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丧之礼。始闻亲丧,以哭答使者,尽哀;问故,又哭尽哀。
奔丧的礼仪。刚听到父母去世的消息,用哭声来回答报丧的人,尽情哭泣以表达哀痛;询问死因,又再次哭泣尽情哀痛。
遂行。日行百里,不以夜行。唯父母之丧,见星而行,见星而舍。若未得行,则成服而后行。过国至竟,哭尽哀而止。哭辟市朝。望其国竟哭。至于家,入门左,升自西阶,殡东西面坐,哭尽哀,括发袒,降堂东即位,西乡哭,成踊,袭绖于序东,绞带。反位,拜宾成踊,送宾,反位。有宾后至者,则拜之,成踊送宾皆如初。众主人兄弟皆出门,出门哭止,阖门,相者告就次。于又哭,括发袒成踊。于三哭,犹括发袒成踊。三日,成服,拜宾送宾皆如初。
于是出发。每天走一百里,不在夜里赶路。只有父母的丧事,可以天刚亮星星还在时就出发,到晚上星星出现才停下住宿。如果不能立即出发,就先穿上丧服再走。经过别国国境时,哭泣尽情哀痛才停止。哭泣要避开市场和朝廷。望见自己国家的国境就哭泣。到家后,从大门左边进去,从西边的台阶登上堂,在灵柩东边面向西坐下,哭泣尽情哀痛,然后束起头发、袒露左臂,下堂到东边就位,面向西哭泣,跺脚哭泣,在东序穿好麻衣、系上麻带。返回原位,拜谢宾客并跺脚哭泣,送别宾客,再返回原位。如果有宾客后来才到,就拜谢他,跺脚哭泣送别宾客都和先前一样。众主人和兄弟都走出门,出门后停止哭泣,关上门,赞礼的人告知大家去守丧的住处。在第二次哭时,束发袒臂跺脚哭泣。在第三次哭时,仍然束发袒臂跺脚哭泣。三天后,穿上正式丧服,拜谢宾客送别宾客都和先前一样。
奔丧者非主人,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。奔丧者自齐衰以下,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,免麻于序东,即位袒,与主人哭成踊。于又哭三哭皆免袒,有宾,则主人拜宾送宾。丈夫妇人之待之也,皆如朝夕哭,位无变也。
如果奔丧的人不是丧主,那么由丧主替他拜谢宾客和送别宾客。奔丧的人如果是齐衰以下的亲属,从大门左边进去,在中庭面向北哭泣尽情哀痛,在东序脱下麻带,就位后袒臂,和丧主一起哭泣跺脚。在第二次哭和第三次哭时都只脱帽不束发而袒臂,如果有宾客,由丧主拜谢和送别。男子和妇人对待奔丧者,都像早晚哭丧一样,位置不改变。
奔母之丧,西面哭尽哀,括发袒,降堂东即位,西乡哭,成踊,袭免绖于序东,拜宾送宾,皆如奔父之礼,于又哭不括发。
为母亲奔丧,面向西哭泣尽情哀痛,束发袒臂,下堂到东边就位,面向西哭泣,跺脚哭泣,在东序穿好衣服、戴上麻带,拜谢宾客送别宾客,都和奔父丧的礼仪相同,只是在第二次哭时不束发。
妇人奔丧,升自东阶,殡东西面坐,哭尽哀,东髽,即位,与主人拾踊。
妇人奔丧,从东边的台阶登上堂,在灵柩东边面向西坐下,哭泣尽情哀痛,然后到东边梳好丧髻,就位,和丧主交替跺脚哭泣。
奔丧者不及殡,先之墓,北面坐,哭尽哀。主人之待之也,即位于墓左,妇人墓右,成踊,尽哀,括发,东即主人位,绖绞带,哭成踊,拜宾,反位,成踊,相者告事毕。遂冠归,入门左,北面哭尽哀,括发袒成踊,东即位,拜宾成踊。宾出,主人拜送。有宾后至者,则拜之成踊,送宾如初。众主人兄弟皆出门,出门哭止,相者告就次。于又哭,括发成踊;于三哭,犹括发成踊。三日成服,于五哭,相者告事毕。为母所以异于父者,壹括发,其余免以终事,他如奔父之礼。
奔丧的人如果没赶上入殡,先到墓地,面向北坐下,哭泣尽情哀痛。丧主接待他,在墓的左边就位,妇人在墓的右边,跺脚哭泣,尽情哀痛,然后束发,到东边主人位置,戴上麻带,哭泣跺脚,拜谢宾客,返回原位,跺脚哭泣,赞礼的人告知仪式结束。于是戴上帽子回家,从大门左边进去,面向北哭泣尽情哀痛,束发袒臂跺脚哭泣,到东边就位,拜谢宾客跺脚哭泣。宾客出去,丧主拜送。如果有宾客后来才到,就拜谢他跺脚哭泣,送别宾客和先前一样。众主人和兄弟都走出门,出门后停止哭泣,赞礼的人告知去守丧的住处。在第二次哭时,束发跺脚哭泣;在第三次哭时,仍然束发跺脚哭泣。三天后穿上正式丧服,在第五次哭时,赞礼的人告知仪式结束。为母亲奔丧和父亲不同的地方,是只在开始时束发一次,其余时间都只脱帽不束发直到仪式结束,其他都和奔父丧的礼仪相同。
齐衰以下不及殡,先之墓,西面哭尽哀,免麻于东方,即位,与主人哭成踊,袭。有宾,则主人拜宾,送宾。宾有后至者,拜之如初。相者告事毕。遂冠归,入门左,北面哭尽哀,免袒成踊,东即位,拜宾成踊:宾出,主人拜送。于又哭,免袒成踊,于三哭,犹免袒成踊。三日成服,于五哭,相者告事毕。
齐衰以下的亲属如果没赶上入殡,先到墓地,面向西哭泣尽情哀痛,在东边脱帽解下麻带,就位,和丧主一起哭泣跺脚,然后穿好衣服。如果有宾客,由丧主拜谢和送别。宾客有后来才到的,拜谢他和先前一样。赞礼的人告知仪式结束。于是戴上帽子回家,从大门左边进去,面向北哭泣尽情哀痛,脱帽袒臂跺脚哭泣,到东边就位,拜谢宾客跺脚哭泣;宾客出去,丧主拜送。在第二次哭时,脱帽袒臂跺脚哭泣,在第三次哭时,仍然脱帽袒臂跺脚哭泣。三天后穿上正式丧服,在第五次哭时,赞礼的人告知仪式结束。
闻丧不得奔丧,哭尽哀;问故,又哭尽哀。乃为位,括发袒成踊,袭绖绞带即位,拜宾反位成踊。宾出,主人拜送于门外,反位,若有宾后至者,拜之成踊,送宾如初。于又哭,括发袒成踊,于三哭,犹括发袒成踊,三日成服,于五哭,拜宾送宾如初。
听到丧讯却不能奔丧,先哭泣尽情哀痛;询问死因,又哭泣尽情哀痛。于是设立灵位,束发袒臂跺脚哭泣,穿好衣服戴上麻带就位,拜谢宾客返回原位跺脚哭泣。宾客出去,丧主在门外拜送,返回原位,如果有宾客后来才到,拜谢他跺脚哭泣,送别宾客和先前一样。在第二次哭时,束发袒臂跺脚哭泣,在第三次哭时,仍然束发袒臂跺脚哭泣,三天后穿上正式丧服,在第五次哭时,拜谢宾客送别宾客都和先前一样。
若除丧而后归,则之墓,哭成踊,东括发袒绖,拜宾成踊,送宾反位,又哭尽哀,遂除,于家不哭。主人之待之也,无变于服,与之哭,不踊。
如果丧期已满除服后才回来,就到墓地,哭泣跺脚,到东边束发袒臂戴上麻带,拜谢宾客跺脚哭泣,送别宾客返回原位,又哭泣尽情哀痛,然后除去丧服,在家里不再哭泣。丧主接待他,不改变自己的衣服,和他一起哭泣,但不跺脚。
自齐衰以下,所以异者,免麻。
从齐衰以下的亲属,和上述不同的地方,是只脱帽不束发、解下麻带。
凡为位,非亲丧,齐衰以下,皆即位哭尽哀,而东免绖,即位,袒、成踊、袭,拜宾反位,哭成踊,送宾反位,相者告就次。三日五哭卒,主人出送宾,为主人兄弟皆出门,哭止,相者告事毕。成服拜宾。若所为位家远,则成服而往。
凡是设立灵位哭丧,如果不是父母的丧事,齐衰以下的亲属,都就位哭泣尽情哀痛,然后到东边脱帽解下麻带,就位,袒臂、跺脚哭泣、穿好衣服,拜谢宾客返回原位,哭泣跺脚,送别宾客返回原位,赞礼的人告知去守丧的住处。三天五次哭泣结束后,主人出去送宾客,主人的兄弟都走出门,停止哭泣,赞礼的人告知仪式结束。穿上正式丧服后拜谢宾客。如果设立灵位的家很远,就穿上正式丧服再前往。
齐衰望乡而哭,大功望门而哭,小功至门而哭,缌麻即位而哭。
齐衰的亲属望见家乡就哭泣,大功的亲属望见家门就哭泣,小功的亲属到了门口才哭泣,缌麻的亲属就位后才哭泣。
哭父之党于庙,母妻之党于寝,师于庙门外,朋友于寝门外,所识于野张帷。凡为位不奠。哭天子九,诸侯七,卿大夫五,士三。大夫哭诸侯,不敢拜宾。诸臣在他国,为位而哭,不敢拜宾。与诸侯为兄弟,亦为位而哭。凡为位者壹袒。
哭吊父亲的同宗族人在祖庙,哭吊母亲和妻子的同宗族人在寝宫,哭吊老师在庙门外,哭吊朋友在寝宫门外,哭吊相识的人在野外张设帷帐。凡是设立灵位哭丧不设祭品。哭天子九次,哭诸侯七次,哭卿大夫五次,哭士三次。大夫哭吊诸侯,不敢拜谢宾客。各位臣子在别国,设立灵位哭丧,不敢拜谢宾客。和诸侯是兄弟关系,也设立灵位哭丧。凡是设立灵位哭丧的人只袒臂一次。
所识者吊,先哭于家而后之墓,皆为之成踊,从主人北面而踊。凡丧,父在父为主,父没,兄弟同居,各主其丧。亲同,长者主之;不同,亲者主之。
对相识的人吊丧,先在家里哭泣然后到墓地,都为他跺脚哭泣,跟随丧主面向北跺脚。凡是丧事,父亲在世由父亲做主丧人,父亲去世后,兄弟同住,各自做自己家人的主丧人。亲疏关系相同,由年长的做主丧人;关系不同,由关系最亲近的做主丧人。
闻远兄弟之丧,既除丧而后闻丧,免袒成踊。拜宾则尚左手。
听到远房兄弟的丧讯,如果已经除服之后才听到,就脱帽袒臂跺脚哭泣。拜谢宾客时以左手在上。
无服而为位者,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。
没有丧服关系却设立灵位哭丧的,只有嫂嫂和叔叔之间,以及妇人因降等而没有丧服的,要穿麻衣。
凡奔丧,有大夫至,袒,拜之,成踊而后袭;于士,袭而后拜之。
凡是奔丧,如果有大夫到来,先袒臂,拜谢他,跺脚哭泣之后再穿好衣服;如果是士到来,先穿好衣服再拜谢他。