵大起」、「胡主忧」之类,改日「北兵」、「北主」。昴为胡星,改为「北星」。惟「北河」下「一曰胡门」,则不能改也,仍其文。
元人编撰《宋史》,在《天文志》中,比如“胡兵大起”、“胡主忧”之类,改为“北兵”、“北主”。昴宿是胡星,改为“北星”。只有“北河”下面“一曰胡门”,则不能改,仍保留原文。
书中凡「卤」字皆改为「敌」。至以金卤为「金敌」。【原注】《陈惟胡栓二书不改。◎阿鲁图进宋史表元阿鲁图《进宋史表》曰:「厥后瀛国归朝,吉王航海,齐亡而访王·,乃存秉节之臣;楚灭而谕鲁公,堪矜守礼之国。」《金史·忠义传》序曰:「圣元诏修辽、金、宋史,史臣议凡例,前代之臣忠于所事者,请书之无讳。朝廷从之。」此皆宋世以来尊经儒重节义之效,其时之人心风俗犹有三代直道之遗,不独元主之贤明也。
书中凡是“卤”字都改为“敌”。以至于把“金卤”改为“金敌”。【原注】《陈惟胡栓二书不改。◎阿鲁图进宋史表元阿鲁图《进宋史表》说:“此后瀛国归附朝廷,吉王航海逃亡,齐国灭亡而访求王蠋,于是保存了守节之臣;楚国灭亡而告谕鲁公,足以称道守礼之国。”《金史·忠义传》序说:“圣元下诏修撰辽、金、宋史,史臣商议凡例,前代臣子忠于所事之君的,请求记载而不避讳。朝廷听从了。”这都是宋代以来尊崇经儒、重视节义的效果,当时的民心风俗还有三代直道的遗风,不只是元朝君主的贤明。
齐武帝使太子家令沈约撰《宋书》,疑立袁粲传,审之于帝,帝曰:「袁粲自是宋室忠臣。」
齐武帝让太子家令沈约撰写《宋书》,沈约对是否立袁粲传有疑虑,向皇帝请示,皇帝说:“袁粲自然是宋室的忠臣。”
○辽史《宋史·富粥传》言:「使契丹,争『献』『纳』二字,声色俱厉。契丹主知不可夺,乃曰:『吾当自遣人议之。』复使刘六符来,弼归奏曰:『臣以死拒之,彼气折矣,可勿许也。』朝廷竟以『纳』字与之。」《辽史·兴宗纪》亦云:「感富弼之言,和议始定。」而《刘六符传》则曰:「宋遣使,增岁币以易十县。六符与耶律仁先使宋,定进贡名,宋难之。六符曰:『本朝兵强将勇,人人愿从事于宋!若恣其俘获,以饱所欲,与进贡字孰多?况大兵驻燕,万一南进,何以御之?顾小节,忘大患,悔将何及?』宋乃从之,岁币称贡。」《耶律仁先传》亦同。二史并脱脱监修,而不同如此。
○《辽史》《宋史·富弼传》说:“出使契丹,争论‘献’‘纳’二字,声色俱厉。契丹主知道不能改变他的主意,就说:‘我会自己派人去商议。’又派刘六符来,富弼回朝上奏说:‘我以死拒绝,他们的气势已折,可以不同意。’朝廷最终用了‘纳’字。”《辽史·兴宗纪》也说:“被富弼的话感动,和议才确定。”而《刘六符传》则说:“宋派使者,增加岁币来换取十县。刘六符与耶律仁先出使宋,确定进贡的名称,宋感到为难。刘六符说:‘本朝兵强将勇,人人都愿意与宋作战!如果放任他们俘获,以满足欲望,与进贡的字哪个更多?况且大军驻扎在燕地,万一南进,如何抵御?顾惜小节,忘记大患,后悔怎么来得及?’宋于是听从,岁币称为贡。”《耶律仁先传》也相同。两部史书都是脱脱监修,却如此不同。
○金史《金史》大抵出刘祁、元好问二君之笔,亦颇可观,然其中多重见而涉于繁者。孔毅父《杂说》谓:「自,昔史书两人一事,必曰『语在某人传』。《晋书》载王隐谏祖约奕棋一段,两传俱出,此为文繁矣。」正同此病。
○《金史》《金史》大致出自刘祁、元好问二人之手,也颇为可观,但其中多有重复而显得繁琐的地方。孔毅父《杂说》说:“自古以来,史书记载两人同一件事,必定说‘语在某人传’。《晋书》记载王隐劝谏祖约下棋一段,两个传中都出现,这是文字繁琐。”正是同样的毛病。
《海陵诸子传》赞当引楚灵王曰:「余杀人子多矣,能无及此乎!」而反引荀首言:「不以人子,吾子其可得乎?」似为失当。
《海陵诸子传》的赞语应当引用楚灵王的话:“我杀别人的儿子太多了,能不到这一步吗!”却反而引用荀首的话:“不用别人的儿子,我的儿子怎么能得到呢?”似乎不妥当。
幽兰之缢,承麟谥之曰「哀宗」,息州行省溢之曰「昭宗」,史从哀宗为定。而《食货志》末及《百官志》复有义宗之称,不着何人所上。
幽兰之缢,承麟谥他为“哀宗”,息州行省谥他为“昭宗”,史书以哀宗为定论。而《食货志》末尾和《百官志》中又有“义宗”的称呼,没有注明是谁所上。
金与元连兵二十余年,书中虽称大元,而内外之旨截然不移,是金人之作非元人之作,此其所以为善。
金与元交战二十多年,书中虽然称大元,但内外之意截然不变,这是金人所作而非元人所作,这就是它好的原因。
承麟即位不过一二日,而史犹称之为末帝。传》。其与宋之二王削其帝号者绝异,故知非一人之笔矣。
承麟即位不过一两天,而史书仍称他为末帝。这与宋朝的二王被削去帝号的情况完全不同,所以知道不是同一人的手笔。
○元史《元史·列传》八卷速不台,九卷雪不台,一人作两传。十八卷完者都,十九卷完者拔都,亦一人作两传。盖其成书不出于一人之手。
○《元史》《元史·列传》第八卷的速不台,第九卷的雪不台,是同一个人却写成两个传。第十八卷的完者都,第十九卷的完者拔都,也是同一个人写成两个传。大概是因为成书不是出于一人之手。
宋濂《序》云:「洪武元年十二月,诏修《元史》,臣濂、臣衤韦总裁。二年二月丙寅开局。八月癸酉书成。纪三十七卷,志五十三卷,表六卷,传六十三卷。」顺帝时无《实录》可征,因未得为完书。上复诏仪曹遣使行天下,其涉于史事者,令郡县上之。三年二月乙丑开局,七月丁亥书成。纪十卷,志五卷,表二卷,传三十六卷。凡前书有所未备,颇补完之。总裁仍濂、衤韦二臣,而纂录之士独赵·熏终始其事。然则《元史》之成虽不出于一时一人,而宋、王二公与赵君亦难免于疏忽之咎矣;昔宋吴缜言:「方新书来上之初,若朝廷付之有司,委官复定,使诘难纠驳。审定刊修,然后下朝臣博议,可否如此。」则初修者必不敢灭裂,审复者亦不敢依违,庶乎得为完书,可以传久。乃历代修史之臣皆务苟完,右文之君亦多倦览,未有能行其说者也。洪武中,尝命解缙修正《元史》舛误,其书留中不传。
宋濂《序》说:“洪武元年十二月,下诏修撰《元史》,臣宋濂、臣王祎任总裁。二年二月丙寅开局。八月癸酉书成。纪三十七卷,志五十三卷,表六卷,传六十三卷。”顺帝时没有《实录》可参考,因此未能成为完书。皇上又下诏让仪曹派使者巡行天下,凡涉及史事的,令郡县上报。三年二月乙丑开局,七月丁亥书成。纪十卷,志五卷,表二卷,传三十六卷。凡是前书未完备的,大多补充完整。总裁仍是宋濂、王祎二人,而纂录之士只有赵埙始终其事。然而《元史》的成书虽然不出于一时一人,但宋、王二公与赵君也难免疏忽之过;从前宋人吴缜说:“当新书刚呈上时,如果朝廷交给有关部门,委派官员重新审定,让他们诘难纠驳。审定刊修,然后下发给朝臣广泛议论,可否如此。”那么初修者必不敢草率,审复者也不敢含糊,差不多能成为完书,可以传之久远。但历代修史之臣都只求草草完成,崇尚文治的君主也多倦于阅览,没有能实行这个说法的。洪武年间,曾命解缙修正《元史》的舛误,那书留在宫中未传于世。
《世祖纪》:「中统三年二月,以兴、松、云三州隶上都。」「四年五月,升上都路望云县为云州,松山县为松州。」是三年尚未升州,预书为州者误。《本纪》有脱漏月者,《列传》有重书年者。
《世祖纪》说:“中统三年二月,将兴、松、云三州隶属上都。”“四年五月,升上都路望云县为云州,松山县为松州。”这样三年时尚未升为州,预先写成州是错误的。《本纪》有脱漏月份的,《列传》有重复写年份的。
《天文志》既载月五星凌犯,而《本纪》复详书之,不免重出。《志》未云:「余见《本纪》。」亦非体。
《天文志》已经记载了月亮和五星的凌犯现象,而《本纪》又详细记载,不免重复。《志》末说:“其余见《本纪》。”也不合体例。
诸《志》皆案牍之文,并无熔范。如《河渠志》言「耿参政」、「阿里尚书」,《祭祀志》言「田司徒」、「郝参政」,皆案牍中之称谓也。
各《志》都是案牍公文,没有熔铸提炼。比如《河渠志》说“耿参政”、“阿里尚书”,《祭祀志》说“田司徒”、“郝参政”,都是案牍中的称谓。
《张桢传》有《复扩廓帖木儿书》曰:「江左日思荐食上国。」此谓明太祖也。晋陈寿《上诸葛孔明集表》曰:「伏惟陛下远踪古圣,荡然无忌,故虽敌国诽谤之言,咸肆其辞,而无所革讳,所以明大通之道也。」于此书见之矣。《石抹宜孙传》上言「大明兵」,下言「朝廷」,朝廷谓元也,内外之辞明白如此。
《张桢传》有《复扩廓帖木儿书》说:“江左日思荐食上国。”这是指明太祖。晋代陈寿《上诸葛孔明集表》说:“伏惟陛下远踪古圣,荡然无忌,故虽敌国诽谤之言,咸肆其辞,而无所革讳,所以明大通之道也。”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到。《石抹宜孙传》前面说“大明兵”,后面说“朝廷”,朝廷指元朝,内外之辞如此明白。
《顺帝纪》:「大明兵取太平路」,「大明兵取集庆路」。其时国号未为大明,曰大明者,史臣追书之也。古人记事之文有不得不然者类如此。
《顺帝纪》说:“大明兵取太平路”,“大明兵取集庆路”。当时国号还不是大明,称大明,是史臣追记的。古人记事的文字有不得不这样的,大多如此。
○通鉴吕东莱《大事记》曰:「《史记·商君本传》云:『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,』《通鉴》削不告奸者一句,而以匿奸之罪为不告好之罪。《本传》又云:『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』《通鉴》削之。《本传》又云:『名田宅臣妾者以家次。』《通鉴》削『以家次』三字,皆当以《本传》为正。」
○《通鉴》吕东莱《大事记》说:“《史记·商君本传》记载:‘不告发奸邪的人处以腰斩,告发奸邪的人与斩杀敌人首级同赏,隐匿奸邪的人与投降敌人同罚。’《通鉴》删去了‘不告奸者’一句,却把隐匿奸邪的罪名当作不告发奸邪的罪名。《本传》又说:‘百姓家中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家另过的,加倍征收赋税。’《通鉴》删去了这句。《本传》又说:‘按家族等级登记田宅和奴婢。’《通鉴》删去了‘以家次’三字,这些都应该以《本传》为准。”
孟子》以伐燕为宣王事,与《史记》不同。《通鉴》以威王、宣王之卒各移下十年,以合孟子之书,今按《史记》·王元年为周显王之四十六年,岁在着雍阉茂。又八年,燕王哙让国于相子之。又二年,齐破燕,杀王哙。又二年,燕人立太子平,则己为·王之十二年。而孟子书「吾甚惭于孟子」,尚是宣王,何不以宣王之卒移下十二三年,则于孟子之书无不皆合,而但拘于十年之成数邪?《史记·万石君列传》:「庆尝为太仆御出。上问车中几马,庆以策数马毕,举手曰:『六马。』庆于诸子中最为简易矣,然犹如此。」太史公之意,谓庆虽简易,而犹敬谨,不敢率尔即对。其言简易,正以起下文之意也。《通鉴》去「然犹如此」一句,殊失本指。
《孟子》把讨伐燕国当作齐宣王的事,与《史记》不同。《通鉴》把齐威王、齐宣王的去世年份各向后移了十年,以符合《孟子》的记载。现在查考《史记》,齐湣王元年是周显王四十六年,岁星在着雍阉茂。又过了八年,燕王哙把君位让给相国子之。又过了两年,齐国攻破燕国,杀了燕王哙。又过了两年,燕国人立太子平为君,这时已经是齐湣王十二年。而《孟子》书中说“我非常愧对孟子”,还是齐宣王的事,为什么不把齐宣王的去世年份向后移十二三年呢?这样就能与《孟子》的记载完全吻合,却只拘泥于十年的整数呢?《史记·万石君列传》记载:“石庆曾担任太仆为皇帝驾车出行。皇上问车中有几匹马,石庆用马鞭数完马后,举手说:‘六匹马。’石庆在几个儿子中算是最简易的了,然而尚且如此。”太史公的意思,是说石庆虽然简易,却仍然恭敬谨慎,不敢轻率地回答。他说“简易”,正是为了引出下文的意思。《通鉴》删去了“然犹如此”一句,完全失去了原意。
《通鉴》:「汉武帝元光六年,以卫尉韩安国为材官将军,屯渔阳元朔元年,匈奴二万骑入汉,杀辽西太守,略二千余人,围韩安国壁。又人渔阳雁门,各杀略千余人。」夫曰「国韩安国壁」,其为渔阳可知,而云「又入渔阳」,则疏矣。考《史记·匈奴传》本文,则云:「败渔阳太守军千余人,围汉将军安国。安国时千余骑,亦且尽。会燕救至,匈奴引去。」其文精密如此。《通鉴》改之不当。
《通鉴》记载:“汉武帝元光六年,任命卫尉韩安国为材官将军,驻守渔阳。元朔元年,匈奴两万骑兵入侵汉朝,杀死辽西太守,掳掠两千多人,包围了韩安国的营垒。又入侵渔阳、雁门,各杀死掳掠一千多人。”文中说“包围韩安国的营垒”,其地点在渔阳是显而易见的,却又说“又入侵渔阳”,这就显得疏漏了。查考《史记·匈奴传》原文,是这样记载的:“打败渔阳太守的军队一千多人,包围了汉朝将军韩安国。韩安国当时只有一千多骑兵,也几乎全军覆没。恰逢燕国救兵赶到,匈奴才撤走。”它的文字如此精密。《通鉴》的改动是不恰当的。
《汉书·宣帝纪》:「五凤二年春三月,行幸雍,祠五畤。」《通鉴》改之曰:「春正月,上幸甘泉郊泰畤。」《考异》引《宣纪》云:「三月行幸甘泉。」而《宣纪》本无此文,不知温公何所据?
《汉书·宣帝纪》记载:“五凤二年春三月,皇帝巡幸雍地,祭祀五畤。”《通鉴》改为:“春正月,皇上驾临甘泉宫,在泰畤举行郊祭。”《考异》引用《宣帝纪》说:“三月巡幸甘泉。”但《宣帝纪》原本没有这段文字,不知道司马光依据的是什么?
光武自陇蜀平后,非警急,未尝复言军旅。皇太子尝问军旅之事,帝曰:「昔卫灵公问陈,孔子不对。此非尔所及。」据《后汉书》本文,皇太子即明帝也。《通鉴》乃书于建武十三年,则东海王缰尚为太子,亦为未允。
光武帝自从陇西、蜀地平定以后,除非有紧急军情,不再谈论军事。皇太子曾询问军事方面的事,光武帝说:“从前卫灵公问列阵之法,孔子不回答。这不是你该过问的事。”根据《后汉书》原文,皇太子就是汉明帝。《通鉴》却把这件事记载在建武十三年,那时东海王刘缰还是太子,这也不妥当。
唐德宗贞元二年:李泌奏:「自集津至三门,凿山开车道十八里,以避底柱之险。」按《旧唐书·李泌传》并无此事,而《食货志》曰:「开元二十二年八月,玄宗从京兆尹裴耀卿之言,置河阴县及河阴仓,河清县柏崖仓,三门东集津仓,三门西盐仓。开三门北山十八里,以避湍险。自江淮而溯鸿沟,悉纳河阴仓,自河阴送纳含嘉仓,又送纳太原仓,谓之北运,自太原仓浮于渭,以实京师,凡三年运七百万石,省陆运之佣四十万贯。」又曰:「开元二十九年,陕郡大守李齐物凿三门山以通运,辟三门巅输岩险之地。俾负索引舰,升于安流,自齐物始也。天宝三载,韦坚代萧灵,以浐水作广运潭于望春楼之东而藏舟焉。」是则北运始于耀卿,尚陆行十八里;河运始于齐物,则直达于长安也,下距贞元四十五年,无缘有李泌复凿三门之事。
唐德宗贞元二年:李泌上奏:“从集津到三门,开凿山石修建十八里车道,以避开底柱的险要。”查考《旧唐书·李泌传》并没有这件事,而《食货志》记载:“开元二十二年八月,唐玄宗采纳京兆尹裴耀卿的建议,设置河阴县及河阴仓、河清县柏崖仓、三门东集津仓、三门西盐仓。开凿三门北山十八里,以避开湍急险要。从江淮逆流而上经鸿沟,全部纳入河阴仓,从河阴运送到含嘉仓,再运送到太原仓,称为北运,从太原仓经渭水漂流,以充实京师,总共三年运粮七百万石,节省陆路运输的雇工费用四十万贯。”又说:“开元二十九年,陕郡太守李齐物开凿三门山以通航运,开辟了三门山顶运输货物的险要之地。让人拉着纤绳牵引船只,使船平稳航行,是从李齐物开始的。天宝三载,韦坚接替萧灵,利用浐水在望春楼东边修建广运潭来停泊船只。”这样看来,北运是从裴耀卿开始的,还需要陆路运输十八里;河运是从李齐物开始的,就能直达长安了,这距离贞元年间有四十五年,不可能有李泌再次开凿三门的事。
○通鉴不载文人李因笃语予:「《通鉴》不载文人。如屈原之为人,太史公赞之谓『与日月争光』,而不得书于《通鉴》。杜子美若非『出师未捷』一诗为王叔文所吟,则姓名亦不登于简牍矣。」予答之曰:「此书本以资治,何暇录及文人?昔唐丁居晦为翰林学士,文宗于麟德殿召对,因面授御史中丞。翼日制下,帝谓宰臣曰:『居晦作得此官。朕曾以时谚谓杜甫李白辈为四绝问居晦,居晦曰:此非君上要知之事。尝以此记得居晦,今所以擢为中丞。』如君之言,其识见殆出文宗下矣,」
○《通鉴》不记载文人李因笃对我说:“《通鉴》不记载文人。比如屈原的为人,太史公称赞他‘与日月争光’,却不能记载在《通鉴》中。杜子美如果不是因为‘出师未捷’这首诗被王叔文吟诵,那么他的名字也不会出现在史册上了。”我回答他说:“这部书本来是用来帮助治理国家的,哪有时间收录文人?从前唐代丁居晦担任翰林学士,文宗在麟德殿召见他问话,于是当面授予他御史中丞的官职。第二天诏令下达,文宗对宰相说:‘丁居晦能胜任这个官职。我曾拿当时俗语称杜甫、李白等人为四绝来问丁居晦,丁居晦说:这不是皇上需要知道的事。我因此记住了丁居晦,现在所以提拔他做中丞。’像您说的那样,您的见识恐怕还在文宗之下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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